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记事by葡萄-(穿越,女变男)-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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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又被我踢了几脚。他痛得满脸苍白,却忍住不叫也不呻吟,我倒下不了手了。
他凝视我眼睛,半晌,突然柔声说:“其实那个臭小子哪那么容易死?这河又不算太宽,锦貂要能随便淹死,也不会这么叫人头痛了。”
其实我也不信他会死,锦梓武功那么好,就算闭了气从河底走到岸边都没问题,何况他若真有意外,我一定会有感觉的。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害怕,怕得身子和心都在发抖。
锦枫催我快下水找,我又下去了,可这次呆的时间更短,我知道我的体力已经告罄。
来回折腾,天色已经亮了。我做了个决定,我要带着锦枫和俘虏一起朝灾区去。
大家若是脱险,估计上岸的地点不同,互相找不到,一定会想到去灾区汇合。
投宿
锦枫对我的决定十分抵触,他站在河边,没好气说:“你走好了,也没指望你,我要留下救我哥!”
我大怒,说:“你留下怎么救他?他若还在河里,那便不可能活着,他若清醒无事,定会想着找咱们,找不到必定会去陵阳等。你若是走丢了我到时怎么同他交待?”
锦枫冷笑一声,说:“你这种无情无义的人自然不担心,我一定要找到他为止!”
我冷下脸说:“不成,你一定要跟我走!”说着上前拉他手腕,却忘了锦枫武功比我强,一甩手把我震倒在地,地上石子硌得我生疼。锦枫愤怒地冷言说:“谁要你管?你是我什么人?我这回被你救了算我晦气!我放过你这次不杀你,下回被我找到机会我绝不放过!”
“不杀我?你真以为杀得了我?我……”我冷笑着看他,身体的极度疲乏体力透支和疼痛和心理勉强压住的东西似乎突然发作了下,刚才暂时止住的眼泪很奇怪地往下掉,明明我的脸色应该很正常的。我不想丢脸,为了拼命忍住哽咽的声音,只好突兀地停住。
锦枫看到我的眼泪似乎愣了下,小男孩不擅长应付这个,有点傻了,不知所措看着我,却倔强地在一边站得笔直。让我想起以前小时候养过的那只傲慢的小猫打碎我的杯子,跳到一边柜子顶上,一副“我没错”的理直气壮模样,却心虚地偷偷观察我的反应。
我低头平缓了下情绪,很平静地用手背把眼泪擦掉,站起来,默默地把原庆云粽子扔到壁炉背上,也不看锦枫,低声说:“走吧。”就自己牵着壁炉往前走。
原庆云虽然被我脸朝下挂在马上,视角不是很好,还是努力以考究的目光深思地看着我,我不想恼羞成怒,所以就无视他。
我忍住不回头看,结果过了一段路就听见后面有轻轻的规律的脚步声,锦枫到底还是跟来了,心情好了点。
完全默然地走了一段路,前面终于有人家了,似乎是渔户,两间草木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小矮房子,但是看得见炊烟。
我们折腾了一晚上,现在的状态都是又饿又累又困又湿漉漉的,极限了,自然要去投宿借衣服之类的。我看看原庆云的粽子造型,觉得不妥,很难向老实的老百姓交待,难道说这是我们抓到的采花贼要送去官府领赏的?为了抓他大家都掉河里了?
我想了想,把粽子抓下来,动手解掉那些绳索,原庆云懒洋洋地看着我,也不说话,任凭我忙活。锦枫在我身后站住,沉默地看着。
“过来再点上几个他的穴道,多下几分力,别忘了哑穴。”我头也不回地说。锦枫还是不说话,走上来默默照我说的做了。
我从胸前摸出那瓶什么九转丹,倒出一粒朱红色的药丸喂给原庆云吞下,他似乎识得这药,也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我点点头,说:“不错,是九转丹,你吃了它内伤就不打紧了,不过我添了点东西在里面,你只要不玩花样,是无妨的。”
他仍是那样看我,带点笑意,因为动弹不得,只好眨眨眼皮,表示他明白了。我叹口气,说:“我不想打击你,不过你现在脸是肿的,飞媚眼也不怎么好看,还是别费力了。”
他眼中笑意更浓了。
来应门的是一对三十多的夫妻,脸上已经被风霜弄了一脸褶子,看到我们三个,不,四个落汤鸡,都很惊讶。
我拱手说:“这位大哥,我和舍弟,朋友出来泛舟,不料遇到水贼,船被做翻了,我这朋友被水贼伤了,受了惊吓,求大哥让我们借地儿歇息下,若有茶饭,也请赏赐一二。”
渔民呆呆地看着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哦”的点头,又结结巴巴说只有一间草房,我微微一笑,说:“已经足感盛情。”
我把动弹不得的原庆云从马背上扶下来,这家伙真沉,锦枫也不知道帮忙,我啃哧啃哧跟着渔民把他扶进屋差点没累趴下。
果然是草房子,里面也只有一堆干草,什么都没有,渔民大哥愧疚地傻笑,好像多么对不住我们,我连声道谢。
把原庆云扔在屋角,我把湿的外衣脱下来,这又是作为男人的福利之一,可以无顾忌地光着膀子,不过也幸好现在是夏天。我一抬头,发现原庆云和锦枫都盯着我光溜溜的上身看,虽然眼光大不相同。
我脸微微一红,狠狠瞪了原庆云一眼,又把湿衣服穿上。
渔民的老婆送了三碗高粱小米的稀粥进来,居然还有个菜,是几条小鱼。也是很纯朴的农村女人的模样,同样歉疚地迟钝地笑。
我谢了她,接过吃的。那女人就出去了。
我身上只有胸甲夹层里缝的巨额银票,幸亏事先拿油纸包了。说实话,银票在古代的流通性极差,普通老百姓连见都没见过,和现代的纸币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作为日常货币用的,只有林贵全之类的大商人做大买卖用得着,付给钱庄的费用也很高。一定要比较,最多有点像汇票。
我于是老实不客气上去在原庆云身上搜了搜,在他腰间有一只绸缎袋子,还绣了细密的鸳鸯,倒出来一看,有十几片金叶子,一些散碎银两,几颗珍珠,我拣出一块二三两的碎银,其余的装回袋子,直接揣在我自己怀里,原庆云苦笑地看着我,我不理他。
我追出去,叫住渔民老婆,把银子给她,笑说:“大嫂,麻烦你给我的马儿喂点草料,再给我们找三身干衣服穿。”
那女人大概很少见到银子,眼睛都瞪大了不少,说:“都,都是粗布衣服,不用银子……”
我把银子塞到她手中,笑道:“收着吧,买点好吃的。”
她点点头,咽口吐沫,用粗糙黝黑的手接了过去。
粗布衣服一会儿就送来了,说实话真是太难看了,又粗,磨得皮肤都疼,不过现在只要是干的,连树皮我都会穿。
顾不得害羞,我躲到墙角,背对他们把衣服换了,锦枫也拿了一件换了,大袖子一直拖下来,上衣衣摆垂到小腿,小屁孩显得更小,倒可爱了不少。
我想想还是走到原庆云跟前,把他的湿衣服剥下来换干的,那家伙真不是好人,这样身体都有反应了,我本来当作不知,但那家伙的眼光一直直勾勾肆无忌惮淫荡地盯着我,我终于恼了,把衣服往他身上一摔,冷冷说:“你还是穿着湿的吧!”
我狼吞虎咽吃完饭,锦枫也吃了,我气原庆云放肆,不给他吃,走到干草堆自己躺下睡觉。也不招呼锦枫。
有时候对付别扭的小孩和对付某些动物一样,你不能太殷勤,嘘寒问暖反倒招人烦,不理不睬他们便总忍不住要看着你,观察你,企图引起你注意。
锦枫迟疑了下,挨到墙边,尽量远离我地躺下睡觉。哼,一副防备样,我就算再饥渴难道会对这种东西动手?
锦枫到底是孩子,很快睡着了,我可能是太累了,过了那劲儿,反倒翻来覆去睡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仍然半清醒半模糊,热得出了一身汗,却隐约听见原庆云出了口气,叹息了一声。我立刻警觉地起来察看,原来他的哑穴已经到时间自动解开了。我怕他的软麻穴什么的也自动解开,想叫醒锦枫再点一次。原庆云轻声急急叫起来:“别,我的好大人,你就让我舒坦会儿吧,我可全身都麻了。”
我冷笑说:“你也知道?你当初把我装在笼子里时可高兴得很哪!”
原庆云叹口气,说:“天地良心,我当时也只舍得吓吓你,打几鞭子而已,你就这么记恨?要不我也让你抽几鞭?”
我更加冷笑:“你少给我装乖,安什么好心了?我不过懒得说你!示警?哼哼,有那么示警的吗?明明是一伙的,调虎离山,我又不是傻子!你趁早放明白,快招出来那个什么主上是谁!要不我寻个合适的地儿把你之前给我演示的那些玩意儿一样一样给你练一遍!”
原庆云看着我低笑起来,说:“真不是一伙的,不过人我也认识,听说他们要来找你们做笔生意,就自告奋勇来帮帮忙而已,顺便瞧瞧我的青莲宝贝。”
我哼了一声,说:“你确实不怕死。”
原庆云丝毫不见有什么在意,只在那里肉麻当有趣地腻声说什么“亲亲宝贝,快给我换了干衣服,难受得紧!”一会又说要去解手。
我不胜其烦,把锦枫拍醒,说:“你,快把他穴道再点一遍,然后给他换衣服,带他去解手!”
锦枫被吵醒,很不高兴地怒目而视:“为什么要我去?”
“因为我在你睡觉时勉强支撑值夜来着,现在我要睡了。”我打了个呵欠,倒在干草堆上,闭上眼睛,再不理会这两个活宝,迅速沉入梦乡。
再醒来已经睡了一天,天又黑了,锦枫也在睡,只是距离变得极近,这臭小子把一条腿压在我身上,手也巴着我,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容忍他一回。
一扭头看见原庆云黑得有点瑰丽的眼珠,想起每天醒来都见到的锦梓的眼眸,一时心中剧痛。
千里饿殍
我们以这样诡异的组合上路,往目的地走,我心中期盼越来越大,隐藏的不安惶恐越来越多,有时候竟至不敢去想,甚至希望不要到达比较好。我宁可像现在这样被煎熬,也不敢面对万一的结果。
如果,仅仅是如果……锦梓即便怎样武功高强,机变无双,终究也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一个人再强大,在天灾祸福面前也不过是脆弱不堪的存在,如果,如果我在这里前行,锦梓其实还依然……留在那条河底的淤泥里,我……会变成怎样?
真的不敢想,只要稍微想一想,在这等三伏天,也连脚后跟都凉透了,会浑身哆嗦。
有时候又觉得要快马加鞭,锦梓和红凤周紫竹他们说不定正在目的地等我们,心急如焚呢,我只要到了信阳,一进城门,正中央的大道上或是柳树下就会看到那抱着剑静静在风中等候的少年,然后一切都好了。
天天这般患得患失,我的话越来越少,自己都觉得变得古怪了,锦枫原本就不大想跟我说话,而且大概也和我一样担心锦梓,所以也很沉默。
原庆云虽然还比较喜欢说话,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点了哑穴,也无用武之地。
我们近乎沉默地往西南而行,离陵阳一天天的近。
途中我也朝他逼供过,但原庆云死活不肯说,无论我怎么恫吓他只笑吟吟看着我,有时候还调笑不羁,大约是看准我下不得手。我又不能真的弄点酷刑出来,最多只能问锦枫:“你哥哥没教你什么一点下去就万蚁穿心,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奇门指法?”
结果锦枫很不屑地扭头不理我。
结果原老兄就成了鸡肋,放也不是,带着纯粹是包袱。也罢,大不了回头送去刑部给我干儿子交差用!
只是此刻带着他真烦,他动弹不得,锦枫也不是很好指使,他肯带原庆云去解手什么的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喂饭之类的繁琐工作都由我完成。
原庆云异乎寻常的老实,也不想着逃跑,颇有点乐天知命的架势,每天不管喂的是什么猪食也吃得很香,心情愉快,这种人居然不会发胖倒也奇怪。
我有时诱惑他说:“你不想找邵青报仇吗?只要告诉我那个主上是谁,我就放了你。要不等到送进刑部,少说也是个剐刑。”
原庆云全然不惧,哈哈笑说:“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你想送我去刑部可不大容易!”
我说:“不让你逃走有什么难,废了你的武功,挑断足筋,不行剁了你的腿。”我本就心情不好,冷着脸,语气说得格外森寒彻骨,不料那惫怠家伙只一径儿冲我笑。
至于为什么说吃的是猪食,那是因为我们离灾区已越来越近,慢慢有钱也买不到什么吃的了,馒头已经绝迹,连红薯都已是珍馐,锦枫是孩子,又是长身体的时候,找到食物我只好尽量省下来给他吃,我借口说这些粗劣东西难以入口,实则饿得头晕眼花,结果有一次连原庆云都看不下去,趁我给他喂吃的暂时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