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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潘恩选集-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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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美国的利益,同样也为了法国的利益,要求通过一项对托马斯·潘
恩起诉的法令。”

这种意图,没有付诸实行,其原因何在,非我所知,所以连我自己也说
不明自,只能说由于这场疾病而变为不可能。

国民议会尽它的权力所及,为我所受的不公待遇补偏救弊,一致同意公
开邀请我返回国民议会。于是我接受邀请,表示我能够忍受伤害而不影响我
的原则或性情。正确的原则,并不因受到违犯而被放弃。从我恢复自由以后,
我已看到好几种刊物,有些出在美国,有些出在英国。这些刊物对于我的《理
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作了答复。如果这些文章的作者这样做了,能以此自娱,
我不打算加以干涉。他们尽可随心所欲,对于我的作品和我本人加以批驳。
他们对于我的帮助比他们所想望的更大,而且我不反对他们继续写下去。然
而,在我未曾写出第二部分作为对他们的答复时,他们会觉得必须重读他们
的作品,而把他们的“蛛网”重新结织。那末他们初次的写作,偶然之中改
过来了。

现在他们会发觉我已得到了一本《圣经》和一本《新约》:而且我也可
以说我已发觉它们是比我以前想象中更坏得多的书。假如我在《理性时代》
第一部分中犯了什么错误,那是由于我对于那些书中某些部分说得过分好
了。

我观察到所有我的对手方面,为解除他们的困难起见,多少乞灵于他们
所称的经文证据和《圣经》权威。他们对于所讨论的问题,知识十分浅陋,
甚至把真实性的争辩和教义上的争辩混为一谈;虽然我要向他们指正,假如
他们再要有所写作的话,也许知道怎样开始。

托马斯·潘恩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证明之前,《圣经》本身必须先被证明是真实的;因为《圣经》如果不真实,

或其真实性有疑问,它就没有权威,也就不能用作任何事物的证明。

一切解释《圣经》的基督教人士,一切基督教教士和传教师,常在实践
中把《圣经》作为一堆真理和上帝之道强加于世间;他们为了《圣经》中的
特定部分或某些章节的值得揣想的意义,彼此辩驳,争吵,甚至诅咒:有人
坚持某节经文应作如是解释;另一人认为其意义恰恰相反;而第三人则认为
前面两人的见解都不对,而另有一种意义;他们所谓了解《圣经》,就是这
样一回事。

巧得很,我所看到的关于《理性时代》第一部分的一切答复,都出于教
士的手笔;而这些虔诚的人士,象他们的前辈一样,长于辩驳,争吵,并且
装作懂得《圣经》;人人所了解的彼此不同,但各人认为自己懂得最好;他
们没有相同之点,但是他们都对读者说托马斯·潘恩不懂此道。

现在为了避免浪费他们的时间和加剧他们关于《圣经》教义的不可控制

的争吵,他们应该懂得,如果不懂,礼貌上也应该告诉他们,首先应该明白

的是,究竟有没有足够的权威使人相信《圣经》是上帝之道?在那本书里,

有些事情,据说是由于上帝的明令做出来的。这些事情对于人类和对于我们

所有的道德、正义的观念来说,都是骇人听闻的,恰如罗伯斯庇尔、卡里尔

和约瑟夫在法国所做的事情,以及英国政府在东印度群岛的所作所为一样,

或者同现代任何暗杀事件如出一辙。当我们读到所谓出于摩西、约书亚等人

的书,说起他们(以色列人)偷偷地侵犯了所有国家的人民,按历史的昭示,

那些人民并没有开罪他们;而他们对那些国家动兵用武,白发黄口均在所不

免。男、女、幼童,全遭屠杀;他们不让一人活着。这些记述,一再重复见

于那些书中,而且残暴程度越来越深;我们能确信这些是事实么?我们能确

信这些作为是出于创造者①的命令么?我们能确信记载这些事情的书是由于

他的权威而写成的么?

年代的久远不能作为故事真实的证据。相反,这是难以相信的象征;因

为任何历史越是托始于古远,就越显出它是一种寓言(或神话)。一个民族

的起源往往用一种神话式的传说来加以掩盖,犹太人的起源,也和其它民族

的起源同样可疑。把一切的行动归咎于全能的上帝,而按他们自己的本性和

道德正义的每一准则来看,都是罪行,正象一切暗杀一样,尤其是暗杀婴孩,

其罪更重。《圣经》告诉我们,那些暗杀行为是出于上帝的明令。所以相信

《圣经》是真实的,我们就必须推翻我们对于上帝的道德正义的一切信仰;

因为婴孩的一哭一笑,哪里可以并行不悖?复次,读了《圣经》而不生怖畏,

我们必须把人心中一切温良的、同情的和仁慈的思想,全部放弃。就我来说,

如果我相信《圣经》是真实的,必须作出牺牲,那么即便没有其它证据来证

明它是虚假的,已经足以使我决定应取什么,舍什么了。

但是除了一切道德上反对《圣经》的证据外,我在这本作品中,还要提

出其它证据,即使一个教士也不能否认;并且指出从那种证据看来,《圣经》

是无权作为上帝之道的。 


①指上帝。——译者

但是,在我进行这样的查考以前,我要指出《圣经》和其他古代著作,
在哪一点上不同,以及用以确立其真实性的证据的本质。这样做是比较适当
的,因为《圣经》的拥护者,在对于《理性时代》前一部的答案中,所据以
立论,而且加以强调的是《圣经》的正确性和其它古代作品相同:好象是既
然相信了这一种,依据准则,就该相信那一种。

但是,在我进行这样的查考以前,我要指出《圣经》和其他古代著作,
在哪一点上不同,以及用以确立其真实性的证据的本质。这样做是比较适当
的,因为《圣经》的拥护者,在对于《理性时代》前一部的答案中,所据以
立论,而且加以强调的是《圣经》的正确性和其它古代作品相同:好象是既
然相信了这一种,依据准则,就该相信那一种。

信从,那就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 
①,其理由是这本著作有自明的论证,

作者绝无依傍,亦不涉及与时间、地点、环境等有关的一切事物。那本书中

所包含的事物,假使是由任何别人所写,或是隐名者所写,或由无人知道的

作者所写,那本书将享有与现在所享有的同样威信,因为确定谁是作者的问

题,和我们相信书中所包含的事物无关。但是这和被称为摩西、约书亚、撒

母耳记等的著作大不相同,那些书是属于证明的书,它们所证明的是天然不

可相信的,所以我们对于那些书的真实性的全部信仰,首先寄托于认定它们

是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所写的,其次是,认为他们的证言是真实的。我们

可以相信第一点,就是说,我们可以相信著作权是属于他们的,然而不是相

信他们的证言;同样方法,我们可以相信某人为某一案件作证,但是并不相

信他所提出的证据。假使一旦发觉以前认为是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所写的

书并不是他们写的,于是那些书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即时全部完蛋,因为伪造

或虚构出来的东西是不可能有的;也不会有隐名的证言,尤其是天然不可相

信的东西;例如与上帝当面对话,或如人可以命令太阳和月球停止行动。至

于其它古书,绝大部分是天才的作品,其中如世所称为荷马、柏拉图、亚里

士多德、德摩斯梯尼及西塞罗等诸家之作品。这里,又要说到我们所以重视

这些作品中的任何一种与作者为谁,并无多大关系;因为凡是天才的作品,

即使作者不具姓名,它们也会享有盛名,象现在它们所享受的一样。没有人

相信荷马所叙述的特类城的故事是真的——因为人们所赞赏的只是那个诗

人;故事虽假,而诗人之优点长存。但是我们不信《圣经》作者(例如摩西)

所叙述的事情正如我们不信荷马所描写的故事一样,那末依我们的评价,摩

西不会留下别”的东西,只是一个骗子罢了。至于古代的历史家,从霍莱铎

得斯到塔西佗,我们称赞他们只限于他们所描写的事情,是很可能发生的和

可信的,我们的相信以此为度。因为我们如果逾此限度,那末我们必须相信

培西伦所描写的惠思葩西安所做的两件奇迹,就是医好一个跛者和一个盲

人,正和基督的历史家们描写基督所做的事情和方式完全相同。我们也得相

信约瑟福斯所引证的打开旁非利亚海让亚历山大和他们的部队通过的奇迹,

这和《出埃及记》中所述红海一事,正复相同。这些奇迹和《圣经》中的奇

迹同样被证为真实,然而我们不信它们;因此为使我们相信天然不可信的事

物所必备的证据,无论在《圣经》中或在别处,其程度比我们相信天然可信

的事物要大得多;所以《圣经》的拥护者不能因为我们相信其它古书中所叙

述的事物,而要求我们相信《圣经》,由于我们相信其它古书的叙述也只限

于可能的和可信的,或者因为他们是自明的,象欧几里得那样;或者赞美它

们的优美艺术,象荷马那样;或者赞成它们因为他们是肃穆的(安祥的)象

柏拉图;或者他们是有判断力的,象亚里士多德。我已提议了这些事情,现 


①欧几里得按照编年史,活在耶稣基督三百年以前,大约在阿基米德之前一百年;他是从埃及的亚历山大
城来的。——作者

将进而考查《圣经》的可靠性,首先要讨论被称为属于摩西的五篇:即《创
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我的意图
是要指出那些书是伪造的,并且要说明摩西不是那些书的作者;更有甚者,
那些书也不是在摩西时代所写的;而且也不是摩西以后数百年内写的;它们
无非是试图写出摩西的生活史,和据称是他生活时的历史,也说到他以前的
时代,是由于摩西死后数百年,由一个极无知和愚蠢并冒称为作家的人所写
的,象现代人写几百年,或几千年以前所发生的或想象中所发生的事物的历
史一样。

将进而考查《圣经》的可靠性,首先要讨论被称为属于摩西的五篇:即《创
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我的意图
是要指出那些书是伪造的,并且要说明摩西不是那些书的作者;更有甚者,
那些书也不是在摩西时代所写的;而且也不是摩西以后数百年内写的;它们
无非是试图写出摩西的生活史,和据称是他生活时的历史,也说到他以前的
时代,是由于摩西死后数百年,由一个极无知和愚蠢并冒称为作家的人所写
的,象现代人写几百年,或几千年以前所发生的或想象中所发生的事物的历
史一样。

第一,没有肯定的证据来证明摩西是那些书的作者;说他是作者,完全
是一种没有根据的意见,出外旅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写这些书的
风格和方式也没有令人相信之处,甚至推定它们是摩西写的;因为这完全是
另一个讲到摩西的人的风格和方式。在《出埃及记》、《利未记》及《民数
记》(因为在《创世记》每一事物都在摩西时代以前,而且这里面丝毫没有
提及到他)中,我说,这些书全部用第三人称;往往是:神对摩西说,或摩
西对神说;或摩西对人民说,或人民对摩西说。这就是历史家在写到那个人
的生活和行动时,提到他所用的风格和方式。或者有人可以这样说,一个人
在讲到自己的时候,也可以用第三人称,所以可以假定摩西是这样做的;但
假定不能证明什么东西。如果有人支持那种信仰,认为摩西亲自写了那些书
篇,而除假定以外,不能更好地再进一步,他们不如“免开尊口”。

但是即使依据语法上的权利,摩西可能用第三人称来讲自己,因为任何
人可能那样来讲到自己,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书中的事实是说话者就是摩西,
而不使摩西成为真正可笑和荒谬之人:——例如《民数记》第十二章第三节
说,“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众人。”如果摩西用这样的话来讲自己,
那末他不是最谦和的人,而是纨袴子弟中最自负和最傲慢的一个。于是,那
些书的拥护者现在可以就其所好,选取一方,因为双方都跟他们相反对。如
果摩西不是作者,那些书就没有权威;如果作者是他,那末作者就不可信任,
因为自夸谦和就是谦和的反面,也就是感情上的谎话。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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