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 by:乔治.奥威尔(英)-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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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罪。若他还能够唤起凯瑟琳的欲望,便构成了一次诱奸哪怕她还是他老婆。
然而剩下的故事必得写下去。他便写道:
我捻亮了灯。我就着灯光看她……
在黑暗里耽过之后,煤油灯昏暗的灯光显得格外亮。他第一次可以仔细把那婆娘打量一眼。他朝她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满心交织着肉欲和恐惧。他痛苦地意识到来这儿的风险。没准儿他一出门,巡警便会把他给擒住;没准儿这会儿,他们就等在门外边!然而他倒是到这儿干吗来!若是他还没干成就走呀!
这得写下来,这得老实交代。灯光下他突然看出来,那婆娘敢情很老。她脸上的脂粉异常地厚,活像个裂缝累累的纸板面具。头发已经有了银丝;然而真正吓人的,倒是她的嘴巴,稍一张开,露出的竟是个漆黑的窟窿。她一颗牙齿也没有。
他用涂鸦般的字体,忙忙乱乱写下去:
我就着灯光看她,原来是个老太太,少说也有五十岁。然而我走上前去,照干不误。
他又把指头按在眼皮上。他到底把它写了下来,然而依然没什么两样。这个疗法治不了他。那一种冲动,放开嗓子破口大骂的冲动,比什么时候都强烈。
七
若是有希望,温斯顿写道,希望在无产者身上。
若是有希望,这希望必是在无产者身上。这般密密匝匝的百姓素来受人贱视,而他们在大洋国竟要占到百分之八十五。惟有在他们身上,才聚得起推翻党的力量。党根本没法从内部推翻。要说它还有什么敌人,他们也根本没法聚在一起,连互相认认清楚也做不到。纵然那神话般的兄弟会真的存在(就算它可能罢),也没办法设想,能有两三个以上的会员聚集起来干些什么。造反只意味着目光一转,声音一变,往好里说,才意味着偶然的轻声呢喃。然而无产者,只消叫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就根本用不着什么地下活动。他们只消站起来,抖抖身子一如马儿抖掉身上的苍蝇。要是他们肯做,明天一早便能够把党打倒。迟早他们总会这样做,不是么?但是!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在一条挨挨挤挤的街上走。就在这时,前面街上几百个女人一齐怒吼起来:〃嗷!嗷!〃这声音低沉嘹亮,叫人不寒而栗,带着气愤,又带着绝望,轰轰然,嗡嗡然,如同钟声在回荡。他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这就开始啦!暴动开始啦!无产者终于砸碎了锁链!可他赶到现场,只看见两三百号女人,团团挤在街头市场的货摊周围,满脸悲惨兮兮,仿佛沉船上一群难逃厄运的乘客。这当儿,那普遍的绝望情绪,骤然分散成无数条嗓子的吵嚷。原来,有个货摊卖起了铁皮平底锅。那些锅子,一例是些个怕摸怕碰的残次品,然而任是哪一种炊具,永远都绝难搞到手。不料,那锅子竟然卖光了于是那般得了手的,给旁人碰着撞着拥挤着,一心想带着锅子快溜走;然而别的几十个人,依然围着货摊吵吵嚷嚷,骂售货员走后门,生生把锅子留到什么鬼地方去啦。这时,又有人怒声吵了起来那是两个女人,满脸通红,披头散发,抓着同一只锅子,都想从对方的手里抢下来。她们抢啊抢的,锅子的把手就掉啦。温斯顿满心厌恶地看她们吵架。可是,就是刚才那一瞬,她们的吼声表现出几乎怕人的威力,而她们才不过几百个人!为什么那些要紧的事情,她们却从来不会这样吼?
他写道:
惟有觉醒之后,他们才会造反;惟有造反之后,他们才会觉悟。
他心里想,这简直像从党的什么课本当中抄来的东西。当然啦,按党的说法,它在把无产者从枷锁当中解放出来。革命前,无产者受到资本家残酷的压迫,他们挨饿挨揍,女人也不得不在煤矿里面做苦工(其实,女人如今难道不在煤矿做苦工?),孩子六岁就给卖到工厂去。然而与此同时,按照双重思想原则,党也教导我们,无产者生来便是劣等人,必得靠几条简单的规矩,让他们处在被统治的地位,就如同动物一个样。事实上,谁去管无产者们做什么。多了解他们的情形,根本就没有必要。他们干活,繁殖,而且一直如此,其它的活动便毫不重要。对他们听之任之,犹如阿根廷平原上散放的牛群,他们便回复到自然的生存状态去,回复到古已有之的生存方式去。他们生下来,在贫民窟里长大成人,在十二岁上出门做工;他们的美丽,他们的性欲,短暂得犹如瞬息即逝的花蕾。他们二十岁结婚,三十岁已经步入中年,到六十岁,多半便一命呜呼。操劳卖命,养家糊口,寻衅斗殴,看看电影,踢踢足球,灌灌啤酒,闹闹赌博,他们心里盘算的只有这么多。控制他们,简直易如反掌。在他们中间,总派上几个思想警察的特务,散布些流言蜚语,挑出些可疑的危险分子消灭掉。至于党的意识形态,就根本用不着灌输给他们。无产者不该有什么强烈的政治情感。党单单要求他们有简单的爱国主义思想,一旦需要他们加班加点,勒紧腰带,便好利用一下。有时候,他们也会有点不满,然而这样的不满到头来一无所获;因为他们不懂得普遍观念,他们的不满情绪只能针对琐屑具体的小事,较大的坏处他们老是见不到。无产者家里多半电幕也没有,民警也懒得理他们。伦敦成了个犯罪大本营,小偷大盗,娼妓毒贩,明榨暗骗,全把伦敦当成天造地设的乐园;然而这些罪行,单单充斥在无产者中间,根本就没什么要紧。所有的道德问题,一任他们依照旧时的规矩;性关系上党所倡导的禁欲主义,对他们一概不适用。乱交挨不着惩罚,离婚办得成手续。要是无产者需要个宗教,或者有了这样的意愿,也不妨任他们信去。对无产者,简直不值得怀疑。诚如党的标语教导的那样:〃无产者和动物才自由。〃
温斯顿把手伸下去,小心翼翼地搔他的脚脖子。这地方又开始刺痒啦。有一个问题永远绕不开,便是没办法知道,革命前的生活究竟什么样。他从抽屈里拿出本小孩子的历史书,那还是他从帕森斯太太手里借来的。他开始把书上的一段抄在日记上:
在大革命前的旧社会,伦敦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美丽的城市。那时,它又黑又脏,让人忍受不了。大家忍饥挨饿,有千千万万的穷人连鞋子也买不起,甚至找个象样的地方睡觉也没有。孩子们还不到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一天要干十二小时的活;手脚一慢,恶狠狠的主人就会用鞭子抽打他们。他们整天吃的是变了味的面包屑,喝的是白开水。大家都那么穷,但也有一些有钱人,住在几幢又高大、又华丽的楼房里,光是伺候的仆人就有三十来个。这些有钱人就叫资本家,他们都长得很胖,很凶,很难看,就像边上这幅图画画得那样。你们看,他穿一件长长的、黑颜色的大衣,那叫大礼服,头上戴一顶古怪的帽子,亮晶晶的,样子像大烟囱,那叫高礼帽。这是资本家才有的打扮,别人都不许穿。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被他们占有,其他人都是他们的奴隶,什么土地、房屋、工厂、金钱,都是他们的。碰到有谁不听话,他们就把他关到牢里,要不,就叫他没有活干,把他饿死。老百姓和资本家说话,必须是很害怕的样子,向他鞠躬,还要摘下帽子,称呼他〃老爷〃。这些资本家有一个头头,叫国王……
下面列举的一长串,他早就知道。那书上准会提到,主教穿的是细布袖套,法官穿的是貂皮长袍。有手枷,有脚镣,有踏车,有鞭挞,市长大人开盛宴,亲吻教皇脚丫子。还有件事情,唤作jus primae noctis(初夜权)的,小孩子的课本八成不会说。这条法律的意思是,每个资本家都有权,跟他厂里做工的随便什么女人睡一觉。
这里边有多少谎言,谁说得出来?如今的一般生活比革命之前好,这一点兴许是真的。惟有一个证据截然相反,那便是骨子里无声的抗议,本能地感觉到生存的状态恶劣难忍,而在别一个时代全然不应该如此。这让他觉得,敢情当今时世真正典型的问题,倒不在它太嫌残酷无情,毫不安全。这时代枯燥乏味,暗无天日,疲塌懈怠,这才是它的问题所在。看看身边罢,谁都看得到,这生活根本不像电幕上聒噪的谎话,也绝对不像党企图实现的理想。即便对党员而言,生活的许多方面,依照是倾向中性,不论政治。那是拼死拼活做完沉闷的工作,是地铁里抢个座儿,是补一双破袜子,讨一份糖精片,省一个烟屁股。可党树立的理想呢,却庞大,骇人,晶莹发光。那是钢筋水泥的世界,机器怪物的世界,可怕武器的世界;那是勇士的战场,信徒的圣殿,团结前进,统一思想,统一口号,永远工作、战斗、胜利和迫害。三亿人民,有的便是这同一张脸孔。而现实呢?城市肮脏凋零,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依然东奔西走,苟延残喘。他们住的一例是上个世纪千疮百孔的房屋,身边一例是烂白菜跟脏茅坑的臭味。温斯顿仿佛就看到了伦敦城,这庞然大物一片倾圮破败,成百万的垃圾箱塞满了全城;在这城市的惨景上面,再叠印了帕森斯太太的一张照片满脸皱纹,头发疏落,徒然挣扎着要鼓捣好那堵塞的水管。
他又把手伸下去,搔搔脚脖子。电幕没日没夜在耳边聒噪,拿统计数字告诉你,今天人民吃的多啦,穿的多啦,住的宽敞啦,玩的高兴啦跟五十年前的人比,他们活得也长,干得也少,个子也高,身体也壮,智力也强,生活也棒,知识也多。这样的宣传,你没法子证明,也没法子反驳。打个比方,党说如今百分之四十二的成年无产者有文化;而革命前,识字的成年无产者只有百分之十五。党还说,如今婴儿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十,而革命前却有千分之三百或者诸如此类。这挺像两个未知数组成了个简单方程。没准儿历史书上的每句话都纯属瞎编乱造,即便人们笃信不移的事情也不例外。谁知道啦,兴许从来没有什么劳什子法律叫做jus primae noctis,从来没有什么人叫做资本家,也从来没有什么服饰叫做高礼帽。
所有的一切,全在迷雾当中褪去了身形。过去给人擦拭个干净,擦拭的行为又忘了个干净,于是,谎言就变成了真理。平生之中,他只有一次,掌握了伪造行为确凿具体的证据而且是在事情之后,这一点真是重要非凡。这证据在他的手指之间,停留了三十秒钟之久。那该是一九七三年总之,那会儿他正跟凯瑟琳闹分居。然而,真正有关的日期,却还要早上七八年。
其实,这事是开始在六十年代中期,便是那时的大清洗,一古脑儿消灭了革命的元老。到一九七○年,除去老大哥,他们已尽数消灭,一个不剩。他们给揭露出来,变成了叛徒反革命。戈德斯坦成功脱逃,藏身在什么鬼地方;至于旁人,有几个消失了踪影,大多数则参加了公审,坦白了罪行,而后处决了事。最后活下来的人里有那么三位,叫做琼斯、艾伦森和卢瑟福。他们遭到逮捕,大约还是一九六五年的事情。像通常一样,他们先消失了一两年,无声无息,生死未卜;而后,又突然给带了出来,按照惯常的方式坦白认罪。他们交代,跟敌人交换过情报(那会儿的敌人也是欧亚国),贪污过公款,暗杀过好几个忠诚党员。他们交代,早在革命以前,便阴谋反对老大哥的领导,他们的破坏活动害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交代了这些,他们便得到宽大处理,恢复了党籍,委派了职位那工作表面上重要得很,其实纯属挂名而已。他们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冗长的检讨,解剖犯罪的根源,保证革心洗面,重新做人。
他们给放出来以后,温斯顿还真在栗树咖啡馆里见过他们三个人。他还记得,那会儿他用眼角偷着看他们,真个又是着迷,又是害怕。他们的年纪比他大得多,算得上古代社会的遗老遗族,当年党的英雄岁月,他们几乎是最后剩下的显要。在他们身上,还依稀驻留着地下斗争和内战时期的魅力。他对他们彼时活动的事件和日期早不甚分明,然而只觉得,他听到他们的名字,比老大哥还要早哩。可他们是歹徒,是敌人,是不能挨不可碰的危险分子,命定在一两年内给人消灭干净。只要落在思想警察的手里,没有人逃得了这样的下场。他们不过是几具死尸,等着给送回到坟墓里面去。
谁也不坐在他们的附近。挨在这伙人身边,可绝对算不上明智。他们默然呆坐,面前是一杯杜松子酒,那酒一股子丁香味儿,是这咖啡馆的特色酒。这三个人,数卢瑟福的样子给温斯顿印象最深。此公曾是个有名的漫画家,在革命前和革命中,他那尖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