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第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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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因好奇打听造成的不良印象,他低声乞求絮比安,声音低得我无法听清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希望他们再在铺子里呆一会,裁缝为之感动,脸部的痛楚神情遂烟消云散,只见他细细端详着男爵满头灰发下那张丰腴、通红的脸,露出惊喜的神色,象是自尊心得到了深深的满足,拿定主意,准备答应德·夏吕斯先生向他提出的要求,不过,应允前还是说了几句有伤大雅的话:“您呀,真会折腾!”他眉开眼笑,显得激动,傲慢而又充满感激之情,对男爵说,“行,走吧,大小子!”
“我之所以又打听有轨电车司机的事,”德·夏吕斯先生又固执地开口说道,“是因为不管怎样,这对我回家有些用处。我有时确实会屈尊俯就,遇到哪个体态使我感兴趣的难能可爱的人儿,就会跟在她后面跑,就象哈里发①混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商贩,在巴格达城到处转悠。”对此,我对贝戈特持相同的看法。即使哪一天不得不出庭自辩,他说的话也不会用以说服法官,而仍然会凭自己特殊的文学气质的自然驱使,凭自己兴趣所至,满嘴贝戈特特有的言辞。德·夏吕斯先生与裁缝交谈,用的语言与他同上流圈子的人物打交道时用的一模一样,甚至其怪癖表现得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因为他本欲极力克服内心的怯懦,不料显得过分傲慢,抑或因为内心胆怯,难以自己(在不同一阶层的人面前往往会更发窘),致使他自我暴露,把自己的秉性暴露无遗,拿德·盖尔芒特夫人的话说,他确实生性傲慢,且带有几分疯狂。“为不失去她的踪迹,”他继续说道,“我就象个小教书的,又好比一位年轻英俊的大夫,跟着那位小人儿,跳上同一辆有轨电车。我们用‘她’来称呼,不过是为了遵守惯例(比如人们谈起哪位王子,会问:殿下龙体安乎?)。若她换车,我马上就掏出那张叫作‘转车票’的怪玩艺儿,签个号,也许票上布满了瘟疫的细菌,车票尽管还给我,可编号并不每次都是第1号!就这样,我有时要换三四次‘车’。有时,到了深夜十一点,我一人搁在奥尔良车站,可怎么也得回府呀!只要离开奥尔良站就行!譬如有一回,由于一直没有搭上腔,我跟着来到了奥尔良,上了一节讨压的车厢,在工艺三角,即所谓的‘行李网架’之间,贴着该交通网内主要建筑艺术杰作的照片。车厢里只有一个空位,我对面的历史古迹,是奥尔良大教堂的一‘景’,这座教堂是法国最丑陋的一座了,可我迫不得已,看得煞是累眼睛,就好比有人强迫我两眼死死盯着一根根光学笔杆玻璃饰球的线条,弄得眼睛发炎。我在奥布莱跟我那位年轻的人儿下了车,可惜,她家人(我想象她一身缺点,可没料到竟有个家)在站台等候着!我一面等着可以把我带回巴黎的车子,满腹懊恼只有靠迪安娜·德·普瓦提埃之家来排谴。尽管该处曾吸引了我在王宫执事的一位祖宗,可我更喜欢的还是有血有肉的大美人。为消除孤独一人回家的厌倦滋味,我很想结识一位卧铺车厢的服务员或一位电车司机。不过,“您不要反感,”男爵下结论道,“这不过是个趣味问题,如同大家所说的那样,就上流社会的年轻公子而言,我并不希望占有他们的肉体,可是,我非得触及他们方能心安,我不是说触及他们的肉体,而是触动他们的心弦。只要哪位年轻人不再对我的去信无动于衷,而是有信必回,那他就已完全被我的灵魂所占有,我内心也就获得了安宁,或者说,若不很快又被另一位搅得心绪不宁,我心底至少是平静的。这挺怪,是吗?噢,那些常来这儿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您不认识几位?”“不认识,我的宝贝。噢,不,有个棕头发的,个子很高,戴单片眼镜,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多变。”“我不明白您想指哪一位。”絮比安补充描绘了一番,德·夏吕斯先生还是不知所云,他确实不知道这位裁缝见了不太熟悉的人,过后连头发什么颜色都记不清,这类贵人比人们想象的看来要多。不过,我了解絮比安的这一短处,他说的是棕发,可我想准是金发,看来那人的相貌与夏特勒罗公爵完全吻合。
①穆罕默德的继承者,伊斯兰国家的领袖。
“还是谈谈那些并非平民百姓出身的公子哥吧,”男爵继续说道,“眼下,我的心思全用到了一位怪小子身上,那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布尔乔亚,待我无礼透顶。他根本意识不到我是个非同凡响的大人物,而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毛小子。反正,不管怎么说,那头小蠢驴可以冲着我这身尊严的主教袍,随心所欲地瞎嚷嚷。”“主教啊!”絮比安惊叫了一声。他根本没有听明白德·夏吕斯先生最后几句话,一听到“主教”两字,惊呆了。“跟宗教,可不是随便闹着玩的。”他喃喃地说。“我家出过三位教皇,”德·夏吕斯先生解释道,“有一个红衣主教的封号,所以我有权披红袍,因为我曾舅公是红衣主教,他侄女给我祖父带来了公爵封号,被替代继承下来了。我看您对这些暗示一窍不通,对法兰西历史无动于衷。此外,”他又添了一句,与其说是就此下结论,毋宁说是提醒对方,“那些年轻人对我很有诱惑力,可他们却躲着我,准是因为害怕,才敬而远之,不敢大声张扬对我的爱。他们的这种诱惑力,首先就要求他们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再说,他们假装冷漠,也许会适得其反,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他们愚蠢得很,时间一长,就会倒我胃口。就从您较为熟悉的阶层举个例子,我家府邸整修时,为了避免公爵夫人们争风吃醋,日后好荣幸地向我表白曾接待过我,我到大家所说的‘旅馆’去过了几天。有位楼层招待跟我熟了,我看上了他,让他当猎奇的小‘服务员’,负责为我关门帘,可他对我的建议一直置之不理。后来,我实在气极了,为了向他证明我的意图是纯洁的,便差人给他送去一笔高得出奇的款子,只求他上我房间来交谈五分钟。可我白白等了他半天。从此,我对他讨厌极了,连出门都走仆人专用甬道,不愿看到那小混蛋的丑面孔。后来,我才得知他从未收到我的信,信全给半道截走了,第一封被一位嫉妒他的楼层招待截去,第二封被值白班的那位秉性正直的门房拦截,第三封又被值夜班的门房取走了,他爱那位服务员,当月亮女神狄安娜起来时,就跟他睡觉。可是,我对他的厌恶并未因此而减退,即使象托着银盘送野味那样把那个服务员奉献给我,我也会一手推开,恶心得要吐。噢,真不该,我们谈起正经事来了,关于我向往的事,我们之间现在算是了结了。不过,您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可以做个中间人,噢,不,一想到这事,我就兴奋,我觉得,一切并未了结。”
这部剧刚一启幕,在我这双擦亮的眼睛看来,在德·夏吕斯身上便进行了一场彻底而迅猛的革命,仿佛他已被魔杖所触动。在此之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也未曾目睹过。罪恶(为语言方便起见,众人都这么说)这精灵,只要无视它的存在,它就会在无形中悄悄地伴随着您,无一例外。仁慈、奸诈也好,名声、上流社会交往也罢,这一切从不随意暴露,人们总保持其隐秘性。连奥德修斯一开始也没有认出雅典娜。不过,神与神之间很快就可相互看穿,同类人彼此也可一眼识破,如德·夏吕斯先生就被絮比安一眼看透。迄此,面对德·夏吕斯先生,我就象个漫不经心的人,面前站着一位孕妇却没注意她那笨重的身子,当她微微一笑,再次对他说:“对,我现在有点儿累,”他还不知趣地刨根问底:“您到底哪儿不舒服?”一旦有人给他点破“她有身孕”,他才猛然发现她腆着肚子,两只眼睛便盯着不放。确实,理智打开眼睛,悟错增加眼力。
有些人不愿把德·夏吕斯先生之流当作实例来证明这一规律,都是熟人熟面,长期未曾加以怀疑,直至有一天,在一个与他人无异的家伙的平淡无奇的外表上,那用密写墨水书写的、至今不露真迹的古希腊人珍爱的性格谜底暴露出来了,他们只要回想在生活中,有多少次险些做出蠢事,就完全会明白,他们周围的世界,一开始就办裸裸地暴露在眼前,把千百种伪装一一剥掉,而人愈有教养,便愈善于掩饰。比如有那么一个男人,在他那张毫无个性的脸上,人们根本就看不出他就是某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者情人,正要张口骂她“好一只母老虎!”时,万幸的是,旁边有人给他们咕噜了一句,他们咽回了已溜到嘴边的那个倒霉字眼。于是,就象粉墙上显现出Mané,Thècel,Pharès①的字样,立即出现这样的议论:他就是那个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情人什么的,不该当他的面说她“母老虎”。单就这一新的观念便会引起一系列的重新组合,过去对她家其他成员的看法有的会取消,有的会收回,从此得到全面的调整补充。德·夏吕斯先生身上尽管附着另一个人,使他与众不同,就象那个半人半马的神,那个与男爵合二为一的人,我却一直没有发现。现在,抽象的东西具体化了,他一旦被识破,便马上丧失了隐身能力,德·夏吕斯先生摇身一变,来了个脱胎换骨,面貌全非,以致不仅他那富于变化的音容,而且过去与我时起时伏的交往,总之,至此我一直闹不明白的一切,一下子全都被看得一清二楚,就好比有一行文字,若把字母拆开打乱,不能说明任何意思,可如按正常词序重新排列,便表达出某钟思想,更也不易忘却。
①据《圣经》记载,巴比伦伽勒底国国王伯沙撒一日大宴群臣,饮酒时,忽见有人手指显现出来,在粉墙上书写了这几个词,经请预言家但以理解释,那文字讲巴比伦国末日已到,全国将分裂给理代人和波斯人。
此外,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刚才见德·夏吕斯先生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为何觉得他酷似女人:真是个十足的女人!他这类人,不象看上去那么矛盾,他们的理想是富有男子气概,原因就在于他们天生的女人气质,在生活中,他们只是在外表上与其他男子没有差别;每人的眸子平面都凹雕着一个身影,绝无例外,它铭刻在人们藉以观察宇宙万物的眼睛里,可在他们那一类人的眼睛里,铭刻的不是仙女的倩影,而是美男的形象。他们这些人始终处于诅咒的重负之下,不得不靠自欺欺人和背信弃义过日子,因为他们也清楚,他们的那种欲望实在可耻,会受到惩罚,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这一矛盾给人创造了最为甜密的生活乐趣;他们不得不背弃自己的上帝,因为即使是基督徒,一旦他们出庭受审,便落成了被告,而面对着基督,且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受到诽谤而极力辩解;他们是失去母亲的孤儿,一生中,他们不得不对自己的母亲撒谎,甚至直到为母亲合上双眼的最后一刻;他们是无情无义的朋友,虽然他们的魅力往往得到普遍承认,触动了不少人的情感,虽然他们的心底常常是善良的,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然而,那种借助谎言得以苟延残喘的关系称得上为友情吗?一旦内心萌发出信赖与真诚的冲动,便会厌恶地唾弃这种关系,除非有幸碰上一个为人公道,甚至富于同情心的人,但是,这种人往往会被习惯心理引入歧途,甚至把公开的罪恶视作情爱,虽然这种情爱与他格格不入,就象有的法官,出于原罪和种族本性所造成的种种原因,比较容易怀疑、指控同性恋者杀人,犹太人叛逆。但是——我刚才概述了第一种观点,诸位可以看到,这一观点后面将得到修正,而且如果不为了那些耽于幻想,凭想象看待一切的人揭穿其中的矛盾,这一观点定会令他们勃然大怒,至少根据这一观点看,情况如此——他们虽是情人,可情爱的可能性几乎拒他们在门外,爱恋的希望给他们以力量,担当形形色色的风险,忍受各式各样的孤寂,因为他们的情之所钟恰是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毫无女人的特征,不可能性欲倒错,因此也不可能对他们产生爱情。倘若他们用金钱买不来真正的男子汉,倘若他们不被幻想所驱使,把出卖肉体的同性恋者错当作真正的男子汉,那结果必然就是他们的欲望永远得不到满足。他们的名声岌岌可危,他们的自由烟云过眼,一旦罪恶暴露,便会一无所有,那风雨飘摇的地位,就好比一位诗人,前一天晚上还备受各家沙龙的青睐,博得伦敦各剧院的掌声,可第二天便被赶出寓所,飘零无寄,打不到睡枕垫头,象参孙①推着石磨,发出同样的感叹:
两性必将各自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