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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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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回到客厅,正在我猜测汤米究竟把酒藏在哪里的时候,有人在几码外清了清喉咙。
  我动也没动。
                第十一章
  “是啊。”有个声音说,“我想应该就是你。坐下来谈吧,马修,你脸白得跟鬼似的,你是不是真的见到鬼啦? ”
  这声音我听过,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是谁。我转过身,仍不住地喘气。我认识这个人。他缩在屋里阴影的一角,坐在一张会让他陷下去的沙发上。他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第一个扣子没扣,领带也松在一边,西装外套更是随手扔在椅把上。
  “杰克·迪博尔德。”我说。
  “还是老样子。”他说,“你好吗,马修?我要跟你说,你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入室抢匪,你在楼上的脚步沉重得像匹马。”
  “你是不是怕我在这里查到什么,杰克? ”
  他轻笑了两声,“那你要我怎么办? 这附近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屋里的灯亮了,诸如此类的。反正我没事,这个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过来看看。我想是你,局里有个人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正在为汤米那个混蛋干活。”
  “诺伊曼打电话给你了? 你现在在布鲁克林刑事组? ”
  “他妈的,我探长都差不多升了两年了。”
  “恭喜你。”
  “谢了。我过来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会咯吱作响的楼梯上。所以,我想就让穆罕默德来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你哪里吓得着我? ”
  “是吗? 我没骗你,刚才你在我面前的时候,表情跟脸色都有点奇怪。你刚才到底在找什么? ”
  “刚才? 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里。”
  “哦,那你现在不用伤脑筋了,去找两个杯子就成了,那边不就有两瓶酒吗? ”
  餐厅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摆了两个玻璃酒瓶,上面还用小小银牌标示出是苏格兰威士忌和麦酒,不过要用钥匙才能把玻璃柜打开。旁边有个矮柜子,被绒布盖住,玻璃杯放在右边,左边是两百毫升瓶装野火鸡威士忌跟利口酒。不过,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两个酒杯。我举起酒瓶向迪博尔德扬了扬,他点点头,我便倒了两杯。
  他是个大块头,比我年长两岁。跟上次见到他的那个时候比起来,他的头发又掉了不少,不过他的体重却没有减轻。他盯着杯子看了会儿,接着向我一举,抿了一口。
  “好酒。”他说。
  “是不坏。”
  “你到底在这里干嘛,马修? 找线索吗? ”他故意把“线索”这个词拖得特别长。
  我摇了摇头,“只是想感受一下。”
  “妈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爬进来的,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要帮他干嘛? ”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 那王八蛋的事还不够清楚吗? 我们能安什么罪名在他身上? ”
  “你觉得人是他杀的? ”
  他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谓的‘杀’是他亲手用刀刺进去的,我倒不认为是他干的。”他说,“我很愿意相信是他干的,但是他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他那时候刚好在公开场合出没,有几百万人见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签单,天啊。”他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想这事是他设计的。”
  “雇那两人杀她? ”
  “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
  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
  他说。
  “怎么弄的? ”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妇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 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
  “问这干嘛? ”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
  “他的纪录,他有藏枪械的纪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寸长、两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其中有一个人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上楼杀了她,然后不知道把它扔到哪个下水道、河里或什么地方去了。”
  “刀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带来的。克鲁兹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但是也许他不想用自己的刀杀人。”
  “你暗示他有预谋? ”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想? ”
  “我是觉得这是入室抢劫案,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
  “对啊,你当然是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比较简单,可以帮汤米撇清。他上楼的时候还带了把刀,为什么? ”
  “以防万一有人在上面。”
  “他们为什么要上楼? ”
  “他们在找钱啊,有的人习惯把现金放卧室里。他打开门,发现她在里面,她吓了一跳,他也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杀了她? ”
  “说得通吧? ”
  “狗屁。不过,我得承认你说得有几分道理,马修。”他把酒杯放回桌上,“只要再整他们一次,我保证他们会全部乖乖招了。”
  “他已经说了不少。”
  “我知道。你也知道该怎么教新人吧? 如果只是照本宣科,那是生手,老手知道在关键处加点料。‘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我现在要你把实话一五一十招出来。’只要再把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戳穿,他们就会承认是蒂勒里授意他们杀人。”
  “那不等于要他们承认杀人? ”
  “我知道。他们在每一次审讯里都比上次多承认一点,但只要他们的法律顾问到场,我们和谐的谈话就算完了。”
  “你为什么认定蒂勒里在幕后唆使? 就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
  “这年头有几个人不在外面乱搞? ”
  “那不就对了? ”
  “那些会杀老婆的不见得是在外面乱搞的人,而是想在外面乱搞的人。要不就是他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想跟她终生厮守,要不就是他爱上了自己,再要不就是医生,医生常常杀老婆――”
  “可是――”
  “我们有上千上万条理由,马修。他的钱根本不是他的。更何况,她已经准备好要甩掉他了。”
  “谁? 他女朋友? ”
  “他老婆。”
  “我倒没听说过。”
  “这种事你要听谁说? 汤米啊? 她跟邻居提过,也跟律师谈过。她婶婶死后,玛格丽特几乎变了个人。她是继承了一大笔产业,没错,但是跟她作伴的老妇人不在了。我们发现汤米有很多动机杀人。如果单凭动机就可以吊死汤米的话,我们早就去买绳子了。”
  杰克·迪博尔德说:“他是你的朋友,对不对? 所以你才决定介入? ”
  接近傍晚的时候,我们离开蒂勒里家。我记得那时天空还很亮。不过,在七月就算是入夜,天也没那么快就黑。我们关掉灯,把那瓶酒放了回去。迪博尔德开玩笑说,我应该把瓶子和玻璃杯上的指纹抹去。
  我们坐上他那辆满是锈斑的福特车,离开凶杀案现场。他在维拉扎诺桥附近找了一家豪华的西餐厅。餐厅里的人认识他,所以我猜那顿饭根本不用付钱。大部分的警察都知道在有些餐厅吃饭,是不用给钱的。有些人在知道这种事之后很不舒服,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餐饭吃得很棒――鸡尾酒、大虾、牛腰肉条、热热的全麦面包,还有烤马铃薯。“以前我们还小的时候,”迪博尔德说,“一个人吃这些东西,大家会觉得很有营养。你那时根本没听说过胆固醇,但现在你满脑袋都是这个词。”
  “我知道。”
  “以前我有个搭档,格里·奥班农,你听说过没? ”
  “好像不认识。”
  “他就是相信健康生活那一套的人。最初他先戒烟。我是因为不抽烟,所以也用不着戒烟。在戒烟之后,他就开始按部就班:先是吃减肥餐,然后是慢跑。他还真瘦了不少,气色看起来却不大好,别人觉得他何苦呢,但他却乐此不疲。他很少上酒吧,偶尔去,也是点一杯啤酒撑到最后,要不然就是先点一杯酒,接着叫一瓶气泡矿泉水,好像还是法国牌子,叫沛绿雅是吧? ”
  “好像。”
  “这玩意一下子就流行起来了,其实它就是个气泡矿泉水而已,可是比啤酒贵。
  接下来的这件事,如果你想通了其中的道理,找个时间告诉我:他自杀了。”
  “奥班农? ”
  “是啊,我不是说减肥成功、喝矿泉水跟自杀之间有什么关联。这种日子你过过,许多事情你也见过,一个警察吞枪自杀好像根本用不着解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
  “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看着我。“是啊,”他说,“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然后话题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热腾腾、上面还加了奶酪的苹果派放在我们面前,招待替我们倒了两杯咖啡。他又谈到了汤米·蒂勒里,想确认他是不是我朋友。
  “也算得上是朋友,”我说,“我常在酒吧碰到他。”
  “对,他的女朋友就住在你家附近,是不是? 我忘记她名字了。”
  “卡罗琳·奇塔姆。”
  “如果她是汤米唯一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不过,就算他曾经从她公寓溜出去几个小时好了,他老婆在抢劫案发生的时候,又在干什么呢? 等他回来杀她? 咱们把话说绝点,比如说,那两个人在卧室翻箱倒柜、把指纹弄得到处都是的时候,她躲在床底下。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她不会跑出来报警吗? ”
  “他不可能杀她的。”
  “我知道,只是我把脑子都快想破了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喜欢他? ”
  “他不是一个坏人,而且我也收了他的钱,杰克。我是在帮他的忙,也顺便赚点钱。不过我知道我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浪费他的钱,因为他的罪名根本不会成立。”
  “不会。”
  “你也不会追下去吧? ”
  “那办不到。”他咽下一块苹果派,喝了一口咖啡,“我很高兴听到你赚了点钱。倒不是因为我见到一个朋友生活因此可以舒服点,而是我不想见到你拼了半天老命,最后还是两手空空。”
  “我才不会拼老命。”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有个关键的地方没琢磨透。”
  “呃? ”
  “他到底做了什么? 偷了你们警察棒球队的棒球吗? 为什么你那么想抓他的把柄? ”
  他沉思着,嘴不住地在咀嚼,眉头却皱了起来。
  “好吧,这么说好了。”他慢吞吞地说,“他是个骗子。”
  “他靠电话卖那些狗屁股票,当然是骗子。”
  “不只如此。我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弄明白。你以前也是警察,我知道你会有这种感觉。”
  “那当然。”
  “我对这家伙就有这种感觉。那个人就是奇怪,他老婆死得也很蹊跷。”
  “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我说,“他明明很高兴见到他妻子死掉,但是却得装作很哀伤的样子。他终于解脱了,但他却不敢放声大笑,所以你才会觉得奇怪。”
  “也许这是原因之一。”
  “我觉得这是全部原因。你觉得他有罪,没错,他真的有罪恶感。他很高兴他妻子死了,但这毕竟是一个跟他生活了多年的女人。一方面他得跟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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