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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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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承畴降清后,随多尔衮部南下,任务之一便是劝说明朝的官员将领投降;杜世杰说宝钗改英莲为香菱,就是况洪承畴令汉臣降清。洪承畴做劝降工作经常遭致凌辱,所以从心态上着眼,他最怕劝降;杜世杰说,第八回写宝钗最怕熏香,可谐韵读作“最怕训降”,反映的就是洪承畴当时的心态。第十八回宝钗为宝玉改诗,宝玉说:“姐姐真是‘一字师’了,从此只叫你‘师傅’再不叫你姐姐了。”杜世杰说,在历史上洪承畴曾加官至太师、太傅,即是“世祖之师傅”,所以书中所写正好对景。宝钗住的蘅芜院,房里面“雪洞一般”,杜世杰说这是“守孝的启示”,影射洪承畴的顺治初年丁父、母之忧,否则便无法解释。这样进行索隐究竟能否站得住脚,相信读者自有洞见,无须剖剥分析,多加辞费。但作者的历史兴趣以及捕捉史料的精微细致,也常令我们感佩。《红楼梦原理》的索隐,基本上都如此,由宝钗一例足可见出全豹。当然宝钗号蘅芜君,这个名称在书中还可以扮演另外的角色,杜世杰认为影射的是顺治元后博尔济锦氏,沿这一线索,又生出诸多索隐。《红楼梦原理》的篇幅所以甚为繁冗,原因就在这里——不加限制地谐韵,自然可以无止境地索隐下去,依此法可以把任何一部用文字写成的书,全部读成另一部内容不相干的作品。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索隐派的复活(4)

    最令人解颐处,是杜世杰对《红楼梦》作者的看法。认为《红楼梦》产生于康熙初年,原作者是一位具有强烈反满思想的明遗民,对索隐派来说,乃是自然之理,杜世杰也持此说,完全是正常的;但提出曹雪芹是一个化名,意思是抄写存或抄写勤,则是前无古人的最大胆的假设。关于原作者,杜世杰相信吴梅村说,认为“梅村心怀亡国之恨,不能补天,深自愧悔,乃以史臣自任,自称古藏室史臣,又称梅村野史,则其胸怀可知也,其所做之诗,多隐史事”,颇符合《红楼梦》作者的实际身份。他用“总论”中整个第六篇,分“由《红楼》缘起看作者身世”、“吴梅村之身世”、“《石头记》上的巧合”、“吴梅村之抱负”、“梅村谜语”、“吴梅村的作品与《红楼梦》”等六章,专门探讨作者问题,引用史料之丰富,论证之细密,远远超过持此说的其他索隐者,虽不能最后定谳,却能够启发读者的思索,这正是《红楼梦原理》对著作权的探讨未可全然抹煞的一个原因。    
    香港的李知其先生最服膺杜世杰的《红楼梦原理》,他撰写的《红楼梦谜》,就是对杜氏观点的系统补充和发挥李知其:《红楼梦谜》分上、下两篇,上篇于1984年12月印行,下篇于1985年9月印行,非卖品。。《红楼梦谜》分上、下两篇,1984年印行上篇,1985年印行下篇,全书逾三十万字,在索隐派红学著作中,也是规模较大的一部。但《梦谜》的出发点,是在王、沈、蔡、潘,杜的索隐基础上加以发挥,融入的是自己会心的例证,对索隐理论和索隐方法阐发不多。杜世杰认为《红楼梦》的隐旨是悲金悼玉,即悲金人、哀故国,李知其说,引自小说原文的这四个字“有雷霆万钧之力”李知其:《红楼梦谜》下篇,第412页。,如同蔡元培概括的“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一样,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自己则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前所未见的梦谜小说,到处隐藏了大、中、小的谜语不计其数”《红楼梦谜》上篇,第5至第6页。。比如第七十四回写大观园中众姊妹放风筝,“其实是写风筝在争风”:探春放的软翘子大凤凰可以谐读作“传四子大封皇”;宝钗影射洪承畴,他放断“一连七个大雁”,是指其带领清兵入主中原,消除了努尔哈赤的“七大恨”《红楼梦谜》下篇,第414至第415页。。又如第七十七回宝玉探晴雯,晴雯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李知其说:“写得这样恐怖不情,有什么用意呢?除非让我们猜谜,否则就很难看成实有其事。晴雯况南明忠臣,她的死,自然引致南明的灭亡。葱管的葱谐崧,指的是福王朱由崧;管的形状与聿同,指的是唐王朱聿键。但到底葱不等于崧,管也不等于聿,所以用葱管一般来形容他们。指甲况子民与甲兵,她褪下的四个银镯就是四个镇幕,指的是名义上归史可法节制的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四镇将军,这儿具体的借史可法等人来代表整个南明的兵力。”《红楼梦谜》下篇,第422至第423页。不仅如此,书中写晴雯“把手用力圈回,搁在口边”,也有谜语藏在其中,李知其说:“点出了一个搁字圈去了手旁剩阁,以暗写史阁部。而把手用力圈回,搁在口边狠命一咬,又似画一个篆体的史字,不然的话,晴雯那回已变得骨瘦如柴的手,除下银镯何用那么费力?”《红楼梦谜》下篇,第423页。想像力可谓丰富矣!然而如此猜谜,既超过了读者的理解力,也超过了《红楼梦》作者的想像力,可靠性大可杯疑。尽管《红楼梦谜》的作者在书中不断为索隐派鸣不平,反复推荐从蔡元培到杜世杰的索隐著作,读者是否认可,仍是很大的问题;特别看了李知其的诸多发挥和补充,反而容易削弱索隐派在读者群中的影响。晴雯一圈手,就出来一个篆体的史字,因而是影射史可法;褪下四只银镯,就是影射四镇将军,试想,这样的索隐,恐怕读者难以认同。    
    《红楼梦谜》的第一、二两章,是对作品中的人物和事物的索隐,主要是为杜世杰的《红楼梦原理》补充例证;第三章探讨《红楼梦》的书名、隐旨、别致、奇笔及版本和作者;第四章泛论红学,涉及到了研究《红楼梦》的方法问题。要之,在李知其看来,阅读和研究《红楼梦》如不施用索隐或猜谜的方法,就不算知音,无论借助的是何种理论,自传说也好,情欲说也好,文艺说也好,社会说也好,都不足以来评论这“古今天下第一奇书”。最使李先生不能容忍的是胡适首创的自传说,他写道:“我个人深恶痛绝新红学,已到嫉恶如仇的地步,只因为也曾翻阅一些煞有介事的考证文字;到头来始知是浪费精神,无辜受骗,忿然于白话文人的霸道,才觉得有道义要站起来指斥他们的胡闹,好提醒后世年轻人不宜陷足于什么作者、版本;脂批等虚假科学的泥淖,误了正事。”《红楼梦谜》下篇,第453至第454页。基于此,他对脂批的价值,研究各种不同版本的意义,一律予以抹煞。肯定作者是曹雪芹,他认为更缺乏根据,理由是:“《红楼梦》是一本梦谜小说,作者向专制满帝的朝廷做出讪笑,时或掺入毁谤的情节,试问如何会写下真姓名来招祸的呢?他既存心隐去姓名,后人岂易考证出来?况且通部小说人物的命名都故弄玄虚,借文字的形、音、义来托意,怎么又会单独写上自己一个人的真姓名呢?可知第一回及第一百二十回所出现的曹雪芹并非作者的姓名,只不过也和其他文字一样藏有谜语。”参见《红楼梦谜》下篇,第443至第448页。什么“谜语”?李知其认为“曹”字有泄忿的意思,“雪芹”二字可谐音读作雪恨;“曹雪芹”三字连读又可成为“呓说人”,因为曹字可以射魏字,雪谐音为说,芹谐作人,即说书人的意思。所以《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连续三次标出“曹雪芹先生”,第四十三回又称说书人为“女先生”,李知其于是做出结论:“曹雪芹既在书中多次被称为先生,可知是一个说书人了,否则为什么要自称先生?”参见《红楼梦谜》下篇,第443至第448页。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索隐派的复活(5)

    这里,李知其先生未免有顾后不顾前之嫌——他这些话见于《红楼梦谜》的下篇第三章第七节,而在上篇第一章论述贾母这个角色时,他已经反复解释过“女先儿”和“女先生”两个词了。他说“女”与“汝”通,“先儿”可视作“前儿”,是影射孝庄文皇后下嫁多尔衮的史实,所以书中有“两个女先儿”的话,实际上是说“你们两个人先前的事”《红楼梦谜》上篇,第47至第48页。。庚辰本不要说了,因为李知其看不起脂本,包括李知其推崇的附有王、沈评的程甲本,这一回也作“女先儿”,可见不是抄写者的笔误,否则对“两个先女儿”的索隐便失去了意义。既然如此,既然说书人叫女先儿,称曹雪芹为先生,和说书人有什么必然联系呢?比如我们称李知其为先生,总不至于误认李先生为说书人吧。何况,绝大多数治红学的人,都认为八十回以后的文字不出自曹雪芹的手笔,因而呼雪芹为先生不是曹雪芹“自称”,而是他称,毋庸说,倒是顺理成章的事,或者称谓上的这一特点恰好可以证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另外的人。而第一回里出现曹雪芹三宇,直呼其名,未标先生,是由于曹雪芹自己写的。这样推论,不是情理均通吗?可见,李知其先生的论证导致了自己观点的反面,一定为他始料所未及。    
    杜世杰的《红楼梦原理》和李知其的《红楼梦谜》都是非卖品,自然局限了影响范围,1980年台北三三书坊出版的《红楼猜梦》,则是公开的出版物,中心内容是探讨索隐派最关注的两大问题——作者问题和影射问题。不过该书在写法上有自己的特点,一改过去索隐派用拆字、谐韵、类比寻求影射的惯常作风,转而集中使用考证派搜集和发现的关于曹雪芹家世的大量历史资料,包括备受考证派重视的脂批,由这些材料来充实他假设的关于作者和影射问题的基本构架。从理论上说,《红楼猜梦》的作者赵同所做的,是把考证派和索隐派结合起来的一种尝试;在方法上,他是用考证的方法来达到索隐的目的。他的结论是,《红楼梦》原稿的作者是曹,曹雪芹只是个批阅增删者;书中内容是影射康熙末年诸皇子争夺储位。具体设想是这样的:    
    《红楼梦》最初有个原稿,此稿的作者乃是曹。此人,乃曹雪芹之父也。    
    曹继承他的祖父曹玺、伯父曹宣和堂兄曹颙之后,担任曹氏第四任的江宁织造,不幸此一“世袭”的职务,由于后台老板康熙皇帝去世,被雍正皇帝一棍子打垮,于雍正六年初被抄了家,此后移居北京,下落不详,大概不外是过穷日子吧!    
    曹上一代一直受康熙帝的宠信,和皇帝家往来亲密,本是个富豪之家。曹从小就巴结上了当时的太子允礽,自以为这一宝押下去,将来必定会飞黄腾达,强爷胜祖。没想到皇太子没福,被康熙帝废掉了,太子一废,其他皇子们大肆活动,暗中争夺起来,最后被雍正抢到了帝位;曹当初那一宝押错了地方,害得他不但没有升官发财,还把“世袭”的江宁织造搞砸了。想来自然懊恼之至,而且也觉得非常对不起祖宗。    
    抄家之后,一口怨气,无处发泄,闷得发慌,便想起写小说的念头。要把当初诸皇子们夺嫡时的纠纷始末记载下来,也顺便想骂一骂抄他家的雍正帝。可是兹事体大,不能大明大白的直书其事,于是他设法把这本小说编成一个大谜语,取名《石头记》。    
    他用他家当初织造府的花园当布景,让他自己家族的亲属们当演员,串演一出夺嫡的戏文;不过为了遮人耳目,所以把事物都缩小了,看上去像是小娃儿们在玩家家酒。    
    别小看了小孩子们的家家酒,模仿起大人行动,也一样有板有眼,又像真的,又像假的;就这样,曹把当年诸皇子的事迹,夹带混和在曹氏日常生活里,煮了一锅糊涂粥,都倒在家家酒里了。    
    他在这本《石头记》里,曾把他幼时亲见康熙第六次南巡时曹寅接驾的事,写成元妃省亲,然后一路写来。他的一位最亲近的亲人,用脂砚为笔名,在抄好的稿本上加写批语。写作工作,前后花了十多年时间;起初还很顺利,但到后来,渐渐地便感到困难了,主要是他用来办家家酒的两味主料——皇室纠纷史和自己家族史——常常混合不匀,顾此失彼,本想写得令人真假莫辨,但后来渐渐办不到了;尤其是写到皇太子二次被废,假扮的雍正皇帝快要露出狰狞面目以后,许多情节不好安排;勉强写来,又怕泄露机关;想一想身家性命交关,冒险不得,终于决定忍痛牺牲,把后半段的文字毁去,打算重写,结果没有成功,曹便去世了。脂砚悲痛之余,决定完成他的遗志,便把这本《石头记》原稿文给了曹之子雪芹;这时候是乾隆十四年左右,雪芹年近而立,诗文根底不弱;接下任务后与脂砚商量,认为原稿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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