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话能走多远-第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章:《论佛骨表》。千百年来,读过这篇文章的人恐怕有千百万。我自己年幼时也曾读过,至今尚能背诵。但是,我从来也没有想到,唐宪宗“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的佛骨竟然还存在于宇宙间,而且现在就在我们眼前,我原以为是神话的东西就保存在我们现在来看的地宫里,虚无缥缈的神话一下子变为现实。它将在全世界引起多么大的轰动,目前还无法预料。这一阵“佛骨旋风”会以雷霆万钧之力扫过佛教世界,这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了。
我曾多次来过西安,我也曾多次感觉到过,而且说出来过:西安是一块宝地。在这里,中国古代文化仿佛阳光空气一般,弥漫城中。唐代著名诗人的那些名篇名句,很多都与西安有牵连。谁看到灞桥、渭水等等的名字不会立即神往盛唐呢?谁走过丈八沟、乐游原这样的地方不会立即想到杜甫、李商隐的名篇呢?这里到处是诗,美妙的诗;这里到处是梦,神奇的梦;这里是一个诗和梦的世界。如今又出现了如来真身舍利,它将给这个诗和梦的世界涂上一层神光,使它同西天净土,三千大千世界联系在一起,生为西安人,生为陕西人,生为中国人有福了
从神话回到现实。我们这一群北京秀才们是应邀来鉴定新出土的奇宝的。对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如来真身舍利渺矣茫矣。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古代灿烂的文化遗物却是活生生的现实。即使对于神话不感兴趣的普通老百姓,对现实却是感兴趣的。现在法门寺已经严密封锁,一般人不容易进来。但是,老百姓却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价值观。我曾在大街上和飞机场上碰到过一些好奇的老百姓。在大街上,两位中年人满面堆笑,走了过来,
“你是从北京来的吗?” “是的。” “你是来鉴定如来佛的舍利吗?”
“是的。” “听说你们挖出了一地窖金子?!”
对这样的“热心人”,我能回答些什么呢?
在飞机上,五六个年轻人一下子拥了上来。
“你们不是从北京来的吗?” “是的。”“听说,你们看到的那几段佛骨,价钱可以顶得上三个香港?!”
多么奇妙的联想,又是多么天真的想法。让我关在屋子里想一辈子也想不出来。无论如何,这表示,西安的老百姓已经普遍地注意到如来真身舍利的出现这一件事,街头巷尾,高谈阔论,沸沸扬扬,满城都说佛舍利了。
外国朋友怎样呢?他们的好奇心,他们的轰动,绝不亚于中国的老百姓。在新闻发布会上,一位日本什么报的记者抢过扩音器,发出了连珠炮似的问题:“这个指骨舍利是如来佛哪一只手上的呢?是左手,还是右手?是哪一个指头上的呢?是拇指,还是小指?”我们这一些“答辩者”,谁也回答不出来。其他外国记者都争着想提问,但是这一位日本朋友抓紧着扩音器,死不放手。我绝不敢认为,他的问题提得幼稚、可笑。对一个信仰佛教又是记者的人来说,他提问题是非常认真严肃的,又是十分虔诚的。据我了解到的,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日本、印度,以及南亚和东南亚佛教国家,都纷纷议论西安的真身舍利。这个消息像燎原的大火一样,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了,行将见“西安热”又将热遍全球了
就这样,我在细雨霏霏中,一边参观法门寺,一边心潮起伏,浮想联翩。多年来没有背诵的《论佛骨表》硬是从遗忘中挤了出来,我不由地一字一句暗暗背诵。同时我还背诵着: 一封朝奏九重天, 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明除弊事, 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 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 好收吾骨瘴江边。
韩愈因谏迎佛骨,遭到贬逐,他的侄孙韩湘来看他,他写了这一首诗。我没有到过秦岭,更没有见过蓝关,我却仿佛看到了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忠君遭贬,我不禁感到一阵凄凉。此时月季花在雨中别具风韵,法门寺的红墙另有异彩。我幻想,再过三五年,等到法门寺修复完毕,十三级宝塔重新矗立之时,此时冷落僻远的法门寺前,将是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与秦俑馆媲美了。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北京忆旧
我不是北京人,但是先后在北京住了四十六年之久,算得上一个老北京了。讲到回忆北京旧事,我自觉是颇有一些资格的。
可是,回忆并不总是愉快的。俗话说:“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处说起。”我遇到的也是这个困难,不是无可回忆,而是要回忆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一想到四十六年的北京生活,脑海里就像开了幻灯铺,一幕一幕,倏忽而过。论建筑则有楼台殿阁,佛寺尼庵,阳关大道,独木小桥,无穷无尽的影像。论人物则有男女老幼,国内国外,黑眼黑发,碧眼黄发,无穷无尽的面影。再加上自然风光,春花秋月,夏雨冬雪,延庆密林,西山红叶,混搅成一团,简直像是七宝楼台,海市蜃楼,五光十色,迷离模糊。到了此时,我自己几乎不知置身何地了。
现在先从小事回忆起吧。
我想回忆一下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在我居京的四十六年中,有四十年我住在清华园和燕园,都同今天的电子一条街是近邻。自从我国政府决定在海淀区成立一种经济特区以来,电子一条街就名扬四海。今天,在这里,几乎日夜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街两旁店铺鳞次栉比,如雨后春笋,经营的几乎都是先进技术。敏感之士已经感到,将来仅有的几家不是经营先进技术的铺子,比如说饭馆、服装店之类,将会逐渐被挤走,而代之以有能力付特高租金的店铺,将来在海淀区吃饭穿衣都要遇到困难了。我佩服这些人的先见之明。我这个人虽然也还算敏感,但还没有达到这样高的水平,我还没有这样的杞忧。我只是有时候回忆起几十年前的这个地方,心中憬然若有所悟。可惜今天有我这种感觉的人恐怕很少很少了。今天的青年,甚至中年,看到的只是眼前的繁华景象,他们想的是跃跃欲试,逐鹿于电子战场,成为胜利者,手挥微机,头戴桂冠。至于此地过去如何,确定与他们无关,何必去伤这一份脑筋呢?
我生也早,现在已近耄耋之年。早生有早生的好处,但也有早生的包袱。我现在背的就是这样的包袱。我看电子一条街,同中青年们不完全一样。我既看到现在热闹的一面,又看到过去与热闹截然相反的一面。有时候这两面在我眼前重叠起来,我很自然地就起流光如驶之感,不禁大为慨叹。这种慨叹有什么用处吗?我说不出,看来恐怕不会有多大用处。明知没有多大用处,又何苦去回忆呢?我是身不由己,无能为力。既然生早了,亲眼看到这个地方原先的情况,就无法抑制自己不去回忆。这就是我现在的包袱。
将近六十年前,当我住在清华园读书的时候,晚饭之后,有时候偕一两好友漫步出校南门,边走边谈,忘路之远近,间或走得颇远。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深秋时分,我们往往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衰草荒烟,景象萧森,举目四望,不见人家。但见野坟数堆,暮鸦几点,上下相映,益增荒寒,回望西天,残阳如血,余晖闪熠在枯草叶上。此时我感到鬼气森森,赶快收住脚步,转身回到清华园,仿佛又回到了人间。
计算地望,我当年到的那个地方,应该就是今天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一带。这一点我认为是可以肯定的。我离开清华以后,再也没有到这里来过。一九四六年回到北平,也没有来过。一九五二年从城里搬到燕园,时过境迁,我对这个地方,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了。我在蓝旗营一公寓住了十年。初来时,门前的马路还没有。现在电子一条街修马路更在以后。这里修马路时,我当时的想法是,修这样宽的马路干嘛呀!到了今天,马路扩展了一倍,仍然时有堵塞。仅仅三十几年,这里的变化竟如此巨大,我们的脑筋跟上时代的步伐竟如此困难。古人说沧海桑田,确有其事;论到速度,又是今非昔比了。
我从前读杨街之《洛阳伽蓝记》、唐段成式《寺塔记》、刘肃《大唐新语》等等书籍,常作遐想。书中描绘洛阳、长安等城市升沉衍变的情况,作者一腔思古之幽情,流露于楮墨之间,读来异常亲切感人。我原以为这是古人的事,于今渺矣茫矣。但是,现在看来,我自己亲身经历的类似电子一条街这样的变迁,岂非同古人一模一样吗?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我只经历了六七十年,而古人经历的比较长而已。六七十年在人类历史上不能算太长,但也不能说太短,中国历史上有一些朝代也不过如此。我个人的经历应该算得上一部短短的历史了。
人是非常容易怀旧的,怀旧往往能带来某一种愉快。但是,到了我这样的年龄,我看到的经历过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悲欢离合总无情”,有时候我连怀旧都有点懒怠了。今天写这一篇短文,一非想怀旧,二非想思古。不过偶尔想到,觉得别人未必知道,所以就写了下来。这绝不会影响电子一条街的人士发财致富,也不会帮助他们财运亨通。当他们饱饮可口可乐之余,对他们来说,这样琐细的回忆足资谈助而已。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一日
咪咪
我现在越来越不了解自己了。我原以为自己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内心还是比较坚强的。现在才发现,这只是一个假象,我的感情其实脆弱得很。
八年以前,我养了一只小猫,取名咪咪。她大概是一只波斯混种的猫,全身白毛,毛又长又厚,冬天胖得滚圆。额头上有一块黑黄相间的花斑,尾巴则是黄的。总之,她长得非常逗人喜爱。因为我经常给她些鱼肉之类的东西吃,她就特别喜欢我。有几年的时间,她夜里睡在我的床上。每天晚上,只要我一铺开棉被,盖上毛毯,她就急不可待地跳上床去,躺在毯子上。我躺下不久,就听到她打呼噜——我们家乡话叫“念经”——的声音。半夜里,我在梦中往往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冰凉,是小猫用舌头来舔我了,有时候还要往我被窝儿里钻。偶尔有一夜,她没有到我床上来,我顿感空荡寂寞,半天睡不着。等我半夜醒来,脚头上沉甸甸的,用手一摸:毛茸茸的一团,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甜蜜感,再次入睡,如游天宫。早晨一起床,吃过早点,坐在书桌前看书写字。这时候咪咪绝不再躺在床上,而是一定要跳上书桌,趴在台灯下面我的书上或稿纸上,有时候还要给我一个屁股,头朝里面。有时候还会摇摆尾巴,把我的书页和稿纸摇乱。过了一些时候,外面天色大亮,我就把咪咪和另外一只纯种“国猫”名叫虎子的黑色斑纹的土猫放出门去,到湖边和土山下草坪上去吃点青草,就地打几个滚儿,然后跟在我身后散步。我上山,她们就上山;我走下来,她们也跟下来。猫跟人散步是极为稀见的,因此成为朗润园一景。这时候,几乎每天都碰到一位手提鸟笼遛鸟的老退休工人,我们一见面,就相对大笑一阵:“你在遛鸟,我在遛猫,我们各有所好啊!”我的一天,往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的。其乐融融,自不在话下。
大概在一年多以前,有一天,咪咪忽然失踪了。我们全家都有点着急。
我们左等,右等;左盼,右盼,望穿了眼睛,只是不见。在深夜,在凌晨,我走了出来,瞪大了双眼,尖起了双耳,希望能在朦胧中看到一团白色,希望能在万籁俱寂中听到一点声息。然而,一切都是枉然。这样过了三天三夜,一个下午咪咪忽然回来了。雪白的毛上沾满了杂草,颜色变成了灰土土的,完全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一头闯进门,直奔猫食碗,狼吞虎咽,大嚼一通。然后跳上壁橱,藏了起来,好半天不敢露面。从此,她似乎变了脾气,拉尿不知,有时候竟在桌子上撒尿和拉屎。她原来是一只规矩温顺的小猫咪,完全不是这样子的。我们都怀疑,她之所以失踪,是被坏人捉走了的,想逃跑,受到了虐待,甚至受到捶挞,好不容易,逃了回来,逃出了魔掌,生理上受到了剧烈的震动,才落了一身这样的坏毛病。
我们看了心里都很难受。一个纯洁无辜的小动物,竟被折磨成这个样子,谁能无动于衷呢?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是最喜爱这个小东西的,心里更好像是结上了一个大疙瘩,然而却是爱莫能助,眼睁睁地看她在桌上的稿纸上撒尿。但是,我绝不打她。我一向主张,对小孩子和小动物这些弱者,动手打就是犯罪。我常说,一个人如果自认还有一点力量、一点权威的话,应当向敌人和坏人施展,不管他们多强多大。向弱者发泄,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