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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博弈游戏-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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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孙权的最优策略是什么?回想上面的枪手决斗就明白了。既然已经落到丙的地位,就该以丙的策略行事。让刘备去和曹操恶斗,自己扩充势力,养精蓄锐,随机应变。无论两者胜负,自己都能从中渔利。

  这个问题是对策论中诸多问题中典型的一个。其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有理性的,而且都是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这个问题的一项教益在于,显而易见的策略——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并不一定是好策略。这就是人们认为解法是反直觉的解释。当然,由于你更进一步地投身于对策论,那么你的直觉就会改变,而且如果它是完全意想不到的话,则意想不到的局面就会更加意想不到。枪战决斗的另一项教益是,在缺乏有关参赛者能否联络、共谋、进行威胁或达成有约束力并可以实施的协议等信息的情况下,对可能的解法是不能进行正确评估的。在对策论中,往往需要了解这样的社会学因素。

  无须试图进行严格的论证,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枪战决斗可能类似于政治或经济的竞争。按照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斯蒂温·布拉姆斯的看法:枪战决斗的知识可以扩展到多位候选人的政治竞选上,布拉姆斯说道:“看来这些候选人的最佳战略,莫过于在他的部分政治势力范围内追随最强的对手。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且另外还有两位自由主义者,那么你就要追随最强的一位。于是所发生的情况将是两位最强的对手就会彼此攻击,而且最弱者就会存留下来了。”这时,如果所发生的情况全面出现,那么最弱的候选人就会在其政治势力范围内幸存下来。

  启示1:公元196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东汉政权明存实亡;公元200元,官渡之战,曹操大败袁绍,羽翼渐丰;公元208年,曹操挥军南下,大治水军,想收取江东。但赤壁之战,曹军为孙权刘备联军所破。三分天下的形势从这时开始初步形成。

  启示2:几千年来,人类始终把一条黄金法则当成行为的准则。这项法则是:种什么因,收什么果,你如何对待别人,你种的善因或恶因,最后都会报应到你自己的身上。

  杂货铺与政党

  那么,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中的党派之争,是如何避免“三个快枪手”无休无止的厮杀呢?答案是“两个杂货铺”。

  杂货铺定位问题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霍特林提出来的(即霍特林模型)。这一模型常被运用来说明西方两党政治的若干现象。

  西方一些大国,都有相似的两党政治。在英国是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在美国则是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坐庄。民主党和工党一般被认为是“左派”,倾向于标榜代表劳工阶层的利益,共和党和保守党则是“右派”,站在企业主一边。在竞选的时候,人们可以发现,两党互相攻击越来越厉害,可是实际政治纲领却越来越靠近。等到一个政党获胜取代对手上台以后,选民发现,新政府较老政府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变。

  为什么会这样呢?进一步,为什么这些西方大国都会出现两党政治呢?

  实际情况就和杂货铺定位博弈一样。工党一定要打出劳工代言人的旗帜,所以它是站在左边的,左边是它的地盘。但是只有左边一半的选民,还不足以保证胜出。为了在竞选中获胜,它要想办法把中间的在两党之间摇摆的选民争取过来。最好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竞选纲领向“右”的方向靠过去一点,即在竞选中宣布也要照顾中产阶级的利益,甚至兼顾企业主发财。移过去一点,地盘就可能大一点。同样,原来立党之本是在“右”边的保守党,在竞选的过程中也要往左边靠,以争取更多的选民。这样斗法的结果,在漫长的竞选过程中,虽然两党的攻击和谩骂不断升级,但是实际纲领却不断靠近,直到两个政党在中点紧挨在一起,才是稳定的纳什均衡。

  为什么第三个政党难成气候?这是因为在上述假定条件之下,如果三个政党的位置不相同,不在同一个点上,那么至少有一个政党单独位于一端,它就有向内挤压的动机,道理和前面论述的一样,所以这时候不是稳定的局面。如果三个党都位于中点,那么谁单独跳开一点点,谁就会取胜,所以也是不稳定的局面,这是因为从中心跳开一点(无论向左向右)的时候,至少那一边的选民都会投他的票,例如,向左一点,左边的选民就会选他;而另一边的选民要由留在中点的两个政党来瓜分,这两个党各自的得票,就都比不上跳开的那个党。同样,如果三个政党位于同一点,但是这一点不是中点,那么谁单独向中点稍微移动一点点,它就会占便宜,这是因为从旁边向中点移动一点的时候,多数选民都会投他的票,而另外两个政党则只能平分不到总数一半的选民。

  三个党不在一起不稳定,三个党全在中点也不稳定,三个党全在另外一点更不稳定,总起来一句话,就是三党政治不会稳定。或者换一个角度理解,即纲领变化无常的政党不会有较强的生命力。

  这个政党纲领向中点移动的机制,也说明西方两党政治的欺骗性,竞选的时候,怎样有利于拉票就怎样讲,当选以后可以忘得一干二净。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要以为哪个政党上台这些西方国家的政治态度就会根本改变,确实很有道理。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两党政治主张的趋同性其实也并不完全是坏事——甚或可以说是好事,因为所谓民主政治,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照顾每个人的利益,尽管免不了有妥协和交易,但要把不同阶级、不同政治理想和利益要求的人组织成一个整体,这些代价也许是不得不付出的。

  启示:所谓杂货铺定位问题,简单说就是:在一条街道上有两家杂货铺,为了争取更多顾客,两家杂货铺都趋向于把店铺设在街道中心点,最后的均衡是,两家杂货铺都开设在整条街的中点,紧紧挨在一起。

  效能与民意

  在信息畅达迅捷的媒体时代,政治家很仰赖民意调查来了解选民的需求,以避免招惹潜在选民的不满。而民众选择政府的同时,也就决定政府的决策品质。

  社会学家发现:效率与民主或“社会公正”有时是矛盾的。比如像长城或金字塔那样的建筑,只能出现在专制的社会中。

  现代社会中,不论是哪个国家,都有太多方法可以阻断事务的进行,却没有足够的方法来推动事务的发展。古代的法老王有绝对权威,花上数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建造金字塔;罗马教会的权势,使它可以用好几代的光阴去盖一座天主教堂;而一位皇帝想修一座宫殿,也就不须多费唇舌解释。大众决策绝不会有任何冒险性,因为在这个大众传播与民调盛行的年代,政治人物若想要保住饭碗(这可是人人梦寐以求的),就不能冒险作出任何不受欢迎的决策。

  民意有两个难题:首先,多数不一定正确,至少有时,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其次,民意容易受到操纵和利用,不要忘了,希特勒正是通过鼓惑人心的本领被选举上台的。

  下面一段也是引自《是,首相》,以一个文官之口,讲述他的上司向他解释操纵民意的诀窍。

  我不懂选民怎么能同时赞成而又反对一件事。亲爱的汉弗莱告诉我怎么做。

  诀窍是,向一个普通老百姓提出一系列的问题——去接近他的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女士,手里拿着一个写字板。自然,这个普通老百姓要给人一个好印象,不愿使自己干蠢事。因此,市场调查者就会问他旨在引出一贯式答复的问题。

  汉弗莱在我身上作示范。“伍利先生,青少年犯罪率上升,你担心吗?”

  “是。”我说。

  “你是否认为在我们的学校里缺乏纪律和严格训练?”

  “是。”

  “你认为年青人欢迎在他们生活中搞一些组织和领导工作?“

  “是。”

  “对他们提出挑战性的要求,他们会有反响吗?”

  “会。”

  “也许你赞成重新恢复兵役?”

  “是。”

  嗯,我自然而然地说“是”。一个人为了不让别人看来缺乏一贯性,几乎不太可能回答其他的话。那么,所产生的事实是,民意调查光发表最后的一个问题及其答复。

  汉弗莱建议我们委托别人举行一次新的调查,我们就这样干了。他当时当场炮制了一连串问题:

  “伍利先生,你是不是担心爆发战争?”

  “是。”我说,十分真诚。

  “你对军备的增长很不高兴吧?”

  “是。”

  “你认为发给青年人枪支并教他们如何杀人,有危险吗?”

  “是。”

  “你认为违反人们的意志,强迫他们拿起武器是错误的吗?”

  “是。”

  “你会反对恢复兵役吗?”

  我不知不觉、不由自主地答“是”。

  汉弗莱成功了,他高兴得很。“你瞧,伯纳德,”他对我说,“你是一个完美的不偏不倚的样板。”

  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民意是一团可以捏来捏去的面。因此在面对声称“代表民意”的宣传高调时,不必过于在意。但是总的说来,各个阶层的民众还是懂得维护自身的利益的,并为此争吵不休。所以在选择政府官员或议员时,所面临的冲突就是目标设定:究竟要一个有效能的政府?它除了领导、远见外,还包括了一些必然不受欢迎的决策;还是选一个能反映大众期望、欲求的体制,只剥夺少数人民权利,却又能表达一般选民的不同意见。

  两个不同的目标,将会产生不同的选举制度。

  各种投票制度的利弊

  采用“多数为王”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在选举后将使大部分民众不再具影响力,而少数人就像战败的军队般,只能为下次竞选作准备,影响力亦几乎为零,而他们扮演在野角色时,仍是以下次选举作为出发点。

  与“多数为王”相反的选举制度就是以投票比例决定各党代表的席次,以确保政府或民主制度中的立法单位在运作过程中,不会忽视所有人的意见。如果在1992年美国大选中,佩罗阵营组成政党,且总统候选人的政党比例是由各候选人的实际得票率来计算,则比例代表制的结果会造成国会有43%民主党、38%共和党及19%的佩罗党。而赛局理论的技术准则为结合各少数党击垮最大党,但随着组合的改变,就会产生混乱。许多欧洲国家都采用这样的制度,美国部分地区也尝试过,但世界各地的经验显示,有效能的政府需要在不同方案间决策,而高度分散化的团体则很难在影响深远的选择间作出决定。那些大声疾呼多元化可强化社会结构的论调,实在很难从历史上找到佐证。比如代表制虽不会蹂躏少数人的权益,却也不易实施多数人的愿望。不论选择为何,最后都会回归到原来追求的目标。

  即使所谈的是一个小范围选举,也没有不一致的现象发生,选举结果还是跟选举规则息息相关。举例来说,A、B、C3人竞选某一公职,而9位选民的偏好如下:有2位选民认为A是上选,B次佳,C为第三。4位首选C,A次之,B第三。3人首选B,A第二,C第三。

  在多数决的制度下,只有第一选择的票数有效,因此C获得4票为胜利者,B、A则各得3票及2票。在这个例子中,很明显多数的人并不喜欢C,但他却拥有忠贞选民。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虽然C没有赢得绝对多数,但仍然胜选,这和1992年克林顿当选总统的情况相同。

  再看看其他的投票制度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有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加权计票,也就是名列二、三名的选择也予以加权计分。如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分。这就是所谓的波达规则。在这样的规则之下,A得11分,反败为胜,而B与C皆得8分,打成平手。支持A优胜的原因是,有7个人将他排名在第二位,虽然认为A是最佳人选的人并不多,但他却比C得到更多的认同。

  另一个常用的制度为偏好投票,就是要求选民如上表一样,标示出第一、第二的名次。只要候选人拥有绝对多数的第一名选票,即可获胜。如果没有优胜者,就把得到第一名票数最少的人剔除,再将其得票依照选票上的次序,重新分配给其余的候选人。因此,A将会最先被淘汰出局,这与前一种制度比,他因认同度高,故脱颖而出的结果有很大的不同。再回到偏好投票下,两张选票就会分给B,使B得票超过C而胜选,但在原制度下却只得第二名。这种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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