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泰斗周汝昌传-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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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一碟。阿释也很满意,连连称赞周汝昌是“活字典”,他就用汉语说,而没有说英文的walking dictionary。周汝昌在整个翻译工作中,事后回顾起来,只有一处发生了失误,对“转读”这一佛教专门术语,不知道应该翻译成sing( 吟唱 ),讲错了。
林阿释和一份欧洲人编辑的学报《 Studia Serica 》( 意为“汉学研究” )有所来往。有一次,编辑将一篇中文稿烦请阿释翻译成英文,内容是考辨《 列子 》成书真伪与年代的。阿释当然没有这种能力,就请周汝昌帮忙。周汝昌拿回去,一个下午就完成了,第二天交给阿释。阿释感到纳闷,问:“怎么拿回来了?”当知道已经译完后,不禁惊叹不止,连说“太快了!太快了!”阿释因此对周汝昌愈加佩服,知道他的论文是英译陆机《 文赋 》方面的,看了一部分后,就向周汝昌建议,说可以推荐到《 Studia Serica 》发表。这对于周汝昌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经过向系主任柯安喜女士( Miss Anne Cockran )打招呼征得同意后,就连同那篇有关《 列子 》的翻译稿一起刊出了。
这件事过了三十年后,又续上了一个“end”( 结尾 )。那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继“乒乓外交”打破坚冰,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后,中美关系解冻,后来又建交。周汝昌收到了James Pansons的来信,是代阿释写的。信中说阿释的眼睛坏了,不能写信,James自己出身农家,仍然健壮如昔,说阿释十分希望周汝昌去美国,帮助他完成英译《 高僧传 》。随信还寄来了当年周汝昌赠阿释的两首诗的复印件,说阿释一直把这两首诗悬挂在自己的床头。
不过此时周汝昌搞了大半辈子红学,年龄已渐老,眼睛、耳朵又都已严重受损,实在无法接受这个大洋彼岸的热情邀请了。再往后,就听说阿释病故了,说他一生未婚,只收有一个义女。阿释的确也是一个与世俗乖忤的畸士奇人。周汝昌记得与阿释分别的“最后一面”,是1950年在北京前门一带的某处共进晚餐,同席的还有中国学生蒋希文和法国留学生于儒伯。于儒伯是个京戏迷,在席上把毛巾搭在袖口,当京戏演出中的水袖,摹仿戏中人举杯饮酒,口中说“干”,兴高采烈。当然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最后的分别时刻到了,周汝昌与阿释拥抱作别,依依难舍。谁知从此就水远天长,各在天之一涯了。
这里还可以插入一段和钱锺书的因缘。钱锺书生于1910年,比周汝昌年长八岁,当时正在清华大学教授外国文学。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相邻,周汝昌读西语系,也有在清华读外文的朋友,朋友经常向周汝昌提起钱先生。而燕京大学中文系的教师阎简弼,也和周汝昌是忘年交,向他推荐钱锺书的《 谈艺录 》。周汝昌从哲学系教师吴允曾处借得该书,读之深感得味。后来又读到《 围城 》,周汝昌却不十分欣赏,对其中的“机警”、“俏皮”、“幽默”,认为“终是南士之风流”( 这句话是周汝昌“甲戌元夕”即1994年2月某日给笔者的信中提到的 ),缺乏“气质坚刚”之真伟大。但对钱锺书淹博的学问和纵横的才气,当然还是很佩服的。
有一次在清华友人的帮助下,周汝昌听了一次钱锺书的课堂讲授。钱锺书那一口纯正的“英国英语”和讲课的潇洒风致,真是名师风采,让周汝昌大开眼界。1948年秋,周汝昌读雪莱的Ode to the West Wind(《 西风颂 》),一时兴起,就把这首英文诗翻译成汉语,用的是《 楚辞 》的“骚体”。清华友人读了很佩服,就拿去给钱锺书看。钱锺书从此对周汝昌青目有加,二人有了交往。钱锺书曾在一封写给周汝昌的信中褒奖赞叹,大意是得一英才如此,北来为不虚矣!
钱锺书甚至邀请周汝昌到家吃了一次晚餐,由夫人杨绛治馔,其中有盘烹大虾,那美味始终留在了周汝昌的记忆中。周汝昌回到宿舍,感动而赋七律一首。此后钱锺书和周汝昌曾唱和七言律诗多篇。可惜经过浩劫,这些作品都片纸无存,化为云烟了。但周汝昌还记得,钱锺书给周汝昌回信,称赞他押韵“如土委地”,自然浑融,无勉强拼凑的痕迹。
周汝昌又想把鲁迅的《 摩罗诗力说 》译成英文,对其中的几个外国人名不甚了了,无法查对原文,就写信向钱锺书求教。钱锺书回札,有的指出即是某某,有的回答自己也不知道,十分坦诚。
为了考证文史,周汝昌经常去燕京大学图书馆借书,借书时要填写借书卡。有不少清人诗文集,周汝昌发现借书卡上已经有一个签名,有人已经借阅过,就是钱锺书。例如顺治、康熙时期顾赤方( 顾景星 )的《 白茅堂诗集 》,在书眉上还有墨笔批注,那笔迹一望而知是出自钱锺书之手。
周汝昌还对钱锺书的著作提出过意见。有一次,他带了一束读《 谈艺录 》后写下的意见,去拜谒钱锺书,钱锺书把那一束意见接过去,顺手放在小后窗的窗口处,当然没有当着周汝昌的面立刻阅读。至于后来《 谈艺录 》的修订本中是否吸纳了这些意见,周汝昌说他后来再没有阅读过新版《 谈艺录 》,不得而知。
还有一次,二人谈起了中国诗的“神韵”问题。钱锺书对周汝昌说,神韵是确实存在的,并不是玄虚的,只是有人领会不到而已,例如我的servant( 佣人 ),就无法理解什么是神韵。周汝昌想,钱先生的意思是说能否感到神韵的存在,乃是一个人文化教养水平的事,不能强求。同时也说明神韵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与西方文化的类似概念并不完全相同,需要深入研究。
作本科毕业论文时,要把陆机的《 文赋 》翻译成英文。在论文前言中,周汝昌提到钱锺书为林方庆英译《 离骚 》所写的英文序言,把《 文赋 》译成A Fu…poem on Literature。周汝昌觉得Literature涵义有点过于宽泛,认为不如译成…on Writing —— 因为《 文赋 》的本来意思是讨论“为文之得失”,也就是写作经验心得。这时周汝昌还不认识钱锺书,但周汝昌在清华的另一个学友唐稚松,出于好意,把这篇文章的印本送给了钱锺书。显然,周汝昌对钱锺书译笔的“异议”,也并没有让钱锺书感到不快,因为后来的赞赏乃至请吃饭都能说明这一点。
周汝昌在晚年对自己后来没有在英文方面做出更多成绩颇为感慨,“可怜外语枉修行”。但对自己当年的英语水平,还是颇有一份自豪感的,曾赋诗云:“卷纸疾书六十篇,洋文口手似流泉。包师青眼惊人语,今日应疑是妄传。”
后来周汝昌的主要精力都投注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所身处的环境也在华文世界,外语没有成为专门的职业。所谓虽然开头时也曾想“呼吸欧风美雨”,但很快转变了,不是要变成“半个洋人”,还是愿当个学者,沟通中西文化的差异距离。周汝昌对自己的英语修养有很实际的评价:在说、写诸方面有了一些成绩,但实在又不是真正完全的“精通”,能写论文,但不能写“文学作品”;有些细致微妙的“讲究”之处,也没学到,乡语叫做“有点儿潮”,未能无懈可击。不过,与那一个时代的同辈人作一下客观比照,周汝昌的英文可能没有达到某些后来生活于英语世界的华人学者那样的水准,但也算得上佼佼者了。
周汝昌在20世纪80年代曾两次赴美国开会和讲学,第二次作为访问教授,还曾为威斯康辛大学的周策纵教授代过课;晚年在北京则多次为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外交使节和夫人家属们讲解《 红楼梦 》,这时,他的英语又派上了用场。1993年周汝昌给笔者的信中,就曾有这样的内容:
27日为使馆界一群洋人讲红,很受欢迎,掌声(非“礼仪性”的)历久不息。在曹、高问题上似乎也引动了兴趣,有提问欲知八十回后情节者,我举起大著示之,告以此乃最新佳本,为你“宣传”。(癸酉清明次日,按即1993年4月初某日。)
自3月27日至5月27日两月间曾三次为驻京外宾(使馆界、联合国开发署)讲红,颇受欢迎。我英语四十年不讲,全荒了。然尚能凑合,还落好评。这似比粉墨登场唱小生更值得一入弟文也。一笑。前此被逼为电视台讲诗(对海外的),结果说我之所录效果居首,说我有“演员才能”,别的专家相形见绌,甚至需重讲重播云。然则我若当“明星”,何致受穷至今。惜乎后悔晚矣哉。(癸酉芒种,按即1993年6月初某日。)
我用英语讲红,罗马尼亚大使夫人(博士)赞我做得“beautifully”,联合国一美国女士则也说我的英语beautiful!(1993年8月29日)
那么,周汝昌学了小半生的洋文,对他的毕生事业来说,是否仅此“敲边鼓”?是否还有更大的作用?收获又何在呢?周汝昌回答说:最大的收获是“比较”,有了比较汉语文和英语文( 引申开去也就是西洋语文 )之异同的机缘条件。比较之后的深切体会归结为一点:洋文是“死”的,汉文是“活”的。
他的“理路”是这样的:一般人的错觉,以为西洋语文精密、清晰、准确……大约就是两点:概念清楚,逻辑周密。而汉语文则“模糊”、“游离”、“玄虚”、“不讲完整”、“不够精密”……但能这样认识问题吗?为什么说洋文“死”呢?我的感受很深:一是词性死,二是语法死,三是语式死,四是标点死。
什么叫“词性死”?就是在西洋语言( 以英语为例 )中,名词、动词、形容词、介词、连词等都区分得十分严格,界限分明,虽然也有词性活用,但从大体看来,是规定得相当“死”的,不能随意变更,否则就是用“错”了。比如,man( 人 )是名词( noun ),没法当动词( verb )用。speak是“讲话”,作动词用,要用作名词,就得另用一个speech。pain( 痛 )是名词,你要用它的形容词( adjective ),就得另用painful。虽然英语有时候也能名词动词一词二性,比如雨这个字是rain,下雨则是Itrains。但这里其实还是有区别的,rain作了动词,仍然不能“及物”( transitive )。而汉语则可以用作“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不必区别什么及物或不及物( intransitive )。因此许多成语,如“蜀犬吠日”、“吴牛喘月”,译成英语就得变成一大串,得说得更“详细”和“啰唆”。即使是“及物动词”,在汉语里所能搭配的宾词也与西洋语言不同,例如“担风袖月”、“栉风沐雨”、“戴月披星”……这些成语如果“直译”成西洋语言,那就“没法”理解了。
再看形容词,汉语和英语也颇为不同,汉语中的形容词似乎有一种“形容不清楚”的特点,如“依稀”、“仿佛”、“迷离”、“凄迷”、“空濛”、“要眇”、“叆叇”、“氤氲”、“微茫”、“苍茫”、“渺茫”、“迷茫”……要在英语中找出每一个词的“精确”的对应译法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样的道理,汉语说北风是“凛冽”,春寒是“料峭”,秋气是“凄紧”,落木是“萧萧”,桃花是“夭夭”,绿柳是“依依”……形容女性美丽,用“妖娆”、“妩媚”、“娉婷”、“婵娟”、“韶秀”、“窈窕”……还有“靓”、“娇”、“倩”、“艳”……都是很难在英文中“精确”翻译的。王维说“漠漠水田飞白鹭”,秦观说“漠漠轻寒上小楼”,这同一个“漠漠”,到底有何区别,那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还有“语法死”。那就是西洋语言的语法中,“主语”、“谓语”、“宾语”和“补语”等都规定得比较死,也和汉语的语法差别很大。这尤其在中国传统诗词中表现得最突出。比如“乱山雪烛夜,孤独异乡人”、“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一类,没有“谓语”,也没有“主语”。所以这些中国的“绝妙好辞”一旦要翻译成西洋语言,就变成了一大堆十分冗长平庸的句子。甚至翻译成现在的“白话文”汉语,也就韵味全失。
标点符号是西方人发明的,传统汉文只有顿、断、圈、点。当然是西方的“精确”,中国的“模糊”。换一个角度说,就是西方的“死”而中国的“活”。
追究到底,这种语言文字上的差异,其实是西方人和中国人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西方思维和文字的讲究精确、准确甚至刻板也自有它的好处,从科学技术到法律人权,中国从清末以来,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