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金匮玉函要略述义-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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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曰。了戾者。其系纽转也。先兄曰。卢文 钟山札记云。了戾者。屈曲旋转之意。许慎注淮南原道训云。 。了戾
也。郭璞注方言三。轸。戾也。云相了戾也。杨 注荀子修。身篇击戾云。犹了戾也。
少阴脉滑而数者。阴中即生疮。(脉经。分为二条。又曰。少阴脉数。则气淋。阴中则生疮。)
平脉法曰。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
脉经。此条前有一条。曰。少阴脉弱而微。微则少血。弱则生风。微弱相搏。阴中恶寒。胃气下泄。吹而正喧。
妇人良方。膏发煎。治妇人谷气实。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阴中出血。
赤水玄珠曰。令媳长卿之妇。腹中微疼。经行不流行。喉痛。四肢麻木作战。不知饥饿。右脉洪大如菀豆。以川芎。
香附。麦芽。山楂。乌梅。粉草。桔梗。酒芩。防风。荆芥。白术。茯苓。四剂而安。次月经水大行。十日不止。以黄
。阿胶。蒲黄。各一钱。白芍药二钱。粉草三分。一帖而止。此后但觉浊气下坠。屁从子户中出。以补中益气汤。加
酒炒黄连。调养而平。
x小儿疳虫蚀齿方x(幼幼新书引。葶苈下。有各少许三字。腊日。作腊月。 上。有和字。赵注本。不载此方。)
〔魏〕附小儿疳虫蚀齿一方。不知何意载于篇末。或有儿科之书。阙略不全。挂一漏百者乎。
卷下
杂疗方第二十三
属性:(按以下三篇。二注本。及朱氏。亦不载。)
x柴胡饮子方x
按药以贴称。宋以上所罕见。(说见于先教论撰医剩中。)药滓再煮。见陶氏本草序例。然仅系于诸补汤所用。
x长服诃黎勒丸方x
本草。图经。引张仲景云。长服方。诃黎勒。陈橘皮。浓朴。各三大两。捣筛。蜜丸。大如梧子。每服二十丸。至
三十丸。
x三物备急丸方x(千金。三味各等分。曰。右皆须精新。多少随意。先捣大黄。干姜。下筛为散。别研巴豆如脂。
内散中。合捣千杵。即尔用之。为散亦好。下蜜为丸。贮密器中。莫令歇气。本草图经引。作用大黄。干姜。巴豆各一
两。须精新好者。捣筛。蜜和。更捣一千杵。丸如小豆。服三丸。老少斟量之。为散不及丸也。云云。每服大豆许三四
丸七字。按据千金。方后。用字句。亦佳二字。当在蜜和丸上。盖言即尔以散为便。久贮蜜丸为佳。)
雷公炮炙论云。云如大豆许者。取重十两鲤鱼目比之。
按徐氏曰。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姜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以通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
中恶卒死耳。程氏曰。大黄。荡涤肠胃。干姜。温中散寒。巴豆。除邪杀鬼。故主如上诸证。愚意二说俱非。盖此方所
主。其证极暴极实。仅有顾虑。祸速反掌。是以其治要在短刀直入。咄嗟奏凯。故巴豆辛热峻下。以为之君。大黄为臣。
以辅峻下之用。干姜为佐。以助辛热之性。三味相藉。其功益烈。为攻泻诸方之冠。所以能相抵当也。
圣惠。治恶疰心腹痛。如锥刀所刺。胀满欲死者。硝石丸。
于本方。加硝石。附子。
又治暴 。气攻心腹胀痛。不欲饮食。宜服巴豆丸方。
于本方。加木香。蓬莪术。
又治卒死及感忤。口噤不开者。宜服此方。
即本方。以枣瓤和。圆如绿豆大。以温水下。
圣济。治小儿木舌。肿胀满塞口中。三物备急丸方。
即本方。如绿豆大。每服五丸。温水下。大便利为度。
尸蹶。脉动而无气(静而死。肘后。作静然而死。外台同。而。作如。而字。当为如义读。)
按尸蹶。即阳气暴实。凌轹阴血之病。盖中气之类也。说详于扁仓传汇考中。当参。
x救溺死方x
千金曰。但埋死人暖灰中。头足俱没。惟开七孔。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
〔鉴〕外浴以散其瘀。内服以下其瘀。斯得之矣。
按医心方。服石方中。引张仲景者。凡四道。未知本经之遗否。姑附载于左。
张仲景云。解散发。烦闷欲吐不得。单服甘草汤。甘草(五两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服一升。得吐即止。
张仲景方云。黄芩汤。治散发腹内切痛方。
支子(二两) 香豉(三升) 黄芩(二两)
凡三物。切。绵裹。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以衣覆卧。灸应有汗。
张仲景云。半夏汤。治散发。干呕不食饮方。
半夏(八两洗炮) 生姜(十两) 桂心(三两) 橘皮(三两)上四
物。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半。分三服。一日令尽。张仲景方。治寒食散。大小行难方。
香豉(二升) 大麻子一升(破)
上二物。以水四升。煮二升八合。去滓停冷。一服六合。日三。
卷下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属性:x论辨二首x x合九十法x(按当八十六法。) x方二十一首x(按当二十六首。)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
按服药炼液。言道家辟谷之流。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
医说。引食治通说云。金匮要略方曰。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谓畜兽五脏。能
益人五脏。春时木旺。肝气盛脾气败。故不食肝。食之则肝气愈盛。脾气愈败。因成脾病。则难治也。或春月肝经受病。
明有虚证。亦宜食肝以补之。或春月肝气太盛。即宜食肺以抑之。又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
肾病禁甘。五味递相克制。故禁之也。或肝气太盛。因而生病。亦宜辛味以制之。更在心智变通。
不可全执定论。他脏效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字。疑衍。)
巢源曰。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按据前后条。猪字。当作诸字。)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巢源曰。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是
中毒。
六畜自死。皆疫死。
巢源曰。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
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
巢源食牛肉中毒候曰。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则令人心闷身体痹。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
因而致者非一也。
x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x
〔程〕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柏。味之苦者。
x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x
按犬屎。本草唐本注云。白狗屎。主疔疮。水绞汁服。主诸毒不可入口者。人乳。功见下条。生韭汁。本草引孟诜。
云。胸痹。心中急痛如锥刺。取生韭。或根。五斤。先捣汁。灌少许。即吐胸中恶血。知此方亦取涌吐。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程〕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按六上。似脱食字。)
治食犬肉不消。(按心急字。疑。本草。引梅师方。作忽字。)
巢源曰。凡狗肉性甚躁热。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难消。故令人烦毒闷乱。
鸡有六翮四距者。
先兄曰。尔雅。羽本。谓之翮。说文。翮羽茎也。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
巢源曰。凡人食鱼 者。皆是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多则难消化。令人心腹痞满。烦乱不安。
神巧万全方。治食物过饱不消。遂成痞膈将死方。
马牙硝(一大两碎之如无以朴硝代之。) 吴茱萸(半斤陈者)
上煎茱萸取浓汁。投滓承热服之。久未转。更进一服。立愈。唐窦群尝话。在常州时。食脍不消。痞结闷甚。诸药
悉不转。腹坚气绝。医徐彦庄处得此方。服乃瘥。窦云。微此殆绝。
卷下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属性:(按此篇。合八十法。方十八首。今不言者。盖脱文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圣济总录曰。朽木生蕈。腐土生菌。二者。皆阴湿之气蒸郁所生也。既非冲和所产。性必有毒。若误食之。令人吐
利不已。心腹切痛。甚者身黑而死。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
〔鉴〕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葵心不可食。伤人。
〔鉴〕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食躁或躁方。
按金鉴所解。殆属牵强。盖此方介于菜类方法中。则亦当治菜毒方。考医心方。引葛氏方云。为食诸菜中毒发狂烦
闷吐下欲死方。煮豉汁。饮一二升。窃想葛氏所举。本是仲景原文。而今作食躁或躁者。系于文本讹脱。或者食菜烦躁
四字之误也。(今本肘后方。偶欠此方。然自有治诸菜毒方。而其前后诸条。概与本篇方法相同。)
巢源曰。野菜芹荇之类。多有毒虫水蛭附之。人误食之。便中其毒。亦能闷乱烦躁不安。可以互证。
菜中有水莨菪。
按此云中风。即发狂之谓。后汉书朱浮传曰。中风狂走。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
按糖。即饧字。饴弱于饧。故饴有胶饴。饧有硬饧也。(辑义引释名。用李时珍所改。当考原书。及方言。说文。
广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