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高注金匮要略-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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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其经络皮毛。无郁热而表和。夫表和里病者。当以下之、为正治矣。主本汤者。因实热在中焦。故以苦寒之
大黄。咸寒之硝石。从承气攻下之例。且中热者。必上熏阳位。故加善走膻中之栀子以降之。又中热者。必下
贯至阴。故加阴沁肝肾之黄柏以坚之。至咸以胜热。苦以燥湿。又其余蕴也。
x二十二条x 黄胆病。小便色不变。欲自利。腹满而喘。不可除热。热除必哕。哕者。小半夏汤主之。(方见痰饮。)
此
言黄胆。又有一种下焦无热。故小便不变色而淡白。中焦无热。故大便欲自利而不实。但以脾气湿重而腹
满。膈气劳热而肺喘者。以劳热与湿气相蒙。久亦成疸故也。但此为因劳而神火浮动。故生虚假之热。与彼
热实者不同。故不可用攻下以除其热也。热除。则膈虚胃寒。以寒犯虚。故知其必哕矣。哕者主小半夏汤。以
其能填胸温胃。降逆除寒。而哕可平。故主之。汤意详饮门注。
x二十三条x 诸黄。腹满而呕者。宜柴胡汤。(大小柴胡汤方。俱别见。)
诸黄、是兼黄胆、黄家而言。宜柴胡汤。是兼大小柴胡而言。此总言先热后湿之疸。先湿后热之黄。流贯少阳
之症治也。腹满已见。少阳得热。则从胁下而上逆。故其症善呕。但热疸湿黄。二者俱有此症。盖因热召湿之
疸症。脾胃率多热实。脾胃热实之气。偏从腹之两旁而上熏于胁。便是少阳之部。因湿生热之黄家。胸膈率
多湿热。胸膈湿热之气。偏从胸之两旁而横溢于胁。亦是少阳之部。故皆能致呕。但曰宜柴胡汤、而不指明
大小柴胡者。因疸、以热为本。而湿为标。治热。宜攻下。则主大柴。黄、以湿为本。而热为标。治湿。宜发汗。则主
小
柴。欲俟人之神而明之耳。大小柴胡汤意。俱别见。
x二十四条x 男子黄。小便自利。当与虚劳小建中汤。(方见虚劳。)
此因前二十二条。但立救误之方。而无正方。故补言之也。小便自利。即前条色不变之义。盖膀胱得热。则癃
闭。而其色黄赤。利、则不变者。即在其中矣。但小便自利。则热泄湿减。安得发黄。故知此黄。为宗气因虚致劳。
幻生假热者所致。是宜以辛温之小建中汤。填其在天之气。则太阳朗照。而龙雷之阴火。岚气之阴湿。自当
伏藏消散矣。女子黄。小便自利。大概产后及崩漏者多。故不得以虚劳为诊。此症之黄。淡而不焦。俗名
乏力黄者、即是。妇人无用力之任。故无此病也。
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第十六
属性:x一条x 寸口脉动而弱。动即为惊。弱则为悸。
寸口、指关前而言。动脉、形圆体短。厥厥动摇。而兼滑象者是也。弱、如弱水之弱。有不能载物之象。惊非外来。
惕然自儆也。悸者、怯怯虚馁之状。两物相击。轻小者动。亦受击者动。寸口脉动而弱。寸口应心下。弱则其气
轻小。而下焦之气。得以上冲而击动之。心下为神君之座。下气突犯。故惊。又心下为宗气之城。本气虚微。故
悸。诸解、格格可笑。本经及伤寒论。凡言脉有二例。而俱以而字为界。一则以上字为经。而以而字以下为
病。如脉浮而紧。脉浮而缓之类。盖以浮脉定太阳。而以紧缓别风寒也。一则如本文脉动而弱。后文脉浮而
大之类。盖又以上一字为浮取。而以而字以下为沉取也。余仿此。
x二条x 心下悸者。半夏麻黄丸主之。
x半夏麻黄丸方x 半夏 麻黄(等分)
上二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日三服。
此双顶上文脉之动弱。症之惊悸而言。非单言悸也。而半夏麻黄丸一方。却又是治惊之药。而非治悸者。古
人文章。其承接处。往往错综如此。盖谓心下惊而且悸者。虽以心下之本气虚微。而为下焦之气冲犯之地。
究当先责其冲气以治惊为正。故主半夏麻黄丸。下平其冲气。则脉不动而惊且自止矣。此春秋罪主令之
法也。若寸口脉弱而动。只消于浮沉处倒见。则当责心下之弱为主。而主下条桂枝救逆。及伤寒论中苓术
桂甘。并小建中等汤。而于此丸无取矣。
客有问余者曰。本衣冠文物明单言悸。而子以为双顶惊悸。本方明明是治悸之丸。而子又谓是单治惊。是谁为
子言之也。余曰。仲景于不言之表为我言之也。夫弱为寸口之本脉。动为从下上冲。寸口之标脉。故悸为心
下之本病。惊为从下上犯。心下之标病。言悸而惊在其中者。从本之义也。至本方之妙。千古无人揭出。不妨
因子之问而细剖之。麻黄空细如毛。性极疏泄。用于桂甘姜枣之中。乘辛暖甘浮之化。又得杏仁之清利以
为使。则疏泄之性。从上外向。故能由胸达表以为汗。此麻黄、大青龙二汤之正用如此。若夫监以辛降平逆
之半夏。敛以酸收下走之白芍。又得茯苓之淡渗以为使。则又使疏泄之性下向。而利膀胱渗化之机。此小
青龙一汤。为下焦之变用。又如此。至于本方。脉则以动乘弱。症则因悸而惊。是上焦不足。中焦有余。以有余
之火。侵犯不足。故止用对配辛降平逆之半夏。使疏泄之性从中下散。又恐汤性易竭。丸则取其缓发。蜜则
润其偏干。小丸少服者。徐图渐减之义。此本方一丸。为中焦之平用者更如此。要之、动弱惊悸。脉症俱是两
层。弱脉悸症。在主虚一边。下条桂枝救逆。及伤寒论中苓术桂甘、并小建中等汤。扶弱以补不足。动脉惊症。
在客实一边。故用此丸。锄强以损有余。譬之墙垣低矮。以招外盗者。彼桂枝救逆等方。增益墙垣以治悸。半
夏麻黄一丸。驱除外盗以治惊耳。客复何言哉。
x三条x 火邪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x桂枝救逆汤方x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劈) 牡蛎(五两熬)
龙骨(四两) 蜀漆(三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三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以取三升而服一升计之。
当如服桂枝汤之法。作三日服矣。特不饮热粥耳。)
此条及方。旧本错编在本篇十二条下。细按汤意。确是治惊悸之方。且其文气。又确是依靠上文心下悸者
而来。则火邪者三字。方不突兀。故移于此。有识者。自能辨之也。承上文、言实者责之。固主半夏麻黄丸。责中
下之有余以治惊。又有以火逼劫其汗。汗为心肺之液。汗出。而心肺夹空之气两虚。以致神明之宰。无所根据
着。而招中下之逆而惊悸者。是火邪者也。火邪之为惊悸者。责在上焦之虚。舍桂枝救逆一汤。其能填此阳
气阳液乎。盖桂枝汤之桂甘姜枣。最为招来阳气阳液之檄。已见小建中注。东垣称蜀漆入心经。有飞针走
线之功。先煮之以为主。则引桂甘姜枣之性。直达心肺之空。以填其虚。然后以牡蛎之静藏水底。龙骨之镇
摄山灵者为佐。则神明之摇动浮越者自安。是桂甘姜枣所以治悸。而龙牡所以定惊也。至于心肾同治少
阴。而其气尝相升降。心气虚者。畏肾中之贼阴上凌真宰。故合牡蛎之水族。而与龙骨同用者此也。
x四条x 师曰。尺脉浮。目睛晕黄。衄未止。晕黄去。目睛慧了。知衄止。
尺脉之脏。为肾。肾之腑。为膀胱。足太阳膀胱之隧道。与手太阳小肠之经。由巅顶相会。而交通于鼻。夫沉为
在里。浮为在表。今尺浮。是太阳膀胱之气。由经道而直上巅顶之象也。又本经第一篇三条言鼻。曰色黄者。
便难。夫鼻居中央。为中土之应。阳明之气。燥结而不下通。故于本位浮出火土之色。今由鼻而黄晕于目睛。
则其黄更高矣。且目睛为肝肾之光华。肝主血液。肾主精汁。目睛晕黄。是阳明燥热之土气。而为炎蒸水液
之诊也。足阳明胃家之隧道。与手阳明大肠之经。相会而挟于鼻。故于二者之中。或色或脉。但见一诊。即知
衄未止矣。晕黄去。阳明之热下解。目睛慧了。肝肾之气展舒。故知衄止。上二句。合太阳阳明而言正衄之诊。
下三句。单就阳明而言衄止之诊。则太阳之衄。其止于尺脉之浮去而见沉者。可类推矣。
x五条x 又曰。从春至夏衄者太阳。从秋至冬衄者阳明。
此即上文之尺浮、晕黄。而申言之也。夫春生夏长。天地生阳之气内盛。而人身以太阳之经气相应。故春夏
之衄属太阳。秋敛冬藏。万物成熟之气内实。而人身以阳明之里气相应。故秋冬之衄属阳明也。但此及上
文二条。明明言衄血。有太阳、阳明两症。至下文方治。却止有泻心一汤。几疑单是治阳明之衄。而遗太阳一
边之治例矣。不知四条曰。尺脉浮。衄未止。七条曰。脉沉弦者衄。夫尺为在里。浮为上出。与沉为在里。弦为上
出同断。是太阳之衄。为实邪从里。外穿经隧。从下上升巅顶之症。自当责之在里在下。则外穿者内伏。上升
者下熄矣。夫责在里在下之实邪。离大黄苓连。将谁属乎。故虽衄症有太阳、阳明之分。而其主泻心则一也。
x六条x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家发汗。则额陷。注详伤寒论。脉、非单指手太阴也。由本文之言额、言视、言 、言眠观之。当指上部之天地
人及人迎等处。以衄家伤巅顶之血尤多。故偏言头上耳。紧急。亡阴躁疾之象。直视者。目系干涩。失流动之
神也。不能 、不能合。不得眠、不得寝也。皆阴虚于上。而阳往从之之义。上文言春夏之衄属太阳。恐人以
发汗为太阳之治例。而误投之于衄家。则逆矣。故戒。
x七条x 病患面无血色。无寒热。脉沉弦者。衄。浮弱、手按之绝者。下血。烦咳者。必吐血。
此条前三句。是就色、脉、症。而正言衄血之诊法。下文脉浮弱两段。古人借水叠桥。又即衄诊而趁便及之。为
下文吐、下、条内之省笔也。脏腑之精华。浮于面而色红且润者。血之所荣也。六经外邪之症。惟少阳、厥阴。属
木。而为阴阳之枢。属木、故面色以青应。为阴阳之枢。故表症。阖则为寒。而辟则为热也。又本脉弦急。故病此
者之脉状必弦。若病患面无血色。而血不荣。又无寒热之表症。是非少阳、厥阴之表邪为病。而其面以青色
见也。可知。今脉又沉弦如厥阴。则必为衄病无疑矣。夫沉弦为肝家邪实之脉。且弦以沉见。是浮处未尝弦
也。以有余弹射不足。则衄之上出如矢者。乌能禁哉。衄血之诊法如此。若面无血色。而其人之脉。举之但浮。
取之则弱。重按之至沉处。则弱甚而绝。是浮。为上焦有余之邪火。凭凌胃中之血液。故中取之则弱。灌注大
肠之虚脱而下。故按之绝也。则面无血色。又系阳明脱血以致脱气者之诊也。若面无血色。而脉又浮弱。按
之即绝者。多烦咳一症。则其按之即绝。为下焦虚寒之应。其脉浮弱者。为虚寒之邪。上冲而致咳。咳多上顿。
而气亦升浮之应。血随气逆。合之面无血色。则其血之伤于上出。而见于吐者可必矣。此条当熟读细玩。
始见后文汤意之妙。否则。柏叶、黄土、赤豆、当归及泻心等汤。无从觅针线矣。
x八条x 夫吐血、咳逆、上气。其脉数而有热。不得卧者死。
吐血、咳逆、上气。勿作一症。当分三症看。因此条原是言吐血之死脉死症。其咳逆上气两症之死诊。与吐血
相同。故连及之。若以吐血、咳逆、上气为一人之病。则何必以不得卧为短期耶。夫吐血有阳明胃实。上冲胃
系一症。主麻仁丸。或调胃承气汤可愈。有少阳风热上逆一症。主小柴胡汤可愈。有厥阴风火。上冲心胸一
症。主当归四逆汤可愈。然阳明胃实之脉涩而浮。仅于日晡见潮热。少阳风热之脉弦而微大。但见往来之
热。厥阴风火之脉弦细而浮。小见微热。或无热而恶寒也。若吐血而脉数。且有或表或里之热。则数为无阴。
而阳气有急疾之诊。热为离阴。而孤阳有浮脱之象。已成危候。所赖静则生阴。犹得假一卧以留连其阳气。
若更不得卧。则气不归肾。而神莫栖。血不统肝。而魂欲散。其不死也得乎。咳逆者。忌邪实。上气者。忌息高。脉
数有热。邪实息高之诊。其不得卧与吐血者。同一下脱上绝而死也。
x九条x 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此因极饮过度所致也。
酒性浮热。热则动血。浮则上气。气浮血热。故咳则必致吐血也。夫饮食之邪。本经列为不内不外因。以极饮
过度。而致咳而吐血。延至脉数有热。不得睡卧。同归死候。岂不大可惜哉。长沙揭此。其戒之耶。抑谓于方咳
而未吐血时。或辛凉以解热。降渗以平浮。犹得挽回生路耶。
x十条x 寸口脉弦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