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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休谟-人性论-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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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除了彼此原是同一的这些对象以外,还有什么其他对象能使心灵在思考它们时处于同样的心理倾向中间,并且能够引起想像由一个观念向另一个观念的同样不问断的过渡呢,这个问题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如果我们能够发现任何这一类的对象,那么我们确实可以根据前面的原则断言,它们是极为自然地与同一的对象被人互相混淆,并且在我们大部分推理中被误认为就是那些同一的对象。不过这个问题虽是十分重要,可是并不困难,也不引起多大的疑惑。因为我立刻答复说,一批接续着的相关对象使心灵处于这种心理倾向之中,而且心灵在思考它们时也和在观察同一不变的对象时一样,都伴有同样顺利而不间断的想像进程。关系的本性和本质就在于把我们的观念彼此联系起来,并且在一个观念出现时,促进'心灵'向它的相关观念上的推移。因此,互相关联的各个观念间的转移是那样顺利而方便的,以至它在心灵上只产生很小的变化,并且似乎是同样活动的继续;而同样活动的继续既然是对同一对象继续观察的一个效果,由于这种缘故,我们就以同一性赋予每一系列的接续的相关对象。思想同样顺利地沿着那个接续系列滑下去,好像它只是在思考一个对象似的。因此,它就把接续与同一性混淆起来了。
这种关系倾向于使我们以同一性归于各个不同的对象,以后我们将见到这种倾向的许多例子;不过我们在这里将只限于讨论现在这个题目。我们从经验发现,几乎在全部感官印象中都有那样一种恒定性,以致它们的间断也并不对它们产生任何变化,也不妨害它们以同一现象、同一位置再返回来,一如在它们第一次存在时那样。我观察我房间内的家具;我闭住眼睛,随后又睁开;并且发现这些新的知觉完全类似于先前刺激我的感官的那些知觉。这种类似关系在上千个例子中被观察过,并且以最强固的关系自然而然地把这些间断知觉的观念联系起来,而以一种顺利推移把心灵由一个观念传送到另一个观念。想像沿着这些差异而有间断的知觉的观念有一种顺利的推移或进程,这种推移和我们思考一个恒定而不间断的知觉时的心理倾向几乎是同样的。因此,我们就把两者混同起来,这是很自然的。
关于我们类似知觉的同一性持有这种意见的人们,一般就是人类中不爱思维的、无哲学精神的那一部分人(也就是说我们全体有时都是这样),因而也就是那些假设自己的知觉即是他们的唯一对象,从没有想到内在和外在的两重存在(一个是能表象的,一个是被表象的)的人们。呈现于感官之前的那个意象本身,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实在的物体;我们就以完全的同一性赋与这些间断的意象。但是现象的间断既然似乎与同一性相反,并且自然而然地使我们把这些类似的知觉看作是互相差异的,所以我们在这里就茫然不知所措,无法调和那样对立的意见。想像沿着各个类似知觉的观念的顺利进程,使我们以完全的同一性赋予这些观念。这些知觉的间断的出现方式,使我们认为它们是许多经过一定时间的间隔出现的类似而仍然各别的存在物。起于这种矛盾的迷惑心理就产生了一种倾向,要借着继续存在这样一个虚构来联合这些断续的现象,这就是我原来计划说明的那个假设的第三部分。
根据经验看来,有一点是最确实不过的,就是与情绪或情感相矛盾的任何东西,都给人以一种明显的不安的感觉,不论那种矛盾是来自心外、或是来自心内,是起于外界对象的互相对立,或是起于内在原则的互相斗争。反之,凡与自然倾向符合,并从外面促进其满足,或在内心协助其活动的任何东西,也都一定给予人以一种明显的快乐。在类似知觉的同一性的概念和这些知觉出现的间断性之间既然有一种对立,所以心灵处在那种情况下就必然感到不安,因而自然而然地要设法逃脱那种不安状态。这种不安状态既然起于两个反对原则的对立,所以它不得不把一个原则牺牲于另一个原则,而借此求得安定。但是我们的思想沿着类似知觉前进的顺利进程既然使我们以同一性赋予它们,所以我们总是不甘心抛弃这个同一性的信念。因此;我们必须转向另一方面,假设我们的知觉不再是间断的,而是保持着一种不变的、继续的存在,并因此是完全同一的。不过在这里,知觉现象的间断既是那样时间长久、而又是屡屡出现的,所以我们就不能忽视这些间断:而且心中一个知觉的出现和其存在,在初看之下,既然似乎完全相同,所以人们就会怀疑,我们是否毕竟能够同意于那样一个明显的矛盾,而假设一个知觉在它不呈现于心中时也能存在。为了阐明这个问题,并明了一个知觉现象的间断怎样并不必然涵摄它的存在的间断,我们在这里要提一下某几个原则,这些原则,我们以后将需要加以更详尽的说明。
首先我们可以说,现在情形下的困难不在于事实方面,也不在于心灵是否形成关于它的知觉的继续存在的那样一个结论,而只在于形成那个结论的方式和那个结论所由以得来的一些原则。确实,几乎全体人类,甚至哲学家们自己在他们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内,都把他们的知觉当作是他们仅有的对象,并且假设,亲切地呈现于心灵的那种存在物就是实在的物体或物质的存在。确实,这个知觉或对象也就被假设为有一种继续而不间断的存在,既不因我们离开而消灭,也不因我们在场而存在,当我们离开它时,我们说它仍然存在着,只是我们感觉不到它,看不见它。当我们在场时,我们就说,我们感觉到它,或看到它。因而,这里就可以发生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如何能够自信不疑地假设、一个知觉在离开心灵时并没有被消灭了呢,第二,我们是以什么方式设想,不必从新创造一个知觉或意象,一个对象就可以呈现于心灵之前呢,而且我们所说的这种看见、感觉和知觉是什么意思呢?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说,我们所谓的心灵只是被某些关系所结合着的一堆不同知觉或其集合体,并错误地被假设为赋有一种完全的单纯性和同一性。但是每个知觉既然是可以与另一个知觉互相区别的,并可以被认为分别存在着的;所以明显的结论就是:把任何特殊的知觉从心灵中分离出来,并无任何谬误,也就是说,如果割断它与构成思维者的互相联系着的那一团知觉的关系,并无任何谬误。
同样的推理,也为我们对第二个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如果知觉这个名称使它和心灵的这样分离并不显得谬误和矛盾,那么代表着同样事物的对象这个名称当然也决不能使两者的结合成为不可能的。外界的对象被看见、被感觉、并呈现于心灵之前;那就是说,这些对象同一堆互相联系着的知觉获得了那样一种关系,因而给予这些知觉以重大的影响,而借现前的种种反省和情感增加了知觉的数目,并以种种观念贮藏于记忆之中。那个继续而不间断的存在物,因此就可以有时呈现于心灵中,有时又离开了心灵,而这个存在物本身却没有任何实在的或本质的变化。感官面前现象的中断,并不必然涵摄存在的中断。关于可感知的对象或知觉的继续存在的那个假设,并没有含着矛盾。我们对于那个假设容易有所偏爱。当我们的知觉的精确类似关系使我们以一种同一性归于它们时,我们就可以借着虚构一个继续的存在物来填充那些时间的间隔、并给我们的知觉保存一种完整的同一性,以便消除那种外表的间断。
但是我们在这里既然不但虚构而且还相信这种继续的存在,那么问题就在于,那样一个信念是从哪里发生的呢?这个问题就把我们导入这个体系的第四部分。前面已经证明,信念一般只是一个观念的活泼性,而且一个观念可以借着它与某种现前印象的关系获得这种活泼性。印象自然是心灵中最活泼的知觉;这种性质有一部分借着这种关系传给每一个与之关联着的观念。这种关系引起了由印象至观念间的顺利推移,并且甚至给予那种推移以一种倾向。心灵那样顺利地由一个知觉转到另外一个知觉,以致它几乎觉察不到那种变化,并且在第二个知觉中仍然保留着第一个知觉的大部分活泼性。心灵受了那个生动印象的刺激;这种活泼性传到相关的观念上,并由于顺利的推移和想像的倾向而在过程中不至于大为减弱。
但是假设这种倾向不发生于关系这个原则,而发生于其他某种原则;那么显然,这种倾向必定仍有同样的结果,把活泼性由印象传到观念。现在的情形正是这样。我们的记忆以一大批完全类似的知觉的例子呈现于我们之前,这些知觉隔着长短不同的时间距离、并在相当长的间断之后返回来。这种类似关系使我们倾向于把这些间断的知觉认为是同一的,并使我们倾向于借一种继续存在把它们联系起来,以便证实这种同一性,并
避免我们由于这些知觉的间断出现而似乎必然要陷入的那种矛盾。于是我们这里就有虚构一切可感知的对象的继续存在的一种倾向;这种倾向既然发生于记忆中某些生动的印象,所以它就赋予那种虚构以一种活泼性;换句话说,就是使我们相信物体的继续存在。如果我们有时以一种继续存在归于我们所见的完全新颖的、而且我们从未经验过其恒定性和一贯性的对象,那是因为它们呈现于我们前的方式类似于恒定的和一贯的对象的方式;这种类似关系是推理和类比的一个来源,并导使我们以同样的性质赋予类似的对象。
我相信,一个聪明的读者将会感到,详尽而清晰地理解这个体系虽然是不容易的,但对它表示同意却较少困难,而且他在稍加反省之后,将会承认这个体系的每一部分都带有其自己的证明。一般人既然假设他们的知觉就是他们的唯一对象,而同时又相信物质的继续存在,所以我们显然必须依据那个假设来说明这个信念的起源。但是依据那个假设来说,要说我们的任何对象或知觉在经过一次间断之后仍然是同一的,那是一个虚妄的意见;因此,关于知觉的同一性的信念决不能发生于理性,而必然发生于想像。想像只是被某些知觉的类似关系所诱引而发生那样一种信念的;因为我们发现,我们所倾向于假设它们是同一的,只是我们那些互相类似的知觉。这种以同一性赋予我们的类似知觉的倾向,产生了一个继续存在的虚构;因为那种虚构也如那种同一性似的,实在是虚妄的(这是一切哲学家所公认的),而且也只有补救我们知觉的间断性的这种作用——这种间断是与知觉的同一性相反对的惟一情况。最后,这个倾向又是借现前的记忆印象才引起信念;因为如果回忆不起先前的感觉,我们显然永远不会相信物体的继续存在的。由此看来,在考察所有这些部分时,我们发现,其中每个部分都有最强有力的证明给以支持,这些部分全部集合起来就构成一个完全令人信服的、互相一致的体系。单单一个强烈的倾向,没有任何现前的印象,有时就会产生一个信念或意见。如果再有了那个条件(即现前的记忆印象)的帮助,那么它不是更会产生这种信念么?
但是我们虽然在这个方式下被想像的自然倾向所驱使,而以一种继续存在归之于我们所发现的那些虽然间断地出现而仍互相类似的可感知的对象或知觉,可是一点点的反省和哲学就足以使我们看到那种意见的错误。我已经说过,在继续存在和各别或独立存在这两个原则之间有一种密切的联系,我们只要确立了一个原则,另一个原则立刻就成为它的必然结果,随之而来。最先发生的是一个继续存在的信念,而且只要心灵遵循其最初的和最自然的趋向,这个信念无需经过多少研究或反省,就带来另一个信念。但是当我们比较各种实验,而对它们进行一些推理时,我们很快便看到,感官的知觉的独立存在说是违反最明显的经验的。这就引导我们循着原路返回,去看到我们以一种继续的存在归之于我们的知觉是一种错误,而且这个说法乃是许多奇特意见的根源,这些奇特意见我们在这里将力求加以说明。
许多实验可使我们相信,我们的知觉并没有任何独立的存在;我们现在可以首先观察一些这种实验。当我们用一个指头按住一只眼睛时,我们立刻看到一切对象都变成了双重的,而且对象的一半离开其平常的、自然的位置。但是我们既然不以一种继续的存在归于这两套知觉,而且它们的本性既然又都相同,所以我们就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全部知觉都依靠于我们的器官,依靠于我们的神经和元气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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