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道而驰-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要冷静想一想。或者她只是赌气明天就会回来的,其实给她一点颜色说不定可以让她收敛一些,总之,不能太宠着她。他的口气不容置疑,这些话听起来很有理性,符合逻辑,她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从他的眼皮底下溜走。
他走过来,搂住她,恢复往常的温柔。似乎正在向隐藏秘密的一方表示宽容。
她没有动,身子很僵,但不坚决。
气氛有些松动,这是好现象!他扶着她上床,帮她脱掉衣服;他自己也脱到只剩内衣,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直到此时,她都没有反抗,他知道有戏,把红彤彤的脸凑上来,开始亲她,眼里欲火熊熊。随后俯下整个身躯……
田园忍耐着,坚持着,康志刚热气腾腾的身子犹如巨大的蒸笼。她看见这个被误解激荡着的男人,看见这个和她的身体融在一起的男人的心离她的心越来越远……
听到他发出鼾声之后,田园从床上爬起来。她胡乱穿好衣服就出了门。凌晨一点,街上已没有行人,终于来了一辆车。新世界。她说。这就是雷向阳第一次碰到白雪的地方。车到新世界后,她发现门口空无一人,只有几辆小车停在
两旁,她走进去,大堂里也冷冷清清,她继续往里走,服务生在吧台后打盹,她想知道去卡拉OK包厢怎么走,服务台有人探头,她想上前问一问,她感到有些无所适从,连怎么问都感到困难。黄头发,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仅此一条,够
吗?是啊,也许这一切都是梦,雷向阳的电话,所有的一切,连她自己身处的位置。
那个很久没有谋面的男人——雷向阳,出现在她脑子里。此刻,在无边的空旷的夜里,他出现了。她打开手机,拨打了他的电话,对方只说了一个“喂”,她的眼泪就出来了:我妹妹不见了,白雪不见了。
你现在哪里?对方的声音很沉稳,仿佛早有预料。
我不知道。随即她哭着挂了电话。
她又来到火车站,长凳上坐满了人,一个个神色疲倦,有的人打起了呼噜,还有的抱着自己的行李两眼发直;有的人站在厕所边吸烟,小卖部的大婶也在昏昏欲睡。这是个丧失警惕的时刻,没有人需要那么匆忙和紧张。她没有看到
那个与众不同的姑娘,没有看到任何与她相关的情景。她又来到汽车站,这里冷清多了,头上的白炽灯惨淡地亮着,使每个人看上去都像是大病初愈,由于人少,候车室空得阴沉寂寞,她不抱希望地来回走了一趟,她试着回忆妹妹的脸
,那张生动的,年轻的,笑逐颜开的,与众不同的,青春逼人的脸,这张脸忽隐忽现,出现吧,你!可是这只是徒劳的呼喊。没有回答。
走出车站,白天的嘈杂不见踪影,广场上一片空旷,汽车整齐地一辆辆摆在那里,纹丝不动,只有风把尘土刮得哧溜打转,不停地撞在车身和玻璃上,她吃力地拖着两条腿朝车站外走去,她感到很累,体力不支。谁知道突然之间一
天要走这么多路呢?一切都不可捉摸,不可掌握。此刻,面前像是巨大的沙漠一样陌生无边,往哪边走根本没有分别,脚步下意识地挪动,要是有一辆车就好了。这次她很幸运,有一辆就停在她的脚边上。她打开门,坐进去。她的眼神
发直,只看得清自己的胳膊和手指,她知道自己有义务告诉司机要到哪里。她把脸转过来看司机,不小心看到了雷向阳。他不响,注视着她。
她鼻子一酸,眼泪瞬间流了出来。
你去哪里找她?
我不知道。
她可能待在老地方。这话说得很轻,很小心,但是对她,重得不堪承受。她的身子抖了一下,转过脸来,目光乞求。
他再一次看到她的无助,这无助一如当年她被推上领奖台,并且结结巴巴地感谢所有人一样。
他想说些什么,可是她已经抱住胳膊,身子紧紧凑在一起,低着脑袋,颈骨无力地垂下来。她看上去像蛋壳一样容易碎裂。
他慢慢把车开到她的楼下,关掉车灯,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她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被她的手臂遮住的不胜凄郁的脸,像是往黑夜的底部去,他想跟她说点什么,还是忍住了。
二十一
时间悄然逝去,车窗开始白起来,外面的房子渐渐明晰。他可以看见白色棉毛衫上的针线,看到她的里面。还有她无限疲惫的心脏,仿佛也看得清清楚楚。他脑子里闪现出不同的人。这些人各有位置。康志刚应该是酒桌上的朋友,
他们可以谈经营、谈政治,谈理想也未尝不可。但是这些人的心灵永远不会感应到对方最隐秘的地带;他们可以出现在酒吧里也可以出现在黑夜里,走在一起像真正的伴侣毫无破绽。但是他们之间未必达到内心的默契,未必体味过由灵
魂表现出来的迫切,灼热和伤感,他们喝同一种酒,但是未必能品到同一种人生的滋味;另外一些人,如同他和这个女人,无论是外表还是生活方式都不相同,甚至相差很远,但是却能够彼此信任,相互明白;就如此刻,他能够看到她
最隐蔽的部分,了解她的脆弱、无助和绝望,无须任何语言。
天色渐渐发白,送牛奶的三轮车也叮当响了起来。终于,她抬起头,睁开眼睛,仿佛费了好大的劲才明白此刻所处的位置,朝他歉意地笑笑。
你回去睡一觉,我下午带你去找人。雷向阳说。
她回到家里时,康志刚还保留着昨天晚上的睡姿。看到他睡得那么香,她也觉得困了,
挨着躺了下来,闭上眼睛。
不眠之夜。
雷向阳早已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了。初见那个女人——那时还是女孩,他记得她穿件过时的方格子衬衫,记得她扎在头上的两条辫子。她的神情紧张,结结巴巴地念着获奖感言。她仿佛知道自己与这个环境如此不同,她的声音紧张得抖动
。的确,他那时注意她,是因为她跟那个地方、跟文学异常不谐调。这种注意跟男人对女人的那种注意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她
的身份暴露得很彻底,一眼就看出是一心想摆脱自己命运的底层人,甚至会以为自己干得不错了。但是在这个新的环境里,男人们看她的第一眼,就把她的来龙去脉看清楚了。哪怕她的文章的水平超出了她的身份,也没有用。他们
心里早有定数,内心已经排斥她了。
他再一次见到她,她已经将自己的花店做成了品牌,她的衣着和形象已经不落后于时代——四年时间使许多东西改变了,他自己就是。可是她仍旧神情紧张,脸上并没有她这个年龄的女子所应有的活泼和妩媚;相反有种别样的、与当下
气氛不相符的局促不安的神色,好像她的内心与环境仍然格格不入。她应该像许多抓住机遇的暴发户一样,让自己的根本褪得干净些、再干净些;学本地的方言,用一切东西尽可能地包装自己——将外来者的痕迹藏得再深一些。她丈夫就是
这么干的。初次见面,他就没能够看出康志刚是外乡人,他的本地方言说得极为地道,衣着得体,彬彬有礼,深谙经营之道。正因为如此,田园多少年来不变的紧张和朴实才让他印象深刻——雷向阳这样理解他对于这个女人的一呼即应和迁
就,他能够看到她被某种东西缠绕,感受到她有着创伤性的经历——凭空想象,又不是凭空想象——在她半夜倚在他门口的那瞬间,他就能清晰地体味到一种令人疼痛的忧伤,感受到与他相通的精神上的孤独。他生出怜惜,于是被卷进来。他
不再去“新世界”;不再去找小姐——生怕再搂住她的妹妹。这怜惜来得不可预期——跟她突然相认的妹妹一样。
已经很少有人知道,青年时代他在水利局有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不屑于此,自称诗人,对文学顶礼膜拜,对自己的文学天赋颇为自负。“痛苦”——他一直苦苦寻访它。在他看来,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实在难以忍受
。不错,这是个心平气和的年代,没有革命,没有战争,没有批斗,没有饥饿,令人扫兴。他憎恨、厌恶这个孕育不了诗的时代;因为写不出惊天动地的诗歌,他变得非常绝望。为了改变现状,体验诗人的高洁,他曾经跑到西藏打马策
鞭,也曾千里迢迢跑到河南嵩山少林寺,想学一身武功来劫富济贫。在他看来,俗世如此不堪,惟一能够与之区分的就是不以它的准则为准则,因此,他嘲笑一切奔波劳作的行为,把功名成就看得一文不值;甚至觉得生活中任何一个地
方都是一扇门,只要他架势一摆,钢笔一划,全新的生活之门就豁然开启。但是偶尔的冲动过去之后,生活又恢复平静,日子仍然在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过去。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的要去打
碎什么东西,要去搞破坏、跟人打架,为某个女孩子而发狂,把那个所谓的什么社会秩序和安宁彻底打碎,但是由于母亲一再地干扰,他什么也做不成。他压抑、郁闷,只好大声地对着楼房呼喊说:来吧,天大的痛苦来灼烤我吧!痛苦
没有到来,烦恼应运而生:邻居们把警察请了来,责令他保持沉默。
你必须沉默——在需要呼喊的时候。这小小的不满总算让他写了几首诗。诗虽然没引起轰动,却让他感到快乐。他整天和写诗的朋友混在一起,抽劣质烟,留长头发,边喝酒边龙飞凤舞;有时半夜起来坐在马桶上朗诵,睡着时不忘记准
备一支笔,“以防灵感瞬间泯灭”——他顺口就能说出一堆警句。他说,时代可以影响人的命运,但强者决定自己的命运;他有时又说人是抽象的,存在是自己的想象。人必须绝对自由才对得起母亲。他母亲将信将疑地看着儿子,看得他有点
恼火。在他看来,母亲每天嘴里念叨的柴米油盐是对
他诗人身份的亵渎。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母亲迅速地消瘦,面色蜡黄,精神不振,对他的管束也显得有气无力。他放下诗心,抽空思考了一下,才闻到厨房里有一股浓重的草药味儿,原来母亲已经由肾炎转成了尿毒症!母亲依靠透析维持生命时,雷向
阳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可是他既没有能力拿出大笔钱来让母亲换取肾脏,也没有能力让母亲住在高干病房里将透析进行到底,母亲面色蜡黄、那绑着绷带的手腕细若麻秆。她放弃治疗,要求回家,回家头件事还是打电话请四大姑八大姨
帮她儿子找对象。她在电话里说:我不在了,他吃什么?没有米,有米也没有人做,找个姑娘分分他的心,他兴许就收敛了。漂亮点儿,否则他看不上,他眼界儿高,代价高一点不要紧,我想办法。
二十二
雷向阳此时才感到揪心的疼痛——就是他年少时一直苦苦求索渴望能写出的那种震慑心魂的割肉之痛。疼痛感真的来临时,雷向阳才为自己的天真感到可耻。他开始把大批量的愤怒发泄到纸上,他不停地写诗,渴望诗歌能够让奇迹发生
。他的抱负正在向责任转变。他放弃水利局铁饭碗的工作,跑到商海来混,希望一觉醒来成为一个百万富翁,不,只要凑够母亲换肾的钱就可以了。当然他也想过世上最快的赚钱途径,股市操盘手,房地产经纪人,或者某个大集团的高
层管理人员,可惜,这些职位和事业寻找起来节奏过慢,他去应试,被不
断地要求:下次再来。等通知,培训。可是床上的病人不能等,他最后决定做小商贩来挽救性命。可是他根本不知道哪里可以最快地将货物卖掉,又羞于向真正的小贩请教。他甚至不想让别人把他当成纯粹的小贩,所以他干得别别
扭扭。天还没亮,他就起床,怀着一个看到死亡和生活的真面目的人才有的劲头,做起了小贩。他卖一切可以立即赚到钱的东西,啤酒,发卡,雨伞,甚至劣质的女式尼龙袜,这是他当时诗人的灵感所赋予他的仅有的赚钱方法。他抱着
跟死亡决一死战的决心,跑遍了全市,连最偏僻、最贫穷的居民区也不放过,一心想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请买一双吧,质量上乘!〃他一路叫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装出一副胸有成竹、十分健谈的样子,但从他那不安的眼睛里
,人们很快就发现他不是干这个的料。他清高极了,手指细长,皮肤细腻,他太不像个小贩了。因此,他的产品也不像产品,虽然货物明摆着,实实在在,可是人们被货物之外的东西吓住了;他们不愿冒险,哪怕是三五块钱。这个年青
人面如死灰,他是抱着放弃诗人的伟大尊严来叫卖的,他得到的却是一双双不信任的眼睛。绝望!绝望使他一再地想逃走,逃到一个什么人也没有的地方,好好宣泄,可是半夜里,一想到那躺在病床上的母亲长吁短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