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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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相比,上尉显得过于庄重,可以说有点庸俗。
其中有一个人说:“上尉买了匹新马。”“他可以把想买的马都买下来。星期天上午,我在槐树路遇见了圣卢,他骑的那匹新马那才叫帅呢!”另一个反驳说。说这话的人看上去很内行,因为这帮年轻人所属的阶级,即使与上流社会不常有来往,但有的是金钱,也有空闲,凡是可以用金钱买来的风雅,他们都买来了,在这一点上,与贵族阶级别无二致。他们的风雅,例如衣着,比起圣卢的那种不拘小节、漫不经心的风雅来(我外祖母就特别欣赏他这种风度),最多带有一种更加刻意追求完美的意味罢了。对于这些大银行家或证券经纪人的儿子,当他们看完戏去吃牡蛎的时候,能在他们的邻桌看见圣卢士官,这不能不说是令人激动的事。每星期一,当人们休假归营,谈起各种见闻,其中一个人是罗贝那个中队的,他说罗贝“十分亲切地”向他问好了;另一个不和他一个中队,但他确信圣卢认出他来了,因为他不止一次地用单片眼镜朝他的方向张望。
“真的,我兄弟在‘和平’咖啡馆看见他了,”还有一个在情妇家里呆了一天的人说。“他穿的礼服看上去又长又肥。”
“他穿什么样的背心?”
“他没有穿白背心,而是淡紫色的,佩戴着各式各样的棕榈叶状的勋章,有趣极了!”
至于那些老兵(他们都是些平民百姓,不知道有赛马俱乐部,只是把圣卢归入非常有钱的士官之列。大凡生活相当阔绰、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或债务、对士兵慷慨大方的士官,也不管有没有破产,都被他们归入此类),圣卢走路的姿态,单片眼镜,军裤和军帽,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即使说不上有什么贵族特色,却别有一番风味。他们认为圣卢的这些特征,随和的举止风度,不迎合长官的意图的个性,完全符合他们为骑兵团最受欢迎的士官规定的性格和风度。他们认为,对士兵好,就必然不迎合长官意图。当人们早晨在寝室里用咖啡,或者中午躺在床上休息时,如果有个老兵向既馋又懒的骑兵班讲了段关于圣卢一顶军帽的饶有趣味的故事,人们就会喝得更香,或者休息得更好。
“跟我的背包一样高呢。”
“得了吧,老兄,你想诓我们哪,怎么可能跟你的背包一样高呢?”一个年轻的文学院毕业生打断他说。他用“诓”这个方言是想不露出自己是个新兵,而他敢于这样反驳老兵,是为了证实一个使他非常感兴趣的事实。
“什么!没有我的背包高?你量过呀?我跟你说吧,中校的眼睛老盯着他看,象要把他关禁闭似的。可别以为我那个大名鼎鼎的圣卢会大吃一惊,他走来走去,低头抬头,不停地甩动他的单片眼镜。不过,要看上尉怎么说。啊!他很可能什么也不会说,但可以肯定,他是不会高兴的。那顶军帽才算不了什么呢。据说在他城里家中还有三十多顶哪!”
“你是怎么知道的,老兄?又是从我们那位该死的下士那里打听到的吧?”年轻的文学士咬文嚼字地问道,卖弄着他刚学来的新的语法形式,为能以士兵用语来装点自己的谈话而洋洋得意。
“我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听他的勤务兵说的罗!”
“你说的那个人日子肯定过得不错吧!”
“那当然!他钞票比我多,这是肯定的!再说他还送衣服给他,什么都送给他。他在食堂总吃不饱肚子。我的德·圣卢到食堂来了,炊事兵听见他说:‘我要他吃得好,吃多少钱都不打紧。’”
老兵有力的声调弥补了平淡的言谈,他的模仿尽管不很高明,但却十分成功。
离开军营前我转了一圈。夕阳西下,我就朝我的旅馆走去,休息两个钟头,看看书,等时间到了,我就到圣卢和他那伙朋友包膳的饭店去和他共进晚餐。广场上,残阳给城堡那宛若火药筒的屋顶蒙上了一朵朵与砖色相协调的玫瑰红的云彩,同时通过反照使砖色变得柔和,从而使砖和瓦的色调和谐一致。一股生命流注入我的神经,我的任何一个动作不能使生命衰竭;我每走一步,脚踩在广场的铺路石上都会弹起来,仿佛足跟上长了墨丘利①的翅膀。有一个喷水池闪烁着淡红色的光辉,另一个在月光的照耀下泛出乳光。一群顽童在两池中间嬉戏,尽情地欢叫,由于天色已晚,只能象雨燕或蝙蝠似的转着圈子。旅馆旁边是故宫和路易十六的柑园,现在已被储蓄银行和兵团占用。故宫和柑园内已点燃了煤气灯。煤气灯散发出金黄的微光,在这仍透着亮光的薄暮中,与残留着落日余晖的十八世纪式的高大窗扉十分协调,犹如一枚金黄的玳瑁首饰戴在闪着红光的头发上。看到这幽幽的灯光,我恨不得马上能重新看见我的炉火和我的灯光。在我下榻的旅馆正面,只有我房内的那盏灯在同黄昏进行着搏斗;为了能早点看到灯光,我饶有兴致地就象要赶回家去吃晚点心似地赶在天黑前回到了旅馆。在我的临时住所中,我的感觉还象在外面一样敏锐饱满。这种敏锐感使那些平时看来平淡无奇、豪无装饰的表面,例如昏黄的火光,天蓝的糊墙纸(黄昏象一个中学生在墙纸上面画着图画),玫瑰红的开瓶塞钻子,铺在圆桌上的印有奇异图案的桌毯和正在眼巴巴地等着我的一叠小学生用纸,一瓶墨水和一本贝戈特的小说,都变得那样充实饱满,我仿佛感到它们从此蕴含着一种特殊的生命,只要我能够再看见它们,就能从它们身上提取这种生命。我愉快地回忆着我刚离开的军营,军营的风标随风旋转着。就象潜水员常用一根露出水面的管子呼吸那样,对我来说,把这个军营,这个居高临下、鸟瞰纵横交错的绿色苗带的了望台作为停泊的港口,就如同把我和有益于健康的生活和自由的空气联系在一起;什么时候愿意,什么时候我就能到军营的库房和宿舍去,并且每次都能受到热情接待,我把这些看作是我希望永不丧失的宝贵特权。
①罗马神话中诸神的使者,亡灵的接引神,穿一双装有翅膀的草鞋,行走如飞。
七点钟我套上外衣又出门了,到圣卢包膳的饭店和他共进晚餐。我喜欢走着去。天黑漆漆的。从我到这里的第三天起,天一黑就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好象要下雪似的。按理说在路上我应该时刻思念德·盖尔芒特夫人,因为正是为了接近她我才来到罗贝的驻地的。但是人的记忆和忧虑是变幻莫测的。有时候它们走得远远的,我们几乎看不见,以为它们从此离开了我们。于是我们开始注意起别的东西。在我们住惯了的城市中,街道仅仅是沟通两地的简单工具,但我刚到这个城市,街上的一切都使我感到新奇。我觉得这个陌生世界中的居民,他们的生活是奇特而绝妙的。一所住宅透着灯光的玻璃窗常常向我展示出一幅幅我无法深入了解的神秘而真实的生活画面,我会收住脚步,伫立在黑暗中久久凝望。这里,火神用一幅染成紫色的图画展出了一个栗子商人的小酒店,有两个士官在专心致志地玩纸牌,椅子上放着他们的腰带,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魔法师使他们从黑暗中冒了出来,就象使剧中人物登台一样,把他们此时此刻的形象赤裸裸地暴露在一个停下来张望而他们看不见的行人眼前。在那边一个小旧货铺内,一支烧剩半截的蜡烛把荧荧红光投在一块版画上,把它变成了红粉笔画,而那盏大灯在搏击黑暗,把亮光洒向周围,把一块皮革染成了棕色,使一把匕首发出闪闪的银光,给几张不过是拙劣的复制画涂上了一层珍贵的金色,就象是旧铜器生了锈或者旧木器涂上了漆一样;最后,把这个充斥着赝品和面包皮的肮脏不堪的陋室变成了一幅极其珍贵的伦勃朗的杰作。有时我甚至会抬头仰望一套没有关上百叶窗的古色古香的大房间。那里面,一群水陆两栖的男女一到晚上就要使自己重新适应与白天不同的生活环境,在油腻腻的液体中缓缓游动;一到傍晚,这种油状液体就会从灯的蓄油池中源源流出,流满各个房间,一直漫到房间的石头和玻璃内壁的边沿;那些男女在液体中移动着躯体,传播着金黄黄油腻腻的漩涡。我继续往前走。在教堂前那条黑魆魆的小街上,难以抑制的情欲使我迈不开脚步,就象从前在去梅塞格利丝的小路上一样。我感到将会有一个女人突然出现,来满足我的情欲。在黑暗中,如果我突然感到有一条裙子从我身边轻轻掠过,我会快活得全身颤栗,竟不相信这窸窣的声音完全是萍水相逢,我禁不住张开双臂,想去拥抱一个惊慌的过路的女人。这条中世纪式的小街在我看来是那样真实,如果我真能在这里抱起一个女人并且占有她,我不能不认为是古老的情欲将我们两人结合(哪怕这个女人不过是每天晚上站在街上拉男人的娼妓)。而冬天,黑暗,人地生疏感和中世纪式的街道,又给这古老的情欲涂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我思考着未来:试图忘记德·盖尔芒特夫人对我来说是可怕的,但也是理智的,我第一次感到这可以做到,而且也许不难做到。街上寂静无声。突然,我听见前面传来了说话声和笑声,想必是喝得烂醉的行人在回家去。我停下来看他们,眼睛盯着传出声音的方向。我等了很久,也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因为周围静得出奇,老远的声音也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清楚地传进我的耳朵里。最后,那些人出现了,但不象我猜想的那样在我前面,而是在我后面,离我很远。或许因为街道交叉,中间隔了一座座房屋,声音的折射引起了听觉的差错;也可能因为我不熟悉这个地方,很难判断声音的方位。反正我搞错了。距离和方向全都搞错了。
风越刮越大,好象就要下大雪似的,冷得使人毛骨悚然,浑身长起鸡皮疙瘩。我又来到了大街上,跳上一辆小无轨电车,一个军官从车厢外的平台上爱理不理地向在人行道上对他敬礼的士兵还礼。士兵们看上去笨头笨脑的,脸上象是被冷风涂了层刺目的红颜色,这使人联想起老布勒盖尔①画上的快活而贪吃的农民冻得发紫的脸孔;秋天突然一下子变成了初冬,似乎把这个城市向北拉过去了许多。
①老布勒盖尔(1525—1569),佛兰德斯画家,生于农民家庭,所作油画或版画多反映农村生活和社会风俗。
我来到了我和圣卢以及他的朋友碰头的饭店,隔壁展览馆就要开始的庆祝活动把许多乡邻和外地人都吸引到这里来了。旅馆的院子通向厨房,厨房里呈现出淡红色的反光,人们在烤鸡烤猪,把活蹦乱跳的龙虾扔进旅馆老板所谓的“不熄的炉灶”中。我直接穿过院子时,看见人群拥了进来,这种景象真可以同佛兰德斯①老画家们的作品(例如《伯利恒的人口调查》②)中所描绘的景象相比;他们问老板或他的一个助手接不接待顾客,让不让住宿;老板见有些人看上去不象好人,宁愿把他们打发到城里别的旅馆去。一个小伙计拎着一只家禽走了过去,这只被他揪住脖子的雏鸡在他手中乱扑腾。在到达我朋友等候我的那间小餐厅之前,先要穿过大餐厅。我是第一次从这里经过。我看见侍者气喘吁吁地端来鱼、肥嫩的小母鸡、大松鸡、山鹬、鸽子等,五颜六色,热气腾腾,丰盛的菜肴使我联想到那些洋溢着古代纯朴风格和佛兰德斯夸张风格的圣餐画。为了跑得更快,侍者在镶木地板上滑行,把那些鸡鹬之类的东西都放到一张装在墙壁上的蜗形腿的大桌子上;它们刚放上桌就立即被剁开,但都原封不动地堆在那里(因为我进来时许多人都快吃完了),似乎菜肴的丰盛和端菜人的匆忙不是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而是一丝不苟地遵照圣经中的描述(但一举一动的素材却又取自佛兰德斯的真实生活),或是出于美学和宗教的考虑,想用食物的丰盛和侍者的殷勤向人们展示节日的热烈气氛。有一个侍者站在饭厅一端的餐具柜旁沉思。我想向他打听我们的餐桌安排在哪间屋子,因为只有他似乎看上去镇静一些,能够回答我的问题。我朝他走过去,隔几步就有一个暖锅,是为了给晚来的人热菜用的。尽管如此,在餐厅中央,仍然有一个巨大的塑像手中托着甜点心,有时塑像还要用冰雕水晶鸭的双翼来支撑,而鸭子是每天由一个手艺好的厨师按照地道的佛兰德斯风格用烧红的烙铁刻成的。一路上我几次差点被人撞倒。我发现这个侍者很象那些传统宗教画中的一个人物,惟妙惟肖地再现了画中人的面容和表情:塌鼻子,相貌平淡,但纯朴憨厚,耽于幻想,并且在别人还没有猜想到时,他已经隐隐预感到会有神灵降临。此外,或许是因为庆典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