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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异世锋芒 作者:顾去西来-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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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走前易空从兰登那小子那半要半抢的拿了五十盎司的密银和近百盎司的金精,看他哭着张脸的样子就知道这点东西价值不菲。更重要是,波恩商行在卑尔根城里这两种货物在短时期内就此断货了。

    密银是金罗莎制作穿地梭在焊接各个部位必须用到的,而金精更多的是用在打造武器时,完全是属于易空顺手牵羊。

    前几天,易空和金罗莎窝在屋子里没出去过。

    金罗莎自然是在日以继夜的为制作穿地梭而努力,经过她的辛勤劳作,整个穿地梭的核心部分已基本完工,剩下的也就是最底下最苦累的活了,只要召一批普通工人,购齐那些材料,按着设计图指点就能完工。但这个要求,对现在的易空来说,难度太大了。虽然易空相信,只要自己一句话,这么点简单要求圣殿当天就可以办到,但接下去怎么解释呢,总不能说要用黄铜精铁来盖座房子吧。穿地梭是易空视之为秘密武器的逃生工具,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它的存在。

    易空自己当然也没闲着。几乎是在死背硬记炼金王朝手札上的一些炼金知识,不管自己有没弄懂。要是到了圣灵山,随便来个炼金大师问自己几个问题,回答不出到时就尴尬了。

    在这种压力的逼迫下,易空对炼金术的掌握倒是突飞猛进,就是觉得自己差了最后一道门槛,就可以算是正式登堂入室了。至于这道门槛是要通过亲手炼制一件炼金物品,还是明悟莫个道理,就不是现在的易空能摸清的了。

    晚上休息前,易空和德辛大师瞎掰了几句,用炼金王朝那些超越现在太多档次的知识稍微糊弄几句,就让他认定了易空是百年来最杰出的炼金师。但易空并不敢说太多,要是不小心谈到哪个基础常识知识露馅了,可就糟糕。更多时候,他还是听德辛大师在那讲,从中也吸取了不少现代炼金技术的独到之处。

    而德辛大师还以为易空是有意在考校自己的炼金知识,当下整个晚上就对着易空将自己得意之术统统讲解了一番。

    听到后来,易空总算是整理出了现代炼金术和炼金王朝时期的最大不同。

    炼金王朝时期,无论是战争傀儡,战争机器,战争装备都已研发到了极限,那些炼金大师们已经将研发方向转向了心炼的层次,也就是炼制出有自己情感,有自己思维的智慧生命体,这已经在向传说中神灵的造人靠拢了,可称之为逆天之术。金罗莎,无疑就是他们最成功的代表。而现代炼金术,则更像还处在手工坊阶段,炼金师还在追求如何炼制出威力更大的装备,其境界不知相差了多少倍。

    两天的旅途下来,虽然舒适无比,但易空总觉得缺少了些趣味。

    “停车!”

    “易空阁下,您有什么事?”

    那支圣灵山来的精锐小队骑的都是骏马,而派克和他的十几个手下骑的却是水牛大小的饿狼——獒牛。相比于马匹,獒牛短程冲刺力更强,但价格也要贵上许多。

    “我们行到哪里了?”

    “现在是在清风帝国的范围内了,再有十来天的路程我们就能进入大陆中央了。”

    “这么慢?这支来接我们的骑兵不是两天就到了么。”

    易空十分不解,就算他们在怎么拼命赶路,时间差距也不会如此之大啊。

    “易空阁下,您有所不知。”知道回到圣灵山后,易空必定会受到重用,派克也不敢开罪于他,耐心解答着他的问题,“这支部队本就在外边执行任务,接到紧急传讯立刻赶了过来,这才能那么快的。”

    “原来如此。”易空遥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城池外貌,眼珠子一转,“不如等下我们去那城中逛逛,这样行路实在太过辛苦拉。”

    “不成!”

    派克想都不想立刻拒绝,易空要是出了什么事,又哪是小小的他负的起责任的。

    “就去逛个一天而已,又有什么关系,晚到圣灵山一两天根本没关系么。再说了,有你们保护我也不可能会有危险。”

    经不住易空一番狂轰乱炸,派克终于有了动摇,脸上出现为难之色。

    “好了,就这样决定,等车队到了那座城市就来叫我!”

    看到易空消失在了自己眼前,派克脸色变化了多次,才是狠下心来。

    “转向,目标—云岭城!”

第五十三章 云岭城

    云岭城,在这等规模的小城中可称得上是声名远扬的类型。没有优美的风景,没有独特的特产,总之云岭城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城,但它却在大陆北边有着不亚于清风帝国都城的名气。

    一切,都源于五十年前的那场血战!

    五十年前,云岭城还是属于玉阳帝国的领地,但城内大半居民都是清风帝国之人,而整座城池更像是玉阳帝国板块上凸出的一角,因此清风帝国对这座城池也是垂涎已久。一次清风帝国巡逻小队的意外失踪,让他们寻到了发起进攻的借口。像这样的巡逻队意外失踪事件,每年都会有那么几起,毕竟巡逻区域出现什么魔兽,也是很正常的。但清风帝国军部准备已久,就缺一个借口,如何能放过这个机会。

    以玉阳帝国杀害了巡逻小队为由,一夜之间,三十万大军攻入云岭城,没有防备的玉阳守军毫无抵抗之力,肃手就擒。玉阳帝国听闻此消息后大怒,因为地形原因,派遣军队耗时太长,当即派出三名九阶战士,前去刺杀清风帝国的前线统帅。

    后来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无人知晓,只知道三名九阶战士在狭窄的城墙上和三十万军士展开了血战。虽然九阶战士挥洒间每道斗气都能击杀数十人,可就是没有一名军士后退逃跑,几乎是活生生的用身体堵住了这些强者们的退路。

    最后,在最高也只是七阶高手的带领下,清风帝国军士以上万人的性命为代价当场击杀了一名九阶战士,重伤二人,震惊全大陆,也创造了一个先例,用人海战术困死了九阶高手。

    九阶高手如果铁了心逃跑,在没有相近高手的拦截下,仅靠普通士兵是很难拦下的。因为在无止境的伤亡下,却无法对对方造成一点伤害,普通人都会崩溃在这种杀戮之下的。但当年的那批士兵楞是在自己同泽大批死亡的情况下,顽强的支撑了三天,最后不知通过什么手段,造成了击杀一人,重伤两人的战绩。

    “易空阁下,您不知道九阶高手的可怕,这根本不是能用人海战士就能围死的。别说三天,就是三十天九阶高手也不会力竭。所以我猜测当年清风帝国一定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在其中。”

    来到云岭城,就不得不提起这段往事,显然派克对这段传闻并不全信。

    对于这些往事,易空并不好奇,他提出来这云岭城闲逛,除了找些乐趣外,更多的是要给金罗莎制造穿地梭提供些机会。

    派克带了六名手下加上四个银甲骑士随同易空金罗莎一块进城,其他人则都被留在了城外不远处,照看车队。

    “看,血色城墙!”

    随着派克手指的指向,易空看到那里整片城墙都呈现出一种暗红色。据说,正是当年上万人的血迹流淌之下,渗透在了其中造成的。

    云岭城给易空的第一感觉就是城中每个人都透着肃杀之气,有种和铁炉堡的雍散,卑尔根的繁华都格格不入的金戈铁马气息。就连城门军官脸上都有着数道疤痕,显然是在战场上所致。

    “让开!让开!”

    一支十多人的骑兵队伍从街道中心横穿而过,马匹踢翻了数家摊位,可是这些摊位主人居然毫无怨恨之意,只是将摊位扶了起来,继续做生意。

    “云岭城的士兵就如此肆无忌惮么,他们不怕民众反弹?”

    易空感到很不可思议,一个占领了不过几十年的城池,按理应该采取降税宽民政策,收拢民心还差不多,怎么看去这城中士兵做的恰恰相反。

    派克靠近了易空身边,低声道,“您不了解,清风帝国占领此处后,立刻迁徙了近十万军士家属到此,将此城完全打造成了一个纯清风人的居住地。所以民风尚武,在那些民众看来,军士就是保护他们家园的最大英雄。而且因为地处边境,时常有摩擦战争,这里的士兵战力在清风帝国军团中也处于上游。”

    派克作为光明圣殿的暗中势力,专门执行一些见不得光的任务,对这些帝国小事都是很了解的。

    将云岭城的主街区逛了一遍,易空才算是明白派克说的这城毫无趣味的意思了。兵器店,法术用品店,军事器械店到处可见,可就没有一家娱乐性质的店铺,不亏是边境重城。一直走到街尾,众人才是发现了一家规模不错的酒馆。

    走近后一看,易空发现还是低估了这酒馆的热闹,最少有近千人窝在这酒馆中。其中有佣兵,有军士,更多的还是普通民众。

    易空他们一行人走进来,挑选了一张较大的桌子,围满了整整一桌。

    “先生们,请问想喝些什么?”

    酒馆中侍女都穿的异常美艳暴露,面前这个一身兔子招待服饰的身材火辣美女紧贴着派克身边,向他询问着。

    “拿你们这最好的酒上来吧。”

    易空如今有的是钱,而且还是有光明圣殿这个源源不尽的金库在,这点小花费自然是不看在眼里。

    美艳侍女眼睛一亮,这才发现虽然一群人中易空最是年轻,但似乎众人都是隐隐把他围在了中间,他才是这批人的领头人。这种酒馆侍女一天到晚接触的人多了,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人的大概身份,可眼前十多人各异的独特气质,可叫她是如何也猜不透了。

    兔女郎扭动着动人曲线,想以一个很自然的动作靠到易空身上时,却发现一个银甲战士已经挡在了自己面前。那双黑色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在内的眼睛吓了她一跳,不敢再有冒犯动作。

    “快去吧。”

    派克常年在外走动,对人情事故不知比这些只知道战斗的圣殿骑士们好出多少,大手在兔女郎的翘臀上一推,让她离开桌子。

    “这酒馆的侍女貌似身材都很棒啊!”

    摸了摸鼻子,视线从侍女前凸后翘的诱人身体上一扫而过,易空嘿嘿笑道。

第五十四章 酒馆擂台赛

    “烈焰红唇,我们酒馆的招牌酒,几位慢慢享用。”

    美艳的兔女郎举着托盘,将酒杯放在了每个人的身前。到了易空身边,一双修长的白手不着痕迹的从他肩膀上抚了过去,酥酥麻麻的感觉立刻传遍了全身。因为要保证盘子的高度,兔女郎的胸挺得特别高,威耸的胸部几乎都贴到了易空的鼻尖,还不停颤抖,一股浓烈的香味冲了过来。临走前,还不忘给易空抛了个媚眼。

    高脚酒杯中的“烈焰红唇”呈淡淡的绯红色,易空轻轻的晃荡了下酒杯,酒液晃动之下散发着迷人清香。浅酌一口,好似一道烈火从喉咙中冲了下去,到了肚中却又变得清凉无比。虽然不及易空马车上的名贵红酒,但胜在别有一番味道。

    “看不出啊,这边境小城也有这等美酒。”

    派克一口干尽,显得回味无穷,举手示意又叫了一杯。

    “中间台子那里在干什么?”

    “他们呀,那些佣兵军士们闲的无聊在小擂台上比武呢。您要是有兴趣,也可以上去去玩玩啊。”

    美艳侍女听到易空问话,连忙停下来回答。

    “派克,我们过去看看。”

    和前世那些拳台差不多大小,四周拦着铁杆,上边正有两人在激烈战斗。看服饰,一方是佣兵,另一方是本城军士。

    “加油!科威,一拳打爆他的脑袋!”

    “是的,让那些军队的人看看我们的厉害!”

    “波波夫,不要客气,再用力!”

    “给这些粗鲁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

    两边人各自为自己方的人疯狂呐喊加油,尖叫声跺脚踩地板声充斥着整个酒馆。拳拳到肉,每拳见血的搏斗,让这些生活在边城,经常见血的汉子热血沸腾,刺激着他们大条的神经。

    两人实力都差不多,但那个叫科威的佣兵却被波波夫打的压不起头来。只是不断躲闪后退,随着几记重拳下去,他的脚步开始有些踉跄不稳。

    “砰!”

    波波夫抓住机会,双手提住了对方衣领,膝盖瞬间猛地上抬,撞击在了科威小肚子上。一连三下,可以看出科威原本还在发力的手臂立刻软了下来,被波波夫整个人甩了出去,“噔”的一声弹在铁杆上滚到地上。

    科威趴在地上,身体做出无意识的抽动动作,显然是已经彻底失去了了战斗力。

    场下,军士一方放出了震耳欲聋的呼声,而佣兵方则是一片叹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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