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难经古义-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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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真)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是言常例)当知金平木。(是言常治法)假令肺(真)实而肝(真)
虚。(此肺动辄见假虚肝见假实)用针不补其肝。(真虚)微少气。(三字旧本误在用针上今考文义以移诸此)而反重实其
肺。(真实)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按病有虚实。虚实有真假。其真焉者。合于脉象而知之。故亡论已。至于假焉。则中工之徒。动误其诊。故引经言
戒之曰。无实实虚虚。言勿以假为真而治焉。若有实实虚虚。而真假相错。则不足者愈损。有余者愈益。若夫寸口脉。
则虚自见虚。实自见实。故鲜有失诊之误矣。故曰非谓寸口之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所谓虚实者。言假虚假实也。若
肝实肺虚。是真虚实。故直行补肺泻肝之道。肺实肝虚。即在脉。则当见其真。苟在证。则多见假者。何则。肺主 敛。
其脏嫩软。虽病有实。见证多似不足。肝主发生。其脏猛烈。虽病有虚。见证多似有余。故中工误认。以假实为真。以
真实为假。徒使病者受医之桎梏。非正命而死焉。悲夫。因前既尤中工粗无远略。故重深戒之。此难与七十八篇所云。
东实西虚。固有常变之分。义互相发。不宜为一例看。
(第八十一旧十二)难曰。经(灵枢第一第三)言五脏脉(气)已绝于内。(尺)用针者。反实其外。(阳经之合)
五脏脉(气)已绝于外。(寸)用针者反实其内。(阴经之合)内外之绝。何以别之。然。五脏脉(气)已绝于内(下部)
者。肾肝气已绝于内也。(下焦所治)而医(下工)反补其心肺。(无虚地)五脏脉(气)已绝于外(上部)者。其心肺
脉已绝于外也。(上焦所治)而医反补其肾肝。(无虚地)阳绝补阴。阴绝补阳。是谓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儆戒之
辞)如是死者。医杀之耳。
按灵枢第三篇云。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
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
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张会卿曰。脉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脏气之虚也。脉口沉微。轻取则无。
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此篇问答。盖据此文变例。而发其余蕴。灵枢所谓内绝者。指阴经之虚。外绝者。指阳经之
虚。故内绝取阳经之合。外绝取四末之输。是乃议阴虚补阳。阳虚补阴之误也。素问云。治脏者治其俞。治腑者治其合。
是正道也。而今治脏反取阳合。治腑反取阴俞。其误可知矣。扁鹊所谓内外绝者。舍腑不论。偏举脏而言之。故知外绝
者。心肺之虚。而寸脉浮虚内绝者。肾肝之虚。而尺脉沉微。是为异也。下工动辄有此反治。故重深戒之曰。如此死者。
医杀之耳。前篇既举中工之害。则此言医者。当指下工。旧本误出于第十二篇。冯氏 谓此篇合入用针补泻之类。当在
六十难之后。以例相从也。今从其说。以类移于此云。
○余缵前修之业。自壮岁时讲究此书。业已数百遍。至今三十年所。无日不钻研。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通。
不佞如万卿。虽未曾中其肯綮。然且莫寓意。以俟左右逢其原之日久矣。顾其距春秋时邈焉。则其言亦渊乎深哉。故其
历世所注传。自吴吕广至明吴文 。凡十有九家。愈繁愈杂。辟犹百川派分。无繇寻源。于是舟之方之。渐得观溯洄之
澜。以问渤海之津。尝读韩非子说林。其中有言秦荆有 。荆人傍说晋叔向。叔向论城壶丘可否。以令二国和焉。余读
至是。喟然叹曰。呜呼。扁鹊设难之意。于叔向乎尽矣。无乃刻意叔向。以体扁鹊乎。乃余所注解。有取乎尔。亦有取
乎尔。
跋
属性:难经古义。家大人历年讲书之暇。折中诸家。独断为说。先是庚辰之春。将竣上木之事。不图罗祝融氏之灾。半已
乌有。嗣后稍稍起草。今北复旧。然大人为业。奔走四方。不遑宁处。故 门人泉春安再三校正。不佞仲实与焉。
检阅已竣。乃请父执山公介净书。剞劂告成。因述其事。以谢迟滞之罪云。
x壬辰冬十月。男仲实识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