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金匮玉函经二注-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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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金匮玉函经二注
作者:周扬俊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87年
叶序
属性:自来学医者。多讲求伤寒。而杂病则略之。盖伤寒分经论证。蹊径了然。非若杂病之门类繁赜。博
综为难也。不思仲景氏祖经方而集其大成。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故无不可
以治杂病。其专治杂病之方。则惟金匮要略一书。神而明之。足以推阐无余。顾伤寒论。自成无己、
韩和、庞安时以来。注释论辨。代不乏人。厥后吾吴周君禹载。汇为三注。学人益有所钻仰尚已。
金匮有国朝徐彬论注。虽云明显。要未若宋赵以德之明且详也。乃周禹载又为之补其未备。畅
其欲言。名曰补注。合衍义而成书。为金匮玉函经二注。嘉惠后学可谓仲圣之功臣。惜其书风行未广。
原版旋毁于火。致使学人不能家置一编。良足慨矣。今春余友春泉。见余案头叶氏医案存真。及
马元仪方案。怂恿付梓。因论及此。为叹息者久之。访购抄本。苦多鲁鱼之讹。复为遍求初印原本。
相与昕夕校雠。醵资重刊。公诸当世。医林不朽之业也。功岂在周氏下哉。既已药观厥成。而积思
顿释。故志其简端如此。
x道光十二年壬辰仲冬既望长洲叶万青。x
陈序
属性:汉、张仲景医理最精。以伤寒一门。为病中最要。既为伤寒论以明治法。复为金匮
玉函经以为治杂症之矩 。岐伯、秦越人后一人而已。后之注者。以宋赵君以德衍义为最精。国朝
周扬后又为之补注于本书。益加融贯仲景之书。如四子六经。而两君之注。则高密之训诂。紫阳
之集义也。康熙二十六年。楚抚丁思孔。梓于楚南。迄今百四十余年。世鲜传本。吴门李君清俊。
名医也。于古人载籍。无所不窥。治症神效。即得此本。思以公诸当世。因为重付诸剞劂。余之识君也。
在嘉庆丙子。适病后左足短二寸。不能着地。君治之两月而痊。至今将二十年。步履如少壮。道光
戊子。余扶病重至汉上。邀君同行。君为人施诊。应手立愈。为余制药施人。亦皆灵验。汉上人
至今称之。盖君之造诣渊微。立心诚笃所致。今刊此书。犹前志也。昔余弟鸿庆。亦深于医。与君
最契。重刊伤寒活人书。未竟而殂。君议为竟之。俾与此书并行于朋友之际。所云笃矣。余素不
习医。近以学道。从事三尼。医世功诀。读金碧龙虎灵宝毕法诸书。稍知养生之理。因兼读素问难经伤寒论及是书以相
印证。
知医家之要。尽此四书之中。君尝谓是书医可通仙。并谓余因学仙而通医理。余谓医与仙皆非
余所及。其理则固能言之矣。赵君不着里籍。金匮要略又云明人。君因欲去序中宋字。余谓旧本
不宜轻改。且其文笔醇浓。语多非近儒明人所及。朴学之士。潜德隐曜。不必以史乘失载为疑也。
若夫道家之书。如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胎息经云。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南华经云。
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神将守形。乃可以长生。黄庭经云。寸田尺宅可治生。闭子精门可长活。
皆身心性命之圭旨。苟能守而行之。风湿寒暑。皆不能侵。留形住世不难。又何杂病之足虑乎。
以质李君。知余言之不诬也。
x道光癸巳八月钱塘陈文述序于吴门妙香天室x
自序
属性:尝思事不师古。其法不立。师古而不师圣人。其理不精。圣人每于礼乐教养之外。
凡可以爱护施民者。无所不至。视人疾痛。如在乃身。故仲景既着伤寒论垂万世
法。而复出其心思。着金匮玉函经为杂证矩范。使天下后世有志此者。于此启悟。
以拯济斯人。固圣人无已之心。不易之学也。后之学人。若东垣之脾胃。河间之温
热。丹溪之湿热。王安道之统论。易思兰之发明。薛立斋之虚弱。莫不各擅其长。要
皆得力于此。今之学人。能称述诸家。而不知朔流穷源。上稽圣训。积数十年之敏
悟。为百尺竿头之进步。终为浅寡而已矣。然则要略为杂病方圆之至也。为方不
多。立论殊少。其间推测病由。如六淫之气。七情之感。腑脏之伤。及汤丸之补泄。气
味之缓急。罔不毕备。有志之士。苟得其二三。已足名世。及观从来注释诸家。未能
久读其书。岂能心知其意。又何从阐发其理。迩者程公云来、徐公忠可。各有疏注
行世。已足发挥底蕴。表彰绝业。独赵以德先生衍义。理明学博。意周虑审。本轩岐
诸论。相为映照。合体用应变。互为参酌。庶几大道之明也。惜乎未有梓本。读者甚
少。更有遗编。注递颇缺。余购之二十余载。未得全璧。因不揣疏陋。拟为补注。又大
半采嘉言之议。融会成之。而续貂之诮。知不免也。倘海内君子。有志以斯道自任
者。如脉诀、药性赋、回春入门等书。决不可读。幸勉力于圣论。无自安于苟且。
x康熙二十六年秋月吴门周扬俊识于星沙寓中x
卷一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属性:(论十三首方一首脉证二条)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
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心火气盛。则伤肺。
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可
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
〔衍义〕经谓五脏相传者。又是脏气因邪并之。邪正相合。发动则有余。故得传于不胜也。今乃
云肝虚。虚证知其传脾。然肝虚必弱。弱则必为所胜者克。奚能传于不胜也。藏气法时论曰。肝欲
补。急食辛以补之。欲泻。以酸泻之。今云肝虚之病。补用酸。又奚为与内经相反也。试尝思之。
金匮首篇之所叙者。由人禀五行气味以成形。形成则声色渐着。于是四者。日行变化于身形之中。
未尝斯须离也。故列于篇首。以为治病之规范。此条特明于味者耳。夫阴阳者。在天为风、寒、
湿、热、燥、火之气。在地成水、火、金、土、木之形。在人化辛、酸、咸、苦、甘之味。是故人之
五脏。从五行生数。配其奇偶。互成体用。天一生水。在体为精。在气为寒。地二生火。在体为神。在气
为热。精与神配。寒与热配。二者形之始着。自合一奇偶也。天三生木。在体为魂。在气为风。地四生金。
在体为魄。在气为燥。魂与魄合。风与燥配。居形生成之中。亦合奇偶。然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
以奇生则成而偶。以偶生则成而奇。寒之气坚。故其味可用咸以 。热之气 。故其味可用苦以坚。
风之气散。故其味可用酸以收。燥之气收。故其味可用辛以散。土兼四时。行无定位。无专性。阴阳
冲气之所生。故其味甘以缓。洪范亦曰。稼穑作甘味之成者
为体。气之成者为用。有诸体而形诸用。故肝木者必收之而后可散。非收则体不立。非散则用不行。
遂致体用之偏之气。皆足以传于不胜也。偏于体不足者必补。酸以收之。偏于用不足者必补。辛以
散之。故补体者必泻其用。补用者即泻其体。因知内经云辛补。为其用也。仲景云酸补。为其体也。
然仲景之言。亦出内经。内经谓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岂非酸乃肝之本味。以本味补本体。不待
言而可知。故正言时论补泻其用之行变化者。亦不可以为仲景相反也。又云弱水壮火。使金气不行。
则肝气自愈者。水乃木之母。火乃木之子。此即母能令子虚。子能令母实之义。由子克退鬼贼故也。然不
止一法。又有所谓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二者之法。常对待而立。为五行逆顺而设。逆行则相胜。
顺行则相生。治相胜者。则当弱水旺火。治相生者。则当益水泻火。水能生木。于木虚者。
盒饭补水。水盛则木得受其所生矣。于木实者。盒饭泻火。火退则金气来制。而木平矣。仲景谓肝虚
用此。实则不用者。意则在是。观夫内经治胜复之气于既复之后。两气皆虚。必补养安全而平定之。使余
之气自归。其所属。少之气自安其所居。初胜之际。其气为实。则泻其有余。由是以言。仲景此条之意。又未必不
似于斯也。
夫人秉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
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
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
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
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辛酸
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
腑之纹理也。
〔衍义〕此条举生身之气而言。所谓五常者。五行经常之气也。上应列宿。在地成
象。名曰刚柔。金、木、水、火、土也。在天无质。名曰阴阳。风寒、湿热、燥火也。人在气交
中。秉地之刚柔。以成五脏百骸之形。秉天地之阴阳。以成六经之气。形气合一。神机发用。驾行谷
气。出入内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应夫四时。主宰于身形之中者。谓之元真。其外感者。皆
客气也。主客之气。各有正不正。主气正则不受邪。
不正则邪乘之。客气正则助其生长。不正则害之。主气不正者。由七情动中。服
食不节。房欲过度。金刃虫兽。伤其气血。尽足以虚之。客气之不正者。由气运兴衰。八风不常。尽
足以虚之。客气伤人。或谓风寒湿热燥火。但有德化。政令行于时。和则化。乖则变。变则眚。岂独
风能生能害于物哉。今仲景止言风而不及五气。何也。曰阴阳在天地间。有是气。则有是理。人秉是
气。即以为命。受是理。即以为性。若仁者乃风木之理。风木乃仁之气。先儒且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兼统五常之性。其风木者。亦天地生物号令之首。必兼统五常之气。五气莫不待其
鼓动以行变化。故内经曰。之化之变。风之来也。大抵医之独言风。犹儒之专言
仁也。内经又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脏。灵枢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
又云。风寒伤人。自经络传入经脉肌肉筋骨。内经五内。仲景所谓人能慎养。不令邪中。为内外所因者。
盖取诸此以分表里者也。非后世分三因之内因也。语同而理异。三因之内因。由七情房室。虚其元真。
以致经络脏腑之气。自相克伐者也。
〔补注〕此条首言元真通畅。人即安和。末言病则无由入其腠理。盖重阳气以固其阴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云腹中冷苦痛者死)
鼻头色微黑者。有金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其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衍义〕青者。肝之色。肝苦急。急则痛。苦冷者。是厥阴挟其肾水为寒。寒极则阳亡。
阳亡则死。微黑者肾之色也。肾属水。水停则色微黑而不照。若照者是水胜火而血死。黄者脾之色。脾
主土。输谷气于上焦。以化荣卫。今胸中有寒。谷气不化。郁为胃热。显出其黄色。黄为中焦蓄热。今不
谓中焦热。而为胸中有寒者。乃指其致病之本而言也。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荣卫。荣之色充则面
华。不充则面白。知其亡血也。赤为火色。若非火令之时。加于白色之上。是火重来克金
也。故死。目通于肝。眼皮属之脾。其肺金不能制木。风木得以自盛。反胜脾肺。是故风急则眼皮敛涩。
目为之正圆。甚则筋强肉重而成痉。痉由木贼土败。故亦不治。虽然。色不可一例取。则又云青为痛者。与正文义同。
黑为劳者。房劳也。入
房太盛。竭精无度。情火炽而肾水乏。则又与水气之黑异矣。此属之火也。火之色虽赤。
然是火发于肾水之中。故不赤而反黑。其黑必枯燥。不似水气之黑。黑而光泽者也。赤为风者。由热生风。
子令母实故也。黄为便难者。以中焦热燥其液。肠胃不润。是以便难。然是黄色必枯而不泽。所以又
谓若鲜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