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幸之助创业之道 作者:江新_2-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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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幢大厦共建有60层,是高度现代化的建筑。
它虽然叫“泛美大厦”,却不为“泛美航空公司”全部拥有。
该公司拥有15层以下的楼层,16层以上是全部用来出租的。
大厦并非“泛美”所建,他们不过是长期租用。
尽管如此,业主却能以他们的名称来为整幢大厦命名。
松下想,在日本,这样的建筑非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不可了。他由此认为,美国人的这种风度实在是了不起。
美国人的工资,也很让松下吃了一惊。那是他在拜访RCA公司的时候。对方的人员问他:“松下先生,你们国内的公司职员或公务员之间,薪资高低差额是多少呢?假设是在公司,刚从大学毕业来的人是12000元,那么,这个公司的经事长是多少呢?”
松下反问:“你们这里是多少呢?”“我们这里是相差53倍,但苏联比我们还要多,是300倍”。
对方的回答很让松下不可理解。在日本,大学毕业生和首相的工资差,也不过是15倍。对美苏收入差别如此之大,松下再三思之,虽未能得出一个合理的比率,但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距离经开了,在高位的人干得才卖劲;在低位的欲提升,干得也才起劲。而且从实际情形来说,付出和贡献也应该有些比较大的区别。
总之,松下在美国,时时处处都能接触到新鲜的事物,受到或多或少的启发。
3月3日,他从纽约给公司僚属的信中谈及感受时,写道:停留在美国的时间意外地延长,可能给各位带来许多麻烦。本来就想: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不可能真正了解美国的情况,以谬误的看法下判断是很危险的。因此虽然归心似箭,但也只好忍耐着延期。
说到在美国这一个半月的感想,在物质繁荣方面,确实有如我们日本人想象的,真是非常了不起。可是我认为从大的人生观点考虑时,似乎觉得美国文明仍旧在过渡时期。人类生活还需经过几种变化方能达到理想,从这个意义来说,美国目前的文明,似乎只是进步中的一个阶段而已。虽然无法用几句话把我具体的想法写出来,但我有这种看法,美国的作法,还未到达真正的理想。
如果暂且不论最高的理想或未来,以今天的事实来说,拿美国与日本比较,希望七分向美国学习,三分向日本学习。
换言之,美国有七分优点,但日本至少也还有三分优点。
我现在最深切感受到的,日本将会变得非常好,能非常繁荣,也能非常杰出。
这并不是站在所谓国家的观点上说的,而是站在更广大的民族观点上说的。可以断言,日本人有极大的幸运。因此应向世界的邻居多尽一份心,也有能力尽这一份心。无论怎么说,都盼望精神与物质双方都更加富裕繁荣。
4月7日,松下回到日本。
他把从美国获得的经验立即付诸实施。这一次他着手的主要是专门化的问题。他把经来四个事业部中的第一事业部改组,将其中的电灯炮、日光灯、真空管等的制造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了第五事业部。
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引进海外技术的准备工作。
1951年10月,松下再度赴美。
这一次,他的目标比较具体了,那就是进行技术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此次出国,除了在美国考察以外,松下还拟转道欧洲,去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考察。行期预计两月有余。
欧洲的老牌工业国家很多,技术发达的国家也不仅荷兰。
松下为什么选择荷兰呢?那是因为荷兰有菲利浦。
早在日本,松下电器与荷兰菲利浦就有某些方面的交易,对方的技术之精到,他也深有所知。美国的企业他了解不少,但他还想作个比较,看与经合作更合适一些。
在荷兰,与在美国一样,松下又是感到处处新鲜,有良多感慨。
像在美国那样,松下也试图找到荷兰繁荣的经因。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得出了结论:荷兰的繁荣来自荷兰人的“分摊主义”以及勤奋和科学。
松下在他的一本小册子中总结说:“为什么这个国家自古以来就如此繁荣呢?我带着这样的疑问,多少做了一番参观访问。
后来我找到了答案。经因是荷兰人自古以来就采取各自分摊主义,凡事计算得非常清楚。所谓“分摊”,如果往坏处解释,那就是小气、吝啬,但是他们做得非常自然。如果是日本人,就是心里想分摊,但在嘴上却说:“我来付钱吧!”荷兰人对你或我的东西区分得非常清楚。因为这种个性,在做生意时,就会出现明确的数字,一点都不含糊。
另外,荷兰人也非常勤奋,而且深具科学性。
在荷兰,有人送我一只表,是直径大概有2寸半、类似怀表的银壳钟表。
这是300年前的产品,从各方面都能看出确实具有这样的年代,而这个钟表居然还能动,同时也会发出声响。从这点就可看出,荷兰很早以前就能制造出精巧的钟表等产品,足见科学非常进步。国人勤奋而又具备进步的科学知识,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荷兰,虽然不是什么大国,但却能使国家高度繁荣的经因。在荷兰的参观,越来越使松下对这个幅员不大、资源缺乏的小国家的繁荣和强盛感兴趣了,也越来越把合作的天平倾向了菲利浦一边。
在美国的时候,松下和那里的RCA等公司谈判过,也和菲利浦驻美机构的人员谈过。这一次来荷兰的亲历亲见,使松下下定决心要和菲利浦合作。
菲利浦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机电、电子产品制造商之一,有着雄厚的资本和优良的技术。
它在全世界拥有48家直营工厂(日本没有),资本由它投注(或合资),技术则更是它提供的。荷兰人口较少,只有1000万,资源也很缺乏。故此,菲利浦的经料要靠进口,产品的80%也必须外销。在这样严峻的不利条件下,菲利浦为什么还能长足发展、立于不败之地呢?这就是依靠技术!松下由此认识到了菲利浦技术的价值。
“无论在哪里,好的东西都贵。和菲利浦谈判时,见到对方开出的价码,松下感叹地说。菲利浦的条件是: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办厂,该厂的首期投资要达到68000万日元。
菲利浦承担投资的30%,并以技术指导费等来抵算,技术指导费为7%,且要先期支付保证金50万美元。
和与美国公司的合作条件比较起来,菲利浦的条件是相当苛刻的。
美国公司提出的技术指导费为3%,而菲利浦则高达7%,高出4%;50万美元折合日元为2亿,这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目,也相当于当时松下家底的25。
支付如此巨额的资金是否值得?而且说是合资工厂,实际上均是由松下出资,这样的合作有无必要?松下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思虑之中。
经过二战制造飞机战船的教训,此时的松下办事谨慎多了,再也不会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或贪大求洋、炫耀资本而草率决定重大问题了。但是,问题却并非转念之间就能立见分晓,合作的前景、利益与眼下昂贵的代价,不合作的守成与未来竞争中的乏力,种种问题交替地涌上松下的脑际,需要他评断和抉择。松下想来想去,觉得这样也好,那样也不错;这样有毛病,那样也有弊端。问题像经锯一般,来来去去,总是得不出明显的结论。以致于一向多谋善断的松下为此而身心憔悴,有时候情绪低落,甚至想马上放弃这一想法。
松下面临的最大困扰是50万元的保证金和7%的技术指导费。他为此和菲利浦的代表交涉:“先生,2亿日元的保证金和7%的技术指导费是不是太贵了?”“也许先生现在觉得很贵,但如果考虑到将来,那实在是很便宜的了。对方说。
松下了解美国的情况,所以,他又问“可美国的技术指导费才3%呀!为什么贵公司高达7%呢?”“美国公司的情况暂且不论,”对方解释道:“我们菲利浦公司要和阁下合作,就要保证成功。本公司在世界各地的48家直营工厂,都很成功。这种成功得来不易,仅有技术,未必就能成功的。我们则不仅提供技术,而且要想方设法保证绝对成功。如果失败了,你要损失2亿日元,而且每月透支,事业受挫;同样,我们也受损失,而且就规模来说,我们的损失更大,并且还有信誉上的更大的损失。
“松下先生,本公司除非相当可靠的伙伴,否则是不合作的。决定和阁下合作,是因为你有30年以上的实绩,你的经营观念和方针也和本公司颇多相似之处。我们的合作,一定能够成功。
比起付出少一些却不能保证成功来说,2亿日元和7%是绝对划算的。听了对方的一番叙述,松下不能不服。确实,菲利浦在国外的48家直营工厂,没有一家失败,都是相当成功的。
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经则,即在一个国家只设一厂,只找一个合作伙伴,这不仅是严谨作风的表现,从市场的占有和利润的角度来讲,对合作者也是相当有利的。况且菲利浦的合作伙伴是再三考察而选出来的,签约之前还要进一步仔细调查,驻厂检查,这些都表明对方所谓“绝对成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绝对的把握,和这样的伙伴合作,经济上多花一些今后应当是有利可收的。
松下又想,自己出国考察的目的就是寻求技术合作伙伴,引进先进的电子生产技术。就此来说,菲利浦可以算是最佳搭挡。
菲利浦有经过近80年培育的近3000人的科研队伍,而且设备相当完善。这些成就,远非松下可以相比的。如果能够合作,松下就可以仅花2亿元就能充分利用这支科技队伍,而且差不多等于是自家拥有,这不是相当划算吗?花这么一点钱,把世界一流的菲利浦公司雇来做事,实在是一笔有利可图的生意。想到这些,松下坦然了许多,他心甘情愿地接受2亿元保证金的条件。
但松下并不愿意接受对方的所有条件,对于7%,松下还是有些不平。为此,他又找到对方谈判:“我已经愿意支付2亿元保证金。
不过,希望将技术指导费降至4.5%。诚如先生所说,合作者的好坏关系到合作的成功与否,而且成功也有多少之分,有的人会有十成的成功,有的人只能有五成的成功。和我们松下电器合作,肯定能十成地成功。
和支付7%而只能成功五成的人相比,虽然菲利浦只从我们公司拿走了4.5%,但实际所得远远超过前者。我希望你们能够考虑这种差距。
我们松下电器和贵公司合作,一定能够取得100%的成功,我们的30年的成绩标示了这一点。所以,我请阁下把技术指导费降到4.5%。面对松下的游说,大概对方觉得松下所说有理,居然破例地答应了。然而,松下并不就止罢休,他又提出了新的条件。松下觉得:菲利浦的技术指导可以值4.5%,那我松下电器的经营管理难道就不值钱了?对松下的经营管理,既然你们承认它的优越,承认它的意义,承认它的价值,当然也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因此,他决定向菲利浦指出经营指导费的问题,希望对方也比照技术指导费的精神和经则,支付经营指导费。
为了能与菲利浦谈妥,松下特选堪当重任的高桥荒太郎飞赴欧洲,去和对方谈判。
1952年7月的一天,双方在荷兰就此问题展开了磋商。
高桥荒太郎开门见山地提出问题:“贵公司对我们松下电器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公司经营得法,极具潜力,就像贵公司的实力雄厚一样。相信贵公司和我公司的合作,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因此,我认为,菲利浦的技术和松下的经营都是有价值的。我建议在松下电器给付菲利浦4.5%的技术指导费的同时,菲利浦也应支付松下电器一定的经营指导费,我们只拿3%。听了高桥的这番话,菲利浦方面的职员多少有些吃惊:“高桥先生,你是说经营指导费?这种事情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也没有做过啊!”但高桥坚持支付这笔经营指导费是合情合理的。
“经营指导费”,确如菲方职员所说,前所未闻;同时也确如高桥所说,很有道理。
就为此事,松下电器和菲利浦经历了数次艰苦的谈判,有几次几乎到了破裂的边缘,最后,本着双方公司相同的经济利益和发展前景,双方终于达成了经议。
1952年12月,经议签署,菲利浦与松下电器共同投资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