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第2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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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出来。他进去才几分钟,莫非他从那位年迈的亲戚或哪位家仆那儿得知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太太只不过微有不适,现已大大好转,抑或已经彻底康复。此时,德·夏吕斯先生以为无人看着他,迎着阳光眯起眼睛,脸上因热烈的交谈和意志的力量而维持的那股紧张劲儿松弛了,那种强装的活力消失了。他脸色如同大理石般苍白,大大的鼻子,匀称的脸部轮廓再也不因故意的挑剔目光而显出异样的表情,有损于那雕像般的美。他仿佛不再仅仅是盖尔芒特的一员,而成了帕拉墨得斯①十五,已经在贡布雷小教堂立了雕像。他整个家族的人的五官虽然普普通通,但一到德·夏吕斯先生的脸上,便显出了超凡脱俗的秀美,显得尤为温柔。我真为他遗憾,平时为什么总是装得那么粗暴,那么古怪,令人讨厌,为什么总是那样大吵大闹,冷酷无情,动辄发怒,不可一世,为什么总是披着野蛮的伪装,深藏起和蔼与善良,而刚才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明明看见他满脸和颜悦色,毫不矫揉造作。阳光下,他眨动着双眼,近乎眉开眼笑,从这副看似平静自然的脸庞上,我发现了某种东西,它多么深情,多么温柔,我禁不住思忖,倘若他发现被人这样细细打量,该会多么生气。殊不知这位男子汉无比珍惜男子气魄,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无比骄傲,在他的眼里,所有男人似乎都有讨厌的女人气,然而他身上一时出现的神态、表情、微笑使我蓦然想到的,恰恰酷似一位女人。
①希腊传说中的优波亚国王瑙普利俄斯的儿子,特洛伊战斗的英雄。
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正要再挪个地方,可已经来不及,也没有必要了。我看到了什么事情哟!在这院子里,他们在这之前肯定从来未曾相遇过(德·夏吕斯先生都是在下午絮比安去做活的时候上盖尔芒特府),此时,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絮比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象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更为诧异的是,德·夏吕斯先生早已一改方才的神态,刹那间,絮比安也仿佛在奥秘的艺术规律的作用下,马上作出了与之和谐一致的姿态。男爵想方设法掩饰自己的激动表情,尽管他显得多么满不在乎,但似乎恋恋不舍,来回踱着步子,茫然地凝望着,自以为可以尽量显示出自己的明眸之美,好一副自命不凡、漫不经心而又滑稽可笑的神态。絮比安呢,我平素十分熟悉的那副谦逊、善良的样子瞬间荡然无存——与男爵完美对应——抬起了脑袋,给自己平添了一种自负的姿态,怪诞不经地握拳叉腰,翘起屁股,装腔作势,那副摆弄架子的模样,好似兰花卖俏,引诱碰巧飞来的熊蜂。我真不知道他竟会有这么一副令人生厌的面孔。可我也未曾想到,在这出两位哑巴扮演的哑剧中,他能临场胜任自己的角色(尽管他是平生第一次与德·夏吕斯先生迎面相遇),这场哑剧仿佛排练已久;那炉火纯青,自然娴熟的演技,只有身处异邦,与同胞相逢时,才能有这般何必曾相识的默契,藉以传达情感的媒介完全一致,犹如事先安排妥当的一幕。
不过,这一幕并不真正滑稽可笑,其中还含有怪诞的成份,如果愿意,或者可以说其中含有真实自然的东西,自有美不胜收之处。德·夏吕斯先生纵然摆出满不在乎的神态,心不在焉地垂下眼帘,但他还是不时抬起眼睛,朝絮比安投去一束出神的目光。(也许他想到,在此种场合,这样一出哑剧不能无休止地演下去,或许出于某种下面就可明白的原因,或许是出于对世间万物转瞬即逝的感叹,促使人们希望弹无虚发,一举中的,致使一切爱恋的表演都变得无比动人心弦。)德·夏吕斯先生每瞅絮比安一眼,都要设法让自己的目光伴随着一声话语,与平常人们投向不太熟悉或素昧平生的人的目光迥异。他望着絮比安,那直勾勾的奇特的眼神分明在说:“恕我冒昧,可您后背挂着一根长长的白线,”或对您说:“我可能不会搞错,您大概也是苏黎世人吧,我好象在古玩商家常遇到您。”就这样,每过两分钟,德·夏吕斯先生的媚眼秋波好似强烈地向絮比安提出同一问题,犹如贝多芬探询的短句,按同一间隔,反复出现——配以过分华丽的前奏曲——用以引出新的动机、变调和“主题再现”曲。然而,与之恰恰相反,德·夏吕斯先生和絮比安的目光美就美在它们似乎并不意欲达到某种目的,至少暂时如此。我平生第一回看到男爵和絮比安表现出这种惊人之美。在彼此的眼睛里,浮现的不是苏黎世的蓝天,而是某一我尚不知其名的东方都市的熹微晨光。无论是哪一点有力地吸引住了德·夏吕斯先生和裁缝,他们似乎早已达成协议,那多余的对视不过是礼仪的前奏曲,就好比成婚前的订婚宴。更为接近自然的是——这一连串比拟本身就十分自然,何况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一位男子,若细细打量他几分钟,他会先后变成一个普通人,一只人鸟,一条人鱼,一只人虫——眼前仿佛出现了两只鸟,一只雄的,一只雌的,雄鸟设法往前凑,可雌鸟——絮比安,他对此类把戏无动于衷,只顾梳理自己的羽毛,毫不惊奇地望着新朋友,目光发木,漫不经心,既然雄鸟先主动迈了几步,那么大概唯有这种目光最能奏效,更能勾魂。最后,絮比安觉得保持漠然之态已远远不够,从确信已征服对方到诱其追逐、爱慕,只有一步之远,絮比安当即决定立刻出门做活,走出了可通行车马的大门。不过,他扭头张望了两三次之后,才匆匆到了街上。男爵见失去了对方的行踪,气得浑身哆嗦(但仍然摆出自命不凡的神态,打着唿哨,没忘朝看门人喊声“再见”,门房已喝得半醉,正在厨房边的小屋里忙着招待来客,根本没有听见),顾不了许多,撒腿朝街上奔去,想赶上絮比安。正当德·夏吕斯先生活象一只大熊蜂,嗡嗡嗡地飞出大门,另一只真正的熊蜂飞进了院子。谁知是不是那朵兰花企盼已久的昆虫,给她送来了稀世花粉?如没有这花粉,她恐怕就要终身空守香闺了。不过,我没有专心致志细看昆虫寻花作乐,因为几分钟后,絮比安竟又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男爵,越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许德·夏吕斯先生突然出现,絮比安一时激动,或由于别的更自然的原因,忘了带走一包什么东西,才又折回来取)。男爵打定了主意,决定加速事情的进展,便开口向裁缝借火,可又马上抱歉道:“瞧,我向您借火,可我发现自己忘了带烟。”热情好客的礼仪战胜了假献殷勤的客套。“请进屋,您需要什么,都能满足。”裁缝说道,一脸鄙夷神色骤变为满面欢笑。小铺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我再也听不清什么。那只熊蜂早已不知去向,不知它是否就是兰花迫切需要的昆虫,不过,一只十分难得的昆虫与一朵身不由己的鲜花终能奇迹般地结合,对此可能性,我已深信不疑。就说德·夏吕斯先生吧(权作一简单比较,仅是某种意外的巧合而已,但不管是何种巧合,把植物学的某些规律与人们有时妄称为同性恋的事情相提并论,并无冒充科学的企图),多少年来,他总是在絮比安在外时进这家府邸,可这次,恰逢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凤体欠安,无意中碰到了裁缝,通过他,交上了本就属于男爵之类的红运,后面可以看到,世上有不少人可能远比絮比安年轻、英俊,但助男爵走上红运的却是这样一位男子,这是专为使男爵之流得以在尘世间享受自己那份淫乐而造就的人物:一个专爱老先生的男人。
刚刚说的这一切,连我自己过了数分钟后方才恍然大悟,无形存在的诸多特性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待出现某个机遇,才能从它们之中把现实理出个头绪来。反正眼下,我再也听不清裁缝和男爵到底说些什么,感到无比懊恼。恰在此时,我发现了那家出租的铺子,与絮比安家只隔着薄薄一堵墙。若要潜入那家铺子,只需上楼到我们家的套房,穿过厨房,顺家仆专用的楼梯进入地窖,通过地窖即可穿越整个院子,来到地下室的那个地方。数月前,木工曾在那儿堆放过细木护壁板,絮比安本来也打算在那儿存放木炭,接着,再登上几级台阶,便可进入铺子。这样,我的整条通道都是隐蔽的,任何人都发现不了我。这办法是再谨慎不过了。可是,我并未这样做,而是顺着围墙,露天绕过院子,尽量注意不被人瞧见。果然,谁也没有发现,不过我想,与其说我有多精明,不如说又碰了个巧。顺着地窖过去本来万无一失,可我偏偏作出那么不慎的决定,究其原因,也许有三条,假设至少有一条。首先是因为我迫不及待。其次大概是回想起在蒙舒凡藏在凡德伊小姐窗前经历的那一幕,心有余悸,隐约有些害怕。确实,我所经历的类似情景,发生时往往都具备极为不慎、难以置信的特征,虽然每次行动都很隐秘,但总是充满风险,对此类举动,仿佛害怕就是酬谢。第三个原因说来有些象儿戏,我简直羞于启齿,但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一因素在下意识中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为了领会——也为了揭穿——圣卢的军事原则,我曾密切关注布尔人战争的情况,此后,我不知不觉地重温起古时探险、游历的故事来。我读得如痴如醉,竟然在日常生活中模仿起来,给自己壮胆。每当发病,闹得我一连几天几夜不仅睡不着,而且躺不下,甚至不吃也不喝,全身衰竭,疼痛难忍,心想再也无望得救。此刻,我便会想起某个游客,错吃了毒草,瘫在沙滩上,裹着被海水浸得水淋淋的衣服,发着高烧,浑身哆嗦,可两天过后,竟然好转。继续盲目赶路,寻觅人迹,说不定会撞到食人肉的家伙手里,他们给我树立了榜样,使我增添了勇气,获得了希望,为自己一时气馁感到羞愧。布尔人面对英国大军,毫不畏惧,需向前冲锋时绝不后退,冒着枪林弹雨,争夺矮林,在毫无防御工事的困境中,决一死战,一想起他们,我不由得思忖:“我倒要看看自己怎么会这么怯懦,那战场不就是自家的这个院子嘛,德雷福斯事件那阵子,我几次参加决斗,都没有丝毫的畏惧,现在,我唯一担心的冷箭,只不过是邻居的目光,况且他们另有所事,无暇在院里乱瞧。”
进了小铺,我尽量避免碰击地板发出吱吱声响,同时意识到,絮比安的铺里一有动静,我这边就能听个一清二楚,心想絮比安和德·夏吕斯先生有多冒失,又多幸运!
我不敢动弹一下。盖尔芒特家的马夫乘主人外出,曾把一架梯子搬进我正躲着的这家铺子,紧挨工具间。若登上梯子,我准能打开气窗,一切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如同呆在絮比安家。可我担心弄出声响。再说,也无此必要。虽然多花了几分钟才潜进这铺子,我也并不后悔。我开始从絮比安屋子听到的仅仅是些不连贯的声音,据此可作出判断,他们并没有多说话。那声音煞是可怖,若不是每次声响都伴着一声高八度的呻吟,我准会以为有人在隔壁杀人,事毕,凶手和复活的受害者齐力清洗犯罪痕迹。后来,我才知道,世间能象痛苦一样令人声嘶力竭乱喊乱叫的,那便是痛快,尤其是痛快中平添——比如平添某种恐惧,害怕怀上孩子,不过,《圣徒传》中有过类似不可信的例子,眼下决不可能有这回事——几分忧虑,唯恐弄出污秽。约摸半个小时后(此间,我蹑手蹑脚爬上梯子,透过我未打开的气窗往里瞧),双方开始了交谈。絮比安硬是不接德·夏吕斯意欲给他的钱。
又过了半个小时,德·夏吕斯先生走出门来。“您下巴怎么剃得这么光溜溜的?”絮比安以温存的口吻问男爵,“留着漂亮的小胡子,多美呀?”“呸!多恶心呐!”男爵回了一句。
不过,男爵站在门口迟迟不走,向絮比安打听居民区的情况。“您对面街头那个卖栗子的一点都不了解?不是左边的那位,那家伙讨厌死了,是右边的那个乐呵呵的黑大个。还有街对面的那个药店老板,雇了个骑车的,客客气气的,为他送药。”这一连串的提问,絮比安听了准有些不耐烦,只见他象个专爱卖弄风情的女人,被唾弃后满腹怨恨,挺起身子,答道:“我看您呀,总是朝三暮四。”这声责备带着痛苦、冷酷而又怪嗔的口气,无疑令德·夏吕斯先生动了心,为了消除因好奇打听造成的不良印象,他低声乞求絮比安,声音低得我无法听清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希望他们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