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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孟妮-爱我请敲门-第3节

小说: 孟妮-爱我请敲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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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她有趣的打量着他,难道饭菜难吃到他要痛哭流涕?
            “咳,看……看电影……”
            她瞄了一眼电视,知道这部是描写亲情的影片,小男孩和养父相依为命,养父去世后,他只能到处流浪去找亲生的父母。
            她玩味的盯着他,这么容易感动的男人,可能也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吧!
            “我想安慰你,要怎么安慰你才好?”她认真的说。
            他瞪着她,脸色已经微微涨红。“你只要装作没看到就是安慰我了。”
            闻言,她笑出声来,看他脸上还有泪痕,又强装无所谓的样子,像个别扭的小男孩。
            “好吧!我没有看到。”她再一次强调。“我发誓我真的没有看到。”
            他瞠着眼,硬挤出了两个字,“谢谢。”
            回过身,她做个鬼脸,看来老板的脸挂不住了。
            她搬张椅子坐在庭院里,看着月色,只觉得满天的繁星比台北看来亮多了,耳朵听着不知名的虫鸣,这才想到,已经有多久了,自己不曾有这样悠闲的心情乘凉。在这个乡间地方,在这栋宅院里,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安详。
            “小河弯弯,月色明亮,船儿带我去流浪,看花儿,看星星,船儿不要停……”她轻轻的哼唱着。
            方刚正从房子内走出来,脸上的泪痕已经不见了。
            她深深的坐在椅子里,第一天穿着的套装显出都市俪人的干练,而今天穿着简便的七分袖和一件牛仔短裙,展露一双匀称的美腿。
            才两天,她已展露出一些戏谵、几分调皮,还有一分的张扬,看来她适应得很好。
            “喝茶吗?”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壶乌龙茶。
            他就着壶口,咕噜、咕噜的连灌了一壶。
            她看得目瞪口呆。“那茶是细细品味的,不该牛饮。”
            他一抹嘴,简单的说:“它是拿来解渴的。”
            可能是嫌热,他又脱掉了上衣,光着健美的上半身,她真的很难把视线从他的胸膛挪开,因为他的身材颇引入遐思。
            若不是两天的相处,知道这老板好像满正派的,她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暴露狂,他总裸着上半身走来走去,有好几次,她都不小心多看了好几秒呢!
            谁说美色对男人才有诱惑力,对女人的杀伤力也是不小。
            她所坐的椅子不够舒服得让她可以仰看天上的星星,她嘟囔几声,“应该要有一把躺椅的,在这里乘凉一定很舒服。”
            他沉吟一下,打量着她身下的椅子,像在思量着什么。
            “这么大的房子够一连的军队住了。”他不怎么爱说话,她只好找话题了。
            这间大宅的主人是很神秘的,她却没有什么兴趣去探问别人的私事。但偌大的庭院只有两人大眼瞪小眼,不和他建立良好、友善的关系,这日子只怕也很难熬。
            “这里以前就是我家。”
            他的眼光落到了前方,一个遥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出生,在我小的时候,这里被大火烧了,成为一片废墟,在一年多前,我重新把房子盖了起来……”
            或许在这样的月夜下特别容易吐露心事,或许她略带低哑的嗓音听来很温柔,眼睛也很温暖,让他不自禁的说出平常不愿说的话。
            她的声音不禁高了三度。“这房子是你自己盖的?”
            他点头。“应该说这房子是我自己亲手设计的。”
            哦……她打量着他,有点难以想像他不是一个建筑工人,而是个建筑设计师。
            他说:“家是最重要的,人一辈子都住在家里,如果家里不舒适、不温暖的话,那就很可悲了。家承载着住的人的记忆,和喜怒哀乐,所以,应该按照住在里面的人的需要来盖房子。”
            讲到这话题,他显然有了好兴致。“房子是要能住很久的,像外国有很多的老房子,一住就是上百年,住了好几代的人,那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建筑物而已。”
            她自小父母双亡,由祖母一手抚养长大的,而祖母在前几年也去世了。自小,她就像无根的浮萍,总是飘来荡去的,对于这种感慨更加深刻。
            “那房子为什么只有盖一半?”
            他爬了爬头发,显得有些苦恼。“盖不下去了,没有灵感,不知道怎么盖才好。”
            听来真随便,她瞪着他。“盖的时候怎么不想清楚?你看看,现在这里真像一个工地。”
            “设计图早就画好了,但是,动工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才发现,我并不知道以后要住的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房子就盖不下去了,现在已经空了快一年了。”
            所以,房子才会维持在这么奇怪的状态,房子的外型结构已经完工了,但屋里还有好几间的空房,而庭院也呈现荒废停工。
            她喃喃自语:“听来真浪漫。”
            多少人一生奋斗就为了拥有一间房子,而他空手建一个家,不也是一个美丽的梦想。
            浓黑的眉不自觉的揽紧。“别说我浪漫,我起鸡皮疙瘩了。”
            “呵,你这个浪漫是属于成人的浪漫,不是小孩似的家家酒。”
            这对原是陌生的男女,因缘际会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在这个月夜下,竟越谈越投契。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很多年轻的女孩子不愿意待在这种乡下地方。”
            闻言,她的唇一抿。“我想休息一段时间,不想看到太多的人。”
            她不愿再多说,但话语间已透露出淡淡的哀愁。
            “每个人都有他害怕的和世俗的一面,要是在意别人的想法,那真是不用活了。”
            这话让她的心蓦地一动,一开始,对他谈不上什么好不好感,只把他当老板看,她只想工作领薪水,至于其他的,她不想去想太多。
            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她也曾不安,但这男人给人稳重诚实的感觉,应该是个可以让人安心的人。
            他是不是也曾受过伤?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在这里疗伤?这想法让她对这男人有了几分的怜惜。
            “唔……林小姐……”
            她赏他一个大笑脸。“叫我明仪就好了。”
            “好,明仪,可不可以煮点东西给我吃,我饿了……”
            饿了?他明明吃了三碗饭还有半锅汤、两罐啤酒,还有空了的四盘菜,他还饿?
            “你煮的菜真好吃。”
            这话像是一句魔法,迅速浇熄她的错愕。
            “好吧!老板,你要吃什么?”
            “随便。”
            是啊!她老板不挑食,只要是她煮的菜,他总捧场的吃得干干净净。
            她着手准备饭菜,刚刚的话题已经告了一段落,月夜下的谈心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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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她开始了在方园的日子,居然出乎意外的……舒服。
            是的,舒服,除了喂饱方刚之外,其他的时间,她都是悠闲的。每周固定有清洁公司的人来大扫除,方刚因为工作的缘故,每一周就会去台北一趟,一去可能一、两天。
            她的老板没有架子,也没有烦人的同事,还有优渥的薪水,有这样的工作在梦中都要笑醒。
            她就在觉得对不起他付的薪水的想法下,所以力求在菜色上求新求变,观察他的喜好,为他填满整个冰箱,顺带打扫屋子,为他洗衣服。
            她从一个煮饭的,彻底变成了女佣。
            清早醒来,做好了早餐,她就出门散步,顺便买菜,和街坊邻居熟悉、熟悉。这时候,整条马路会显得生气勃勃的,整个小镇都充满了活力。
            因为家家户户都隔的不远,街坊都是老邻居,彼此都很熟悉,一路上,总会听到各家各户打招呼的声音。
            “早,出门啦?”
            “老婆,我去上班啦!”
            “妈,我去上课了。”
            “嗯,路上小心点,骑车要注意。”婆婆妈妈们都不忘叮咛。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传统市场虽然脏乱点,但蔬菜水果都很新鲜,也弥漫着浓浓的人情味。
            “林妈,晚一点,你送点青菜到我家去。”她熟稔的和卖菜的人说着。
            林妈妈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读书,她和林伯伯两人无聊,就种菜、卖菜。她家和方园离得满近的,有时明仪就干脆让她直接将自己栽种的蔬菜送到方园,她进出方园多次,对方园也极为熟悉。
            “好,我等会儿就送去。”
            一边漫步走着,她又在海产摊前停了下来,打量着鱼货。
            “老板娘,给我两斤的蛤蜊。”
            欧巴桑熟练的捞起了蛤蜊放在磅秤上。“80元,小姐,我没看过你,你刚搬来的吧?”
            “是啊!最近刚来的……”
            “我就说,我在这里卖十几年了,这附近的人都认识,我瞧你就像外地来的,你住哪里?”
            敦亲睦邻很重要,明仪耐着性子答,“我住方园。”
            方园?这两个字刚讲完,欧巴桑却像被魔术棒一点静止不动了。“哪里的方园?”
            “过双元桥的那间大房子。”
            一时间,附近的菜贩和顾客都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说着。
            “什么?那间方园?”
            “是啊!”瞧这阵仗,明仪也诧异了。
            “不就那间鬼屋嘛!”
            欧巴桑又摇头又叹气的。“那间方园在二十多年前住着一对夫妻,听说先生可有钱了,他太太是本地人,为了讨好她,他才在这里盖了一间别墅。有一天,那个太太好像自杀了,没几天,房子也起了一场大火,将那个先生也烧死了,之后,就有人说那是一间鬼屋。”
            明仪浑身起了轻颤,手臂也窜起鸡皮疙瘩,难以置信那间美丽的房子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
            “在一、两年前,那间方园又住进了一个怪人,他这个人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负心汉……”
            明仪更见错愕,难以将方刚和负心汉的形象联想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那天,他刚好在这里买东西。”欧巴桑指了指前方的转角。“有一个漂亮的大美人挺着一个大肚子,是他未婚妻专程来找他的,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可厉害了,那大美人不小心被后面的车子撞倒而送医,听说孩子流掉了,而他也没娶她。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个负心汉。”
            明仪仍是震惊,虽然她和方刚并没有深交,只有共处过几天,但也难以想像他居然会让未婚妻流产,又狠心抛弃她。
            “真像电影情节……”她轻声呢喃。
            “我看那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钱盖房子,我看啊!他这人来路不明,你还是小心点的好。”
            想不到方刚的名声居然这么难听,他足不出户,都能惹来这么多的是非。
            “我看我老板不太像那种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就是涉世太浅了,才会被人骗。小心,你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钞票。”另一个蔡太太轻哼一声。
            都说人言可畏,看来不假,她并不了解她的老板,但是,他除了安静点、迈遢点,也不至于有什么恶行劣迹,他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想不到在这些邻居的眼里,竟是如此风评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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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家,看到方刚正在院子里敲敲打打,额上微冒着汗,地上是他已刨好的木材,看起来是在做一把椅子。
            他一看到她回来,就扬声喊,“你去拿电锯给我。”
            依着他指示的方向,她往一个独立的房子迈进。
            哇!
            她张大了嘴,看着这间房子,这根本是一间标准的工作屋,天花板足足挑高了三米,里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刨木机、电钻、电锯、起重机、千斤顶……一应俱全。
            “天啊!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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