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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作者:雪脂蜂蜜(晋江vip2014-08-12完结)-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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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字台上的台灯散发着莹黄色的柔光。老板侧坐在写字台边,倚在藤椅靠背上,优雅地翘着二郎腿。静静地盯着黑黝黝的星空出神,墨黑的眼眸仿佛和天空融成了一种颜色。左手支着头,手指间夹着一支烟。
  “吃食在厨房。”他头也不回,轻声道。
  “哦,老板不吃?”
  “我在楼上吃。”
  才工作就遇到和员工分餐的老板,社会真残酷。我没有再客气,独自进了厨房。饭桌上放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两个大白馒头,旁边是一碟咸菜。这就是我的吃食?果真只是吃食而已。包吃包住,这就是包吃?奸商,易道这个刻薄的奸商。
  恨恨地吃完可怜巴巴的工作餐,又将盘子洗了,我意犹未尽地嚼着嘴里的馒头走到客厅。易道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似乎一动也未曾动过。手指间夹的烟已燃了一大半,烟的前半部分挂着一条长长的灰。
  “吃饱了吗?”他问。
  两个素馒头怎么可能吃饱?但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我咬牙笑道:“今天累了,吃不了多少,两个馒头就够了。”潜台词是,不累的时候两个馒头是不够的。
  闻言,他将手里的烟捻在烟灰缸里,起身朝楼梯走去:“我住楼上,有事叫我,明天8点吃早餐,9点开店门,中午十一点吃饭,下午四点关店门。”
  他住楼上,那我们岂不是孤男寡女。怎么想都不踏实,我回到房间将门锁了个严严实实,又拖过梳妆台把门堵上,这才小心翼翼地睡觉。
  一夜安然无事,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洗漱。从洗手间出来,厨房小桌上已摆好了两个馒头,原来这就是老板说的早餐。客厅里不见人,也不知老板什么时候蒸的馒头,他在不在家。
  吃过早餐打开店门,一早上只接待了一对情侣,两人转了一圈什么都没买便出去了。这也不奇怪,信这些的虽多,不过人家多是去庙里求,有多少人肯到这个年轻老板的店里买这些。易道堂外面又没有招牌,谁知道这里面还藏着一家店。
  到了吃饭时间我回到里屋,厨房里又摆好了两个馒头,还冒着热气。厨房中并没有半点开火的痕迹,老板的馒头在哪蒸的呢?莫非楼上还有有厨房?
  因为工作清闲,我一点不累,就是吃了一天馒头胃里一点油水没有,寡淡得难受。终于熬到下班,我关上店门进厨房一看,顿时一阵哀嚎,又是馒头。天下没有白吃的馅饼,所谓包吃就是每天六个馒头,我特么活脱脱当代苦逼包身工。
  一连几天,我看完店吃馒头,吃完馒头看店,却始终没再见到老板的身影。楼上静悄悄的,几乎察觉不到有人居住。奸商易道只是每天定时定量无声无息地在厨房放上两个馒头,也不下楼,也不出门。
  而我对馒头的仇恨越来越深,每次进厨房都恨不得拿枪把里面的馒头君打成筛子。我甚至怀念起了大学食堂。以前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食堂虽然用地沟油,但地沟油也是油。我,我要吃油。
  五天后,忍无可忍的我约方怡到火锅店拯救我的胃。
  铜锅里的红油汤起起伏伏。
  “这么说,你现在是神棍?”方怡用筷子慢理丝条地拨弄着碗里的水果沙拉,笑道,“会念急急如律令吗?”
  上班五天就卖出去三张减肥符,接待过两个想驱邪的顾客,悲催的是两个顾客在听说老板的年龄之后扭头就走了。现在还背上神棍的名声,我冤呐。
  气愤地夹了一筷肥牛:“NO,NO,NO,我不是神棍,也不是大仙,是心理辅导师,的助理。现在社会如此混乱,人们生活压力大,不免有那么些人会疑神疑鬼。在我们店里求道符,或是请我们老板去打点打点,他们的疑虑消了,心情自然就好了。不过天天吃馒头太他么痛苦了,何以解忧,唯有肉肉。”我享受地嚼着,“肥牛好香哦。”
  方怡噗嗤一笑:“吃点素还不好,你早该减肥了。再胖下去就和我一样,我现在100斤,人生已步入灰暗的殿堂。”
  大姐,你168CM好不,何必刺激我这身高163cm体重120的丑小鸭呢。方怡是我们系的班花,身材火辣,皮肤雪白,标准的瓜子脸,有“小章子怡”的外号。刚进学校的时候她土里土气的,但自从她交了很多男朋友,鞋跟就越来越高。头发从直发变成了大波浪,出入座驾也由公交变成了奔驰。友情这种东西很奇怪,我和她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偏偏是最铁的死党。她这个人没别的毛病,只是患了一种病,叫“永远在减肥症”。
  “听你形容,我觉着你那个抠门老板是个玩票的富二代,保不准哪天店就关门。你要么早点勾搭他,要么早点替自己打算。”方怡劝道,“白老头手下的门店招经理,我介绍你去。我知道我给你钱你不会要,可介绍份好工作是姐妹我分内的事。你以前不也总帮我,轮到我帮你了。”
  白老头是方怡现在的大金主,因为满头白发得了白老头这个外号。 
  我笑着拒绝:“不用,这份工作挺好,包吃住。还有空闲看看书,考个研什么的。”
  她瞥瞥嘴:“你干净,当然不需要我这种人的帮助。”
  我一个劲吃肥牛:“太敏感了吧,想哪去了?”
  她白了我一眼,忽然扑哧一笑:“包吃住,是包你每天六个大馒头吧。”
  “咳。”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吃完饭同方怡告别,我到公交车站等车。天已经黑透,从步行街开出来的公交车满满的,开回去的车却空荡荡的。等了十多分钟,4路末班车终于姗姗来迟。车上人很少,只有三四个乘客。我心中一喜,今天终于有座位了。
  在一个靠后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窗户,晚风轻轻吹散了火锅店的热气,说不出的安逸。不一会儿,其他乘客陆续下了车,车上只剩我一个人。花两块钱就享受到了专车待遇,我不免有些得意。掏出手机想给方怡打个电话,问她到家没有。忽然几声低低的哭泣声在背后兀然响起,空旷而遥远。这哭声很压抑,放佛被人捂住了嘴巴,从指缝中飘出来的一般。裹挟着一股凉气,落到耳朵里头皮一麻。
  我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公交车最后排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她低着头,脸被披散着的长发遮得严严实实。身上穿着一件最常见的红白相间运动校服,双手紧紧抱着一个黑色双肩书包。像在惧怕什么似的,两肩高高地耸起。
  这孩子,遇到什么伤心事了吧,我正在琢磨。忽然,女孩突然像意识到了什么,原本低垂着的头一抬,脸依然被头发遮得严严实实,两只眼睛透过厚厚的头发直勾勾地盯着我。
  于是我赶紧转头望着前方。
  “呜……呜……呜……”压抑的哭声再次响起,由远而近,几乎就在咫尺的清晰。我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壮起胆子再次扭头向后看。
  最后排空无一人!
  怔了一下,我转回头,竟看见那女孩坐到了我对面后一排的位置,正歪头面对着我。顿时汗毛倒竖,十指尖冰凉,火锅带来的热气消失得无影无踪,恨不得立刻跳下车。
  冷静,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往前窜了几个座位,想离那个奇怪的女孩远些。刚坐定,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哭声从我身后慢悠悠地传来:“呜……呜……呜……”
  冷汗像断线的珠子,顺着我的眼角簌簌滚落。嘴里像含了块冰,冻得牙齿不断发抖。身上密密麻麻冒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别怕,不是鬼,不是鬼,我默念着,再次回头。
  那女孩竟然坐在我先前坐的位置上,脸依然被头发挡着,只露出了她的鼻尖,鼻尖上没有半点血色。虽然她的头顶就是车厢灯,但她的头发没有半点光泽,黏糊糊的墨黑的一团。
  “妈呀!”巨大的恐惧让我本能地惊呼出声,从座位上弹起,冲到车门旁拼命按铃。
  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正要往下冲,心脏又是一紧。那个女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到我身边,正静静地看着车门。车门打开后,她抱着书包慢慢地走下车,然后背对着公交车静静地站在那里
  我已经吓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死死抱着竖扶手一动也不敢动。
  终于,公交车再次启动,车门徐徐关上。看着那道诡异的身影被越甩越远,身上的压力渐渐散去。我拍拍胸口,大大地喘了一口气。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人,大半夜装神弄鬼会吓出人命的。
  没等我完全恢复,车已到了古街站。我掏出餐巾纸,一边擦冷汗一边下了车。脚刚落地,顿时一个哆嗦,才平复的鸡皮疙瘩又密密麻麻布满全身。那个女孩竟然站两米开外,她还保持着刚才下车时背对着人的姿势。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回车上,可车已经开走了。勉强打起精神,我抱着肩上的包,
  大步流星朝古街走去。
  “呜……呜……呜……”身后又传来了女孩阴魂不散的哭声,还越来越近。
  不能回头,不能回头,我脑海里不断不回荡着这个提示,步子越迈越快。
  “呜……呜……”那哭声已飘到我身后,凭感觉,居然离我已不到几步远的距离。
  我脚都软了,只希望赶紧看到其他人。可平时热闹的古街此刻寂静无比,空无一人,只剩一排排霓虹灯惨淡地亮着。
  突然,后面哭声嘎然而止。 
  随之而来一片沉寂,只有风吹过大街小巷时的呜呜风声。那股无形的冷风也没有卷土再来。于是虽然心跳快得要从喉咙口蹦出来,我还是控制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看到身后的场景,不禁呆了呆。几步开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安静杵在街道中间,高高瘦瘦,身穿一袭中山装。指尖夹着一支烟。笔直腰杆被闪烁的霓虹灯勾勒着,在夜色的笼罩下散发着异样的魅力。
  “老板……”我擦擦脑门的汗,咧着嘴叫了一声。
  


3、第三章

  “去哪了?”他的声音低低响起,到店里许多天,这是他第二次跟我说话。那张俊俏的脸庞一如既往毫无表情,冷若冰霜。
  我喘了口气:“和朋友玩。”环顾四周,见四下空无一人,奇怪女孩消失得无影无踪,小声问,“老板,你刚才听到什么哭声没?”
  他越过我独自朝前面走去,走了好几步才扔下一个字:“没。”
  我怕再见到那个女孩,赶紧跟在他身后。可他走得比我小跑还快,腿又长,很快就把我远远地甩在后边。拐过街角街上终于出现了几个行人,一家音像制品店里还放着凤凰传奇火辣辣热乎乎的《自由飞翔》,热闹的人气驱散了黑夜的寂静。心底的恐惧终于完全消退,突突乱跳的心脏慢慢恢复正常,只余下额头上冰冷的薄汗。
  虽然我不知道那女孩到底是不干净的东西还是装神弄鬼,想对我不利的歹徒。但本能告诉我,她一定是个危险的角色。幸亏遇到一个星期不出门的宅男易道,不然就惨了。
  易道已进了那条黝黑的胡同,连影子都看不到了。我也正准备走进去,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白霖。”
  扭头一看,有点意外地看到胡菲菲站在我对面,隔着一条街的距离。胡菲菲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长得冰雪可爱,但是因为嘴巴毒不会说话总惹麻烦,人缘不是太好。从高一到高三我同她做了两年同桌,关系还算不错。
  过了马路,我笑着打招呼:“菲菲好久不见,你也在这座城市,这就叫缘分。”
  心里却暗暗犯嘀咕,几年不见,她瘦得可怕。以前胖乎乎的婴儿肥脸蛋变得焦黄干瘪,脸颊两侧深深陷了下去。眼眶上浮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尽管盖着一层厚厚的粉底还是很明显,将眼睛衬托得向里凹着,眼神有气无力。手臂瘦得像树枝,尤其是那双手掌干枯得像鸡爪一样。指尖上还贴了尖尖长长鲜红的假指甲,更衬得手掌瘦骨嶙峋。身穿一件白色连衣裙,因为身体太瘦没肉,双脚又更两跟竹竿似的,裙子空荡荡的,挂在衣架上一样的感觉。
  “是啊,我们很有缘分。”她笑了笑,笑容同她的眼神一样无力,“我现在住平安街。”
  平安街离古街很近,十分钟便能走到,我道:“我在单位住,就这,古街十八号。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去你那坐坐。”
  “嗯。”她应了一声,没说话了。虽然依旧看着我,但看上去她的目光根本没在我脸上,也没在其他地方。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看着哪里。 因为她的目光很散,没有焦点,像是在发呆似的。
  就说这么几句话还走神?我试探着问:“ 菲菲,你不舒服?”
  她猛地回过神,笑笑:“最近睡得不太好,总做恶梦。你在古街十八号上班?”她将目光转向街对面,看着大门紧闭的香满街牛肉面店,“作服务员,还是老板?肯定是服务员吧,你身上没有老板的气质。”
  这人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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