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美食记+1番外 作者:赵小6(晋江vip2014-07-14正文完结)-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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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苗苗妈喜嗞嗞地问到。
二嫂用力点头,“当然,我看的清楚着呢!”
苗苗妈更是乐的嘴角都快咧到了耳根后,张望了一眼屋里一表人才的苏初,怎么看怎么顺眼,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大抵就是如此了。
然而在这一片合谐中偏偏就要出现一个破坏合谐的声音,苗苗妈的四弟妹突然阴阳怪气的说到:“我看三嫂还是别高兴太早了,人家又有钱长的又帅还年轻的大城市男人凭什么看上咱们小县城出来的姑娘啊,要我说咱苗苗虽然长的还行,但学历实在是差了点,别是遇见骗子了吧!”
苗苗妈咧到耳根后的嘴角瞬间就收回成了八字形,厨房欢乐的气氛就是一滞。
大嫂皱眉,她们妯娌五个,就这老四一年到头嘴里没个好话,人憎狗厌的,这大喜的日子也没个眼力见的专爱给人填堵。
她是最大的,这个时候理应说点什么缓和缓和,“四弟妹啊,我瞧你这话说的可不太合适了。”
“怎么不合适了,我不也是担心咱侄女吗!难道我说的不是实话吗!”
“哼!”苗苗妈哼一声,懒的理她,直接端着两盘菜进屋摆桌。
“切,瞧她那样,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四弟妹撇嘴。
剩下的大嫂、二嫂、五弟妹对视一眼,内心深处都叹了一口气,各自端着盘子和碗进屋摆桌不再说话了。
屋里的男人们不知道外面的这场官司,正聊的起劲,苗苗爸,哥五个正兄弟同心旁敲侧击地问苏初的各种情况,苏初当然知道未来岳父率领着兄弟们在干什么,但他没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因此完全不心虚,问什么就如实答什么。
菜很快就上齐了,所有人都上了桌,五兄弟的小拷问瞬间变成了一家老少男女齐上阵的十五人大拷问,苏初依旧淡定非常,仍然问什么就如实答什么。
在他说到自己生于农村、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姐姐相依为命时,顿时满桌唏嘘。
苗苗爸更是拍着苏初的肩膀,“孩子,不容易啊。”
他们哥五个刚才在屋里问过苏初是做什么工作,苏初答他跟姐姐在A市有一个公司,效益还不错。
本来苗苗爸还以为苏初是家里有钱,现在一听苏初的这种凄凉身世,顿时高看了他好几眼,能吃苦、有才干,年轻的富一代可比年轻的富二代靠谱多了,不愧是她女儿,揍是有眼光!
“原来你是农村人啊!”就在苗苗爸各种沾沾自喜时,四弟妹那不合谐的声音又一次响起了。
‘农村人’几个字从她嘴里吐出,带着用膝盖都能听出来的鄙视语气,满桌除了苏初本人,包括苗苗在内,剩下的十五个人脸瞬间黑下来。
四弟妹却一点都没察觉到,特嘴快地继续说到:“不过没婆婆这点挺好。”
满桌十七个人,四弟妹的四个妯娌黑脸变黑线,剩下的人本来就黑的脸这下更黑了。
苏初无语,这位婶婶的智商真的木有问题吗?!
当着婆婆以及婆婆的五个儿子和婆婆的四个孙子一个孙女的面,说这样的话真的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小6鞠躬,加班到了9点,回到家都十点多了,忙忙活活快十二点才开始码字,不过小6神奇地发现:凌晨码字的状态奇好唉~~
第143章
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四婶战斗力太过彪悍,又善用奇招,往往出人意料;攻其不备。
大家纷纷在四婶面前低下那高傲的头颅;表示自己这样鱼蠢的人类实在理解不了四婶那诡异的思维方式。
最后还是可爱又无私的四堂弟挺身而出;他为了拯救众人于水火之中,不惜往自己身上‘哗哗’泼脏水;以没写完作业和一个人在家怕鬼这么凶残的说辞把四婶带回了家。
满桌人齐松一口气,四堂弟真是个好孩子啊。
今天是他们见未来女婿(孙女婿)(侄女婿)的好日子;真心不适合把时间浪费在跟脑残开辩论会上;过去十几年的经验已经清楚地告诉了他们;脑残是顽疾;不好治。
而且;家丑不可外扬,他们倒是早习惯了老四家的成天满嘴跑火车,可是人家苏初可是第一次上门,条件这么好的小伙万一给吓跑了,谁陪!
四叔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明媚而又忧伤,唉,这可咋整,他这个长辈的谱看起来是没办法愉快地摆起来啦!
苏初在苗苗家呆了三天,其懂事有理、自强不息的形像获得了苗氏家族男女老少一致好评,当然除了四婶,听说四堂弟身体不太舒服,四婶接下来的几天都留在家里照顾小堂弟了。
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整个老苗家就一个人看苏初超级不顺眼,那就是四婶。
因为只要苏初一来,她的宝贝儿子就会身休各种不舒服,准的简直都邪门了,四婶偷偷跑出去算过,大师可都说了,这苏初啊,跟他儿子八字不合,命里犯冲。
苏初不知道这些,他这里没了四婶不着调的打岔,办事效率高的简直到了一种凶残的地步。
只三天,苏初就忽悠着苗爸苗妈把他和苗苗的婚期给定了下来。
两人先在田中县把证给领了,婚礼定在半年后在A市举行。
苏初带着满车的礼物而来,换回了一个合法的妻子而归,深觉自己攒大发了,兴奋地犹如将军凯旋一般,一路高歌,苗苗被吵的翻了N多个白眼,敲了他无数个脑瓜蹦却完全不起作用。
等到了A市,苏初嚎的嗓子都哑了,却还在那兴奋地直蹦,牵着苗苗的手去自家老姐那里报告战果时,简直恨不得用小学生的走路方式,
苗苗扯着他的耳朵转了好几圈,才止住了他往多动症儿童方向发展。
不过虽然苗苗话语中没什么好气,但心理却甜滋滋的,有一男人能为娶到自己而兴奋成这样,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大概就是最幸福的时刻了吧!
夏罗对苏初成功拿下苗苗家人一点都不意外,说句自大的话,就她弟弟现在这条件、这年龄、这身价摆在那里,只有他挑别人的份。
也许这么说功利了点,男女双方的感情也不是可以这样衡量的。
但一旦两人谈及了婚姻、又由婚姻涉及到了两个家庭,这些外在的、庸俗的、功利的东西往往会直接越过感情,成为决定性的东西。
苗苗当然能配的上苏初,她的能力、她的品格都是无价之宝,但这些东西说起来都太过虚幻,只有那些真正有眼光有胸襟的人才能发现,与这些虚无飘渺的品格相比,权势与金钱才是所有人都公认的‘好条件’。
夏罗突然就想起了田雪,想起了苏初挨的那个巴掌,想起了田雪的妈妈对苏初‘破落户’的评价,夏罗突然就有点好奇,如果田雪的妈妈看到了今天的苏初,会是怎样的态度呢?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脑中一闪而过,夏罗还没无聊到让苏初去邀请他前女友的妈来参加婚礼的地步。
但夏罗绝对没想到,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巧合,半年后的婚礼,不但田雪妈妈来了,连田雪和她的老公也都来了。
不过田雪的老公是冲着苏初,而田雪妈妈和田雪是冲着苗苗。
听起来像是前女友前男友的爱恨纠葛,但其实这仅仅是一个巧合。
先说田雪的老公,半年前,夏罗亢奋地把两人的婚礼筹备工作接了过来,然后就打发着小两口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阿苏家’的盒饭已经遍布A市,在A市深深地扎下了根,是时候往外发展发展了。
夏罗第一眼看中的就是与A市相临的B市,两地离的近,人们对吃食的喜好也极其相似,再加上苏初在B市上了四年大学,对B市的了解也颇深,夏罗直接让小两口去B市开发市场去了。
现在的‘阿苏家’早非吴下阿蒙,手笔大的很,陆泽天打算让苏初直接占领整个B市的市场,而且是实体店和厨房全都有。
这是一笔极大的开支,不说别的,单单实体店装潢这块,就是一块巨大的、诱人无比的蛋糕。
风声才一放出,B市排得上名号的装修公司,一时间全惦记上了这块蛋糕。
而田雪的老公就是其中一个。
听闻苏初结婚,这些人包抱田雪老公都纷纷从B市赶来,虽说是不请自来吧,但能逮住机会刷刷好感度那也是极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这章实在有点短,但小6困的脑筋都打结了,连咖啡都挽回不了小6的神智,小6先滚去睡觉了~
第144章
田雪的老公姓郑,名叫郑则;是B市排名前几的装修公司老板;公司名叫‘爱家’。
能把田雪嫁给郑则;是田雪妈妈这两年最为得意的事情,逢人就爱夸两句。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她这个儿可真真是孝顺到到家了!
看到她身上的这项链、这戒指、这手镯没有?这可全都是他这个‘儿’给买的。
有人讽刺她;你就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女儿给卖啦!
田雪妈妈当时就不乐意了;这话怎么能这么说呢!她是那种看中钱的人吗!她看中的就是郑则能对她女儿好;你想想,郑则能对她这个丈母娘这么大方;对她如花似玉的女儿还能小气的了吗!她女儿都不用出去工作,过的就是富太太的生活。
还有郑则公司这名,你听听:爱家爱家;一准就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你也别说郑则年纪大,不就是大她闺女十四岁吗!人家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八岁可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再说年纪大点多好啊,年纪大的知道疼人。
至于人家郑则长的不好看什么的!肤浅!太肤浅了!
男人可不是靠脸吃饭的,长的好看有屁用,她闺女在大学交的那个叫‘什么初’的前男友长的倒是好看了,可是穷光蛋一个有毛用啊,能给她买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吗!
你也别说人家郑则粗俗,人家以前是叫郑大富,可是现在不是改名叫郑则了吗!
再说文化程度低点又能怎么样,人家郑则有本事,小学毕业也能让一堆大学生给自己打工,听说他公司里还有研究生呢,可见这学不学历的也没所谓,能挣钱才是最重要的道理。
前两天田雪妈妈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说是她女儿要结婚了,婚礼在A市举行,到时候请她去参加婚礼。
田雪妈妈一阵恭喜,放下电话就直撇嘴,没想到一晃眼她外甥女也要结婚了,还在A市,听说是跟她的同事,难道是嫁了个A市男人?!
啧,小丫头挺有本事啊,这么的也算是跳出中田县那个小县城了,颇有几分她当年死活要嫁B市人的风彩。
就是不知道那A市男人有没有钱,不过想来肯定是穷光蛋一个。
她跟她妹妹从小关系就不太好,苗苗这个外甥女她也只是前两年见过一次,小丫头长的还行,但学历实在是低了点,就她那个专科学历在A市那种遍地是大学生的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同事?
田雪妈妈不屑,同事里能出什么‘好’人!估计也就一个A市户口值钱了。
现在看来啊,姐妹里还是她一直过的最好,田雪妈妈洋洋自得。
从小到大她就是最有本事的,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高姐妹一等的,只不过是投胎投错了而已,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不说别的,就说她现在可是正经八百的大城市人。
而她的那些姐妹呢,生在小县城、长在小县城、到最后又嫁在了小县城,一辈子都出不了小县城的穷酸命!
她最瞧不起的就是她这个妹妹,明明模样不错,好好拾掇拾掇也不比自已差多少,可偏偏人又笨又木,嫁个男人也没本事的,生个女儿学习也不好,连个大学都考不上。
哪像她闺女啊,随她长的漂亮不说,她也有本事让她闺女受最好的教育,而她闺女也给她争气,考上的可是B大这个名牌大学,现在又嫁了个有钱人,什么都不用做就穿金带银的,谁能比的上。
她小时候跟姐妹比学习,长大了跟姐妹比老公,生子了跟姐妹比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是该比女婿的时候了,哼,她那帮姐妹这辈子就注定低她一头。
过了几天,田雪妈妈就收到了A市寄来的请贴,田雪妈妈嗤之以鼻,随手翻翻就把它丢到了一边,真能装,两个没啥本事的人结婚,到时候能来几个人啊,用个P请帖。
A市的习俗是早上迎亲,因此外地的都是提前一天就到。
夏罗事先把这些外地亲友的到达时间到达人数以及到达车次都列成了个表,租了二十几辆车让他们去车站接人,然后把客人直接送到酒店。
因此田雪妈妈和田雪才一走出出站口,就看到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