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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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事情发展到后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彼此事业的落差让爱情找不到合适的立足点——看书的时候会觉得这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放下来之后思量,倒觉得这样更接近生活的,荒唐的实质。
伦敦女人BJ,年过三十,待字闺中,嗜烟好酒,体重超标,还有那么点神经质,不管是在磅秤前还是在情场上,都一样屡败屡战……1996年,就是这么个平平常常的写在小说(《一个单身女人的日记》)里的人物,成就了畅销书的神话,也让全世界的女人都忍不住操心她的终身大事。甚至,为了在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里争演BJ,大明星芮妮·齐维格不惜把自己生生地吃成了一个胖妞。BJ的魅力究竟在哪里?我想,还是因为她真实,她遇到的每一种尴尬都让我们觉得眼熟。现代上班女郎的那些不大不小的压力与满足,或远或近的希望与梦想,都融进了BJ的减肥食谱和爱情故事中。我们有谁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不是像BJ那样,在茫茫人海里一遍遍地重复着儿时的游戏:找啊找啊找啊找,找到一个……
找到一个——男同性恋?!在德国小说《床上的谎言》里,尼娜万万没有想到,她寻寻觅觅,到头来居然被逼到了这么个不尴不尬的死角上,悲也不是,恼也不是。想当初,她费劲心机才跟英俊的导演尼克有了那么点苗头,甚至还为此阴差阳错地丢了工作,哪里知道……说来也怪啊,我们生活的年代百无禁忌,好象再也不需要像安娜·卡列尼娜或者林黛玉那样委屈自己了。然而,我们并不觉得爱的方程式就因此变得容易了,因为,答案实在是太多了——选择的极大丰富往往意味着无所适从,这是不是你我或多或少都要面对的困境?
顺便提一句,写这本书的德国女作家佳比·豪普特曼还有两部代表作:《找个衰男人过日子》及《死了的丈夫才是好丈夫》。一看书名,你就知道她笔下的女人又要碰上什么样的倒霉事了。
《爱情笔记》里的克洛艾,倒没有这样离奇的遭遇。她和男主角从邂逅、热恋到分手,一如黄舒骏在《恋爱症候群》里唱的那样,真是再常见不过了。然而,其间的细枝末节,那种瞬间的甜蜜与永远的烦恼,又像是透过了放大镜,呈现在我们面前。谁让作者阿兰·德波顿同时也是一个有“英国笛卡儿”之称的哲学家呢?他会用公式,用图表,用庄重到近乎滑稽的语言,解释爱的迷局,然后告诉我们,这样的解释其实是不可能的。
小说创造女人(2)
就好比克洛艾最终无言的告别,只是因为她“无法忍受一切慢慢地变味”。她一定还会继续找下去,寻找梦里,彼岸花的绚烂,尽管她也知道,花种或许就埋在身边的庭院里。
人物:瑞雪儿&萨菲
关键词:婚姻手榴弹
《心痛》里的瑞雪儿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跟自己的好朋友有了外遇。照她的话说,这就好比往婚姻里扔进一枚手榴弹,等硝烟散尽,已是面目全非。好在爱和性是短暂的,胃是永恒的。瑞雪儿不是恋爱专家,可她是个烹饪高手——热恋的时候耗尽了心力做瑞士煎土豆,现在失恋了,她做酸橙馅饼。然后,就在丈夫想要领她回家的那天,拿起馅饼,照着他的脸,扔过去。
心也痛过了,饼也扔了,生活还会重新开始。瑞雪儿不是女权主义者,她不会说“我挡不住我”这样的漂亮话,可她至少在应该结束的时候,有勇气向昨天告别。
萨菲(《天使的指印》)跟瑞雪儿不一样,那枚婚姻的手榴弹是她主动引爆的。早在引爆之前,那段婚姻就已经僵死了。后来,一见到安德拉什,萨菲的身上,就有某种东西苏醒了。从那一刻起,萨菲就注定了要为这段爱赴汤蹈火。
很久没有看过这样纯粹这样浓郁的故事了。撇开小说的历史背景,以及令作者广受赞誉的结构手法,我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的渴望,那样深那样锐利,足可以在玻璃上刻出划痕来。什么也绑不住这样的能量,婚姻不能,死亡也不能。
人物:孙丽VS孙燕
关键词:时光沙尘暴
完全是因为陶虹和姜武的脸熟,我才注意到电视剧《空镜子》。七零八落地看了两集居然会不甘心,于是找来了小说,让自己潜进文字,沉入两姐妹的悲喜。
姐姐孙丽,天生丽质难自弃,从小就知道该怎么用美貌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又是一个拿青春赌明天的女孩儿,这样的现代故事其实已经很老套了;妹妹孙燕,善良得有些犯傻,本来是只求一个安稳的,生活偏要让她磕磕碰碰。
其实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像孙丽或孙燕那样极端,但她们一定能在这对姐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甚至,你把自己一分为二,一半像孙丽,另一半就像孙燕——顶多是比例上有差别罢了。你的一半会对另一半怀有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都说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那么,前路茫茫,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唯一可以评判这一切的,是谁也逃不开的成长,是空空的镜子里,流过的时间。小说结尾,姐妹俩久别重逢,各自簌簌地抖落下一路沙尘,紧紧相拥。那一刻的领悟与宽容,终于替她们合上了又一轮生命的圆周。细想来,纽约的瑞雪儿,伦敦的BJ,巴黎的萨菲,周而复始,走过的轨迹不都是这样一个轮回的圆吗?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1)
据说写《尼罗河惨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一生波澜不兴,貌不惊人,心无旁骛。最大的打击是有过一次离异,不过紧接着便有了第二次白头偕老的婚姻。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克里斯蒂既缺少大喜大悲大异大险的经历可以当素材,也几乎没有花花草草的新闻可以当谈资的。
再对照她的作品,不免有些毛骨悚然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妇女,一辈子在打字机上鼓捣了六十几个杀人游戏,你想她每天喝下午茶的时候在琢磨什么?决定凶器是一把门缝里插进来的夺命刀,还是一支呼啸着穿过树林的离魂箭吗?
但她的故事当真是好看,不是展示那种血淋淋的恶心,而是一种近乎挑战你极限的智慧角力。而且,几乎肯定地,你会输得很难看。
作家马原说,读克里斯蒂就像是跟她下棋,95%的情况下得甘拜下风,另5%也只能跟她扯平。我比不上马原,估计那5%也不是她的对手。
克里斯蒂之后,我们还可以跟哪个红颜杀手下棋?侯选者可以列得出一大串来,因为有志于继承克氏衣钵的女性大有人在。出版商也乐于推波助澜,他们知道:当女性细密的心思纠缠在人性的迷局中时,怎样出人意料的结果,都是可能的。
米涅特·沃尔特斯:认识她是危险的
论出身论风格,英国淑女米涅特·沃尔特斯(MinetteWalters)好像是最名正言顺的一个。1992年,她的处女作《冰屋》一推出就获得英国侦探作家协会约翰·克雷西奖,此后又接连以新作夺得美国的爱伦·坡奖和英国的金匕首奖。说实在的,单凭沃尔特斯讲故事的能力,就当得起这些荣誉。她总是在一开场就毫不客气地扔一团乱麻给你,线索支离破碎,却也多少有些头绪露出来,让你不至于失去破解的勇气。
读她95年的作品《暗室》,一路费尽思量,好容易捱到终点,回过头来想一想,又不能不折服于作者的勇气。自始至终,她居然都是从一个嫌疑犯的视角出发来展开故事的——这本身就是一桩再“悬疑”不过的事了:你想啊,既要合乎情理,又不能泄露天机,横竖不能让读者看破那嫌疑犯究竟是不是凶手,难度系数实在是高得可以。好在作者自有一着妙棋:她让嫌疑犯暂时失忆,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残留下一些记忆的碎片,时不时地浮上来折磨人物的神经,也考验读者的逻辑和耐心——愈是接近真相,就仿佛愈是觉得自己恍如身陷暗室,周遭的一切都是不安全不稳定的,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令人无处逃遁……
思维缜密,气氛诡异,以及叙事时那种冷冷的、超然物外的口气,这些特质都是沃尔特斯与克里斯蒂最为神似的地方。当然,作品里也不乏沃氏自己的创意。她很喜欢在情节推进的过程中加入整段整段与事件有关的新闻报道、侦讯报告、交通事故记录、解剖报告甚至日历。在我看来,如此安排至少有两大效用:其一,营造强烈的真实感;其二,用材料轰炸你的思维,用线索搅乱你的判断力,是为障眼法也。你这厢如堕五里雾中,她那边却在某个阴森角落里鬼兮兮地一笑——呵呵,你又中计了。怪不得有人看了《暗室》以后在英国《周日快讯》上撰文,大赞作者“想象力非凡”之余,还惊呼:认识她是“危险”的。
再有,就是层层深入的心理分析了。这本来就是女人写推理小说的强项,沃尔特斯更是将它发挥到了极致。在《暗室》里,记忆已是一片空白的嫌疑犯既要接受侦探的盘查,又要面对内心深处一阵紧似一阵的拷问,她的整个世界仿佛成了比萨斜塔,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僵持着。往浅里说,故事因此而跌宕而枝蔓丛生,愈发地好看起来;往深里想,你或许会发觉,悬念浮于表层而哲理深藏其下:罪案或许有水落石出之时,我们对人性的探察和由此而生的困惑却永无终结之日。
塔米·霍格:男主角非乔治·克鲁尼莫属
如果说沃尔特斯行文运笔之间多少散逸出几分贵族气的话,美国女作家塔米·霍格(TamiHoag)走的就是更具亲和力的平民化路线。《灰烟散尽》是霍格的代表作,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焚尸者”谋杀女人,烧毁尸体。他的最近一桩谋杀案的证人,一个满心困惑、离家出走的十几岁小孩,由律师兼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凯特·康兰接手。而凯特必须和她的旧情人、联邦调查局王牌探员约翰·昆合作,才能赶在“焚尸者”把她变成下一个受害者之前将“焚尸者”捉拿归案……
怎么样,像不像一部高潮迭起的好莱坞大片?事实上,霍格写书总好像是在脑海里拉开一张大银幕,人物的语言、动作、表情都有鲜明的节奏感,决不冷场。简洁、流畅永远是第一位的。你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不需要像读《暗室》那样间或停下来想一想。《灰烟散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page…turner,即便你读到一半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假设你有读过二十部以上推理小说的经验),我想你还是会一口气看到底。因为,不知不觉地,你早已把自己代入了书里的场景,阅读的重心从猜谜转成了模拟参与。信不信由你,塔米·霍格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更何况小说的男主角约翰·昆真的是侠骨柔情,师奶(想来美眉也未必逃得过)杀手一样的人物——恐怕也只有女作家才能如此不惜笔墨来悉心打磨。有记者曾问过霍格,最希望哪位名人读《灰烟散尽》,霍格答曰:乔治·克鲁尼,因为让他演昆是再合适不过了。
想想看,约翰·昆有一双乔治·克鲁尼那样的深灰色大眼睛,皱纹里也折叠着性感,你说酷不酷?
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2)
朱迪斯·迈克诺特:当浪漫与谋杀相遇
“他跟着她已经三天了,注视着,等待着。
如今,他已经掌握了她的习惯和时间表。他知道早上她什么时候起床,白天都见些什么人,晚上几点睡觉。他知道晚上她在床上夜读,喜欢把头支在枕头上。他知道她读的那本书的名字,也知道她把书面朝下搁在夜灯上,然后躺下,关灯睡觉。
他知道她一头浓密的金发是天然的,而她那闪亮的蓝紫色的双眸也不是她戴隐形眼镜的结果。他知道她的化妆品全是在药铺买的,每天早晨她都是花不多不少二十五分钟的时间打点齐整去上班。很显然,她更注意如何使自己显得干净、整齐,而不是怎样打扮得漂亮。然而,他对她惹眼的体态更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急在一时,感兴趣也不是因为一些寻常的原因。”
这是《夜之私语》的开篇,寥寥几笔,便仿佛掀开了一层危险到致命的关系。且慢下结论,看下去你便会发觉,这只是虚晃一枪,在暗处跟踪女主角思珑·雷诺兹警员的,并不是什么变态连环杀手,而是一个希望能得到她帮助从而深入虎穴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要命的是,这个所谓的“虎穴”,正是当年抛下思珑母女的大亨父亲——联邦调查局怀疑他跟一连串背景复杂的诈骗案、洗钱案甚至谋杀案有关。待思珑受命进入父亲的领地——棕榈海滩后,她又遇上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桃花劫,诺亚·梅特兰像一道闪电,划亮了思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