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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红楼同人)雁归红楼 作者:林月初(起点大封推vip2014-11-18正文完结)-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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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的学业可就靠你了,听说你们这里学校快建起来了,建完还能免费入学?”
    吴均瑜诚恳的说道:“是的,而且我希望是每个孩子都能入学,虽然这个愿望不能马上实现,但是我会一步一步让所有人都能受到教育。我希望这个镇子能够秉行公正,自由,民主的原则,一直繁荣下去。”
    林如海又问吴均瑜什么是民主,吴均瑜只得又解释了起来。黛玉后头下来,听吴均瑜说起这些,也是听得痴了。直到吴均瑜说了一堆,黛玉才插嘴问道:“姐夫,听说这里女子也能上街,能做事,是真的吗?”
    吴均瑜喝了口水,回答道:“当然是真的,你姐姐,在家开了个营养规划室,周边的领主夫人,都来她这里咨询,还要给她咨询费和调理费。你也知道,你姐姐最擅长这个,所以以此为业。这里的女子都非常的独立,她们有什么想法也会大胆的说出来,和中国人的含蓄有所不同,你待久了自然就知道了。”
    四人正说得热闹,雪雁带着怀特医生满脸笑容的走了下来,黛玉忙上前询问张启声的情况。雪雁欣慰的说道:“妹妹放心,妹夫的腿上处理的很好,如今骨头已经在慢慢长上了,怀特医生说等会派人来给妹夫打石膏,打上石膏腿骨就不会错位,妹夫也能支着拐杖起来行动了。再养个一个月就能彻底大好了,此间多喝牛奶,多晒太阳,好的还能再快些。这加州最不缺的就是阳光,妹夫来这里养伤真是再好不过了。”
    林如海一家听了也很是高兴,大伙又一块上楼看了一回张启声,便让他好生睡一觉,他们先去吴林庄园看看。
    回了吴林庄园后,黛玉和孟茶芳先去参观了一下雪雁的工作室,跟着又问了雪雁一些这里的风俗人情,最后连孟茶芳都心动了起来,觉得自己应该能找些事做。
    而林如海跟着吴均瑜去了书房,看了吴均瑜做的城镇规划图,其中给了一点老道的经验,立刻让整个城镇的规划更加的合理了。
    当晚吴均瑜宴请了周边所有的庄园主来做客,并隆重介绍了岳父一家和妹妹一家,张启声打上石膏之后也跟着一道被介绍了。
    所有人都对这两家的到来给予最由衷的问候,唐纳家的一对儿女还自告奋勇教两家英语。整个宴会宾主尽欢,直到午夜才渐渐散去。

正文、第四百一十三章

午后,阳光很是充足,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直犯瞌睡。雪雁坐在沙发上正看着书,迷迷糊糊头一垂就睡了过去。正睡得香甜,突然一个穿着淑女裙的少女冲进了起居室,四处看了一下,冲着沙发上的雪雁冲了过去,一下撞进她的怀里。
    雪雁吓了一跳,心脏猛地砰砰直跳,睁眼看了下怀里的人,拍了她一下嗔道:“一天到晚跟土匪似的,想吓死我啊。”
    少女睁着圆圆的眼睛,冲着雪雁撒娇了起来:“妈咪,你去跟表哥说啦,让他带我去冲浪!”
    雪雁揉了揉眉心,想也不想就一口拒绝了:“不行,你现在还在禁闭,看来你是一点都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禁闭时间延长一周。”
    少女撅着嘴一付要哭的样子,可怜巴巴的看着雪雁:“妈咪,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我再也不会丢下妹妹不管了,我保证以后她要跟我出去玩,我都带她去。”
    雪雁嘁了一声,理都懒得理她。反倒站起来拿着书回了书房,走时丢下一句:“你的假期作业我今晚检查,你自己当心吧。”
    吴月仙这才惊呼一声,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出起居室去了。
    雪雁把书放回了书架,摸了摸已经被磨的光滑的窗棂,来这里已经十七年了。现在的镇子不但各方面都很完善,还渐渐的往城市规模发展了,周边领主的土地越来越少。好些人都放弃了领地直接住到了镇里去。
    他们一家却喜欢这平静的生活,仍留在了镇外。龙凤胎两个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十年前雪雁又给他们添了个妹妹。取名叫吴月馨,今年也有十岁了。
    如今三个孩子里,龙凤胎已经上高中了,而小女儿也在上小学。日子一天天回归平静,平静的让雪雁都忘了时间的流逝。
    书澈后来又生了两个儿子,七年前辞掉了管家的工作,在镇上的居民区里买了一套房子。做起来全职太太。而江五则当上了镇上的警察局局长,一家人的日子比以前好过的多。也没有那么辛苦了。
    燕儿早在十六年前就嫁给了杜凡男爵,生了一儿一女,现在一家人也搬去了镇上,住进了富人区的独栋别墅里。
    小红一家后来脱离了出来单独做生意。在镇上开了一家首饰店,融合了中西方的文化,造出的收拾非常受欢迎,渐渐成为了有钱人。
    而林如海和孟茶芳,在到了北美没多久后,也添了一个女儿名唤靛玉。墨玉今年已经十九岁,离开加州去东海岸上大学去了。靛玉十五岁,跟龙凤胎一起在一个中学念书。
    张启声腿好了以后,大力发展他的橙子园。成为了这一代最大的甜橙批发商,而黛玉刚到北美就出去读书,十三年前已经大学毕业。在行政庭里做镇长助理。黛玉的大儿子张守诺,今年十八岁,刚刚期考完,到了秋天就会去东海岸跟墨玉汇合,一起上大学。二儿子张守诚,今年十三岁。也在镇上的中学读初中。大女儿张鸾十岁和雪雁家的吴月馨是同班同学,小女儿张鸢七岁。如今还在幼稚园,明年就要上小学了。
    贾赦和邢夫人,去年相继去世,贾琏一家埋葬了父母之后,也搬去了镇上的富人区别墅里。凤姐如今在镇上开了间发廊,而贾琏则在行政厅做市容规划专员。艺哥儿早就大学毕业,如今留在东海岸打拼,巧姐儿去年考上了律师牌照,留在加州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雪雁看着窗子里反射的影子,摸了摸自己的脸。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有皱纹了?今年她刚好四十岁,明天就是她的生日聚会。吴均瑜这些年对她并没有冷淡,反而更加黏糊了。用吴均瑜的话说:“这辈子不知道还能跟你相守几年,一定要享受每一天的时间。”
    她听着吴均瑜的这话,觉得有些奇怪,可还是很满足吴均瑜能与她一直这么恩爱。说来也是奇怪,她这辈子好像除了吴均瑜外,就没对其他人动过心。
    正神游着,吴均瑜从外头进来,悄悄从后面抱住了雪雁:“在想什么?”
    雪雁回头冲他一笑:“收工了?”
    吴均瑜嘿嘿一乐:“没,我翘班了。我说去视察学校来着,然后让妹妹去了,我就回来了。”
    雪雁看着他眼眶下的黑眼圈,心疼的伸手出去揉了揉:“最近你是不是失眠了,我看你每天上床时间都挺早的,怎么还有黑眼圈呢?”
    吴均瑜伸手抓住她的手,在嘴边亲了一下:“没有的事,你想太多了。可能是最近要搞运动会啊,每天都那么忙,害得我都憔悴了。”
    雪雁噗呲笑喷了:“你敢不敢再娘炮点,还憔悴?”
    吴均瑜又嘿嘿傻笑了起来,一把把雪雁抱的紧紧的,拿下巴在雪雁头上蹭着:“你说,要是我们没来这里,还能认得出对方吗?”
    雪雁怔了一下,伸手到吴均瑜背后抓住他的衣服,坚定的回答道:“能的,如果是你,我一定能认出来。”
    吴均瑜仿佛松了口气似的,闻了一下雪雁的头发:“你好香,我要记住你的味道。人都说,声音可以记住一个星期,相貌可以记住一个月,可味道能记住一辈子。”
    雪雁在他怀里闷笑了起来:“那你记住的只是洗发水的味道,可不是我的味道。”
    吴均瑜苦笑了起来,这女人一辈子都在跟自己拆台,真是一天不斗嘴就难受。
    “箐儿,我最近有点心悸,叫莫妮卡来帮我检查一下吧。”
    雪雁手上一顿,突然再次抓紧吴均瑜的衣服,抱紧了他道:“好,你放心,你会长命百岁的。”
    莫妮卡就是妙玉的英文名字,妙玉十年前就从怀特医生那里出师,专程去东海岸考取了医生证明,如今在镇医院做外科医生。
    雪雁当晚就叫了妙玉来,给吴均瑜做了次身体检查。家里的条件也只能做点简单的听诊,妙玉检查完吴均瑜,直接问他:“你这种情况出现多久了?”
    吴均瑜边穿衣服边看了眼身边的雪雁,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回答道:“有一个月了。”
    妙玉皱了皱眉头,收起了听诊器:“光是我这么看,还看不大出来。明天你来医院一趟,我派人给你做次全身检查。心跳不是很有力,不知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一定要注意,不要太过劳累。”
    雪雁急了:“那他会不会怎么样?”
    妙玉看了雪雁一眼,考虑一下回答她道:“如果是劳累引起的,那我建议静修就好。可如果是其他疾病引起的心力衰竭,那就得住院治疗了。现在还说不清楚,你不要瞎操心,等明天他检查完了,我第一时间会被结果通知你们。”
    雪雁等妙玉走了,着急的追问吴均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舒服的,怎么不告诉我?”
    吴均瑜见她急的那样,赶紧一把拽她坐下抱住拍了拍背:“不急不急,你听我慢慢说。其实开始我没觉得有多难受,只是这几天一直睡得不是很安稳,总是做梦,梦里都是现代时的场景。醒来以后我一身都是汗,又觉得经常心悸,本来我以为是偶然,可连着一个月每晚做梦都是现代的场景,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
    雪雁听完心一阵猛跳,抓着他问:“你梦见什么情形??”
    吴均瑜苦笑了一下,摸了摸雪雁的头:“傻瓜,睡醒了哪里记得起来?梦醒了就会马上忘记的啊。”
    雪雁一时间心里各种滋味都有,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她猜想着,是不是吴均瑜快死了,所以在回顾自己这一生的经历了。可吴均瑜今年才四十六岁,为什么会突然就有这种情况?难道是她杞人忧天,想的太多了?
    就算雪雁再往好处想,现实也没能如她所愿,第二天吴均瑜做完检查,下午妙玉就单独找上门来,拉了雪雁进工作室密谈。
    妙玉走后,雪雁的心都要碎了,吴均瑜出现各器官老化的现象,心力衰竭只是未老先衰的症状?这怎么可能!
    难道是因为这具身子本不该属于他,而他到了时间要还回去了?雪雁脑子里一片乱糟糟的,在屋里跟幽灵一样打着转。
    家里的帮佣都吓得要死,不知太太出了什么问题。直到一个女佣装着胆子走上去问了一句“太太你还好吧?”,雪雁这才猛然回过神来。
    她不能这样,不能消极,不能悲伤。她不能让吴均瑜知道这件事,要在吴均瑜还活着的时候让他享受到自己所有的关心和爱。今晚是她的四十岁生日聚会,她要让大家都有个最美妙的回忆,这份回忆要能让人记住一辈子。
    当晚,吴林庄园的聚会成为了镇上津津乐道的话题,雪雁的伊甸园主题聚会非常成功。而吴均瑜当晚也玩的很开心,只是聚会完后当晚,雪雁没敢睡觉,她默默的睁着眼,看着身边的丈夫,希望在丈夫做梦时,能握住丈夫的手,给他力量。

正文、第四百一十四章

转眼两年过去了,吴均瑜的身体越来越差,去年时,他就已经辞去了镇长的位置,安心在家养病。朋友们经常来探望他,并没有因为他提早退休而人走茶凉。这对吴均瑜和雪雁来说,都是件很欣慰的事。
    而吴均瑜在九月的一个晚上,突然叫来了所有人,表示自己要立遗嘱了。
    雪雁立刻写信,让人去接回了去东海岸上大学的儿子,又从加州大学把女儿叫了回来。另外叫来了家里所有的亲戚,就连贾琏一家也叫了过来。
    吴均瑜只短短的两年,就已是一头白发,看起来比林如海还要老些。这番变化震惊了好些在外头读书创业的小辈,好几人哽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因为太过虚弱,妙玉不允许吴均瑜讲太多话,所以吴均瑜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给每个人写了信,并让巧姐作为家庭律师,在巧姐的监护下,写下了完整的遗嘱。
    吴林庄园作为他和妻子的回忆,将全部由妻子继承,而他的乐队留给大儿子吴月皓,大女儿能得到靠海的一栋别墅,小女儿则是得到镇上的两间店铺。他的存款共十五万两黄金,由三个孩子平均继承。另外还有一些林林总总的东西,都分别送给了亲戚们。
    每个人几乎都得到了一样东西,不论价值的大小,吴均瑜想留下的是回忆。他来到这个世界是一个人。没一个人认得他。可他走的时候希望,所有人都能记得他。
    大伙都很伤心,可没人敢轻易表露出来。因为大家都知道,雪雁一定比他们还要伤心。儿女们也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更加贴心了起来。
    就在十月初的时候,吴均瑜开始慢慢好转,身体看着一天比一天更强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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