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新娘 by无香-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传说很早很早以前,有一座山叫西山,西山下有一个村子叫高楼村。外面的人都传说西山上有神仙。可是高楼村的村民们却失口否认。如果有神仙的话,他们世世代代都没有见过呢?村外的人理由也很充足。西山的天就叫西天,西天是有王母娘娘的,这不是事实么?高楼村的村民们顿时觉得有理。西山那么高,三分之一的山都终年被冰雪覆盖,从来没有人能上去。说不定真的有神仙呢。于是高楼村的香火顿时鼎盛起来。
当然,还是有人不信神仙的。那就是高楼村最好的猎手,也是最年轻的猎手,一个叫仲韶的英俊小伙子。听村里的人说,仲韶是一个勇敢而又可怜的孩子。当年,他的父亲是十里八乡最好的猎人,母亲十方圆百里最漂亮的姑娘。可惜有一次,这对夫妻上雪山打猎的时候突然发生雪崩,这对夫妻就从此不见了踪影。年纪小小的仲韶于是一个人搬离村子,住在半山腰,人能居住的最高的地方。
村民们说,仲韶啊,别一个人住那么远。你也别难过,说不定你父母是被神仙带到天上去了呢。
仲韶说,哦,原来我爸爸妈妈在天上享福呢。我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村民们都奇怪的看著仲韶,看著仲韶从屋子里抱出一个巨大无比的爆竹,从灶火里拾了根柴禾出来,砰就把爆竹给点著了。爆竹在天上绽开了一片五颜六色的花朵。老实的村民们一辈子没看过这东西,都呆了。就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天上的神仙突然显灵了。整座雪山都摇晃起来。轰隆隆轰隆隆。有村民说,天上的神仙是不是在擂鼓啊,有村民说,可能是山神在举办宴会呢吧。唯一一个有常识的村民吓的腿都软了。雪……雪崩啊。话音一落,满院子的村民都撒丫子跑没影了。仲韶满意的叹了口气,恩,总算安静了。
仲韶终于一个人了。安静了,也寂寞了。
1、
又过了好几年,仲韶长大了,是一个棒小伙了。可惜村里的女孩子们都怕他。村里的大人们说了,仲韶是一个奇怪的小孩。夏天村里所有的猎人都没有他打的猎物多,冬天动物都不出来了,仲韶还是能打到狐狸啊,狼啊之类又凶狠又狡猾的动物。更奇怪的是,这些动物的身体上是连伤口都看不到的,于是就有人说仲韶是什么仙啊神啊鬼啊之类的。村民们都很怕他,仲韶似乎也知道了,除了每个月到村子里用猎物换些必用品,就再也不下山了。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阳光很好。太阳照在人身上暖烘烘的。仲韶在自家的院子里晒太阳,一动也不想动。他很满足的看著院子里晾的一张狐狸皮,火红的颜色,完美的连一丝瑕疵都看不到。仔细看的话,会看出来这只狐狸是被一支箭从眼睛里对穿过去而死的。这样的箭法,除了仲韶,不会有第二个人。所以仲韶很骄傲,也觉得有这样的一张狐狸皮挂在家里很值得自豪。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仲韶听到房子后面有什么动物发出一声悲鸣。声音尖利,刺的仲韶一下子就跳起来了。心理想著,不会是野猪闯到家里来了吧。想想也觉得不会,自己在西山上已然是恶霸级的人物了,只要他出现,闻到一点点气味的动物们都会吓的浑身发抖,四散逃窜。野猪也不会这么笨的跑到他的院子里来吧。
仲韶想著,还是决定去后面看一看,因为那样的叫声实在是太悲惨了。他听的有些不忍心,这么好的天气,大家都应该开开心心的晒太阳嘛。
仲韶绕到后院。看到后院的木围墙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一抽一抽的,发出痛苦的呻吟。仲韶觉得奇怪,那个地方他没有布过陷阱啊。想了一下突然记起来,前段时间在山上下套子,有几个没用上,就顺手扔到围墙边上了。仲韶叹息了一下,这个倒霉的家伙。然后他走过去,看见草丛里的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翻滚著,死命的挣扎著,却挣不掉脖子上的绳索。仲韶拉著绳子,把小东西拎起来。小东西挣扎著,小腿痛苦的向前一伸一伸的,难过的快要窒息了。仲韶慌忙的把它抱进自己的怀里。怎么会呢,居然是只白色的狐狸。
小的时候,仲韶听爸爸说过,西山上有白色的狐狸,不过非常难捉,它聪明异常,又生活在终年白雪皑皑的山顶,很少下来。仲韶心里一阵狂喜,准备收紧绳索,这张狐狸皮要比院子里晾著的那张红狐狸皮值钱多了呢。
小狐狸似乎看透了他的想法,竟然也不挣扎了。乖巧的卧在他的怀里,只是,默默的流下了眼泪。滚烫的泪珠落在仲韶手上的时候,仲韶一下子被烫伤了。疼的地方却不是手背,而是胸口的某个地方。这是一只好乖好可爱的小狐狸,它有雪一般光滑的皮毛,炭一般乌黑的眼睛。仲韶又觉得不应该用炭来形容它的眼睛。多么美丽的眼睛啊。大大的,水光流转,像会说话一样。最重要的是,它是温暖的,毛茸茸的,软软的,抱在怀里是好温暖的感觉。
鬼呼神差的,仲韶把绳索解开了。手放下的当儿,仲韶突然醒转过来,狐狸是很狡猾很狡猾的动物呢。说不定会咬自己一口,然后跑开呢。仲韶等著,如果小狐狸跑了……恩,那……那就跑了好了。今天是个好天气,大家都应该快快乐乐的。
可是,小狐狸居然没有跑,它仍然卧在仲韶的掌心,仲韶似乎听见它还粗粗的喘了口气。仲韶伸出指头去逗弄它,喂,喂,你不走嘛。不走我会把你吃掉哦。可是小狐狸似乎已经砰定了仲韶不会再伤害它。小爪子不耐烦的拨开仲韶的手,竟,沈沈的睡著了?
仲韶好气又好笑的看著这个不速之客,想了想,还是抱著它回到了院子里。躺椅是竹子编的,坐在上面又凉快又舒服。仲韶躺进椅子里,把小狐狸放在自己的胸口。小狐狸似乎也是累坏了,打了一个哈气。明亮的眼睛里顿时蓄满了泪水,楚楚可怜的看著他。仲韶觉得自己的脾气是这么多年以来最好的一天,他居然拍著这个小家伙的头说。乖,睡吧。而且,自己居然也这么睡了过去。
太阳慢慢的落下去了。风渐渐的凉了起来。仲韶猛然惊醒,看到胸口上的小狐狸不见了。忍住了,心理失落的感觉。小狐狸这个时候应该回家了吧。它的爸爸妈妈,说不定在担心它呢。仲韶还是忍不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小狐狸不是属于他的。可是,他真的已经孤单了很久了啊。
2、
仲韶依旧一个人住在半山腰上,日子一天天过去,单调而乏味。每天他都会去山上转一转,这片山上有无数他下的套子。仲韶觉得自己仍然是一个懒惰的人,明明可以用箭射猎物的,可是他仍然喜欢撒套子,动物总是有些愚蠢的,不会长记性,屡屡钻到套子里憋死,而这个时候,仲韶只用把它们拾回家就好了。
可是最近,仲韶开始一个个把套子收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仲韶看到这些套子的时候总会想起那只倒霉的小白狐狸。脖子被绳索套著,四肢挣扎著,翻滚著,然后流下眼泪来。仲韶这样想著,总会在炎炎的烈日下吓出一身冷汗来。虽然明明知道,小白狐狸一定已经回到山顶上去了,它的爸爸妈妈一定会管教好它。可是可是,仲韶还是会觉得良心不安。每天收套子的时候提心吊胆的,生怕再看见那团白色,他的小白狐狸。索性,仲韶收回了所有散布在山上的套子,这才微微的松了一口气,然后回家。现在,小白狐狸应该安全了吧。当然,以它那种笨样子,难保不在长大前再遇到什么意外。仲韶又叹了口气,觉得无可奈何。
然而,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仲韶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院子里躺椅上放著一枝野玫瑰。鲜艳如火。娇艳欲滴。这会是谁送的呢?仲韶奇怪极了。村子离这里很远,而且这种野玫瑰只在一处山谷才长有。仲韶也只是远远的看到过那片火红,从来没有摘到过。话说回来,很男子汉的仲韶也不稀罕摘那些花儿草儿的。他不像他的爸爸,有需要讨好的老婆。可是,当仲韶把这支花拿在手中的时候,还是由衷的感到高兴。仲韶记得很早以前,妈妈拿到爸爸送的玫瑰,总是笑的很开心。他问妈妈为什么这么开心。妈妈就告诉他,如果一个送你玫瑰呢,就说明她爱上你了。因为你爸爸喜欢我,所以才会送玫瑰给我。而我也喜欢你爸爸,所以就会非常的开心。
仲韶心想,玫瑰花就是表达爱的意思嘛。至于说的这么复杂么?当然,他并没有向一脸幸福的妈妈提意见。仲韶是个好孩子,从小就是。
仲韶拿著玫瑰花回屋子睡觉。他把花放到枕头边,躺下的时候就能闻到淡淡的花香。于是连梦境都是香喷喷的。可惜早上醒来的时候,仲韶已经记不得自己梦到什么了。
仅仅一夜,玫瑰花就枯萎了。破破烂烂的碎在枕头上,乌七八黑的颜色,不复昨日的美貌。仲韶突然很悲伤的想,原来爱情也是这样一夜间就会变质的啊。昨天他还为有人送他玫瑰而高兴,而今天他就不这么想了,如果知道清晨的玫瑰会变成这样难看的样子,他宁愿不拿那只玫瑰。所以说,仲韶是个坚强的孩子,他收拾好被褥,然后用指尖捏著那朵玫瑰。嗖。丢了出去。
仲韶上山去了。打了一只野兔,一只野鸡。后来看到有一只笨蛋梅花鹿不怕死的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仲韶的手都已经搭上弦了,最终却只是空拉了一下弦。砰的一声。梅花鹿终于知道逃跑了。仲韶又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最近很喜欢叹气。最近,就是指他救了那只白痴小狐狸之后。他真的变的善良多了。不,是变成烂好人了。仲韶收拾好东西回家。
在跨进院子的一瞬间,他就看到了躺椅上的玫瑰。鲜艳的玫瑰,娇嫩欲滴。仲韶左看看,右看看。还是猜不到会是谁送玫瑰给他。不过,这还是意味著有一个人在爱他,不是么?仲韶觉得心里暖暖的。他立刻忘了今天早上的想法,拿了玫瑰回屋。睡觉的时候,他把玫瑰放在枕边。早上醒来的时候,仲韶还记得昨天晚上那个甜美的梦。有一个人对他说,我喜欢你。仲韶一乐,就醒了。忘记了那个人长的是什么样子的。
仲韶满怀希望的上山打猎。实际上,他只是想在山上度过一天的光阴而已。太阳下山的时候,他就会收拾好东西兴冲冲的往回赶,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看到一朵玫瑰。仲韶觉得很满足。他已经不想去知道是谁送他的玫瑰了。他只要知道有一个人爱著他,这不就够了么?
可是终于有一天,仲韶迎著落日回到院子里,发现躺椅上并没有玫瑰。仲韶很惊讶,他已经习惯了有玫瑰的日子。把玫瑰放在枕头边,晚上做梦的时候,就会有一个人温温柔柔的对他说,我爱你。仲韶会在那个时候觉得快乐。然而,今天没有玫瑰!是……那个人不再爱他了么?那就好吧。不爱就不爱了吧。你不能强迫一个人来爱你。
仲韶坐在躺椅上发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仲韶听到自己的肚子饿的呱呱做响。他该做饭了。仲韶站起身子,又听见肚子呱呱的声音。可是,他不饿啊?仲韶终于反映过来,声音并不是他发出来的。仲韶仔细看著周围,发现木篱笆下的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仲韶拿好自己的箭,然后走过去,伸出脚尖拨开草丛。
仲韶的箭掉在了地上。他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坐在草丛里的是一个孩子。可是,不是一个一般的孩子。他穿著白色的毛皮小夹袄,袖口,领口的地方都有白色的滚边,毛茸茸的。然而最重要的是,这个孩子的头顶有一双大大的耳朵。粉粉嫩嫩的颜色,也许是因为紧张,竖的直直的。还有还有,他是有尾巴的。白色的,长长的,蓬蓬松松的一条尾巴把身子围了一圈。小孩子是被人欺负了么?仲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这个小孩子身上脏脏的,纯白色的衣服都染黑了。还有他白皙的小脸上,一道一道居然都是伤口,伤口又长又深,从嘴角一直划到脸上。有血珠点点滴滴的渗出来,可爱的小脸现在看起来像一只命运悲惨的小花猫。仲韶想笑,又笑不出来。因为那些伤口,应该会很疼的吧。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伤疤。
你还好么?仲韶愣了半天才发出声音,然后发现自己的声音又温又柔。可是这样,他还是吓到了这个孩子。那个孩子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然而此时却充满了恐惧。像才晓得害怕似的,他伏下身子,缩成一团,发出呜呜的声音。他在害怕!
仲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抱他。他只好蹲在那里,试著伸出手去摸他的头。他在发抖,可是他的耳朵好软活,暖暖的,软趴趴的覆在脑袋上。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仲韶试著安慰他。就在此时,他看到小孩子身边有一朵玫瑰。鲜艳的,娇嫩的玫瑰。仲韶愣住了。
3、
“喂。这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