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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幻世白书-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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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说将它们收在哪里?” 
  张道宗转身望了望身后被蒙住的张道陵画像,许敬之明白他的意思,是要将这些鬼收到法像的眼睛里:“那你记住收它们进去的时候,先将那女鬼放出来。” 
  张道宗十分恼火他的啰嗦,费力地说道:“我知道了,快点。” 
  “神灵火急如律令,法咒显圣灵!”白布掉了下来,法像的眼睛红光大盛,布满整个房间。 
  张道宗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喝道:“茅山祖师显真灵,收鬼伏妖!”又对画像一指,一缕红影飘了出来,而地上的厉鬼像被吸尘器吸收了一般,全部被吸进了法像的眼睛里。 
  那缕红影站了起来,正是小红,她先对许敬之说道:“谢谢你!”又对张道宗谢了不杀之恩,然后隐没在空气之中,乾脆了当,没有废话。 
  张道宗斜躺在大木椅上直喘气,他还没一下子遇到过这么多厉鬼,这下真的消耗了他太多的真元。 
  休息了一会儿,张道宗精神好了点,他坐起身,对许敬之说道:“年轻人,你有这样的修为,我既感到惊讶,也感到欣慰,只是你实在年少不知道事情的轻重,这厉鬼是好玩的吗?” 
  许敬之敬佩他的真才实学,恭谦地说道:“是我贪玩成性,把这么多祸害留在世上,幸亏大师一语点醒梦中人。” 
  张道宗苍白的脸上,露出丝微笑意,说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学的是哪门子道术,竟然能隔空驱物,我们茅山道术学到精深之处,才能达到这个境界。” 
  许敬之感到为难起来,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来。 
  张道宗是一代宗师,也不逼迫他,笑道:“不方便说就不要说了,反正这世界上有许多解不开的谜,多一个又有何妨,以你的智慧和修为,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来实在是轻而易举,但是千万不要犯法,不要触犯到人民的利益,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 
  许敬之感受到张道宗的大师风范,向学生对老师一样恭敬地回答道:“我记住了,今生绝不会做对不起良心的事。” 
  张道宗高兴的点点头,转头对皇老三说:“三爷,我看这位小哥的面相,是左右逢源之相,谁跟了他都会享福,你跟他合作也好,我担保你不会破财!” 
  皇老三对张道宗言听计从,立即拍板道:“听张大师的,我就和他们合作,一起成立物流公司。” 
  许敬之、小胡子和翻天狗,听到了皇老三的亲口许诺是喜出望外,张道宗又看了许敬之一阵,面有忧色地说道:“虽然你事事能得贵人相助,能逢凶化吉,但是在你二十七岁那年,将有一场无可避免的大劫,唉,恐怕难以躲得过去。” 
  张道宗的本事,许敬之早已亲眼看见,他说自己有大劫,那十有八九不会错,但他也不是很放在心上,到时候倚靠卷轴,也许会没事吧?他心里默默想著。 
  张道宗又说道:“好了,我要说的都说完了,我先休息一会儿,实在是太累了。”说完就闭上双目养神。 
  皇老三把手伸向许敬之说道:“今天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还不知道老大的姓名。” 
  许敬之握著他的手说道:“我叫许敬之,还是个学生,成立公司的事,你可以和小胡子与翻天狗商量。” 
  皇老三睁大眼睛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个报纸上报导的,出自市立中学的体育天才。” 
  房间里爆出大家的笑声。许敬之一改之前神气的模样,羞涩的搔搔头,展现他年轻的一面。 
  过了几天,人民大道上锣鼓齐鸣、炮竹齐放。 
  “三雄物流公司”成立了,老板有三位,皇老三、小胡子和翻天狗,许敬之是执行董事,有权处理重大事宜,在四人的强烈请求下,张道宗当了名誉顾问,每年只领些分红,来装潢他在龙虎山的道观。 
  开张的那天,黑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刚一成立,“三雄物流公司”就闻名遐迩,成了块硬绑绑的铁招牌。 
 
 
 
  
 ~第五章突发事件~
 
  三雄物流公司没有设立董事长,是因为许敬之现在实在是太年轻,所以这个位置是预备留给以后的他,不过他这个执行董事,即使平时都不出面,在三雄物流公司还是最有权力的人;而张道宗这个名誉顾问,除了每年能拿取可观的分红外,还有一个职责,就是为公司以后的运作方向,占卜吉凶,人民路这个公司的位置,也是他勘测出来的,是绝佳的黄金地段。 
  由于皇老三、小胡子和翻天狗,在本市的黑道中都是老大级的人物,所以刚开张就有不少私营企业,纷纷前来找他们为自己的货物保驾、护航,开张没几日就已经接下几笔大单,是个好兆头。 
  从此许敬之除了每个月装装样子向家里要点钱外,还能在公司拿到不菲的工资。 
  刚刚当上重要职位的许敬之,心里是激动万分,不过他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别人,黄家圣也不知道,毕竟财不露白嘛,何况黄家圣心底是藏不住话的,一旦知道好友名利双收,说不定他会用高音喇叭,在学校大肆的宣传一番。 
  每天许敬之的行程就是上课、下课,然后去物流公司熟悉一下业务,晚上再回到床上和李云希厮混,小日子是过得有滋有味。 
  转眼间,高考还有一个月就要来临了,这是所有高中生最紧张的时刻,每天的功课压得许敬之喘不过气来,他暗恨老师怎么这么心狠手辣。 
  这天晚上七点多,许敬之从三雄物流公司出来,准备回学校,一个人踩著乏味的步子在马路上游荡,身后响起清亮的喇叭声,他忙不迭地往旁边一跳,跟著闻到一阵清香,随之一道黑影窜了过去,带著他的衣角,使他不由自主打了个圈圈。 
  他准备责问骑车的人有没有长眼睛,却发现在面前的是一张惊慌失措的瓜子脸,那双受到惊吓的眼睛,像对黑宝石闪烁著璀璨的光芒凝视著他,连路旁的华灯都失去了光彩,脸庞白皙的就像是天上最纯洁的云彩,灵动的气质扑面而来,微微张开的红唇,露著白玉般的牙齿,红嫩的小舌头若隐若现,让人觉得那张小嘴里正吐著芬芳的香气,那迎风飘逸的头发,像黑绸缎一样光洁柔顺。 
  心里泛起惊艳的感觉,许敬之一时说不出来话来,这个两月来,长时间和小胡子他们相处,他认为自己嘴巴上的功夫长进不少,对女孩子也不像以前那样半天挤不出一个屁来,没想到这个时候老毛病又犯了。 
  那少女本来是一脸担心、惶恐的神色,现在看见许敬之呆呆地看著她不动,愠色爬上了俏脸:“没事就走开,看什么看?”声音冷得就像冰窖里窜出来的冷风。 
  本来是自己有理的事,反而遭到对方的冷言冷语,许敬之清醒过来后,有些气愤,暗想著:漂亮的女孩子,都是不讲理的代表人物吗? 
  这种想法让他替世上那些恐龙级别的少女抱不平:“喂!是你差点撞了我,你不道歉就算了,还对我这么凶,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眼前这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虽然是长得不错,不过少女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对方是个好色之徒了:“我不是还没撞到你吗?就算是撞了你,你看了我这么久,也算得到补偿了。” 
  这真是许敬之活到现在为止,听到的最荒唐、最可笑、最莫名其妙的话了。 
  要是换作别人,早就出言反讥了,可是许敬之却不想说话反驳她,谁叫自己刚才的确是一副色眯眯的样子!要是和她争论,引来路人围观,然后这个少女再告诉大家是自己心术不正、想趁机占她便宜,等等一系列恶人先告状的话语,那自己有八张嘴都说不清了。 
  那女孩见他木头木脑地望著自己,心里想笑:这个人原来不但好色,而且还笨得有意思! 
  她一边骑上摩托车,一边说道:“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啊!” 
  许敬之只好自认倒楣,嘀咕道:“世界上什么人都有,今天算是见识了!” 
  那女孩回头来,皱著柳眉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许敬之自问不是她的对手,对天翻著白眼说道:“我说你一路走好。” 
  “哼!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眼!”少女一甩头发,飘然而去,只留下许敬之呆立在路边,闻著飘来缭绕在他鼻端的发香,心中郁闷。 
  手机响了,是李云希打来的,她有几个姐妹晚上约她出去玩,她想要许敬之作陪,毕竟许敬之现在是名人了,有他一起,脸面上有光。 
  许敬之知道她的心事,遇到李云希找他去应付这种事,心里就老大不愿意,口中不动声色地说道:“我现在在外面有点事啊!云希。” 
  他只能和颜悦色地说道,要是被她知道自己有情绪,又会不依不饶了。 
  “你在外面有什么事啊?是不是又和黄家圣在一起瞎逛?”李云希是出了名的牛皮糖。 
  许敬之耐著性子说道:“黄家圣在陪他的女朋友,我准备去我朋友那里看看,你见过的,开物流公司的那两个,他们的公司开张了,我得去祝贺一下!”希望能蒙混过去。 
  李云希半信半疑地说道:“这么晚去道贺?别玩得太晚,今天还要上课,记住别喝酒,你那酒量我知道,三碗不过岗。” 
  许敬之暗自抹了把冷汗,这不等于又多了一个妈?不想和她纠缠太久,装作很听话地回答道:“好的,我知道了,你什么时候见我喝酒过量了?你朋友不是在等你吗?你还不走?” 
  李云希气道:“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快点走?这样催我。” 
  许敬之连忙道:“不是,小乖乖,你别误会啊,我不是怕你迟到,被你好朋友骂嘛,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是的、是的,你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喜欢我,哼!不跟你说了,我得走了,完了之后,你再打电话给我,就这样了!”李云希终于挂了电话。 
  许敬之叹了口气,以前没女朋友的时候,很希望有女孩子像糖一样黏著自己,现在有了,才知道什么叫乐极生悲。 
  许敬之漫无目的地走著,黄家圣那小子一天到晚和女朋友泡在一起,以前挺羡慕的,现在不理解了,两个人天天在一起,到底有什么意思? 
  他脑中灵光一闪,既然闲得无聊,何不用御风咒跑到偏远的山区去看看,在那里不管自己怎么用法术,新闻媒体也追踪不到。 
  这个想法太刺激了,他先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念动御风咒:“清风随我意,轻如燕,飘如叶,法咒显圣灵!”浑身顿时变得轻如鸿毛,那种感觉真是不可言喻,微风吹来,身体似乎要随风而去。 
  一道淡黄的影子,在小路上飞驰,一晃而过,快得像白驹过隙。 
  半个小时不到,许敬之就出了长沙城,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路边田地万亩、高山连绵,许敬之放慢脚步,找了个路人一问,才知道是到了攸县。 
  许敬之还是第一次出长沙市,他是沿著高速公路的走向跑,这样也不至于使自己迷路。 
  攸县不属长沙市管,它是长沙的近邻株洲市的县城,这里不比市城,晚上的夜景就逊色多了,路边排列的路灯,毫无生气的站著,马路上显得有些单调和冷清,偶尔有一、两部摩托车经过,远处传来时断时续的狗叫,两边的店面也全都熄火的矗立著,好像是一座座传说中的鬼堡。 
  看来只有下乡玩玩了,他又施展御风咒继续往前疾奔,他也不知道哪条是下乡的路,反正只管一个劲的往前奔跑。 
  路越走越窄,柏油路也变成了碎石小路,面前的小树纷摇,树枝连成一片,波浪起伏的,像是一道屏风似的山脚下,有些零星的灯光。 
  许敬之看了看后面,记住了归路,向田间的小路走去,风呼呼的刮著、小虫低鸣著,自己在这空旷的田园是多么的渺小。 
  他朝著有灯光的地方走去,听见有人喧闹,这么晚了这些人在干什么?他带著疑问,加快了脚步。 
  来到大屋面前,只见屋前的大坪上摆设著灵堂,大红高烛燃烧著,正中摆著一个老头的遗像,写著李公炳国的名字,几个人在聊著天,争论著什么,看来他们是守灵的人。 
  乡下的农民对人热情、质朴,看到一个陌生的少年,深夜独自在乡间瞎逛,就热心的上来问问,看是不是迷路了。 
  许敬之连忙点头说是的,又解释自己是来这找一个亲戚,结果没找到,那几个农民问他亲戚的名字叫什么,许敬之随便编了一个,几个农民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说没听说这个名字,又问许敬之吃饭没有,许敬之感激地回答说已经吃了。 
  农民们招呼他坐下,又热情的泡了一杯热茶,许敬之问他们在聊什么。 
  一个穿著灰色夹克,头发粗粗的人对他说道:“你晚上不要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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