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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复件 (3) 众人皆醉我独醒 作者:晨曲(小-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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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山?这里不是北辰吗?”

  “你知道北辰,你是何人?”黎姨一个激灵从椅子上弹起来。

  “额…… 当我没问。”初旭端起饭,猛扒饭。尽快养好身体,才能去找析析。

  忽然,初旭停下手,抬起头,问道:“可是,这里不是聆冬阁吗?”

  饭桌上忽然沉寂下来,就在初旭以为等不到答案时,忽然又有人质问道:“你怎么知道聆冬阁?”

  初旭被吓了一跳,明明是自己困惑,怎么反而变成自己被质问了。

  正想着,领口已经被人提起,“说,你是什么人?”

  凌儿一双杏眼中,闪过一丝幽怨,却又有淡淡的眷恋。

  “我……我听说的。”算了,问不出结果就算了,可不能把北辰的事到处宣扬。

  凌儿松开初旭,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却再没动一下筷子




东篱把酒黄昏后

  我与凌姐姐约定,两个月之后,才放初旭离开。

  两个月,我应该可以掌握这里的一切了。

  不等初旭一起,是因为他的伤还没好,如果让他知道我离开,一定会带伤跟我一起走。可是,我舍不得,他的身体,分明元气大伤,怎么可以跟我一起下山。

  凌姐姐同意了,并且郑重承诺没把初旭的伤疗好,绝不放他下山。

  之后,凌姐姐还送了我一只紫色的镯子,淡淡的浅紫色,却很通透,很好看。凌姐姐说可以为我防身,否则她不放心。我推辞不得,也就收下了。

  其实,一个人离开是有些其他原因的。初旭的生命从来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变了。他的梦里不会只有我了。那么,我也不能一直活在过去,既然承诺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流逝,那我也不比抓着不放。两个月,应该够我用来遗忘了。

  走出凌姐姐的小院,一出门,就看到一层淡淡的光,像薄膜一般连接在天地之间。听凌姐姐说,从这里到山下是有结界的。

  我试探的伸出一只手指,轻轻点上那层薄膜,没有预料中的疼痛,却有些酥酥麻麻的。淡光变得暗淡,很快就变得看不见了。

  消失了?

  我的手从伸出一只手指变成了一只手掌,闭上眼一推,没有任何阻隔。再睁开眼时,我已经在结界的另一边了。

  就这样,我过了一道有一道结界,到了山下。走了好久,才走到有人烟的地方。

  我一路吃着凌姐姐准备的干粮,到了“千浔”城。这里是附近离都城最近的城了。

  街上的人不少,走在街上摩肩擦踵的。

  我抬手提了提肩上的包袱,这些天我可真是想念我在21世纪的背包啊,怎么人穿过来了,我随身带的物件怎么没带来呢?要是手机在,还可以打个电话找人求救,反正不管在那个年代,总还是在这个地球上,雷达始终还是在的,应该还是可以用的。

  正胡思乱想着,一个人撞到腰间,回过神,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正半躺在地上,疼得起不来。

  “撞疼你了吗?”我蹲下身子,伸手扶他起来。

  他却急着离开,我没注意,只是“稳稳”的扶着他,为他拍掉身上的灰尘。

  带我抬眸看他,他却一脸阴郁的看着我,还不时的往身后张望,原本清澈的目光因不安而有些浑浊。

  “臭小子,往哪儿跑?”一声暴喝传入耳中。

  接着,几个彪悍的汉子手持各种家伙,凶神恶煞的站在对面。街上的人们不知何时已经散了,多数站在一边哆嗦。

  “姐姐,求求你就就我。我是个孤儿,前日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他们的少爷,他们就天天找我的麻烦。”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弯月牙泉,似乎随时可以决堤。

  我无奈抽抽嘴角,不是吧!我在这儿可是人生地不熟啊!

  没等我回神,一个满脸胡腮的男人已经从我身边把小孩儿拉走。我本能的伸手拉住小男孩的另一只手,笑笑,“大哥,小孩子不懂事,何必如此计较?大家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我一脸陪笑,我可不想刚来这里,就被人当沙包使啊。

  “小妞,长的到挺俊俏,不如你跟我们回去讨我们老大的喜欢,我们就放了这个兔崽子。”那个男人一手摸着下巴,眯起眼,色迷迷的看着我说。(析析:我的天啊!怎么我刚来这儿,就让我碰上这么倒霉的事儿啊!作者:呵呵,你可是21世纪的大学生,斗不过几个农民阶级的男人,你还怎么担任这女一号啊!我看我考虑考虑你的凌姐姐得了。析析:我……我……我拼了我。)

  “喂——”我鼓足勇气娇喝一声,那个男人转头看着她,街上忽然安静下来,人人都屏息听我说下文,等着看一场美女教训恶霸的好戏,“请你换个条件。”我傻笑着说。(街边晕倒一大片)

  那个男人放开小孩儿,一步步走近我,他身后的几个男人也慢慢有所行动,只等着待会儿把我抓去。

  我看着那个男人越走越近,心都吊到嗓门了。

  “小娘们儿,跟大爷走吧!”说着那个男人伸出咸猪手要抓我的手。

  我目光炯炯的盯着他看,强作镇定。

  近了,近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道白光闪过,耳边伴着几声惨叫。再睁开眼时,街中央只剩几个横七竖八的躺着的男人,析析和小男孩儿已经没了踪影。

  —————————————————————————————————————

  “姐姐,你刚刚好厉害啊!”小男孩儿一边走,一边拍着手,一脸崇拜的看着我。

  我嘿嘿傻笑了两声,自己也奇怪怎么会武功了,可刚刚的那一招,倒像是灵力,我刚刚只是想着要是能出现奇迹就好了,结果,奇迹真的出现了。

  那个男人的手快要抓到我的是哦时,手上忽然泛起白光,很快蔓延至整个身体,然后,我就像是本能似的,扭断了那个男人的手,又用衣袖中的白绫将其他的几个男人卷住,然后重重摔在地上。最后心念一动,自己就在瞬间离开了那条街。

  天哪,谁来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姐姐,我叫小杰,你收留我好不好,我愿意做任何事的,否则被那群人看到,他们非把我打死不可。”

  “小杰——”我低吟着这个名字。在21世纪,我也有个小表弟,也叫小杰。他总是拉着我撒娇,也才十二岁。低头细看小杰,眉目清秀,其实和表弟是有几分相似的。

  “可是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什么都还没安顿下来,跟着我可是要吃点苦的。”我蹲下身,点了点小杰灵巧的鼻子说。

  “没关系,只要能跟这姐姐就可以了。小杰不怕吃苦。”他坚定的说,灵气的眉毛动了动,眼神中有不可置疑的坚定。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任何人心里在想什么,我都可以看穿。真是有点神呢!

  “那好吧!我叫萧析析,以后我们俩一起过日子。”我伸手擦擦他脸上的泥,笑笑。

  他嘿嘿的笑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糯米牙,不好意思的抬手擦自己的脸。

  我们进了一家布庄,不一会儿,一个白衣少年牵着一个清秀的小男孩儿走出门,不是别人,正是我和小杰。




笙歌散尽玉盏落

  走了一会儿,我听见小杰的肚子发出的抗议声,摸摸自己的,时间已经是中午了,是该吃午餐了。伸手捏了捏包袱,干粮已经吃完了,好吧,今天就先吃顿好的,庆祝自己在这个世界不孤单了,有了一个弟弟。

  小杰见我带他进客栈,一个激灵愣在门口,说什么都不肯进去。“姐姐,你要吃霸王餐啊?”他瞪圆了眼睛唬我。

  “我跟你说过我一毛钱也没有吗?走吧!今天是我们做姐弟的第一天,我们庆祝一下啦!”我扯着他,轻声说。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审视了好久,才松开力道,随我走进店里。

  刚坐下,店小二就跑来招呼了,“公子吃点什么?”

  “绣球乾贝,炒珍珠鸡,奶汁鱼片,干连福海参,花菇鸭掌,五彩牛柳,就先这些吧!”

  “公子真是行家,要来点酒吗?”

  “一瓶竹叶青!”

  “好嘞,您先坐,马上就来。”小二为我和小杰各沏好茶,方才离去。

  “姐……大哥,这么多我们吃得了吗?”

  “没事,吃不了打包啊!”

  “打包?”小杰一脸狐疑的看着我。

  我抽了抽嘴角,暗骂自己嘴快。

  心虚的端起桌上的茶,饮了一口,有些苦涩,但回味还好。

  不一会儿,菜就上齐了。

  看着满桌佳肴,我心虚的想,还好自己爱看古代文学,才能稍有些了解。我报的酒菜名都是我国各朝代都有的,才能蒙混过关,否则就真的有钱也吃不成饭了。

  我和小杰吃得正欢,忽然听到有人说“凌皇后”,那不就是凌姐姐吗?

  “你说,这太子是静妃的儿子,继了位之后,他会不会重新翻查凌皇后啊?”

  “有可能啊,凌皇后害死了皇上,又曾经害过静妃,实在是罪大恶极。”

  “皇上在她失踪后的第五天就驾崩了,原因不明却对外宣称是疾病突发,我看,就是那妖后所为。”

  “是啊,是啊”

  凌姐姐害死了宇轩,怎么会这样?

  不是宇轩将凌姐姐打入冷宫,凌姐姐才会被黎姨救走,那宇轩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死了呢?是黎姨吗?不可能啊,她和凌姐姐都不是那种爱报复的人,再说她们离开皇宫后就没在下山过,怎么会去害宇轩呢?

  “你们说,你们的皇帝在凌皇后失踪后五天就离奇死亡了,对吗?”我凑过去问。

  “是啊,都说凌皇后是个妖怪,以前把皇上迷得神魂颠倒,还好容王爷誓死劝谏,才劝动皇上不再对凌皇后专宠。

  不过,凌皇后不满皇上对静妃的欣赏,就设计杀害静妃,被容王爷抓个正着,但皇上念在夫妻情分,只是削了她的后位,没想到她在冷宫呆了半月后,就无故失踪了。皇上也没有追究。

  可是五天之后,皇上就驾崩了呀!一定是那妖后所为!”那人说得斩钉截铁。

  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总觉得有什么被人们遗忘了。

  我愣愣的回到座位,夹进口中的才没了滋味。

  凌姐姐,不可能欺骗我。那么,就是宇轩的问题,还有那个前前后后出现了好几次的容王爷。凌姐姐不是说,容王爷是叛贼吗?等等,宇轩从平定叛乱后,就带回了静妃。十天后将凌皇后打入冷宫,是不想看到凌姐姐,还是不能见凌姐姐?半月,就是十五天后,凌皇后无故失踪,那么已然二十五天,五天后驾崩!

  一个月!为什么那么巧!正好一个月!

  “姐姐,我们走吧!”小杰看着我突变的脸色,有些担心的说。

  “恩。走吧!”我不再去想,牵着小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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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小杰在街上晃荡了一下午,最后伫足在一家茶馆门前。

  看着门匾上熟悉的三个字“闲云居”,我就忍不住停下脚步。“闲云居”,是我第一次遇见初旭的地方,只是现在,时过境迁,早已物是人非,他,不在我身边。

  我抬脚迈进茶馆,似乎是生意并不好,人很少,空荡荡的。老板正伫在柜台前打瞌睡,有一下没一下的磕着。

  “老板,来一壶银针白毫!”我坐定,沉声道。

  “公子,我这小店,哪供得起那么名贵的茶啊?您瞧瞧,我这店里,几乎没什么客人,好茶实在是拿不出手啊!”老板肥肥的脸上,一脸忧色。

  “那你干嘛不把店卖了,找点别的做?”

  “哎——我这店啊……实在没人肯接受,您看看,这气色,恐怕是迟早要关门儿的呀!”

  “那——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

  “你要买我的店?”他抬起头看我,眼神一闪一闪的。

  “你愿意把整个店卖给我?”

  “这…… ”

  “我不买你的店。”明显察觉到那双眼睛中的亮光暗淡下去,我笑盈盈的道,“我们六四分成,可好?”

  “你真的要买?”

  “恩——不过这家店要由我掌权,你负责管理。”

  “好!”他喜出望外,乐颠颠的回身,到里面那纸笔。

  不一会儿,我们就达成协议。这家店在本月内,由我掌权,所有事务由我做最后决定,押金五千两,利润六四分成。

  因为我一时没有那么多钱,掌柜的同意一月之后分了钱,如果他不满意,我再赔钱。虽然有点危言耸听,但也已经够人道了。

  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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