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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节

(免费)解密骗术大全,多年精心积累-第2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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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曾经被敲诈过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两周前,他与朋友在“向阳渔港”吃饭,出于业务需要,孙先生只喝了两杯啤酒,饭后孙先生开车将朋友送回酒店,车刚开出500米,在草场门十字路口等信号灯时,突然被一辆出租车从后面撞了一下,孙先生立即下车,发现出租(骗术研究网 163164 )车正顶着自己车的屁股,还没等孙先生开口,的哥就说对不起,我叫122来处理。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指责孙先生酒后驾车并说,“算了吧,酒后开车,警察一来就不好了”。一位好心人也劝解道,孙先生想想也是,狠狠地瞪了那个的哥一眼,准备开车离去,谁知的哥死活不让孙先生离开,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他称这起事故的确是他负全责,但自己是二驾,车撞坏了不仅不能做生意,而且也无法向车主交代。再说事故不经过交警处理,保险公司也不赔偿。孙先生如此窝囊的原因就是酒后开车。为了尽快走人,孙先生只好提出私了,最后孙先生赔了的哥修理费和误工费600元后,才得以脱身。  
  一位现场目击者私下对记者说,在孙先生碰撞的交通路口,一周之内最少有二三次轿车追尾事故,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专门敲诈那些酒后驾车的,干这种事情的大部分是一些开出租车的“老油条”,晚上他们一般都将出租车停在一些大酒店门口,看似与普通出租车一样在门口等客,实际他们专门注意那些酒后驾车的“猎物”,一旦喝酒开车,他们就会立即跟上,趁其不注意,故意制造追尾撞车事故。  
  南京市交管部门也接受过投诉,反映这伙“职业撞车族”靠这种手段敲诈从中谋取牟利。有关部门也承认南京的确存在这样一群人,警方目前也正在注意调查和打击,但由于这些都是双方自愿私了的,取证比较困难。为了有效地打击这伙职业撞车族,交管部门希望那些酒后驾车的朋友,不要酒后开车,否则也有可能成为“职业撞车族”的“猎物”。同时也希望自认倒霉的司机,不要随便私了,勇敢地面对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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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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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是怎样被拉高的 
  【案例导读】  
  为什么真正要房子的人从开发商那里买不到房,加个十万、八万的‘好处费’,到中介公司立马就能买到?  
  【案例正文】  
  “为什么真正要房子的人从开发商那里买不到房,加个十万、八万的‘好处费’,到中介公司立马就能买到?”上海沪北律师事务所范仲兴等3位律师起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要求享有“平等购房权”。这是上海主张房屋购买权第一案。  
  虽然此案尚无定论,但由此引发了人们的议论。上海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接二连三的违规事件表明,房地产市场确实存在着开发商与中介串通、合谋哄抬房价的现象。这种行为和股票市场上的“坐庄”如出一辙。股市操纵市场有罪,房市操纵价格该不该用刑?  
  上海主张房屋购买权第一案  
  2004年底,范仲兴和两位同事获悉上海元和投资大厦将开盘,多次联系开发商,并“不下三次到现场”留下资料。2004年12月24日,范仲兴等人第一次得到电话通知,在当晚20时之前,到售楼处领取购房邀请函,于次日下午凭函购房。25日下午,排队序号为75的范仲兴等人被告知,120套房屋全部售罄。  
  按照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规定,开发商在正式开盘前不得售卖,所有预销售合同必须到“房地资源网”上备案。25日晚上8时,范仲兴从网上查得,该楼盘已售出的房屋仅20套,尚余100套为“当前可售”。  
  “明明有这么多剩余,凭什么说售完了?”范仲兴找到开发商理论,但买房要求再次遭拒绝。直到开盘后第五天,范仲兴发现网上显示这一楼盘仍有4套房屋可售,于是他向法院申请了网上查封。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规定:“凡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范仲(骗术研究网 163164 )兴等人以开发商“延期通知、利用分时接待的方式,隐瞒出售的真实情况”,恶意剥夺了其平等购买权为由,起诉开发商。目前,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已受理这一未有先例的“房屋购买权案”。  
  “房地产市场的猫腻、不公实在太过分。比如元和大厦的9楼在12月25日这天被人整层‘买’走,发票和订购单上的付款方式均为‘本票’,而25日这天是星期六,上海的所有银行在周末根本不开本票。这只能说明,房子要么在开盘前就被私下订掉,要么在两天以后才成交。”令范仲兴郁闷的是,真要房的人不能直接从开发商处买到房,中介公司却在兜售:只要加钱,什么房都能买到。  
  房价是怎样被拉高的?  
  郁闷的决不只是范仲兴们。张萌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对一个月前的“黑市遭遇”愤懑不已。  
  2004年12月下旬,上海万邦企业集团公司开发的万邦都市花园开盘。“我提前三天就去排队,白天黑夜与家里人轮流换岗,三九严冬的,吃睡都在现场,就是想买套婚房。”张萌华说,等到开盘当天,他还是被告知“已售完”。当他和许多白白排队的“房友”从房地产网上发现还有多套房源可售时,售楼人员又用“抵作工程款”为由拒售。与此同时,他们却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只要在合同款外,多付10万元的“咨询费”(不出具任何字据),万邦都市花园房子都能买到。  
  既已卖完,中介手里的房子从何而来?更蹊跷的是,在万邦都市花园已签订的定金合同中,诸多信息虚假得令人发指:同一套房屋售价悬殊几十万元;购房人的身份证号码五花八门,竟然有13位、11位、9位和5位数的;而购房人的住所更是荒诞无稽,什么“阿哥如果而后”“的沙皇”“阿斗发个”“无可奈何花落去”……  
  张萌华的抱怨最终被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实。经查,万邦公司为拉高房价出货,串通卓群房地产经纪公司等房地产中介,合谋制造虚报信息,让中介公司作为虚拟“买家”,在网上订立高价虚假合同,以哄抬价格,造成真实购房人追涨。中介从中捞取数万元“居间费”,开发商借此拉高房价。一旦目的达成,7日内开发商再以换房方式撤改原来的虚假合同。  
  “中介当时说只要多花10多万,就能带人去售楼处的后门买房。”一位购房者至今留有中介塞给他的一张“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长宁分行”的名片,正面手写着“26F(楼)2复、140平方米、+18万”的字样,背面写有“12、13F、137平方米、+17万”的字样。其意是,想买这样的房子,必须在合同价外另给中介十七八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开发人士说,开发商操纵房价惯用的“三部曲”是:先让中介在开盘前一周就陆续雇佣民工排队,制造紧张气氛;然后,在开盘时,让部分房源被中介或内部员工等虚拟“客户”以高于申报价格10%到20%的高价签订合同;中介以此价格为“标杆”,开始到排队的真实购买者中兜售,哄抬价格;这时,真正的买房者中开始有人憋不住“上钩”,以高价或加价从中介手里买进,购房者中随即产生“羊群效应”,引起大批抢购;开发商开始大量出货,中介手中的房子也乘机出手。等大部分房源售完时,开发商再以各种理由,撤销当初“演戏”时所订的高价合同,收盘谢幕。  
  上海房地资源网显示,许多楼盘合同撤销率之高让人吃惊:某楼盘499套房子成交了1707次,合同撤销1238次;86套房子成交了349次,合同撤销310次……越是高价楼盘合同撤销率相对越高。一位代理商说,经验表明,这其中约有1成的比例是因为输录错误等技术因素所致,此外与炒作有关。  
  操纵楼市要不要治罪?  
  日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已决定注销上海万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然而,一些经济学界人士、法律人士认为,应该动用刑律来打击哄抬物价、操纵市场的行为,否则不足以安稳楼市,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房产梦将越来越远。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尹中立博士认为,开发商虚假销售、虚报信息、左右房价以牟取暴利的行为和股票市场的庄家行为如出一辙,构成了刑法中的操纵市场罪,应该用这一条款来予以约束、惩戒。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光说,开发商与中介联手,通过内部交易,来哄抬价格、操纵市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法条:一是刑法第225条规定,即“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是价格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他主张对参与操纵价格的房地产企业责任人进行治罪。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方祥勇认为,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对房地产价格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式的最高限价,监控开发商的成本,同时参照房价——居民收入比,让房地产商获取社会可以承受和容忍的利润。同时,辅以税收、金融杠杆,抑制过度房产需求,缓解供给短缺。“唯有多管齐下,居者有其屋才会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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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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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亿美元诈骗案的反思 
  【案例导读】  
  为何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农民竟敢伪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及交通厅文件?为何敢于和政府有关部门面对面打交道,行使诈骗?为何会有如此多受骗者?为何骗子可以轻而易举地注册一个空壳公司……  
  【案例正文】  
  日前,两广警方通力合作,在深圳一举将冒充美籍华人的巨骗郑炎铨抓获。至此,发生在广西梧州市的这起震惊全国的“25亿美元洋人投资高速公路”诈骗案终于告一段落。   
  初步查明,有10多人上当受骗,受骗者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尽管从诈骗数额来看,金额不是太大,但让人难以理喻的是,为何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农民竟敢伪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及交通厅文件?为何敢于和政府有关部门面对面打交道,行使诈骗?为何会有如此多受骗者?为何骗子可以轻而易举地注册一个空壳公司……  
  撕开这起诈骗案的画皮,其背后一个个“黑洞”暴露无遗:   
  其一: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奉行的“先上车后买票”等于给了骗子行骗的“通行证” 。  
  其二:谁来监管注册空壳公司的黑中介?   
  其三:工程建设中的搞“发包”何时了?           
  反思之一: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奉行的“先上车后买票”等于给了骗子行骗的“通行证”    
  通过卷宗看到,现年57岁的郑炎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自小在家读了小学三年级后即帮别人打工。然而,不甘心一辈子帮别人打工的他,心里始终盘算着有朝一日要出人头地。为此,郑炎铨于1998年起,花钱印制了几盒“美国首都远东国际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远东公司”)中国代理的名片,就这样当起了“总经理”,并自称是美籍华人。   
  正是这样一个骗子,却能够在 2002年2月8日,代表所谓的“美国远东公司”与某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广西两城市间高速公路316公里,总投资11.93亿美元的合作意向书。意向书约定由美方分三批拨付项目投资资金。郑炎铨企图通过这种合作方式,从中骗取一些好处。  
  骗子郑炎铨尽管这次行骗“开局不利”,没有诈骗到钱,但他得到了比钱更重要的,就是看清了行骗的思路--钻政府招商引资中“先上车后买票”的空子。   
  记者点评:为什么这样一个“空手套白狼”的骗子,能轻而易举地与梧州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就是因为在大多数人还信奉“政绩标准”和“GDP崇拜”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过度降低招商门槛,“先上车后买票”,而不管来者有无劣迹,底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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