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起落叶好过冬 第二辑-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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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的转折点
1952年,在坎萨斯市,一个叫布朗的黑人小姑娘,报名一所白人学校遭到拒绝。家长为争取孩子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将学校委员会告上法庭。在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和德拉瓦州,也同时发生类似的法律诉讼。这些案子经过漫长的判决和上诉程序,到达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数案合并听取辩论,这就是著名的布朗诉学校委员会案。美国最大的黑人民权组织——美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著名黑人律师马歇尔代表布朗,出庭最高法院。代表被告方的是坎萨斯市、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德拉瓦州政府的司法部副部长,他们的根据就是,黑白分校是“分离但是平等”的。
195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举行布朗案辩论听证。一年后的1953年12月8日,最高法院再一次举行辩论听证。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著名的沃伦大法官。沃伦知道,从南北战争以来,整整等待了一个世纪的历史转折点,终于来到了。他知道,此刻在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面前,是争取把美国的教育平等推进一大步的历史性机会。他们要改变一种旧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南方已经实现了一百年,而且得到很多南方白人民众的支持。根据美国人的传统,教育是社区民众有自主权的事情,教些什么、怎么教,历来是社区自己决定,也就是孩子家长们自己决定,政府不宜插手干预。过去不公平的黑白分校制度,正是建立在这种教育自主权的基础上。所以,废除教育的种族不公平,必须回答教育自主权的问题,必须有坚实的宪法依据。
在第二次最高法院听证以后,沃伦大法官会同其他大法官,整整工作了六个多月。沃伦知道,这一历史性的转折,不会轻易而顺利地实现,为此他要让最高法院作出一个一致性裁决,而不是有分歧意见的裁决。他要用最高法院的一致性来向社会传达一个强烈的信息。他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之间讨论沟通,一直到达成一致裁决为止。
1954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沃伦大法官亲自起草的布朗诉学校委员会案裁决书。
沃伦大法官在裁决书中说:“今天,教育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最重要职能。强制性的义务教育法和投入教育的巨大开支,都表明我们认识到了教育对我们社会的重要性。教育是实现我们的基本公共责任所必需的,包括参军服役,也要求受过教育。教育是做个好公民的基础。今日之教育,是唤醒儿童接受文化价值,为以后获得职业训练,帮助儿童适应社会的主要手段。现在,如果儿童没有能够得到教育的机会,就不能合理地期望他们在生活中得到成功。这样的教育机会,是每个儿童有权利要求州政府以平等的条件提供的。”
针对“分离但是平等”的旧原则,沃伦以法庭上的证据说明,教育是否平等,不能光看校舍、课程、教师工资等等“有形因素”,而是主要还得看分离的教育制度的“后果”。他指出,证据表明,种族分离的学校制度,在黑人儿童中造成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对他们精神和心智的伤害,是不可弥补的。因此,最高法院作出了历史性的判决:“公共教育领域里,分离但是平等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分离的教育设施,是内在不平等的。”这种分离的教育制度,违反了所有公民得到法律平等保护的第十四修正案,是违宪的。最高法院命令,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有责任取消分离的教育制度。
可是分散于各地的学校,怎样做到取消黑白分离呢?一年后的1955年,最高法院对布朗案再次作出判决,命令全国的联邦法庭在其判决中要求“用审慎的速度”废除黑白分校制度。
三、黑白合校是法律的要求
布朗案以后,全国大部分地方的黑白合校进展顺利,但是在南方几个历史上的蓄奴州,还存在黑白居住区的隔离,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黑白隔离。在南方一些地方,取消黑白隔离的学校遭到地方当局和白人民众的强烈反对。
在阿肯色州,八所公立大学中有七所在布朗案裁决以后顺利实现黑白合校,黑人已经被选入州教育委员会,很多中小学废除了黑白隔离制度。但是有些学校却发生了白人学生和家长的抵制,其中最著名的是小岩城高中。小岩城是阿肯色州的州府。小岩城高中是当地最好的一所白人学校。发生冲突的重要原因是州长佛布斯。
1957年,小岩城学校委员会一致决定,制定一个渐进的计划,从秋季开始废除种族隔离,先高中,后初中,最后是小学。小岩城高中批准九个黑人秋季入学。9月2日,开学前一天,阿肯色州长佛布斯调动州国民兵包围了小岩城高中。第二天,当黑人学生来上学的时候,他们发现国民兵一字排开,禁止任何黑人进入学校。州长说,这是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避免可能出现的暴力。
国民兵在州长命令下对小岩城高中的包围,持续了三个星期。黑人组织向联邦法庭发出请求,联邦法官命令州长下令国民兵撤离。国民兵在9月20日撤离学校。9月23日,九名黑人学生在警察保护下进入学校。白人学生开始攻击警察,校外有上千白人家长围观,都表示反对黑白合校。校方担心警察控制不了局面,只得将黑人学生偷偷从旁门送出学校。
9月24日,支持黑白合校的小岩城市长伍德罗·曼给总统艾森豪威尔拍了一个电报,要求联邦政府支援。艾森豪威尔当天宣布,将阿肯色州国民兵的指挥权收归联邦政府,并且下令派出美国陆军101空降师的一千名士兵连夜开赴小岩城。
1957年9月25日,小岩城高中里里外外,布满全副武装的士兵。101空降师在二次大战中功勋卓著,是最受尊敬的部队。九名黑人学生,就由这支部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陪同进入学校。小岩城高中在联邦政府的强力干预下废除了种族隔离。
但是,小岩城白人学生和民众的对立情绪并没有一下子消除。市学校委员会担心,混乱和暴力随时都可能发生,遂向联邦法庭提出,将废除黑白分校的计划暂停两年半,联邦地区法庭的法官同意。黑人组织提出上诉,此决定在上诉法院被推翻,结果于1958年到达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1958年库珀诉阿伦案。联邦最高法院于1958年9月11日举行听证辩论,而且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速度,在第二天发布了九位大法官的一致裁决。
大法官们在裁决中指出,宪法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法,联邦最高法院1954年对布朗案的判决,是一种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法的效力。阿肯色州的州长和州议会必须服从这一判决。根据这一法律,州政府不能因为害怕出现混乱和暴力,就侵犯黑人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最高法院用这一裁决表明,在公立教育体系内的不公平的黑白分校制度,必须废除。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能用害怕出现混乱作为借口,延缓黑白合校的进程。所有不能用实际效果来实行这一法律要求的学校,将失去获得联邦教育经费的资格。
四、黄灯变成绿灯
实现黑白合校的最大困难,是美国很多地方历史上黑白居住区的分离。很多地方,黑人聚居在一起,组成黑人的社区。南方有些地方的地方法规,禁止黑人居住在白人区。有些白人居住区,居民们自己规定禁止把房子卖给黑人。由于教育是社区自主的事务,如果社区是黑白分开的,那么学校黑白分开就会自然形成。在这样的地区,黑白合校的进展就十分缓慢。不仅白人学生不愿意去黑人学校,黑人学生也不愿意去白人学校。
1964年新的民权法生效后,阻挠黑人居住在白人区就是非法的,在房屋买卖和出租上种族歧视也是非法的,居住方面的种族隔离开始被打破。
在弗吉尼亚的新肯特县,一半人口是黑人。这个县原来有两个学校,一白一黑。在根据布朗案裁决而废除黑白分校的过程中,县学校委员会制定了一个叫做“选择自由”的规定,就是让所有学生,不论黑白,自己选择上哪个学校,用这样的办法来实现黑白合校。学校委员会认为,有了这个规定,就符合联邦关于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要求了。“选择自由”的规定是否达到了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议。这一争议于1968年到达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格林诉新肯特县学校委员会案。5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又一次作出了一致裁决。
大法官们在裁决中指出,“选择自由”并不违法,但是“选择自由”本身不能代替废除黑白分校的目标。黑白分校制度是否废除,要看实际效果。大法官们指出,该县一千三百名小学生,七百四十名是黑人,1965年只有三十五人“自由选择”去白人学校,虽然1967年增加到一百一十五人,百分之八十五的黑人学生仍然在全黑人的学校里,而白人都没有“自由选择”去黑人学校的。也就是说,这个县基本上还是黑白两个学校。结论是,“选择自由”的规定,并没有达到废除黑白分校的目标,是不够的。
大法官们随后提出,黑白分校的不公平制度是否废除,要看几个方面的措施和效果,包括设施、教师、员工、交通和课外活动。如果这几项达到黑白合并了,这个学区才算是废除了黑白分校制度。这几个方面,后来就被称为“格林要素”。
那么,怎样来达到各项格林要素呢,最高法院指出,这是学校委员会的责任,来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来保证迅速地不拖延地废除黑白分校制度。任何做不到这一点的方案,都是不可容忍的。
最高法院对格林案的裁决,实际上发出了加速废除黑白分校制度的指令:学校委员会有责任,以强迫性措施来实现黑白合校,而不再能犹豫和拖延。
巧的是,1954年的布朗案宣布要采取“审慎的速度”,“布朗(Brown)”在英语里是橘黄色的意思;1968年的格林案发出了加快废除黑白分校的信息,“格林(Green)”在英语里是绿色的意思。沃伦大法官在给起草裁决书的布列南大法官的信里说:“这份意见书一下达,(黑白合校的)交通灯总算要从Brown(黄灯)变成Green(绿灯)了。”
黄灯变成绿灯,加快走向教育制度的平等,美国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格林案是发生在历史性的1968年,这一年最高法院辩论格林案的第二天,马丁·路德·金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暗杀,全国处于困惑和紧张之中。一个月后,最高法院公布此案判决,命令把黄灯转为绿灯。三年后的1971年,最高法院在斯万案中裁决,针对农村地区黑白居住区相隔太远的困难,肯定了动用美国从三十年代开始就标准化的校车制度,把白人学生用校车送往黑人居住区,把黑人学生送往白人居住区,用校车强行把黑白学生混合,来实现黑白合校的目的。
五、黑白合校和白人流失
我去问我们的朋友琳恩和安琪。琳恩生长在西弗吉尼亚矿山小镇上的白人穷人家,那是美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电影《矿工的女儿》的故事就发生在她家乡附近,她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矿工女儿。我要她给我说说小时候的学校。
那是六十年代初的情况。琳恩的小学,就是乡间的三间房子,两个年级合用一间教室,教室当中是一个大煤炉。好在煤矿地区,有的是不要钱的煤。孩子们每天一人带一个大土豆,放在炉子上烤着,就是中午的午饭。琳恩说,大煤炉成天烧着,孩子们小脸小手成天都黑乎乎的。学校离家不远,每天孩子们自己走来,不过从她家到学校有一个下坡,冬天满地是雪,非摔跤不可。她干脆到这儿就一屁股坐下,顺坡滑下去。可是坡底下就是一条小溪流,冬天也不上冻。比她大两岁的姐姐,每天先滑下去,然后做好一个老母鸡的姿势,把滑下来的妹妹挡住。有一次没挡成,她就一下子滑进溪流,坐在冰水里,到学校后在炉子边站了半天才把裤子烤干。
说起这些,五十一岁的琳恩一脸的怀念。我问,你们学校有黑人同学吗?
没有,一个也没有。这个矿山地区,有一小半工人是黑人。黑人聚集在一起居住,他们有自己的学校。黑人的孩子从不和白人孩子来往,黑人的学校和白人的学校从不混淆。
那么,后来呢?琳恩说,后来这个小学校就废弃了,同样简陋的黑人学校也废弃了。在另外的地方盖了更好更大的学校。那时候,从家到学校的路就远了。可是琳恩说,我们有校车接送了。
我问,黑白合校以后好吗?琳恩说,对我来说,很好,因为我母亲从来就教导我们,不能看不起穷人,也不能看不起黑人。你们的妈妈就是穷人,任何人看不起穷人,看不起黑人,就是看不起你们妈妈。但是,黑人同学大多有一段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