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第一卷 轮回-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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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有点暴发户的气质,特别以罗格为甚。连佛朗哥都不能免俗,在外人面前也偶尔装做不经意的来句,“唉,昨天在莱茵之夜弄得太晚,现在还没精神呢。”然后满心窃喜的捕捉对方眼中的羡意。
此时几个败类正无精打采的聚在大堂一角,二楼是非富即贵的客人才能上去的,罗格等人还不大够格。
“那些骨头法师的东西,真搞不懂怎么会有人那么感兴趣的,值得派三百个人来冒险。奶奶的,该死的狐狸们穷是穷了点,功夫可真不是盖的!”埃特唉声叹气。
“三百多人啊,咱们怎么办?就看手下这三十多个人的水平,咱得至少拉个六百人去才行。可按目前装备看,我们的钱最多只能装备一百个人。”凯特也很郁闷。
“唉……”佛朗哥叹口气:“这事要是办不成,钱倒是事小。到时候可就巴结不上巴伐利亚公爵了。”
“不要灰心。我们干掉了他们一个魔法师!而且等级还不低!这样的人,佣兵大队估计也就一个两个的。现在应该是他们怕我们才是,不管怎么说,6 个骑兵和一个法师就这么没了,说不定他们慌得在原地打转呢。哈哈哈。”罗格四周看看,没人发笑。只好自己把哈哈变成了嘿嘿两声。
“不能就这么算了!”凯特突然激动起来。“我老爸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军略武功,哪样差了。还不因为只是个男爵,在城防军副统领这位置上被搁了十几年。妈的,十五级的高级光明骑士啊!钱伯斯那肥猪,不就因为是个伯爵,是军务副大臣的侄子,才坐上统领的位置的?妈的,他要是能有八级骑士的水平,老子给他儿子舔屁股!眼前这机会不能放过,要想出人头第,怎么都得博他一把!”
“你算不错的了,起码还能继承个男爵。我老子不也在你爸手下呆了十年没动地方吗?他那个男爵我还继承不到呢。唉。咱们兄弟几个,说出去挺风光,是个贵族,其实妈的过得是什么日子。在王都的时候,找个妓女都说不定被人抢了。要不是罗格脑筋好,开了‘ 战神之锤’,我们还不得看着这地方干瞪眼?莱茵之夜还能轮到我们进来?”
佛朗哥打断了叽叽歪歪的两个骑士:“得了,兄弟们!别不满意了,抢那些平民妞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觉得自己地位低啊?凯特,你偷着乐去吧,你们父子俩不被当成暗黑骑士就不错了。不管怎么说,咱这次机会来之不易。别管为什么奥菲罗克会看上我们,但这件事办好了肯定能巴结上巴伐利亚大公爵!先来合计合计下一步怎么办吧!”
罗格灌下一口酒,有了点灵感:“先要招兵买马,能招多少就招多少,这次用不着为他们准备那么好的装备,比那些穷鬼们强点就行了!关键是武器要好,马也不用准备那么多了。这么算算咱们怎么都能弄到300 个人。凯特,埃特,你们两个这二个月就好好的练这帮孙子。瞧那个佣兵大队穷的,最多再有一个魔法师到头了,这次我们把费斯拉上,就他那身装备,怎么还不干掉那魔法师?战神之锤这些日子先出点普通货色就行了。”
伦斯顺手在路过的招待小姐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色迷迷的盯着她走入后堂,才不舍的收回目光。说:“我们不跟他们正面玩!他们人多咱就跑,看到落单的就包圆。早晚有他们受不了,从乌龟壳里出来的时候。咱们从盗贼公会找点人手,会布置陷井的那种,再把他们引过去,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对了,多弄点弩,弓稍微差点,带着不方便,不过短弓也行,就凭那些佣兵的破甲,有得他们哭的。弩箭之上,须得喂毒。”
几人精神大振,说过阴谋诡计,臭味相投的败类们倒从来不妄自菲薄。几人计议下来,埋伏下毒,陷坑马索,威胁色诱,装死诈降,种种阴险招数,也不知想出了多少。
天已发白,众人相顾之下,嘿嘿嘿的阴笑起来,一时之间,大堂中人人侧目。
“龙和美人”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日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井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日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众人想起费斯前日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下次召唤,仍是一把长刀,一面破盾。
罗格找来费斯,对亡灵魔法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费斯也是大惑不解。大陆上魔法按等级有严格的划分,各系之间的区分倒不是很明显。精通某方面魔法的魔法师大多能施展其它各系的魔法,只是少数与自己极端对立的法术才不能施展。比如亡灵魔法,大多数中级魔法师如果愿意,都可以召点骷髅出来的。就是数量不多,质量一般而已。由于骷髅战斗力有限,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可以对付三两个骷髅,因此实用性不大,除非能大量召唤。死灵法师则不同,他们把自己献给了死神,转换成不死生物,亡灵系的魔法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于日益受到死亡气息的侵蚀,他们往往会变得偏执、邪恶。只有少数以大魔法师的法力变成亡灵法师的人,才能保持头脑的清明。亡灵魔法和暗黑魔法系中各式各样的诅咒在战争中非常有效,因此各国统治者往往默许这类法师的存在,只有转变成不死生物的死灵法师才不为世间所容。这也多少得益于罗德里格斯的丰功伟绩,自他以后,光明教会开始全力追杀大陆上的死灵法师,二十多年来,几乎灭绝了这一族。
但“风月”和一般骷髅最大的不同,就是聪明。罗格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该死的死灵法师,也没有多给自己留点魔法知识,特别是没有留下一丝半点有关他的宝库的知识。每次罗格盯着风月的时候,总觉得风月也在观察着他。一人一骷髅经常大眼对小眼盯个半天。
罗格有点空闲的时候,就在费斯的指导下,一点一点改造自己的装备。现在财大气粗的罗格十根手指上已经可以戴上四只不错的魔力增幅戒指,最近几个月来,运用精神力控制魔法也越发纯熟,虽然作为五级法师他原本只能发出一个三级魔法。但现在却可以轻松放出三个三级魔法。罗格没日没夜研究的不是目前最受魔法师欢迎魔法排行榜榜上有名的火球术,而是加速术。多次试验下来,他很是发现了几个可以缩短的音节,念咒时间减短了三分之一。
炎热的天气慢慢过去了,几个败类混混的实力在一点一点的增强着。“龙与美人”佣兵团也初具规模,温宁顿曾经偷偷的观察了几次佣兵团的训练,之后只是对凯特点了点头。距离约定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众人的心里开始有所燥动。最近一个月随着伦斯技艺的日益娴熟,他带着手下的盗贼经常会去塞勒斯堡附近侦察,带回了不少有用的情报,当然法尔堡的失窃案也略有所上升。只是不知道那死灵法师的遗迹究竟有多大,竟然挖了大半年还挖不完。
大敌当前,几个败类难得的没怎么出去惹事,而是分头在刻苦修练。当然,他们那些阴险招数,淬毒兵器,平时是绝不会拿出来的。偶有打架斗殴,当面也是充满骑士精神的单打独斗。虽然边上的几个人很想上去帮拳,但在众人围观之下,这贵族身份风度还要保持。
就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婊子,这牌坊也还是要立的。
第一卷轮回第十二章跋扈
异界。
还是那片死寂的森林。
还是那片灰暗的天空。
一个高大的骷髅漫无目的的游荡着。这片森林中不死生灵也是相当稀少,它游荡了一天,不过遇上了两个同类。骷髅之间是没有交流的,擦肩而过,就不知何时再能相遇了。
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高大骷髅茫然回头,是另一个同类赶了上来。它转过头,继续自己的行程。猛然间,整个世界颠倒了过来,森林变成了在天上。它低下的智力无法为它解答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供它再去思考,一把长刀敲碎了它的头骨。
一团淡淡的白雾从碎裂的头骨中飘出来,被风月从原本是鼻子的空洞中吸了进去。风月站起来,四顾了一下,向着天空发出一声无声的咆哮,以不属于骷髅的迅捷冲入了森林,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龙与美人”佣兵团踏着初秋的凉意走上了征程。伦斯和他的盗贼团先行赶往塞勒斯堡侦察地形,布置陷井。佣兵队伍中凯特率领着一百五十名骑士前导,埃特带领二百剑士团殿后。队伍中间是十几辆大车,颇为沉重。费斯坐在其中的一辆马车里,佛朗哥做为他的护卫,也堂而皇之的坐在了车厢里。罗格则与凯特并骑,冒充了一把斧骑兵。
佣兵团此次目的地是距离塞勒斯堡六十里地的小镇勒芒。勒芒镇规模尚可,全镇大约有2000多人。自打雪狐大人到来之后,同盟方面就没有了关于这个小镇的消息。伦斯几次侦察都表明时时会有雪狐的人在这个镇上出没。
清晨,勒芒镇的人们陆续起身,开始为新一天的温饱作准备。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晨光却已经照亮了整个小镇。鸡鸣狗跳的声音渐渐的多起来,一道道的炊烟也渐次的升起。街道上已经零星的有勤劳的人影在走动。这个山区小镇,因为位置偏僻,物产贫乏,往往一年下来仅有三五个商队到来。小镇的人过惯了自给自足,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倒也详和安静。
初秋的晨风已经多少带了点凉意,太阳慢慢的自山林中升起,艳红中透着金色的霞光把小镇镀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镇中摇动的树木仿佛都装点上了金色的叶子,早起的鸟也加入了合唱的队伍。好一幅山乡晨景!
可惜罗格周身没有半根雅骨。胖子皱着眉头看着大道两边低矮破烂的房屋,即使这是小镇中央最宽阔的大街上,也看不到几家商店。路边的镇民穿着粗陋破烂,用好奇、漠然甚至是仇视的目光打量着这只打破小镇平静的骑兵队伍。
“这个镇子有2000人,也就是三、四百户人家,嗯,让我想想,看他们穷的,平均一家每年能有2 个金币的收入就不错了。再算算,这样能够收的税是五个银币,还得上缴3 个半
……一年下来,能够有50个金币的收入??靠,这就是我的领地?“胖子开始是自言自语,最后一句忍不住声音高了起来。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胖子的财迷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