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卷8-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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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圣之时也 《孟子。万章下》:“孔子,圣之时者也。”时,合乎时宜。
〔12〕 “后生可畏” 语见《论语。子罕》:“子曰:”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
〔13〕 “以友辅仁” 语见《论语。颜渊》:“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14〕 刍豢 吃草的牛羊和食谷的犬豕,泛指美味。《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15〕 涅~礌 佛家语,梵文 Nirvana 的音译,意为寂灭、解脱等,后来也把僧人的死称为涅~礌。
《丙和甲》按语〔1〕
编者谨案:这是去年的稿子,不知怎地昨天寄到了。作者现在才寄出欤,抑在路上邮了一年欤?不得而知。据愚见,学者〔2〕是不会错的,盖“烈士〔3〕死时,应是十一岁”
无疑。谓予不信,则今年“正法”的乱党,不有十二三岁者乎?但确否亦不得而知,一切仍当于“甲寅暮春”,伫聆研究院教授之明教也。中华民国十六年即丁卯暮冬,中拉附识。
备考C:
丙和甲季廉学生会刊行的韦烈士三一八死难之一的《韦杰三纪念集
》到了,我打开一看,见有梁任公拿“陆放翁送芮司业诗借题韦烈士纪念集”几行字。旁边还有“甲寅暮春启超”六个小字。我很奇怪,今年(民国十五年)不是丙寅年吗?还恐不是。翻阅日历,的确不是甲寅,而是丙寅。我自己推算,韦烈士死时,二十三岁(见《纪念集》陈云豹《韦烈士行述》)。甲寅在烈士死前十二年。
现在若无公历一九二六年同民国十五年来证明烈士是死在丙寅年,我们一定要说烈士是死在章士钊创办《甲寅》杂志那一年了。这样一算,烈士死时,应是十一岁。
我们还可以说章士钊创办《甲寅》杂志的那年,同时在段执政手下作教育总长,或司法总长。——这个考证,也只好请研究系首领,研究院教授来作吧。大人先生,学者博士们呵,天干地支是国粹之一,要保存不妨保存,可是有那闹笑话,不如不保存吧。文明的二十世纪,有公历一九二几或民国十几来纪年,用不着那些古董玩意了。
民国十五年十一月。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三期。
〔2〕 指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会人,清末维新运动领导人之一。辛亥革命后,他是研究系的首领,当时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
〔3〕 指韦杰三(1903—1926),广西蒙山人,清华大学学生,“三一八”
惨案死难烈士之一。
一九二八年
《某报剪注》按语〔1〕
鲁迅案:我到上海后,所惊异的事情之一是新闻记事的章回小说化。无论怎样惨事,都要说得有趣——海式的有趣。
只要是失势或遭殃的,便总要受奚落——赏玩的奚落。天南叟莩〔2〕式的迂腐的“之乎者也”之外,又加了吴趼人李伯元〔3〕式的冷眼旁观调,而又加了些新添的东西。这一段报章是从重庆寄来的,没有说明什么报,但我真吃惊于中国的精神之相同,虽然地域有吴蜀之别。至多,是一个他所谓“密司”〔4〕者做了妓女——中国古已有之的妓女罢了;或者他的朋友去嫖了一回,不甚得法罢了,而偏要说到漆某〔5〕,说到主义,还要连漆某的名字都调侃,还要说什么“羞恶之心”〔6〕,还要引《诗经》〔7〕,还要发“感慨”。
然而从漆某笑到“男女学生”的投稿负责者却是无可查考的“笑男女士”,而传这消息的倒是“革新通信社”。其实是,这岂但奚落了“则其十之八九,确为共产分子无疑”的漆树芬而已呢,就是中国,也够受奚落了。丁卯季冬X日。
备考C:
某报剪注瘦莲
漆南
薰的
女弟
子
大讲公妻
初在瞰江馆
现住小较场
则是莺花啼又笑
题云,“漆树芬尚有弟子传芬芳”。原文云:前《新蜀报》主笔,向师政治部主任漆树芬者,字南薰,虽死于“三三一”案;但其人究竟是否共产党徒,迄今尚其说不一,不过前次南京政府通缉共产党,曾有漆名,且其前在《新蜀报》立言,亦颇含有“共味”,则其十分之八九,确为共产分子无疑。漆当今春时,原为某师政治训练处主任,男女学生,均并蓄兼收。有陈某者,亦所谓“密司”也,在该处肄业有日,于某师离渝时,遂请假未去,乃不知以何故,竟尔沦入平康,初尚与魏某旅长,讲所谓恋爱,于瞰江楼上,过其神女生涯。近日则公然在小较场小建香巢,高张艳帜,门前一树马樱花,沉醉着浪蝶狂蜂不少也。据余(该投稿人自称)男友某谈及,彼初在瞰江楼见面时,虽已非书生面目,但尚觉“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无羞恶之心,近在小较场再会,则莺花啼又笑,旧来面目全非,回顾其所谓“密司”时代,直一落千丈矣。噫,重庆社会之易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或曰:“漆南薰之公妻主义,死有传人。”虽属谑而虐兮,亦令人不能不有此感慨也。
(注)“三三一案”(手民注意:是三三一案,不是三三一惨案,因为在重庆是不准如此称谓的)是大中华十六年三月卅一日,重庆各界在打枪坝开市民大会,反对英兵舰炮击南京,正在开会,有所谓暴徒数百人入场,马刀,铁尺,手枪……一阵乱打,打得落花流水,煞是好看。结果:男女学生,小学生,市民,一共打死二百余人云。
(又注)漆某生前大讲公妻(可惜我从不曾见着听着),死后有弟子(而且是女的)传其道,则其人虽死,其道仍存,真是虽死犹生。然这位高足密司陈,我曾经问过该师的女训育,说并无其人,或者是改了姓。然而这新闻中的记者老爷,又不曾说个清楚,所以我只得又注一章云。
(再注)“共味”者,共产主义的色彩也。因漆某曾做有一篇“学生不宜入党”的文章云。
(不注)这信如能投到,那末,发表与否是你的特权云。
渝州瘦莲谨注。丁卯仲冬戊辰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六期,任《某报剪注》一文之后。
〔2〕 天南莩叟 王韬(1828—1897),号天南莩叟,长洲(今江苏吴县)
人,清末作家。曾在香港主编《循环日报》。著有笔记小说《遁窟谰言》、《淞隐漫录》等。
〔3〕 吴趼人(1866—1910) 名沃尧,字趼人,广东南海人,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李伯元(1867—1906),名宝嘉,字伯元,江苏武进人,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官场现形记》等。
〔4〕 “密司” 英语Miss的音译,意为小姐。
〔5〕 漆某 指漆树芬(1892—1927),字南薰,四川江津人,经济学家。
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毕业。著有《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下之中国》。
一九二六年任川军向士俊师政治部主任,《新蜀报》主笔。一九二七年在重庆三三一惨案中被杀。《新蜀报》,一九二一年创刊于重庆,一九五○年停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该报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支持下积极宣传反帝反封建,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
〔6〕 “羞恶之心” 语见《孟子。公孙丑上》:“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7〕 《诗经》 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约成书于西周到春秋时代,共三○五篇。本篇“备考”中“虽属谑而虐兮”一语,出自《诗经。卫风。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行路难”》按语〔1〕鲁迅案:从去年以来,相类的事情我听得还很多;一位广东朋友还对我说道:“你的《略谈香港》之类真应该发表发表;但这于英国人是丝毫无损的。”我深信他的话的真实。今年到上海,在一所大桥上也被搜过一次了,但不及香港似的严厉。
听说内地有几处比租界还要严,在旅馆里,巡警也会半夜进来的,倘若写东西,便都要研究。我的一个同乡〔2〕在旅馆里写一张节略,想保他在被通缉的哥哥,节略还未写完,自己倒被捉去了。至于报纸,何尝不检查,删去的处所有几处还不准留空白,因为一留空白便可以看出他们的压制来。香港还留空白,我不能不说英国人有时还不及同胞的细密。所以要别人承认是人,总须在自己本国里先争得人格。否则此后是洋人和军阀联合的吸吮,各处将都和香港一样,或更甚的。
旧历除夕,于上海远近爆竹声中书。
备考C:
“行 路 难”
鲁迅先生:
几次想给你写信,但总是为了许多困难,把它搁下。
今天因为在平坦的道路上碰了几回钉子,几乎头破血流,这个使我再不能容忍了。回到寓所来,上着电灯,拾着笔,喘着气,无论如何,决计非写成寄出不可了。
你是知道的了:我们南国一个风光佳丽,商业繁盛的小岛,就是现在多蒙英洋大人代为管理维持的香港,你从广州回上海经过此地时,我们几个可怜的同胞,也还会向洋大人奏准了些恩赐给你。你过意不去,在《语丝》上致谢不尽。自然我也同样,要借《语丝》一点空篇幅,来致谢我们在香港的一些可怜的同胞!
我从汕头来到香港仅有两个满月,在这短短的时期内,心头竟感着如失恋一般的酸痛。
因为有一天,偶然从街道上买回一份《新中国报》,阅到副刊时,文中竟横排着许多大字道:“被检去。”我起初还莫明其妙,以后略为翻阅:才知道文中所论,是有点关碍于社会经济问题,和女子贞操问题的。我也实在大胆,竟做了一篇《中国近代文艺与恋爱问题》寄到《大光报》的副刊《大觉》去。没有两天,该报的记者答复我一信,说我那篇文被检查员检去四页,无法揭载;并谓:“几经交涉,总不发还。”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这真是蹂躏我心血的魔头了。我因向朋友询问,得知这个检查工作都是我们同胞(即高等华人)担任。并且有这样的事情:就是检查时,报社能给这检查员几块谢金,或每月说定酬金,那便对于检查上很有斟酌的余地。这不能不算是高等华人我们的同胞的好处啊!
真的,也许我今年碰着和你一样的华盖运。倘不然,便不会这样了:和两个友人从弯仔的地方跑来香港的马路上,即是皇后码头的近处,意外地给三四个我们的同胞纠缠住了。他们向我们详细询问了几回,又用手从我们肩膀摸到大腿,又沿着裤带拉了一下,几乎使我的裤脱了下来。我们不得已,只好向他们诚恳地说道:“请不要这样搜寻,我们都是读书人咯!”
“吓!那正怕,共产党多是读书人呢。”于是他们把我手中拾着的几卷文稿,疑心地拿过去看了一看,问我道:“这是宣言么?”
“有什么宣言,这是我友人的文稿。”我这样回答。然而他们终于不信,用手一撕,稿纸便破了几页,字迹也跟着碎裂。我一时气得捏着拳,很想捶他们的鼻尖,可是转眼望着他们屁股上的恶狠狠的洋炮,却只教我呆着做个无抵抗主义的麻木东西了。事情牵延到二三十分钟,方始默准了我们开步走。
这样的事情,一连碰了几次,到这最末一次,他们竟然要拉我上大馆(即警厅一样)去审问了。他们说我袋里带着一枝小刀子(这是我时常剖书剖纸用的),并且有一本日记簿,中间写着几个友人的姓名及通信地址,怕我是秘密党会的领袖,结果只得跟着他们跑了。五六里路程来到大馆,只有一个着西装的我们的高等同胞,站在我面前对问了一回,这才把我放出去。我这时哭也不成,笑也不成,回到寓里,躺上床去,对着帐顶凝神,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