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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那片星空,那片海(出书版) 作者:桐华(出版时间:2015-05-01)-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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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鞋子都没有的境地呢?
  打扫完厨房,吴居蓝非常自觉主动地去打扫他用过的卫生间。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一边听着卫生间里时不时传来的水声,一边想着心事。
  爷爷是因为胃癌去世的,发现时已经是中晚期,他一直瞒着我们病情,直到最后实在瞒不住了,才被我们知道。当时,我正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做财务工作,得知此事后立即办理了离职手续,带着所有行李,回到了海岛。
  爷爷没有反对我任性的决定,我也没有反对爷爷不愿住院做手术的决定,与其躺在医院被东割一刀西割一刀、全身插满管子,不如像个正常人一样,享受最后的时光。
  我们刻意地遗忘掉病痛,正常地生活着,养花种草、下棋品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在码头摆摊、出海钓鱼,时光和以前没有任何差别,就好像离家的七年从没有存在过,我一直都留在海岛,只不过以前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路,如今是我扶着他的手走路。
  从辞职到现在,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工作,爸爸在为我的工作担忧,他肯定觉得我任性,丝毫不考虑将来。可他不知道,因为他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我一直在考虑将来,也一直在为将来努力。
  爷爷生病前,甚至可以说我上大学时,我就想过,要回到海岛定居。只是衣食住行都需要钱,我已经花了爷爷不少的养老钱,不能再拖累他,为了“回家定居”的这个计划,我努力加班、努力赚钱,计划着等攒够了钱就回到海岛,租一套靠海的老房子,改造成咖啡馆,既可以照顾爷爷,又可以面朝大海,享受我的人生。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光没有等我。
  如果我早知道爷爷会这么早走,如果我早点告诉爷爷我并不留恋大城市,也许……但是,世间没有早知道。
  正在自怨自艾,忽然听到吴居蓝说:“浴室打扫完了,你还有什么活要我干吗?”
  我抬起头,看到他从卫生间的方向朝我走过来,步履间,萧萧肃肃,一身廉价的白衫黑裤,却被他穿出了魏晋名士“飘如浮云、矫若惊龙”的气场。我忍不住盯着他看了一瞬,才说:“没什么活了,我带你参观一下你要生活的地方吧!”
  我站起身,夸张地张开双手,比画了一下,“如你所见,这是栋老房子,是沈家的老宅……”
  据爷爷说,老宅是他的爷爷年轻时冒险下海,采珠卖了钱后盖的。因为海岛实在太穷,三个姑奶奶远嫁、爷爷离家,老宅再没有人住,逐渐荒芜,屋檐上都长满了青苔。爷爷离开打捞局后,没有选择留在城市,而是回到家乡,把老宅整理出来,定居故土。
  不同于大陆上传统的土木结构,老宅是砖石结构,海岛居民就地取材,用青黑色的乱石砌墙,青灰色的瓦覆顶,盖成了敦实的房子,既不怕台风,也能防潮防蛀。
  老宅的主屋呈“7”字形,不过是横长、竖短。上下两层,楼下是两间大套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书房,客厅在“7”字的横上,书房在“7”字的竖上,都非常宽敞。因为爷爷有风湿腿,上下楼不方便,书房后来也做了卧房用。

  上下楼的楼梯在“7”的拐角处,沿着楼梯上去,“7”的横上有两间屋子,“7”的竖上有两间屋子,都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卧房。靠近楼梯的两间卧房比较小,摆了一张双人床和几件简单的家具后,就没有什么多余的空间。这两间卧房算是客房,是为了方便爸爸他们回来小住。说起来,老宅能装修得这么“现代化”,还要感谢沈杨晖。沈杨晖六岁那年,回来后住不惯,哭着闹着一定要走。爷爷为了不委屈孙子,用了半年时间,请人做了一次大翻修,给老宅装了淋浴和抽水马桶。可其实,爸爸他们回来得很少,两三年才能回来住个两三天。

  两间大的卧房在“7”字的横、竖两头,有内外隔间,放了床、书架、书桌、藤沙发、藤椅后仍很宽敞。横上那一间曾是爷爷的卧室,竖上那一间是我的卧室。

  厨房是一间独立的石瓦平房,在主屋的左侧方,和主屋的“7”字构成了一个“门”字形。“门”字那一点的地方是一个花圃,那株至少一百岁高龄的公孙橘就在花圃中。听爷爷讲,他也不知道公孙橘究竟多少岁了,反正听他阿爸说,他小时就会从树上摘了橘仔挤出汁,用来蘸马鲛鱼吃。

  “门”字左边的竖头上,是一个长方形的花圃,紧靠院墙的地方种着龙船花和三角梅,靠着厨房的墙边有一个水龙头,用青石和水泥砌了排水沟,方便洗刷东西。“门”字右边的竖头上是一块空地,种着龙吐珠和九里香,正好在书房和我的卧室窗户外。“门”字中间是长方形的庭院,青黑色的石头铺地,零散地放着盆景,“门”字开口的方向就是院子正门。

  领着吴居蓝参观完所有房间后,我站在二楼客房的窗户边,俯瞰着整个院子,背对着吴居蓝说:“我打算开一家客栈,一个人肯定不行,这就是我为什么留下你的原因。”

  藏在心头的小秘密,第一次与人分享,我有些异样的激动,没忍住地说:“从回来的那天起,我就没打算离开了。不管北京再大、再繁华,都和我没有丝毫关系,我永远都像是寄人篱下的客人,这辈子我已经尝够了寄人篱下的滋味,就算过得穷一点,我也要待在自己家里。”

  话说出口后,我才觉得交浅言深,说得太多了,有点讪讪,我忙转移了话题,装出严肃的样子说:“老宅的地段不好,离海有点远,不会是游客的首选,所以我要以特色取胜,有了口碑后,自然会有客人慕名而来。以后,我就是客栈的老板,你就是客栈的服务生,我是靠脑子吃饭,你是靠体力吃饭,所以,所有的脏活、累活都由你来做……”我突然有点担心客栈还没开张就吓跑这个免费的伙计,又赶紧说:“当然,一个客栈而已,又不是建筑工地,也没什么很脏、很累的活,只要勤快一点就好了。”

  吴居蓝“嗯”了一声表示明白,“我住哪里?”

  我说:“就这间。”这是我几经思考做的决定,既然要开客栈,理论上讲,应该让他住在楼下的书房,楼上的房间作为客房出租。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舍不得让别人住进爷爷住过的地方,只能让他住到楼上来。两间客房里,这间和我的卧室挨在一起,方便我“监视”他,毕竟他还是个陌生人。

  “这间房子我弟弟刚住过,床下的抽屉里有干净的床单、被罩、枕头套,你自己换上。卫生间你要想打扫,就自己打扫吧,抹布挂在洗手台前,消毒剂在洗手台下的柜子里。”

  “好。”吴居蓝爽快地答应了。

  “我今天累了,想早点睡,你也早点睡吧!等休息好了,我们还有很多活要做。”

  我替吴居蓝关好门,进了自己的卧房。

  连着几天没有休息好,今天早上又起得早,我的头有点昏沉,几乎迫不及待想爬上床休息,可是,隔壁还有个人。

  虽然他通过了今天下午的考验,但这世界上有一种人,白天看着衣冠楚楚,人模人样,到了晚上,就会变身。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吴居蓝是不是这样的人?

  我把门反锁好,搬了个方凳放在门后,方凳上倒放着一个啤酒瓶,只要半夜有人推门,啤酒瓶就会摔到地板上,我能立即醒来。

  枕头下放了一个小手电筒;枕头旁放着手机,报警电话设置成紧急呼叫,随时随地能以最快的速度拨打;床下放了一把西瓜刀。

  我想了想,似乎再没有遗漏,特意穿上一双厚棉袜,躺到了床上。虽然很不舒服,可电影里总会演一个女人危急时刻,不得不赤脚逃跑,以防万一,我觉得还是穿着袜子比较有安全感。

  刚开始,我一直抵抗着睡意,竖着耳朵听外面有没有异常的动静,可渐渐地,我被困意淹没,彻底昏睡了过去。

Chapter 3 青梅竹马来

  不管过程如何,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都好好地长大了,这就是最好的事情!

  一夜无梦,醒来时,迷迷糊糊看了眼手机,已经快九点。

  我闭上眼睛,还想再眯一会儿,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吴居蓝的面孔,一个激灵,猛地支起身,探头看向门口——那个倒扣的啤酒瓶笔直地立在那里,像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卫士,向主人汇报着昨夜绝对没有坏人企图闯入。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呢!喜悦如同气泡一般,从心底汩汩冒出,我忍不住地咧开嘴笑着。一边傻笑,一边又躺回了床上。

  这一觉睡了整整十个小时,数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连心情都好了许多。

  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眯着眼想,吴居蓝起来了吗?不知道他昨天晚上休息得如何……正想着,听到有声音从院子里传来,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窗口,探头向下望去——
  天空湛蓝,阳光灿烂,院子里绿树婆娑、鲜花怒放,彩色的床单被罩挂在竹竿上,随着海风一起一伏地飘扬着。吴居蓝白衣黑裤,站在起伏的床单被罩间,正把洗干净的衣服一件件挂起。

  也许天空过于湛蓝、阳光过于灿烂,也许树太绿、花太红,这么一幕简单平常的家居景象,竟然让我的心刹那变得很柔软温暖。我含着一丝微笑,一直定定地看着。

  随风飘扬的床单和被罩如同起伏的波浪,一时扬起、一时落下,吴居蓝的身影也一时显、一时隐。他挂好最后一件衬衣后,抬起头看向我,碎金的阳光在他身周闪耀,让他的身影看似清晰又模糊,我轻轻挥了下手,扬声说:“早上好!”

  吴居蓝微微一笑,对我说:“早上好。”
  “吃过早饭了吗?”
  “没有。”
  我一边绾头发,一边说:“等一下,马上就好。”
  我冲进卫生间,飞快地洗漱完,又冲进厨房,开始做早餐。这个点来不及熬粥了,我打算煮两碗龙须面,炒一碟西红柿鸡蛋,就吃西红柿鸡蛋面吧!
  我做饭时,吴居蓝一直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我想着人家已经洗了一早上的衣服,就没再使唤他。
  吴居蓝问:“现在做饭都是用这种炉子吗?”
  我一边看着锅里的面,防止溢出来,一边翻炒着西红柿,说:“我们用的是液化气罐,大陆上的城市一般都用天然气。”
  等做好饭,两人一人盛了一碗面,坐在厨房的檐下,开始吃早饭。
  我偷偷看吴居蓝,他没什么表情,慢慢地吃着,倒是没再挑食,不管是西红柿,还是鸡蛋都吃。
  我忍了半晌没忍住,问:“味道如何?”
  吴居蓝淡淡瞥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
  我明白了,不过已经习惯了他的嫌弃,又是匆匆忙忙做的早饭,也没指望他满意。我嘀嘀咕咕地为自己辩解:“我的厨艺虽然不能和饭店的大厨比,可从小就干家务活,家常小菜做得还是不错的,连总是挑我错的杨姨也说我饭做得不错,你估计是吃不惯我们这边的口味。”
  吴居蓝低着头,专心吃面,一声不吭。
  我很忧郁地发现了吴居蓝的一个“美德”,他不撒谎,即使所有人认为无伤大雅、用来润滑人际关系的小谎言,他也绝不肯说。对着这么个“刚正不阿”的货,我悻悻地唠叨了几句,只能算了。
  两人吃完饭,吴居蓝自觉收拾了碗筷去洗碗,已经干得有模有样,不像昨天那样需要我时不时地提醒,我放下心来。
  看看认真洗碗的吴居蓝,再看看院子里,昨天买给吴居蓝的衣服,昨晚他换下的床单被罩,爸爸和继母住过的房间的床单被罩,都洗得干干净净,晾晒在竹竿上,把院子挤了个满满当当。
  现在这社会,正儿八经去招聘,只怕都找不到这么勤快的人。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好人有好报,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也越发纳闷,皮相这么好,又这么勤快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衣衫褴褛,晕倒在我家门口?
  不过,从小的经历让我明白,每个人都会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经历,他若不说,我也不会刺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跟吴居蓝打了声招呼,去书房工作。
  从楼梯旁的卫生间外经过时,我突然停住了脚步,卫生间里干干净净,一点都不像用过的样子。洗衣机的电源指示灯黑着,掀开盖子再一看,干干的,一滴水都没有。
  我不淡定了,几步跑出客厅,“吴居蓝,你早上怎么洗的衣服?”
  吴居蓝隔着厨房的窗户,看着我,没明白我究竟想问什么。
  我问:“你有没有用洗衣机?”
  吴居蓝摇了下头。
  虽然已经猜到,可亲口证实了,依旧觉得难以相信。我指着院子,吃惊地问:“这么多衣物,你都是手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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