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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温州富姐 作者:阿袁-第3节

小说: 温州富姐 作者:阿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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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7岁的时候,电视里正在上演台湾琼瑶小说改编的节目,我一边看电视,一边琢磨着电视剧中女主角的服饰;之后,我就按照它的样式,在当天晚上把它一模一样地做出来。

  等到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我要好的女友碧云发现昨晚还在电视剧里才有的衣服,今天早晨却已经在我的身上穿起来了。她大叫一声跑了过来,一边扯着我的马甲和“萝卜裤”,一边急急忙忙地问我是在哪儿买的?同学们也都用惊讶的目光包围了我。我心里满是一种“创新”之后的自豪感。

  当得知我仅仅是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款样式,就把它做出来了的时候,大家都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呢。我也为自己对时尚的敏感和对服饰的不同凡响的想像力,从内心里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和自信。

  以后,我在一本国外的杂志上又看到了几款样式新颖别致的帽子、围裙,就用不同的色彩进行了改进,用自己对色彩的理念和心得,把它进行重行搭配和设计。

  正像我心中所预料的,同学们又一次被我所设计的服饰震惊了。许多女同学这回不再问我在哪里买的了,因为她们都知道这些肯定是我自己设计的,所以,就都急忙问我能不能为她们也做上一件。

  那时候,许多男女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爱看,而且是在偷着看台湾著名作家琼瑶那甜腻腻的言情小说。不多久,学校里男女同学之间头对头叽叽咕咕的现象,也居然成了气候了。 

4、朦朦胧胧的感觉
 
  也就是说,那些言情小说看得多了,同学们对男女之间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自然也就变得有形有质地可以触摸了。而天性爱美的女孩子们,更是看好了我那有着时尚色彩的衣服,以及小包之类的东西。她们对这类小玩艺儿的需求,导致了我为满足这些时尚的念头,努力地把这些设计向更深一层发展了。

  就这样,相隔不了几天,我又连夜赶做了一件在9个月前就已经开始编织着的毛衣,这在我的织衣生涯中也是很少见的。因为当时我为了能在限定的时间里完成学业,而且我还得帮着我父亲的私营企业干活,所以,只能把这工序繁杂的毛衣断断续续地织完。在完成之后,我又特地在它的后面增加了一个胖老鼠头的造型,以期在原来鲜亮的色彩上更增加一种风味儿。

  然而,当我穿着这件毛衣去学校的时候,一路上就有人在背后喊着:小女孩,你的衣服怎么穿反了呀,还不快正过来!因为那时候人们穿衣服都是把图案放在胸前而很少放在后背的。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对我那种做法的惊讶了,现在想想,那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了。但是,我就觉得这样一种新颖的设计,很能见出一种时尚的味道。

  而许多同学更是被我的这身穿着震撼了,以至于有同学要给我拍照留念(这张照片我现在仍好好保存着呢)。要知道,这在当时确实是属于极其罕见的“壮举”呀。

  一些女生就对我说,陈红姐,你这件衣服不要的时候,就把它送给我吧。我就别提有多得意了。

  在羡慕我的同学中,有一位和我隔着两排座位的男生,他就是后来成了我先生的阿勇。

  我们俩的话虽然不是很多,但我的内心里却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在萌发。然而,把这种情感转化成夫妻的那份情意,这在当时是想都没想过的。

  在我18岁那年,我从温州六中纺织专业毕业了。当时温州人还是挺看好所谓的正式工作,也就是国营单位的工作的。我有幸进入温二棉当了挡车工。

  在刚开始的时候,我自然很是感到新鲜。但一个星期下来,累得人腰都直不起来了。像这种工作,也许男人不会觉得怎样,但对于像我这样柔弱娇小的女孩子来说,就未必是很适合的了。

  尽管我上的几乎都是中班或晚班,但是睡觉等作息时间都被颠倒了过来。经常是半夜12点钟下班后,由母亲来接我。我一个人已经是够累的了,还得搭上母亲,这让我更是感到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辛酸滋味。

  有一次,母亲到舅舅家看望外婆去,说晚上就不去接我了。我也没有当回事儿,心说都是你们太担心,非要过于疼爱地去接去送;其实,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上夜班都是平平安安的。可谁知我下班时,时间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我正骑着车一路飞奔着,却不知从什么地方蹿出了一个黑影,并一个箭步向我靠拢了。同时,他飞快地从我的左肩上拽了一下。我连忙喊起来,但那人已经逃得没影儿了。

  我心神惊惶地回到了家,才发现那个经我自己设计的小挎包已经被拽走了。我忽然想到了这小包里有我前天刚发下来的工资!

  天哪!这可是我一个月的辛苦钱呀!我那24块钱的月工资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没了啊!我的眼泪就再也不听使唤地奔泄而出。

  伤心之余,我就横躺在床上蒙头哭开了。想想这可是我一个月仅有的收入呀,就这样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了。

  但这却使我觉得我是应该去挣更多的钱的,不然的话,就这一点点钱的失去,我就已经几乎是身无分文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没有了钱,对自身的安全保障,有时也是一个未知的隐患哪!

  就这样,随着时光的飞逝,我就对这个被一些人所看好的工作,越发地不感兴趣了,心中思谋着什么时候才能把它换掉呢!

  但它却也有一样是好的,那就是因为团组织活动较多,而我又喜欢文艺活动,所以团组织在搞活动时,我是必然要出场的人物之一。譬如到文成县表演啦,我身穿心爱的浅蓝色毛衣出场,同时还戴着鸭舌帽;跳霹雳舞啦,或者是跳迪斯科啦,等等,这些无疑都是让我极其快乐的。另外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我喜爱的文艺汇演当中,一旦表演出色的话,我还可以升任班长呢。

  但在更多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好累好累,只是家里人觉得我是不应该放弃这份工作的。他们一再劝说,在国营单位里,如果表现好的话,是有机会提升的;何况,我又年轻能干呢。

  许多认识我的亲戚朋友也大都是这样劝说我的。他们还说,在国营单位里工作,老了有保险,一旦退休了,还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呢。而其他的职业,在那个时候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样的待遇的。

  碍于各方面的劝说,同时也为了那月工资24元(后来才升到了36元),我终于在厂里又待了两年的时间。

  那时在白天不上班的时候,我是有时间去弄衣服的,我就在一家裁缝店里见习了3个月。由于对服装的热爱,我就两头都“挂”着“吊”着,这样才稍微可以缓和一下我的疲乏和困惑。

  但在这段对我来说显得有些异常的时间里,我却还干了几件对我后来颇具意义的事情,尽管它们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那时候我表姐阿群正在市区信河街开服装店。信河街是当时极其著名的服装一条街,店面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因而远近的顾客和进货商人都往这里赶集,以便把他们自己打扮得更为英俊、美丽的梦想,和一些要在此地赚得盆满钵满的梦想,好好地圆上一回。

  我在表姐的店里看了看当时流行的款式和面料,也就跟风般地要把自己在家里做的服装弄到她的店里去卖。同时也把表姐那里的面料、布头拿些过来做,做成后再放到她的店去卖。

  然而,因为我只是一般性的做法,也就是说,我做得还不是很专业,所以,很快地,市场上“卖不动”的销售行情告诉我,这条路是行不通了。

  这之后,我表姐在那里的店也已经开不下去了。再接下来,整个服装一条街也日益显得萧条。我表姐后来转了行。

  我看这样做服装还不行,而且我在挡车工这一行当已经干了两年的时间了,白天睡到下午4点钟,起来后就去上班,直到半夜12点钟才回家,辛苦自然就不必说了。而且它的噪音极为厉害,如果长期这样下去,我想我的耳朵肯定是吃不消的。

  同时,社会上已开始流行穿名牌货了,许多精明的商人从欧洲引进了名牌的皮鞋和服装。其中一双鞋就高达300多元,而我当时最多的一次月工资也才只有80来块钱。由于耐不住挣钱的强烈愿望,就像前面所说的,我就一边上着班儿,一边去拜师学服装去了。这是为了改变我那捉襟见肘的现状啊。

  我总在想,爱美应该是不会有错的,但即便整个月都不吃不喝,爱美的我又哪里能买得起哪怕只是半双鞋呢?!什么苹果牛仔裤啦,什么松糕鞋啦,我都只有看着人家穿的份儿了。

  其中有一个叫阿翠的初中同学,她在开理发店,挣的钱比我多得多了。我有一次要到一个亲戚家去吃喜酒,就是向她借的鞋呢。现在想起来,也真够叫人感到不是滋味的。

  我想我也能赚钱,那为什么就不能像她们一样地去给自己挣钱、挣更多的钱呢?我想我是可以挣钱的。于是,当了两年挡车工的我就停薪留职了,想自己去创一番事业,好让自己不再寒酸地去买想要买的东西。那年,我整20岁。 

5、自己着手裁剪了
 
  我张罗着去买来了一些布料,自己着手裁剪了。把它们做成了衣裤之后,我就拿到外面的市场上去卖。但是,并不像我所想像的那么乐观,我的衣裤不大好卖,很快地,我的一些资金和裤子就被无情地积压了。我的第一次“创业”,也就这样夭折了。

  然而,我知道了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给自己赚上一点小钱了。开始的时候,我是去和一位叫晓梦的女友搞服装批发的。我们一下子就进来了500多米面料,自己设计了款式并把它做成了衣服,然后拿出去卖。

  只是我终因实力不足,经验不够,还有对服饰的工艺、技术掌握得不太好,这次独立经营仍然是很快地失败了。虽然还不能说是血本无归,但也损失惨重。我的眼泪哗哗而下,父母一边唉声叹气,一边劝慰我说,还可以重新再来嘛。

  但我真的不知道何时以何种方式,才能从头再来。

  我正在家里唉声叹气的时候,晓梦过来看我了。她和我聊起了一些开心的事情,我的心情也就略微有些好转了。

  晓梦见我开心了许多,就建议我俩去温州极为著名的江心屿玩儿,以便散散心。

  江心屿作为温州市区著名的风景区,人文历史的积淀极其深厚。自从南北朝以来,这里就是文人学士们喜爱登临赋咏的地方。这里矗立着的唐宋两塔,双峰对峙,煞是奇妙!它见证了千百年来人间的变迁,是温州孤屿十大景观中的翘楚。想当年,晚上渔火点点,宛如一幅人间的蓬莱胜境。而今天,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她也就越发折射出当今时代的崭新特征来了。

  我们俩在漫无边际地走着的时候,却发现了我的同学阿勇。但我们只是装作并不认识的样子,就匆匆忙忙地走过了。那时候,我们还很保守哪,尽管双方的心里对彼此都有一些好感。

  回到了家里,看到了我爸正在打理他的电器生意,我也就决定帮着他了。他给我开的月薪是200元,这比原来我当挡车工的工资无疑是高出了许多,我暂且就这样先干着了。不多久,经熟人介绍,我就到小南门的裁缝店再去学做服装,自然,那都是下午去的,因为上午我还得给我爸干活。

  在服装店,按不成文的规定,我得白白地给师傅干上3年,每天至少干3~4个小时,然后才准“出师”给自己干。只是我在这里做的衣服是计件论工资的,也就是说,每做成一件衬衫我可以拿1.5元钱毛钱。当然,如果是做西服的话,那么它的工钱是要贵一点点的,如此累积,综合起来就作为我的工资了。

  但是半年下来,我觉得已经没有问题了,就主动提出了要“出师”,因为我已经完全学会了服装的一系列工序和要素了。师傅说可以,接着,他还说,如果我想要到他那里拿布料去加工的话,他也依然是欢迎的。我很感激他的这种做法,这对刚刚出道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鼓励和支持。

  因此,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一边帮助父母打理电器方面的事,一面还在帮师傅做衣服。这样,我在两边加起来的月工资就有四五百块呢。

  在父母那儿是没有多少话可说的,按部就班就行了。但在师傅那里却是值得说上一说。在那里,我结识了后来曾和我一起搞服装批发的女友晓梦。

  一天下午,我们互相诉说着温州地区日渐高昂的消费水准,如果不去多赚点钱的话,我们就会很快地被人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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