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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发现另一个中国-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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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所以属于角色意识的“士节”被淡化了。
  唐宋时期的“士节”则凸现在与异族的武装斗争中。为君主尽忠不仅是在实践臣的义务,也是与春秋大义中的“攘夷”联系在一起的。最早的榜样就是唐代安史之乱中壮烈牺牲的常山太守颜杲卿和睢阳太守张巡,他们在无外援的情况下坚持苦斗和惨烈牺牲的精神,把许多士人从盛唐的浪漫生活中惊醒。从此士节与民族斗争联系了起来。


说士节(3)


  “士节”本是随着受到尊重程度的高低而涨落的,奇怪的却是明代士的尊严被打落到谷底,然而这一代重视“士节”者却不少见。许多士大夫把皇帝家的事情当作自己家里的事情一样去办,甚至不惜牺牲性命。嘉靖初的“议大礼”事件就是一例,台湾柏杨先生的《中国人史纲》里对此有很精彩的描写。一些反对派的臣工聚集在朝门,撼门大哭,声震于廷。有些大臣被廷杖,首席大学士杨廷和被罢官,其子状元杨慎被贬到云南二三十年。看起来士很有“节”,但实际上,他们以死相争的不过就是嘉靖皇帝如何称呼他的生身父亲的问题,与国家的命运和民生的苦乐没有任何关系。
  有明一代,士大夫因为抨击宦官当政、揭露奸臣当道、批评皇帝昏庸,而被廷杖、被杀戮、被贬斥的不知凡几。他们前赴后继、勇于献身,甚至牵连家人九族。在明亡过程中,无论在朝还是在野的士大夫争相殉节、慷慨赴死,其人数之众多、其自觉、其酷烈,也为历代所少见。这使人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操守没有随着尊严的稀缺而低落呢?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意识形态的作用,即理学对明代士大夫的全面渗透。理学产生于宋代,真正畅行的是明代。明代开国文臣很多是理学家,从朱元璋起,皇帝也在不断地提倡。理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它否定了先秦时期士人们就已认识到的个人的权利意识,强调士人对国家和君主的绝对忠诚,而且在士大夫中形成了一个对君王绝对忠诚的舆论,把能不能尽忠尽节、能不能无条件地为君王去死,看成是士大夫的基本道德规范,在思想上剥夺了士大夫一切属于个人的东西。这使得本来通达中庸、不走偏锋的儒家思想变成了走极端的邪教(应该把走极端看成邪教的特征,谓予不信,可周览一下给人类带来巨大伤害、把平常人弄得五迷三道的教派,大多是邪教),把重理性、重人情的儒生弄成了痴迷症患者。明末王夫之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特别强调君王的权力,是一个绝对专制的鼓吹者(在这一点上,他与黄宗羲、顾炎武有根本区别),在其著作《读通鉴论》中,曾就唐代宰相张说为了涵养士大夫的廉耻而反对刑杖士大夫的意见驳斥说,这是“士大夫自护其类,以抗上避害”,并说这种做法是乱了“天下之公理”,使得“君臣之道丧”,从而导致了廷杖诏狱之祸,“燎原而不可扑矣”。这种说法不仅宣扬君权至上,而且剥夺了士人为争取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而做的努力。王船山的看法在当时的“正人”中颇有市场。这种“理”给历史带来的祸患很大,清代戴震说的“以理杀人”,也就是对这种只讲君王权利的“片面道理”的控诉。因此明代有的士大夫尽忠殉节,给当时和后世的外御强权、内抗强暴做出了示范,提供了榜样;有的则如《红楼梦》中贾宝玉所说的是“浊气一冲”,以为是慷慨赴死,实际上是给后人留下了笑柄。这时的“士节”高涨其实是一种畸形的士节,看似轰轰烈烈,实际上于事无补。有的甚至不能体现士的尊严。正像当时俗谚中所说,“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
  到了清代,统治者提倡理学虽然也是不遗余力,特别是在康熙、雍正两朝,但由于它毕竟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君臣之间的隔阂外又增加了满汉之间的隔膜,所以清代争着抢着做忠臣的现象不多。那些高官心里明白得很,知道自己是局外之人,皇帝不是自己的亲娘老子;倒是一些没有功名、没有受过什么皇恩雨露的普通读书人,不知山高水深,把皇帝看成亲爹娘上书撒娇,反被杀头发配(文字狱的受难者多是这类人),鲁迅称之为“隔膜”。乾隆皇帝把明代投降了大清的官员都编入《贰臣传》,但是他也不喜欢当世有忠臣。他认为自己是“天纵之圣”、是“有道明君”,在明君之下只能有“良臣”、“能臣”去努力做事,而不能有“忠臣”尽忠。昏君之下,国乱之时才显忠臣,而现在是明君当道,这样即使有个别的士大夫想尽忠也不可得,因为尽忠就等于批评皇帝昏聩。
  没有了忠臣,“士节”也无由表现,清代是士节的全面低落时期。士风的颓靡完全暴露出来,这在小说《儒林外史》中有深刻而生动的描绘。但这不能全怪清代,而是两千多年来专制制度发展演变的结果。没有士节的士大夫是卑琐的,他们之间热衷于官场的可以抠抠八股文;惑于名场的弄弄诗文;朴学考据也恰成为官场、名场的点缀。没有士节的士大夫只能沉醉于卑琐无聊之中,决不会出大才。龚自珍就激愤地感慨社会的平庸,官场里没有了“才相”、“才史”、“才将”;学校里没有了“才士”;民间没有了“才民”、“才工”、“才商”;甚至街巷中也没有了“才偷”,江湖中没有了“才盗”,一片浑浑噩噩。如果有一位“才士”、“才民”出现,那么就会成为成百上千的“不才”之人诋毁的对象,众起地来束缚他、围攻他,直到灭了他为止。龚自珍还说,消灭有才者,不是用刀锯,不是用水火;一些人的学说文章、道德舆论、音容笑貌,都是杀人的刀斧。这段话说得真是深刻。
  士节的低靡,也很少有忠烈之臣。清末许多官僚以忠烈自诩,可是清朝亡了,他们没有一个以身相殉的,只是搬了自己多年辛勤搜刮来的金银珠宝住到天津或上海的租界里,以“大清遗民”自居,过着优哉游哉的闲散生活,有的还要从清室那里领点儿津贴。
  四、从士节到公民意识
  当然,清末也不是完全没有坚持士节的士人了,最典型的如为变法自觉献身的谭嗣同,和稍后一些的自立军领袖唐才常,以及清末许多献身于反清的烈士如徐锡麟、秋瑾、邹容等等,都是“敢将热血写春秋”的英雄。说他们没有“士节”,恐怕读者难于接受。但这些人士已经有意识地在摆脱传统了,连谭嗣同这样的改良派人物,也曾在变法中酝酿结束专制统治。他们的思想中还有力图摆脱君臣关系的束缚,并主动接受西方的民主共和思想的一面。所以他们表现出的高尚的节操和轰轰烈烈的献身精神,已经不能用“士节”来概括和解释了;虽然人们在叙说他们的事迹和勇气时,用的还是歌颂士节的语言,如“望门投止”、“党人”、“张俭”、“杜根”之类,但其内容却是历史上不曾有过的。
  自海寇西来,欧风东渐,传统的宗法制度开始解体,士农工商这种传统的社会分层也已动摇,这样有别于士人的新型知识分子逐渐出现。尽管新产生的知识分子还是带着士人的深刻烙印,但他们已经不是依附在皇权专制制度上讨生活的官员或准官员了,不再是依附在专制国家这张“皮”上的“毛”了。他们是国人中最早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和社会中一分子的人们,也是最早思考自己权利和义务的人们,是有了初步独立公民意识的人们。


说科举(1)


  说科举
  一百年前,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上谕,接受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等六位大臣的吁请,“自丙午(1906)科为始,所有乡试、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也就是说实行了1300年、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影响极深的科举制度,就此终结了。
  1科举之废与晚清形势
  这个决定似乎有些突然,连主持科举的礼部对此也一无所知。礼部的官员刚刚费了好大的力气破除迷信,准备重修已经很残破不堪的贡院,没想到贡院从此就没用了(当时有个说法,修贡院不吉利,明代修贡院而亡国。实际上明代最后一次修贡院是在万历二年,离明朝灭亡还有八九十年。所以一直任其破败;庚子事变后简直不能用了,庚子之后,癸卯(1903)那一科会试是在河南开封举行的,原因很多,北京考场——贡院——不能用,也是原因之一。后来北京贡院拆毁最早,一进民国就成为居民区了)!
  废除科举是件大事,因为它面对的是上百万的读书人和一千多年深入人心的影响。戊戌变法时,康梁虽然也提出“兴学校”,但没有敢提“废科举”,那时只提“废八股”(也许这是个策略,因为学校与科举不两立,学校兴,科举必废)。“八股”已经作了五百多年,可以说连新的题目都出不来了(清代八股文题目都要用“四书”原文),八股文的“截搭题”(上句之尾与下句之头凑成的题。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可以截搭为“说乎有朋”)的荒谬,使得这种文体已经弄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戊戌变法在老佛爷的干预下失败了,“新政”几乎被扫荡殆尽,但戊戌政变后仅两年就是庚子事变,经过事变、转危为安的老佛爷,性格有些改变,用唐德刚先生的话说就是,“气焰也低了,私欲也少了;年纪也大了,把握也小了。自此军政大事,也不敢乱作主张了”(《晚清七十年》),对于社会上的变革要求逐渐能够感应了。当时热衷新政、兴学校的地方官,都切实感到“学校养士”与“科举取士”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宋朝徽宗时,搞“三舍法”,以学校培养学生为主要入仕途径,也一度废科举)。庚子之后,朝内外大臣中主张废科举的人很多,如极有实力的袁世凯就是一个。但他不是科举出身,容易为人诟病。长期任湖广总督、科举探花出身的张之洞也是个积极分子,他首先提出要在十年之内废科举。当时的军机大臣是遇事模棱两可、人称“琉璃球”的王文韶,他在废科举问题上却态度坚决,持反对态度,而且毫不退让,并扬言“老夫一日在朝,必以死争之”;另一个军机大臣是荣禄,他是满人,非科举出身,不好表态。拖到1905年5月,王文韶因老病离开军机处,主张立即废止科举的袁世凯看准了机会,联合端方,又拉上张之洞等,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废除了科举制度。
  2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人员流动
  造成科举遗绪延绵不绝的原因很多,首先是因为科举历时太久,如果从知识阶层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有机会进入统治阶层说起,几乎近三千年。
  春秋以前,社会的管理层或说统治层,都由士以上的贵族构成。此时期,只有贵族才有资格进学校,拥有知识,具备管理技能。春秋以后,原来的贵族社会管理体系解体。以孔子为代表的学术下移,有教无类,使得一批不是贵族的人们掌握了文化,成为新的知识层人士,从而获得了进入管理层的资本。因此,《管子》中对社会制度管理层人员来源的设置就产生了变化。“士”之子恒为“士”,但农夫之子中的“秀者”也可以擢升为“士”(后来还有主张通过军功进入管理层的设计——法家的主张)。这就破除了社会阶层之间、特别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能流动的制度藩篱,其意义是很大的。此时的流动是社会转型造成的,还远不是制度安排和设计的结果。
  汉代建立了“察举”制度,这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上下流动制度化了。后来“察举”腐败了,曹魏时改用“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官主持的地方评议)。再后“九品中正制”也腐败了,于是,隋朝诞生了科举。
  科举制可分前后两阶段:第一,唐五代阶段,基本上是考试与推荐相结合,有点像“文革”中选拔工农兵大学生,开卷考试,其录取与否与其名望有关,而名望多来自有权有势者的推荐。进士科考试内容不太确定,一般说来比较重视对策和诗文;第二,宋代和宋代以后,采取密封、誊录制度(考卷经过誊录),基本上依照考卷决定去取。考试内容则以经义为主。明代以后,“经义”发展为严格的八股文。
  3向寒门开放的科举
  科举制度出现不久,就成为王朝官吏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宋代和宋代以后,其制度设计的精神就是把入仕之途尽量向社会下层开放。“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不是一句空话,许多历史学家做过这方面的统计。例如,北宋能入《宋史》的官员461%来自寒门,从南宋两个年份的进士题名录来看,非官员家庭出身的进士一个占563%,一个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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