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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非洲历险-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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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用不着跟这个人解释,自己并不只是个城里人。老亨特在城里有幢房子,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的动物农场里,他的农场里养着从非洲、印度、南美等地抓捕来的野兽,出售给动物园、马戏团、游艺班子。他想,也用不着说明通过那么多次来非洲狩猎,他对狩猎的了解比大多数职业猎手都多得多。他不但能射杀野兽,还能活捉它们,这可难得多。 

他的两个儿子也是好猎手,在亚马孙丛林中,在他的指导下,他们活捉了许多珍奇的动物,有大食蚁兽、貘、大蟒(世界上最大的蛇类),以及美洲虎。在太平洋,他们捕到过大幅馈、大鱿鱼、大章鱼,还潜入海底搜寻沉船上的珍宝。 

“我跟你说说我的打算,”比格神气他说,“你们需要我,这很清楚,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很幸运,我刚好有空。我给你们当向导,要价很低—300镑一星期,怎么样?但请注意,我不能跟你们太久,我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聘约。” 

“不用了,谢谢你。”老亨特说,“我不打算占用你宝贵的时间。祝你能安全返回年罗毕。” 

一阵恐慌袭上比格心头。他可不敢再回到那个猛兽出没的荒野中。即使他不是被野兽抓住并很快地被结果掉的话,他也会慢慢饿死,然后就是兀鹰来剔他骨头上的肉。说到内罗毕,他连它在东西南北那一方都搞不清楚。无论如何他得想法留下来靠这个狩猎队保护自己。 

老亨特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焦虑,他的心软了。老亨特对野兽都有着天生的仁慈,更不用说对人了。他不喜欢这个大骗子,但他不忍心把他赶回丛林和荒野中让他听天由命去。 

他开口了:“我们不需要职业猎手,但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们很高兴有你这样一位客人和我们一起完成这次狩猎。” 

比格心中的一块千斤巨石落了地,他小心地、不露声色地松了一口气。 

他噘起嘴,慢吞吞地点点头,似乎正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我是个相 



当忙的人,“他说,”不过,我不会弃你们而去,免得你们碰到许多麻烦。“ 

他高兴地挥挥手:“佣金就算了,如果能帮你们的忙,我就留下来陪你们呆几天。” 

老亨特心想,你能帮助我们的最好方式就是别来妨碍我们,但他嘴上说的却是:“别客气,我让孩子们给你支顶帐篷。” 



6最大的“锄草机” 

罗杰从未见过的最大的“锄草机”正在割草。 

就在营地外面,一个像门那么大的嘴巴正在连根啃掉地上的草,啃得是那么干净,以致“锄草机”后面出现了一条宽130厘米的寸草不留的小径。 

大嘴后面连着的身躯就像营地里的帐篷那么大。 

“天哪!”罗杰叫出声来,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听到叫声,那庞然大物停止了咀嚼。它抬起头来用那鼓得几乎要掉下来的大眼睛瞧着罗杰。 

它朝前走了一步,又停下来,似乎在想,这奇怪的两条腿的东西伤害不了它,何必跟他过不去呢?它不怕他,能一口将他吃了。但它并不喜欢这种食物,它还是喜欢草。 

“看!”罗杰的舌头终于又听使唤了。哈尔和父亲回过头,河马两耳支楞着,眼睛更加鼓了出“别动!”老亨特说,“如果不去惹它,它就不会攻击我们。” 

“瞧它的肚子多大,大概有8米高——几乎与它的身体一样长,它从头到尾大概有5米长。” 

“它有多重?” 

“差不多有三四吨重。” 

“瞧,它在打哈欠!”罗杰喊到。 

也许是想表示它不在乎这三个小玩意,也许是它真的还没睡醒。河马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亨特父子看到了一个阔130厘米,深120厘米的洞穴。罗杰几乎可以跨进去——他可不恕这么做。洞穴两旁是顾大的牙齿,大部分是臼齿,而前边的犬齿足有1米长。 

罗杰说:“很多大象的牙齿都没那么长。那些牙齿真像它们的样子那么厉害吗?” 

“可以咬穿金属,这一头的牙还不算很长呢,我见过130厘米长的。上牙不断地磨下牙,不让下牙长得过长。如果上面那一颗牙掉了,下面那一颗就会猛长,有记录的最长的河马牙长162.56厘米。 

“它们有什么用?——我是说那些长牙。” 

“河马的牙非常硬,比象牙还硬。多年来人们用它做假牙,我猜想很多来这儿猎河马的猎人还不知道,他们嘴里的假牙是用河马的长牙做的。” 

“博物馆买河马头吗?” 

“买!一只河马脑袋值700镑呢!但如果我们能送一只活的回去,那我们可以赚四个700镑。我想汉堡动物园会想要这个小家伙的。” 

哈尔叫了起来:“小家伙?!” 

“是的,它还没长大呢,它很快就会习惯动物园的生活而不再思念它的非洲老家。” 

河马的哈欠还没打完,罗杰说:“我还没见过这么长的一个哈欠。” 

他的父亲表示同意:“对,它是打哈欠世界冠军。有时它从水里冒出来打哈欠时头仰得太高而来个后滚翻。不过它的哈欠可是大有用场的。它呆在水底的时候头总是向着上游的,大嘴巴张着,总会有些鱼随着水流进它的大嘴。这时,它脑袋一扬,鱼就进了它的喉咙了。” 

它的厚嘴唇是玫瑰红色的。罗杰说:“我在想,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唇 



膏,恐怕一个嘴唇就需要一升多的唇膏,它一定喜欢红色,瞧它满身都是红的。“ 

河马那巨大的身躯上满是红色的液体。老亨特说:“博物学家们老是说,河马身上流出来的红色液体是血,其实那不过是红色的汗水。它很容易被阳光烧伤,所以大部分时间老呆在水下。如果需要露出水面晒太阳的话,它就要抹上很多的护肤霜。它最喜欢的护肤霜是烂泥。你们会想,5厘米厚的皮肤还怕被太阳光烧伤!——看看它脖子后面那些裂缝就明白了。它回到河里之后就会用泥浆填满那些裂缝。有一次我捉到一头年轻的母河马,它身上被阳光严重烧伤,我不得不给它注射了40c。c。s的青霉素,还给它挖了一个很舒适的泥坑让它呆在里面,一个星期后它就好了。” 

这头河马的背上有8只鸟在啄虫子吃。它们特别留心那些褶皱,那里肯定可以找到叮咬河马的各种小虫。河马从不摇动身子驱赶这些鸟,有一只鸟追逐一只飞进河马嘴巴里的小虫而进了那个大嘴巴,它抓住小虫后,就停在一只牙齿上享用它的美餐。河马没有合上嘴巴来教训这只无礼的鸟。 

老亨特说:“这种鸟是河马的好朋友。” 

鸟飞走了,这个庞然大物慢慢地合上它的血盆大口。它再次疑心重重地盯着这三个人,又是摇头又是喷鼻子,还扭动它那大屁股。 

老亨特说:“它是在吓唬我们。” 

“它不可能追上我们,”罗杰说,“它又肥又大又重,我跑得比它快一倍。” 

老亨特说:“那仅是你的想象。尽管它很重,但跑起来却像马一样快。 

另外,树丛对你来说是障碍,对它却不是,不管什么树丛它都可以像推土机一样地压过去,千万别跟河马赛跑!“ 

河马不再理会它们,一心一意地去吃草了,并沿着它啃出的路前进。 

哈尔问父亲:“我们怎么样抓住它呢?” 

老亨特看了看哈尔缠着绷带的手臂说:“要抓住它,我得要你帮忙。今天我看你还得休息。” 

“休息,不!我的手没事,一点儿都不疼。我们去追那个大家伙吧!” 

看到儿子很坚决,老亨特说:“好吧,但不能堵住它的路。” 

“我们要不堵住,它就跑了。” 

“如果你堵,你就会完蛋。它正在朝河里走。河马最不能容忍的亭就是阻止它下河。那会使它发狂的,它会凶得像一头狮子加上一头大象。不要忘了,河马——河中之马。它喜欢水,谁要不让它下水,它就会跟谁拼命。让它回到河里吧。我们坐笼车跟着,再想办法把它拉进笼子里。” 

计划完美无缺,但亨特父子忘了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客人,比格上校。 

比格上校已经漫步向何边走去。开始那草不过七八十厘米高,他越走地势越低,脚下的路也越来越潮湿。这儿的象草已经有三四米高。象草的样子虽然像芦苇或甘蔗,但它的确是一种草。它很粗糙,边缘锋利得像刀子。你要从象草丛中穿过,必然要被划得遍体鳞伤。象草长得很密,人无法穿过,而河马却能。力大无比的河马所过之处,象草丛中就出现了一条路,别的河马也会走这条路。走这条路的河马多了,这条路也就乎整畅通了。两旁高高的象草尖低垂下来,搭在通道的上方,下面就成了“隧道”。走“河马隧道” 

的不仅仅是河马,其他动物也走,人也走。 

但如果一头河马正沿着隧道走向河边时,谁要胆敢挡住它的路,可就要 



倒大霉了。河马是不轻意改变主意的,它一旦决定要下水,就张着大嘴一直朝前冲,即使有一头犀牛或是大象挡在路上,它也会照冲不误。至于像人那么大的玩意,比如说像比格上校,对爱水的河中之马来说根本不屑一顾。 

比格上校此时此刻正从河边回来,他走的正是一条河马隧道。早晨的空气是那样新鲜,象草顶棚下是那么凉爽,真美啊!可这时他脑子里想的却是中饭,虽然这时候他肚子里的早餐还没消化完呢!他回想这几天来在这儿的惬意的生活,多亏了这些黄毛小子们让他参加他们的狩猎队。 

前边传来一阵“沙沙”声,但他两眼只盯着地面走着,根本没注意到前边的情况。“沙沙”声越来越大,到他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前面有两只鼓起的眼睛瞪着自己,两只眼睛后面是黑乎乎的巨大身躯,将整个隧道堵得严严实实。这时,人与河马都站住了。河马张开满是短剑般利牙的血盆大口发出一阵令人胆战心惊的怒吼,像山崩一样。 

上校手忙脚乱地开了一枪,当然是什么也没打中。对他来说,这个射击目标还不够大。这一枪大大地激怒了河马,它放开四蹄朝前狂奔过来,上校扭头就跑,他并不很紧张,他认为自己跑得比那笨拙的家伙快得多,这么个大块头笨蛋决不会赶上他。 

可这时他已感到一股热气喷到了他的后脖子上。他扔掉枪想跑得更炔些,但仍无法摆脱那一股股热气。那热气像是从喷气发动机中排出来的热气流,一下子把他的帽子吹跑了。这头河马似乎很得意地喷着鼻息,上校感到它那厚嘴唇,也许是那獠牙戳上了肩头。他一跤摔倒在地,这下完了,要是那个活压路机从他身上辗过,会把他整个儿嵌到土里。 

可是他的感觉不像是入地,而是上天:有东西钩住了他的猎装上衣,把他从地上抛起,穿过象草顶棚,然后又落在象草中,摔到地面上。比格上校大口喘着粗气,躺在快如剃刀的象草床上,又痛又痒。他听到那台压路机从身旁轰轰隆隆地开了过去,然后是哗啦一声,就开进了河里。 

从那令人难受的象草丛中爬进河马隧道后,比格上校发现自己的脑袋、双手被象草划破的地方都在流血。他以为自己已经被摔得散了架。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得劲,就是衣服背后有一个大洞,那是被河马的利牙扎穿的。他跌跌撞撞地朝回走,看到自己扔掉的枪,捡了起来。这时前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亨特和哈尔出现在他眼前。他立刻装出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出了什么事?”亨特问道,“我们听到了一声枪响。” 

“没错。”比格说。他在动脑子,遇到这种狼狈的事情,他从来不会实话实说的。按他的本性,他得编出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来。 

“你怎么全身都是血?”哈尔追问。 

“河马!在隧道里撞上了,我们拼了个你死我活,不过我赢了。” 

“但那些伤口?” 

“被牙咬的,我曾经被它咬住过。 

老亨特说:“奇怪,牙齿咬不出这种伤痕。看起来像是被象草划破的。” 

比格显得义愤填膺:“先生,我希望你不要怀疑我的话。那是一场肉搏战,而且是一边倒的。一个80公斤重的人对一头3吨重的野兽!我终于把枪捅进了它的大嘴里,那一枪差一点把它整个头顶都掀开了。” 

“那你把它打死了?尸体呢?” 

“嗯!它挣扎到了河里才死,尸体可能被水冲到下游去了。” 



老亨特含笑说道:“我们一同去瞧瞧。” 

比格拦住路说:“我告诉你,这没意思,你们要的是活野兽,不是死的,而这头已经死定了。” 

从何里传来了一声河马雷鸣般的吼声。 

“这不像是死河马的吼声。”亨特和哈尔从比格身旁挤过,朝河边走去。 

比格跟在他们后面。嘴里还在不满地嘟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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