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雏女 作者:泛溅雪(言情小说吧2012.8.16完结)-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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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她觉得自己就是那只不畏风雨的海燕,在万丈高空自由翱翔。
可是画面却又在一瞬间转换,白云渐渐聚拢散发出血一样的红光,海变成了布满残骸的废墟。小茧失去了翅膀,重重的摔倒了地上,周围笼起一股充斥着甜腻的血腥味,一具具行尸走肉张牙舞爪的向她走来。她惊恐的向后退缩,眼里尽是绝望。她想喊救命,却不知道谁会来救她。在这无望的时空,她只能妥协的闭上眼等待命运的治裁……
“你是急着去见上帝!”
小茧的脑海不知为何回响起这句话。为什么会想到他?为什么他凌厉的眼神好像在命令我活下去,他不屑的神情似乎在藐视我的软弱与不堪一击?为什么?她拼命的摇头:我不懂,我不懂……自从爸爸妈妈因事故去世以后,我那玩世不恭的弟弟败坏了他们所有的血汗钱。为此我每天拼了命的读书,提前一年大学毕业,可是未来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为了生存,我打工的同时寻找工作,经过一次次的碰壁,一次次的失败,流浪了好久的我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工作,可是却永远默默无闻……
小茧想到这,泪流了满面,她用力的仰头望向天空,想把泪水的悲伤流回心里。我就算要活下去,也只是为了我自己,你有什么权利来管我,你没有权利,没有资格!我活着只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我自己啊!小茧躺在床上,痛苦的抖动,泪水汗水湿了一身。
鬼鬼悄悄跳上床,“喵喵喵……”叫着,轻轻舔舐着她冰冷的脸庞。她猛地睁开眼,庆幸自己从噩梦中醒来。她轻轻地摸着自己的双眼,内心在痛苦的问:为什么在我痛苦之余,还要面对无尽的黑暗?谁可以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她感受到脸上温暖湿润有轻微刺痒的碰触,摸索着抱起鬼鬼,紧紧地拥着它,用轻到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你不要离开我,现在我只有你了……”
☆、第十一章 家族恩怨
天放晴了,柔和的光线普照大地,哭了一夜的花朵更显娇嫩了。风懒懒的吹着,步家别墅的早晨却显得特别忙碌:美丽女佣们在花园里清理昨夜暴风雨留下的狼藉;剪修师傅站在扶梯上细心的修剪冗枝;厨娘面带微笑的在厨房给主人准备早餐……
刚刚晨跑完回来的步美围着正准备上楼的福管家看了又看,指着他手里捧的花瓶好笑的问:“这野花,您是要送去给谁啊?”
发福的管家笑了笑,眼角积起了笑纹,“当然是步少爷啦!唉,十几年不见,都长成高大俊朗的男人了,我昨晚差点没认出他来呢!果真是我老咯。”
“这跟野花有什么关系啊?难不成他喜欢?”
“当然了。小姐你不知道,当年小少爷的妈妈忒儿喜欢这小野菊,他也是喜欢的不得了,那些什么牡丹,百合,满天星,每次我放到他屋里,少爷都会气呼呼的把它们全扔到垃圾桶里,所以啊……哎,小姐你小心点!”
步美听罢,抢过花瓶,撂下一句话“我帮你送上去吧!”就匆匆跑上楼去。
阳光透过高的窗户洒在这充满诱惑的房间,他凌乱的头发完美配合着邪魅慵懒的脸,步破尚躺在床上,退去了清醒时凌厉的气势换上了一股叫温馨的美丽味道。
步美在走到离他房间还有一段距离时放慢放轻了脚步。她站在门口轻轻扣了几下,“破尚,起来了吗?”见无人回应,就轻轻推开了门,看到他还在睡,笑嘻嘻的走到他的床边,将这瓶还带着露珠的黄艳艳的小野菊放在了他的床头。
“唉,好难得看到你这么温柔的睡脸,一定是梦见想见的人了吧。”她轻叹了一声,走回门边,没有回头的小声说了句“对不起”。
步破尚睁开眼,望着步美离开的背影,墨黑的眼睛闪烁着不忍。她对他的那些愧疚,那些什么所谓的补偿,什么对不起,他真的已经不再在乎了啊。
他坐起身,点燃一支烟,静静抽着,看着这房间一如从前的布置,胸口像压了千斤石般沉闷。他拨通电话,“喂,今晚约兄弟们在老地方逍遥去。”语毕就挂断了电话。
7点59分,步破尚下了楼。福管家正迎面走来,笑着说:“少爷,夫人和小姐正等着你去用早餐呢。”步破尚没有搭理他,径直向大门口走去。福管家一惊,有点慌,忙拉住他的胳膊,“少爷,这么多年了,该忘得就忘了吧。况且你现在会回来难道不已经表示你原谅他们了吗?现在老爷不在家,一切事务都是夫人在打理,她跟了老爷这么多年,每天都对你心存愧疚,她也是很不容易的啊。况且她今天起得那么早就是想做一份你爱吃的早餐,和你像真正的家人一样生活。就算敷衍一下,你就去吧!”
步破尚站了一会,回头对他说:“你说的没错,我回来是表示我已经不恨他们了,只是不恨而已。”福管家还没理解他是什么意思,步破尚就突然把外套扔给了他,向餐厅走去。福管家看到少爷这样,一扫先前的不解,笑容满面。
“破尚,你可真是懒啊。要是您再不光临大驾,我和妈咪可是要等到黄瓜菜都凉了啊。”
步破尚在柳云的对面坐下,淡淡说了句:“那就开始吃吧。”
步美不悦的嘟起了嘴,“真是无情,一点都不了解我们的好意,哼!”说完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就这样,三个人静静吃着早餐,窗外偶尔传来几只麻雀的叫声。
“柳夫人,出于礼貌,我还是要告诉你,等到步总从美国回来我就会搬出去住。”
“啊?为什么?你不是昨晚刚刚搬回来吗?难道是因为你爸爸没有去迎接你生气了?”
“您太会说话了,我可不是什么名人贵士需要步总的亲自迎接。我搬出去住,一是因为我不想打乱你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二是因为我不想被打扰。”柳云一听顿时无语,拿着叉子的手抖了又抖,她喃喃说道:“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
步破尚啪——的一声丢掉刀子和叉子,站起身,“当然不是。”说完扬长而去。
柳云坐在那儿,又惊又喜,她笑着流出了眼泪,“是真的吗?他终于肯原谅我们了吗?美美,你听到没有?”
步美走到妈妈的身后搂着她的脖子,轻轻说道:“嗯,妈咪,你放心,破尚他早就不恨我们了,不管他外表多冷酷,就算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他的用意,我们懂的。”
“太好了!”母女俩相拥而泣。
☆、第十二章 雏菊羁绊(一)
如果经过寒风的侵袭、冷雨的洗礼、噩梦的纠缠以及无尽黑暗的困扰还能在第二天安然无恙的话,除非是铁金刚在世,否则是不可能还精神焕发、活蹦乱跳的。于是,小茧生病了。她无力的躺在床上,感觉脑袋像是装了铅,爆炸般的疼痛充斥其中。她艰难的起身从床边抽屉里摸索出了止痛药和感冒药,噼里啪啦的倒出一小堆白白的药片在手心,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着冷水就吃下去了。
——叮叮——叮叮——
“喂……”
“喂,小茧姐吗?我是菊妹啊。自从你工作以后,咱们好久都没有联系了,怎么,最近很忙吗?”
“哦……咳咳咳……咳咳……我最近是很忙的,咳咳……”
“小茧姐,你怎么啦?咳嗽的那么厉害。”已近尽量避开话筒咳嗽的小茧知道菊妹耳朵尖,怕是听见了,只好说:“我昨晚下班忘记带伞淋了点雨,咳咳;没事的,只是小咳嗽几下。”
“啊,怎么没关系呀!你现在自己能去看医生吗?我现在有点忙,中午我去看你。”
“真的没事,我……”嘟嘟——“臭丫头,我说没事就没事啦,咳咳……呃,可是,头好痛啊……”小茧扔了电话,倒头便睡得昏天暗地。
步破尚开车出了别墅,加了油门,一直向东。
叮铃——叮铃——随着几声脆耳的风铃,带着花香儿飘荡的空气令人格外的舒服。
“欢迎下次光临!”梳着两根麻花辫的杨小菊用清脆的嗓音叫到。
这是个叫“自然花”的花店,它坐落在城东比较偏僻的区落,说来也巧,这里离小茧所住的小区只有一公里之遥。虽然自然花店面小,地处偏僻,却因为是离墓地最近的鲜花销售部,生意也不至于太冷清。
又是几声叮铃——叮铃——“欢迎光临!”
小菊一抬头,看到是一身慵懒的步破尚,脸顿时像绽放的太阳花,格外闪亮。“步大哥,你来了啊,好久好久不见了啊,来杯怀念的菊花茶,怎样?”步破尚点点头。
“好的,你先坐啊,马上来哦。”小菊快乐的像小鸟般在柜台里飞来飞去,还情不自禁的哼起了山歌。
“你会唱山歌,真是稀奇。”
“嗯,”小菊端出一小杯冒着香气的菊花茶递给他,然后手托腮,一双单眼皮小眼睛眨了又眨,“我的老家是在山凹凹里,因为四面环山,一到春天,山坡上就开满了各种各样好看的小野花,我就一边采花一边高兴的唱几句。”她呵呵笑着,散发出纯真的美丽。
与市中心的喧嚣相比,这里落英缤纷,就好像世外桃源。步破尚每次来这里就特别轻松,自从他动用附近的手下秘密保护这里以后,每次看望母亲就会来这里坐坐。
杨小菊很活泼,喜怒哀乐都会写在脸上,她知道步大哥是个混黑道的厉害人物,却从来不怕他,喜欢对他讲自己最近的趣事和烦恼。
一年前,初来咋到的杨小菊在这里开了花店,刚过一个星期,她就不幸的被一个小混混给盯上了。就在那个自己即将被坏蛋污辱的时候,是步破尚救了她。当时他比现在阴沉许多,满头银发,眼神犀利。
而那个强奸未遂的小混混见自己好事被搅,竟搬出自己的靠山,扬言若他再多管闲事,蚁帮不会饶了他。步破尚一副如若未闻的样子,小混混恼怒,气急之下拿起身边的花瓶就向他砸去。
——哗啦啦——
突然出现的赵云一个回旋踢将花瓶踢到了窗户上,花瓶玻璃碎了一地。小混混见来者不凡,慌了神,拿起电话想搬救兵。
赵云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将手机啪——的一声摔到了地上。他像抓小鸡一样揪起小混混的衣领,轻描淡写道:“蚁帮是吗?就算你们老大在这里也得敢我叫声大哥,更何况是大义堂的步破尚!”
小混混一听,吓软了腿,连滚带爬的跪到步破尚的面前,“大哥饶命,小弟有眼不识泰山,您就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吧!”
“哦,是吗?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有下一回呢?想让我饶了你可以,那么你就用行动来表示你的诚意吧。”步破尚凑近他的脸,威胁道,“好吗?”
小混混吓得早已汗流浃背,他抄起身边的一把椅子不由分说的就重重的砸向自己的腿,只听咔嚓一声,痛的龇牙咧嘴的小混混断断续续的说:“这样……可以了吗?”
“很好,你可以滚了!”于是,他拖着残废的腿出了自然花店。
缩在墙角的小菊被这场面吓呆了,白嫩的圆脸充满惊恐。她悄悄靠近电话,想拨110报警。
谁知刚拿起听筒,已近在眼前的赵云就附在她的耳边说:“丫头,就算你把警察叔叔叫来也没有关系哦,我跟他们很熟的。嘿嘿嘿……”小菊又傻了眼,怎么黑道会跟警察熟呢?!奇怪。
看着她一副未经人事的模样,赵云笑着说:“放心好了,我们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再说你长得又那么……呃,可爱,对吧?”赵云转向步破尚问道。
步破尚没理睬他,却被那一束束金灿灿的小雏菊所吸引了目光。他对正在和小菊开玩笑的赵云命令道:“找人把这里修理一下,还有确认以后这里的安全。”
赵云就是步破尚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了解这番话的深意,忙答道:“遵命!”
步破尚转向情绪稍微好转的小菊,“这个,我要一束。”说完给了她一张百元大钞。小菊听他说要买小野菊,心里竟涌起一股亲切之感。她细心的包扎好花递给他,还找了零。步破尚却只接过花,就转身离开向门口走去,淡淡飘来一句话,“剩下的下次再给吧。”
从此以后,步大哥的到来成了小菊那一天最快乐的事情。他长相帅气,外表冷峻,却会很耐心的喝着她自制的菊花茶,还听她唠叨每天的琐事。毕竟小菊正值豆蔻年华、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上步大哥是很自然的事。可是她知道那不过是思春少女美丽的幻想而已,于是渐渐地,她把他当成了大哥哥,这种亲切的亲情要比苦涩的爱情来得美好,她的生活因此也快乐了许多。
☆、第十三章 雏菊羁绊(二)
步破尚坐在柜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