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一颗滴泪痣 作者:岫岫(凤鸣轩2012.8.2完结) >

第10节

一颗滴泪痣 作者:岫岫(凤鸣轩2012.8.2完结)-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安小林的存折上有七百块,这可能是他两年来存的工资,他一直想有一家自己的火锅店,这是他从牙缝里抠出来的钱。

    这七百块钱救了娘一命。当她脸色红润地坐在病床上朝我笑的时候,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可是我没有想到,为了这块已经落地的石头,我却亲手为自己头上悬了一把尖刀。

    安小林一时冲动贡献出了自己两年的血汗钱,当他意识到这七百块钱将会一去不返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就算他把我们那个贫寒的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一件能换七百块的家什。

    我总觉得毕竟是夫妻一场,就算悔到肠子都青了,也就是个一时半会的冲动,没想到这个和我生活了两年的男人,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了他本来的狰狞。

    他竟然打我!在那个曾经承载着我梦想的二哥的新房里,他揪着我的头发,狠狠地用拇指和食指掐我的胳膊和大腿。

    35

    我总是理亏的,因为欠他的七百块。七百块,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何止是天文数字!我选择了忍气吞声,在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背过一切认识我的人偷偷哭泣,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我很天真,以为古人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惜我想错了!第一轮的怨气爆发后他没有静下心来想想以后,没有想过我们之间夫妻的恩情,他只想到了他的火锅店,他的梦想,他的钱。

    背着爹娘打我他发现没有办法得到他想要的,他就当这爹娘的面打我。这次,他下手更狠,双手箍起我的头就把我往墙上狠撞,爹和娘两个人都没有办法阻止他,后来娘差点都要给他跪下了他才肯罢手。躺在他的脚下我觉得天旋地转,比死了还难受。

    这个男人,已经让我心灰意冷,完全推翻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构想。等我能挪动双脚的时候,我逃也似的离开了这个让我丢进颜面的家。

    我硬着头皮去初中同学家借钱,好让自己逃离安小林的折磨,他答应了,并且只提了一个条件。

    他说:“钱可以借给你,但你以后得跟我过。”

    我没有反驳,也并没有任何反驳的立场。轻易就许下了明知道不能完成的诺言。我把那用屈辱换来的七百块狠狠地砸在了安小林的脸上,让他滚!

    他滚了,只有一个条件:带着娇娇,因为她姓安。我没有挽留,因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给她好的生活,能不能让她吃饱、穿暖。
16。第一卷 前世…第十六章  分离
    借我七百块的初中同学叫于贵荣,我上初一的时候,他经常站在那些欺负我的可恶男生旁边帮他们放风,后来觉得我太可怜,暗中帮过我两次。我不怪他乘人之危,因为我了解他的为人,他能不计前嫌借我七百,已经大大超过了他当年救我的善举了。

    我和他订婚了,虽然我心里极不情愿,但是却表现得非常善解人意。他的爸妈当然看不上我,只是对自己高大的儿子束手无策罢了。

    用现在小女孩们的审美观来看,于贵荣其实是个帅小伙,他皮肤嫩白,不大却细长的双眼,削尖的鼻头,正好比我高一个头,是个不错的对象,只是因为上初中时给我心里留下了可怕的阴影,让我看见他都会不自觉地充满厌恶的情绪。实话实说,我没有打算要跟他过日子,和他订婚仅仅只是缓兵之计,我没有避难之所,只能利用个一切我可以利用的资源来保护自己。

    娘和爹都非常高兴,因为她们并不知道我是为了七百块违心地嫁给于贵荣,只觉得我终于可以呆在离他们近一点的地方了,娘甚至拖着并不利索的身子要为我再次准备嫁衣。我婉言拒绝了娘的盛情,毕竟这不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更何况娘已经承受不了这样沉重的打击了。我盯着娘苍白的脸颊上笑出来的深深的皱纹,恐怕不久以后,又要添上几道了……

    36

    我又逃走了,前一天还跟着于贵荣给他们家干农活,第二天已经一个人坐在去成都的火车上。

    我要去看娇娇。

    安小林对我再怎么不好,娇娇毕竟是我的亲骨肉,当娘的怎么能这么狠心?就算我还会犹豫要不要把自己送去挨安小林的打,但是一想起娇娇可爱的小脸,我又忍不住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去安小林家的路还是很难走,再加上我心里时不时窜出来的沉重包袱,这段山路让我筋疲力尽。到安小林家的时候,已经累得只有听安小林他妈大声辱骂的力气了。

    我看到了娇娇,还好安小林不用担负传宗接代的重任,还好安小林的爸妈不会重男轻女,娇娇被照顾得很好,甚至比两个月前还胖了不少。她忽闪这两只大眼睛扑过来奶声奶气地喊着妈妈的时候,我的眼泪顿时如水龙头开闸。

    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害得娘为我担心流泪,害得骨肉为我不能团聚。这二十年,我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都不认识镜子里的自己了:眼睛肿得老高,满头满脸都是大蚊子叮的红包,上次来安小林的妈为我点了艾蒿,这次来大家都很讨厌我,没人管我;我被可怕的蚊子折磨了整整一夜。

    安家打算把我软禁起来。我去的时候安小林还不在家,安小林的哥哥嫂嫂把我盯得紧紧的,就连上厕所都被她们监视着,我很清楚她们的意图。在这个山沟沟里的小村子里,男青年大多娶不上媳妇,村子里娶进来的媳妇大都是人贩子从外地拐骗来的,我虽然不是买来的媳妇,如今却比她们都好不到哪里去。

    我每天要干很多重活,晚上都被蚊子折腾得睡不着觉。

    娇娇却适应的很好,或许对她来说这里才是她真正的家乡。爷爷奶奶和大伯大妈对他都视如己出,而我,却像这个家里的下等人,是个多余的人。

    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放心地离开她了,我对安小林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他当着我爹娘的面把我往死里打,以后再跟他生活下去,我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我再一次启动了蓄谋已久的逃跑计划,但是一想到可怜的娇娇将要变成没娘的孩子,却总是下不了决心。

    然而时间不等人,在安家呆得太久,于贵荣家的人会找上门来要人,一想到那样混乱的局面,我完全顾不上自己一个人伤情了,娇娇,不要怪妈狠心,其实妈妈也还是一个孩子,犯了太多的错却没法用娇弱的肩膀去担负……

    当我手软脚软地爬上那陡峭山路的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安小林表嫂和蔼可亲的脸映入我的视线:“幺妹儿,干撒子去哟?”吓得我差点又跌回山谷。“哦,没事,赶集去。”

    镇上的街道熙熙攘攘,犹记得安小林第一次带我回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而如今,我却又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牵着爱我的人的心,流浪在这陌生的地方,心痛的时候还要强装没事,孤独的时候却要表现得不屑一顾。这世界上,比我更可怜的人,大概也没有几个了吧?

    我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安小林的家乡,望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再见吧,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回来这个鬼地方!

    37

    可惜我没有想到,自以为主宰了自己命运的我,只不过是命运的玩具,它随心所欲地摆弄着我,让我时时挣扎在处处设伏的陷阱里。

    至今,回忆起那一天,我都觉得自己是中了邪般的怪异,碰到一个陌生的老男人,就把自己糊里糊涂地卖了。

    他大我26岁,是个大巴司机,叫什么名字如今我都记不起来了。他的相貌充分印证了“男人四十一支花”这句俗语,虽说已过不惑之年,可是他面皮白皙,不曾有一丝白发和皱纹,身形魁梧挺拔,一点也看不出真实年龄。

    离开了娇娇的我,仿佛前面的十九年完全被偷走了一样,心灰意冷,满心愤怒。遇见他时,我正在车站的面馆里费力吞下一碗牛肉面。突然,狭小的面馆里闪过一道暗影,就听见他爽朗的笑声:“老板,来碗面。”“好嘞,牛肉面一碗,不加蒜苗。”看来他是熟客。

    虽然低着头吃面,可是我却感觉到了他从一进门就向我投来的目光,他在注意我。

    果然,他放着周围空着的五张大桌子不坐,直直地走向我对面的椅子。我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他穿着合体的西装样式的大巴制服,向后疏拢的发丝一丝不乱,正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明明嘴角上扬,眼里却无一丝笑意:“你冷不冷?”从四川那个大火炉里逃回家,一路上疲于奔波,全然不顾身上还穿着不合时令的薄衬衣,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胸前已经渐渐失去本色的衬衣,嗫嚅着回了句“不……冷。”

    随后,我们就着两碗牛肉面,炒热了两个人的气氛,他很幽默,让我松了松许久没有表情的脸,每每逗笑了我,他必先开怀大笑,一脸的无辜:“你笑起来这么好看,为什么不爱笑呢?”我苦笑:谁不爱笑,没有值得一笑的事发生啊?

    不知不觉,天色就暗了下来,我要找的人还没找到,兜里的钱已经不够我再在旅馆里去睡个安稳觉了,于是,没有大费周章,他就把我领到他家去了。

    他从认识的服装贩子那里拿来了三件当时还是新鲜事物的羊毛衫,一件黑的,一件白的,还有一件粉的。我一眼就看上了那见粉色的,可是他看着我摇了摇头:“你穿黑的才好看。”于是,我挑出那件黑的换上。当时的我正是穿什么都好看的年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觉得有点陌生,长这么大,我还没穿过这么洋气的衣服呢!就连和安小林结婚的时候,都没买过几件新衣服。

    我贪图于和他在一起的安逸,也渐渐依赖上了他虚空的承诺:等他有时间了,就带我回我家,正式下聘,娶我回来。我像个真正的家庭主妇一样,为他洗衣,做饭,早上送他出车,晚上迎他进门。

    我没等到他兑现承诺,却等来了四哥。娘知道了我的行踪,派四哥来交涉。他爽快地答应了娘提出的所有要求,只是他的时间空不下来。

    他打发我先回娘家,他随后就去我家提亲。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具体的感受,后来回想,应该不是对幸福的期待,只记得离开那个大巴司机的时候,我变得很在乎别人看我的眼光。

    如果我的辗转就这样结束了,嫁给这个连小女儿都大我三岁的男人,或许后来我会过上富足的生活,至少,我不用为了生计奔波。

    可是,我没有如愿嫁给他,我还没有到家,于贵荣带着一帮人气势汹汹地拦住了我。“跑!我叫你跑!”

    被他揪着头发,我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才能收拾这样的残局:这就是我必须要面对的混乱局面吗?我到底要怎么办才好?

    于贵荣的态度很坚决:“要走,留下钱,没钱,就跟我过!”

    我没钱,我没钱!

    老天!我从哪弄来七百块钱?我哭叫着,从梦里惊醒无数次。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开始麻木,开始认命。没有钱,是怎样就怎样吧!

    在于贵荣家,日子过得无聊又没趣,虽然离家很近,可是我却不能够经常回家,即使她们同意了,也会派于贵荣跟着我,盯我的梢。

    于贵荣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放着家里的活不好好干,整天东游西逛,在外面拈花惹草,弄得村里谣言四起,风言风语追着屁股。而我,却总是用沉默应对这一切。我不在乎他对我好不好,因为我跟他在一起是为了还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村子里有人跟他鬼混,也不可能混出结果来,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死心了,这么过一辈子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辈子到处漂泊的日子要到头了,所以在于家,我干活很卖力,能干的绝不推三阻四,也从来不和长辈们顶嘴闹矛盾。所以于贵荣的爸爸妈妈也渐渐把我当成媳妇看待,还会在外人面前夸我懂事。
17。第一卷 前世…第十七章  兰州
    在于贵荣家,日子虽然还过得去,可是一年到头没有个盈余,辛辛苦苦一整年,过个年,口袋就又空空如也,于是我到于家的第二年春天,于贵荣的妈妈打发我和于贵荣两个去兰州打工。决定去兰州是因为于贵荣十几岁混社会的时候,大本营就在兰州,我没有发表意见,去哪都一样。

    

    曾经看过一本书,有那么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女人到老的时候回想这辈子,跟谁结婚都能好好过一辈子。想想我现在的心情,曾经那么讨厌的人还能天天相处,随着时间的流逝,再讨厌的事,再讨厌的人,都会渐渐变得不那么讨厌。应该说,是没有精神和力气再去一味地排斥和讨厌了。

    和于贵荣动身去兰州的那天,我真的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