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看美国2--总统是靠不住的-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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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想顺便提一下。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最普遍的是临时照看一下孩子的临时保姆。其原因是那一条“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孤处”的法律规定引起的。只要家有十二岁以下的孩子,父母需要临时外出,都会找一个人临时给看一下,而且通常得遵守联邦最低工资法付工资,那时是每小时四块二毛五,付高点当然可以,付低了又是违法的。所以,在家里雇佣一个全日制的保姆,并不是非常常见的。至于仆人成群的家族,大概是屈指可数的了。
在今天,美国一般的工薪家庭,如果想要雇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全天候保姆,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是合法居民在美国毕竟有许多机会。在众多的机会里,当保姆肯定在收入和个人前途上,都不算是上策。即使是同样的低工资,合法居民会去选择一个能够学些技术的工作。即使有人当了保姆,一般也是权宜之计,遇到好的工作机会,马上会跳槽而去。如果要付出对合法保姆也具有吸引力的工资,对一般的工薪家庭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负担。
即使是象克林顿提名的两名部长候选人,以及这样一些薪水收入高的家庭,相对来讲。他们的住房汽车等的分期付款费,也就是每个月的固定开支会大增,其他消费也会水高船涨,仍然未必能够轻松地雇一个长期保姆。所以在美国有一种家务公司就应运而生,他们定期来两三个人,如,一周一次。他们带来各种用途的洗洁剂和工具,突击吸尘清洗打扫。而平时的一些零星家务,就都是自己干了。由于美国人的“家”连房带花园的特别大,所以家务活也是够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如潮水般涌进美国的非法移民,以及有合法身份却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就自然成为一个保姆源。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不轻易跳槽,为保住这份对他们来说的好工作,也就相对会更尽力去做。这对想有个稳定的好保姆的家庭来说,不仅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几乎别无选择。
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了,而且在美国,这可以说是一个大障碍。在去年的信中我就谈到过,在这里,几乎只有中国餐馆会接受中国留学生非法打工,美国人开的餐馆一般是不会接受的。其中的障碍当然就是法律。保姆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一方面是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总觉得自己的家不算一个工作单位,找保姆和非法招工总是性质不同。
再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条,餐馆之类的工作场所,是有可能遭到移民局的突击检查的,而移民局想要进入别人的私宅可就麻烦大了,他们决不会为了一个非法保姆惹这个麻烦。所以谁也没有听说过移民局上哪个家庭去查非法移民的。于是,这种雇非法工作的保姆的情况,就开始多起来。而且基本上是发生在一些收入较高的工薪家庭,也就是克林顿那两个“提名人”这一类的家庭。所以,这也是克林顿有可能会连续撞上两个“保姆问题”的原因。
不管这么说,堂堂美国总统任命司法部长的精心策划,就这么栽在两个墨西哥小保姆手里。所以,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美国司法部长雷诺,实际上已经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选了。
这一类的事情,确实天天都在美国这个大舞台上上演。在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也许在他们一生的时间里,都不可能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国家一级的领导人遇到什么尴尬的事情。当他们在报纸上频频读到美国总统的种种“丑闻”时,一定会奇怪美国人怎么会容忍这样一个总统。他们甚至更会因此而得出“美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这样理所当然的结论。你想,连他们的总统都频频出问题,湟论其他?
但是,在报纸上读到总统的种种反面消息,在美国却是司空见惯的。要找出一篇赞扬文章来,反倒十分困难。你也知道,克林顿自从上台以来,就官司一直不断。一开始,我们对周围美国人的态度也感到很奇怪。他们并不象我们一样,读到总统的反面消息就特别敏感。后来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知道总统整天被国会,司法部门,反对党,新闻记者等等一大帮“专业人员”在那里盯着,“事儿多”是理所当然的。再者,他们也知道,这帮盯着总统的人,自会对这些问题从各个方向去发掘,直至掘个水落石出为止,否则决不会罢休。他们只需等着结果出来,决定下次是不是再投他的票即可。
我们也逐渐习惯了在这样一个局面的国家里生活。以前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把权力结构比作一张网。在这个国家里,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也好象是结成了一张结实的网。但是,我们渐渐觉得,这似乎是另外一种性质的网。因为这张网上的各个环节,不仅没有按我们的想象,一致地勾结起来,所谓“官官相护”,如渔网般去网罗共同利益,反而不仅互相牵扯,而且都是向着不同的方向牵扯。最后,如一张蛛网一样,均势力敌而达到平衡,各个环节无一漏网地全被扯住,很难有什么特殊举动。谁也不可能就此挣脱出一只手来,居高临下地一手遮天大捞一把,总统当然也不例外。
我们自然会提出前面一开始的问题,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呢?既然美国总统在这里不是一个独立的顶端人物,而只是这个政府结构的一部分,那么,脱离这个整体结构孤立地去谈美国大选,就意义不大了。所以我想。我们还是费点力气,探出一个究竟来。
如果去探究这一切的源头的话,我脑子里顿时冒出了一句话。这是今年老朋友送给我的“顾准文集”里,顾准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样”。
一个原来象是洋娃娃一样被丈夫养在家里的一百年前的女子,没有外援,仅仅为了个人的理想,就断然出走。这一事件怎么看都具有一种“革命”的意义。难怪一百多年来,同一个娜拉,已经被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从她的出走中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甚至是并不相同的“革命意义”。
娜拉被“带到”中国之后,不知有多少几十年前的新女性,从这个洋榜样身上汲取了无穷的精神力量,也一一冲出各自不同的家庭,造就了无数“中国娜拉”。娜拉不仅在出走的举动上具有革命性,更在广义的精神上具有革命性。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挪威女子娜拉,她的“出走”也成了充满刚阳之气的“革命”的代名词。
在娜拉的这场“革命”中,其他的一切皆可视为“革命的代价”而被忽略不计,可是,把一腔热情满腹关怀都倾注在娜拉身上的人们,怎么可以忽略“出走以后的娜拉” 本人!于是,又引出了不少话题。在中国,我们以前非常熟悉的,就是鲁迅对于娜拉出走以后的感慨。看上去,他是对为数众多的“出走后的娜拉”忧心忡忡。他觉得“出走” 还不是最迫切的,最迫切的是改造社会。若是社会环境险恶,那么孤身一个弱娜拉,到最后不是哭哭啼啼重新回家,就是流落风尘,未见得就是好结果。这么一来,破坏了大家为娜拉喝彩的好心情。
实际上,鲁迅只是提醒大家,不要仅仅关心只是作为“娜拉”的“娜拉”是否“出走”,而是更应该关心作为社会象征的“娜拉”,是不是发生变革。这才是“玩偶之家” 可以发掘的更深一层的意义。在诸如鲁迅这样的提醒下,大家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一场社会革命上,相信这才是一个根本解决问题的出路。
在实现一场社会革命时,由于它的过程十分漫长而且跌宕起伏,充满艰险充满牺牲。一场革命往往需要数代人的前仆后继。人们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几乎已经近于绝望,每一次几近绝望又强化了一次新的渴求。因此,在许多革命中,在这样的轮番刺激之后,革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悄悄地从一种实现目标的方式手段,在人们心中变成了目标本身。人们就象痴迷地坐在剧场里看“玩偶之家”一样,别无他求,只求“出走”。
于是,革命胜利最终成了大家梦寐以求一个日子,一个突破点。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大家在狂欢之中醉眼惺忪,看出去的一切都笼罩在五彩的光环之下,大家再一次弹冠相庆举杯互祝,互道:这下好了。
这样的欢庆,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不同国家的广场上,庆祝各种不同年代所发生的性质不同的“革命成功”。我有时候会觉得一种深深的疑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有些地方,这样一杯欢庆的美酒会如此长久地起作用。因为,毕竟陶醉其中的各色人等都有,其中有不少人似乎是不应该久久地迷失在这样虚幻的光环里的。
这种庆典的气氛持续越久,当疑问升起的时候就越沉重。“这下真的就好了吗?” 在中国,终于又一次有人提起“娜拉出走以后怎样”。但是这一次的提问,比起当年鲁迅的沉重发问,更增添了何止百倍的沉重。娜拉已经被升华为一个象征,天翻地覆般社会巨变的“出走”已经完成,既已如此,我们为什么还是摆脱不了相同一个问题?
我突然联想到,两百多年前,美国不是也经历了一番如同“娜拉出走”般的独立革命吗?那么,这位美国娜拉“出走”以后又是怎样的呢?当初这位“美国娜拉”的一举一动,不就是我今天看到的美国的种种现象的根源吗?这种联想使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
我发现,美国娜拉在经历“出走”之前,对自己“以后将会怎样”这个后果问题,也是没有深思熟虑的。她也是迫于现实才静静地坐下来,非常理性也非常现实地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
美国在“革命”以前,是一个什么状况呢。它没有值得夸耀的年头长达四位数的深厚文化传统。不错,它的早期移民来自英国。但是,它确实并不因此就敢拉大旗做虎皮,在自己的文化与英国文化或是欧洲文化之间划等号。在独立之前,他们断断续续地是从英国带过来一些“文化”,但是即使是带过来的这点文化,也早已被新大陆强劲的风迅速地吹散开来,吹得变了味儿。令人联想起南橘北枳这样的故事。
独立以前的美州殖民地,如果说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美国,从表面看上去有什么相同之处的话,那就是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那种“流动散沙”的状态。这种无规律的流动,既意味着新大陆的内部流动,也包含了蜂拥而来的外国移民对于流动的推波助澜。
虽然在殖民时期,也有英国派来的总督政府及其一套班子。但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始终也没有遇到过一环紧扣一环,一层死盯一层的严密控制。其根本原因倒不是英皇不想对他的子民严加管束,而是在当时的新大陆,这种管束在技术上是做不到的。“天高皇帝远”这句老话,在这里有着最真实的意义。不仅皇帝远,皇帝所拥有的庞大管理体制远,甚至连产生皇帝的文化,都非常遥远。人们的分散与流动,又使得殖民地仅有的统治,其强度从中心向外迅速递减。
即使是从殖民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也远不象在英国本土那样有章法。照说,他们有着悠久的治理传统,只需开来一批人马,移植一个模式,照搬一套制度即可。而且,他们是在统治殖民地,背后,已经有现成的洋洋万卷各式英国法律法规在支撑。他们只需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许是情况太不相同,也许是人手不够,也许是交通不便。总之,就是管不住。所以,对许多在执行中被因地制宜篡改了的规矩,他们也只好眼开眼闭,听之任之。
更何况,北美的殖民政府对于到底如何去开发治理这样一块新大陆,也是心中无数。因此,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都有过一些实验性的管理方法。比如说,甚至有过在佐治亚州完全失败的如军垦农场一样的“开发实验”。
于是,在殖民时期的北美洲是一个自治程度很高的地方,严格的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在这里,作为个体的人是分散流动的,作为群体的人是分散的,甚至有时也是流动的。那么,这些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阶层和宗教理想的人们,也在一块块有着高度自治权的“小国土”上,进行过各种不同的理想实验。权力是分散的。在独立之前,这里已经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十三个政治中心。
我想,如果真要把一大片国土比作“一张白纸”,作“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之类的比喻,那么,按说几百年前的这块地方大概是最象一张白纸,最合适按构想的蓝图去实践了。但是,在从一开始移民进入北美起,大凡仅仅是严格地按照一个完美的宗教理想,道德理想,政治理想,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