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揭秘 +作者:王溢嘉-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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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无害”的对象上,先是猫、狗等动物,然后是已经“失去生命”的尸体,在这些“东西”上面发泄他的激情。也许是激情在夜里得到了发泄,所以在白天,他仍能做一个受欢迎的“好人”。
乱伦世家
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发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但他的毛病不是性无能,而是乱伦……
B君是一个39岁的已婚男子,和妻子育有四女一男。有一天,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提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去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他的毛病是有乱伦行为,在医师面前,他说出了他的家庭三代之间惊人的乱伦内幕。
B君说他来自一个缺乏温情的家庭,自己的长相和个性都和父亲很像,但父母之间的关系却非常冷淡,经常彼此公开地向对方表露敌意。在成长过程中,B君对性的概念除了来自同龄玩伴的灌输外,主要是得之于在自己家中的观察所得。
他说当他11岁时,就曾目睹父亲和他13岁的姐姐性交。随后不久,他即有样学样,开始尝试和姐姐做性方面的游戏。姐姐对这种乱伦关系似乎不以为忤,不过B君说当时他只是好奇,并没有什么性高潮的体验。
B君的母亲显然知道自己的丈夫和大女儿间的乱伦关系,但却懒得理睬,似乎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事实上,B君说父亲经常和母亲及姐姐共睡一张床,而父亲就在母亲的身侧抚摸姐姐的身体。B君就这样和父亲各自为政地与姐姐发生性关系,直到她14岁时逃离家庭为止。
B君在16岁时,也离开了家。当他不在时,他父亲又陆续和他刚届青春期的两个妹妹有乱伦的行为。两年后B君重返家门,很快就又步着父亲的后尘和这两位妹妹发生性关系,而且直到她们先后离家之前,一直断断续续地维持这种关系。
21岁时,B君和一个18岁的农村少女结婚。婚姻生活乏善可陈,但也没有特别的问题。五年前,当他妻子因分娩最小的女儿而住院时,B君即在家里诱导12岁的大女儿和他发生性关系,此后数年,他每个星期和她性交二到三次。
这位大女儿后来在和医师面谈时说,对父亲的侵犯她只能被动地接受,对这样的性行为她没有任何快乐可言,而她之所以让它持续下去,纯粹是父亲希望她这样做,因为当她拒绝时,看到父亲失望的样子,她心里感到难过,而且她也害怕如果不顺从父亲的意思,可能会失去父亲的爱。
当B君食髓知味,而想染指他的第二个女儿时,却受到二女儿的强烈抗拒,因此,他能够顺利“完事”的机会并不多。接下来,B君更得寸进尺,竟想用手去玩弄他年方八岁的三女儿,但因她过度反抗与哭叫,而使他未再对她有进一步的举动。
当他惟一的儿子进入青春期后,B君即教导他性行为的各种细节,而且怂恿他和自己的母亲性交。这位儿子最后终于对他母亲展开暧昧的性进攻,但却引起母亲极度的愤怒。在此路不通后,B君遂允许儿子和他已得手的两个女儿发生关系,大女儿接受了她弟弟的性索求,但二女儿则严峻地拒绝。
对这些令人发指的乱伦行为,B君居然能毫不犹豫地在医师面前一一道出,虽然对自己的这种乱伦行为,B君说他有一些罪恶感,但却阻止不了他继续和自己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渴望,他安慰自己说对女儿作性的引导是在帮助她们。
相当讽刺的是,在其他方面,B君都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甚至以颇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他的家人。而在工作上也相当尽责,同事都说他是一个正经的好人。
解析:
弗洛伊德曾借用希腊悲剧的故事,提出“俄狄浦斯情结”与“爱列屈拉情结”,分别指男孩和女孩在心性发展过程中对异性父母的迷恋,也就是乱伦的欲望。但他也指出,这种欲望因不被社会所容许,所以后来都受到了潜抑,如果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表现出这种欲望,可能就会像希腊悲剧里的俄狄浦斯和爱列屈拉,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种说法虽然相当魅人,但却跟现实社会里的乱伦事件有相当大的差距。在现实社会里,父女乱伦或母子乱伦几乎都是来自亲代对子代的引诱或胁迫,而非出于子女对父母的迷恋。根据报告,父女乱伦要比母子乱伦多出甚多,但最常见的则是兄妹或姐弟间的乱伦。
因为血亲乱伦生下的后代在遗传上常有严重的缺陷,而较高等的动物也都有回避乱伦的生活形态。因此,不少人认为“乱伦禁忌”可能是自然的意旨,而人类社会更以各种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来强化这种“乱伦禁忌”。执是之故,乱伦一向被视为是一种性变态,最少,是一种严重的性偏差行为。
最近的性幻想调查报告指出,事实上,有不少人心中存有见不得人的乱伦幻想,但因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很少人会真的将它付诸行动。不过有几个因素可能会使人失去控制,而踏入禁区之中。一是没有区隔的居住空间,譬如兄妹共睡一室,甚至全家人睡通铺,若再加上衣着暴露,性的讯息增加,即可能增加乱伦的机会。一是父母(特别父亲)本身有精神病态,譬如酗酒、精神病、娈童症等,在内在控制力低的情况下,即可能使子女成为受害者。一是婚姻不美满、家庭破裂,譬如妻子对丈夫很冷淡,拒绝行房,或离家出走等,丈夫可能就将他的欲望转向无辜的女儿。一是来自错误的学习,上一代如已有乱伦的行为,则在有样学样的情况下,下一代可能也会步其后尘,而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本个案中的B君,可以说颇符合上述的模式,他父亲在不美满的婚姻中,和女儿发生关系,B君在这种错误的示范下,也走上了乱伦之路。当他在自己有了女儿后,也因妻子住院而和女儿发生关系,甚至还主动教导儿子跟他一样乱伦。
虽然有些乱伦行为是当事者性杂交行为中的一环,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当事者的杂交只局限在自己的家庭内,他的个性通常内向而拘谨,和外界缺乏人际接触,很少有外遇或嫖妓的行为,把“亲人”当作“爱人”极可能含有“性怯懦”的成分。本档案中的B君,有的正是这种特质。
从本个案我们也可看出,被侵犯的女儿如果“不忍心让父亲失望”,而妻子也只是“被动地接受这个事实”,那无异是在鼓励乱伦者更得寸进尺。要打开这个结,除了在未发生之前要毫不妥协地严拒外,在已发生之后,更应该采取断然措施,但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压力下,这点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
穿太太裙子逛街的卡车司机
当太太不在时,他就穿上太太的衣服,涂上太太的口红,有两次甚至就这样打扮成异性,到公共场所露面。
R君是一个22岁的卡车司机,结婚没多久,婚姻尚称美满。但有一天,当他太太从外面回来时,却发现了一件让她目瞪口呆的事:丈夫居然穿着她的衣服和鞋子,脸上还涂了口红和面霜,在房间里如女人般忸怩作态。
被妻子撞见自己隐私的R君,其惊慌不下于妻子。在一阵尴尬后,R说他是一个“有病”的人,妻子鼓励他去看医师,而R君也觉得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去寻求精神科医师的帮忙。
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R君居然喜欢做异性的打扮,因为他不仅从事非常男性化的工作——卡车司机,而且也喜欢举重、健身操等男性化的运动。但他心中却不时会产生一个隐密的渴望——穿上女性的衣服,在镜前顾影自怜。
R君说,在他的记忆里,最早的一次经验是当他8岁时,看到姐姐的衣服放在床上,他好奇地将它穿上,然后站到镜前,欣赏自己在镜中的模样,觉得有一种快乐、安谧的感觉。以后一有机会,譬如家里没人时,就会觉得心神不宁,而必须偷偷穿上姐姐的衣服才能消除紧张。
15岁以后,穿上女性的衣服开始带给他性的快感,他会兴奋得手淫。而即使没穿女性衣服时,每次手淫也都伴有打扮成异性的幻想。后来到海军服役,在军中仍持续这种癖好,甚至自己到外面购买女性衣物,以备不时之需。
退役后不久,他就和现在的妻子结婚,性生活尚称圆满,每星期约同房三次。他自知打扮成异性是不正常的行为,原本希望婚后会自行消失,但却好景不常,他妻子的衣物成了新的诱惑,于是不久他就又故态复萌,而乘太太外出时,穿上太太的衣服,用太太的化妆品,有两次甚至就这样打扮成异性到公共场所露面。最后,此事做多了,终于被太太撞见。
解析:
这是一个“异性装扮癖”(transvestism)的案例。
在精神医学里,会“打扮成异性模样”的有下面三种可能:一是“异性化的同性恋”,约有百分之十到十五的同性恋者属于此类,他们在言语、举止和服装上都具有“异性味”,但虽然打扮成异性的模样,却对真正的异性没有兴趣,而只喜欢同性。一是“变性癖”(transexualism),这类人士认为自己是“生错了身体”,他应该是彻头彻尾的异性才对,因此,他们不仅打扮成异性,而且还想把自己的身体变成异性,例如男的变性欲者,打扮成女性只是其“初阶”,接下来还要去毛、注射女性荷尔蒙、隆乳、做人工阴道等。另一则是本档案所说的“扮异性症”,这类人士没有“同性恋”或“变性”的想望,属异性恋者,但却会间歇性地打扮成异性,而且多数会因此而获得性兴奋。有些专家认为这其实是“恋物癖”的变形,所以又将它称为“恋物性的扮异性癖”。“恋物癖”是当事者“赏玩”女鞋、内衣裤等异性之物,而“恋物性的扮异性癖”则要将这些衣饰穿戴到身上才过瘾。
但即使是单纯的异性装扮癖也有程度之别,有的只是在里面穿着女性的内衣裤,外面则是西装革履;有的则需里里外外都做女性的打扮,甚至还需戴假发、涂脂擦粉;有的只是在无人处做此打扮,顾影自怜,有的则需要到外面走走,甚至在大白天招摇过市。但不管如何,当事者都会因此而觉得刺激,兴奋无比;有的会在兴奋之余,继之以自慰的行为,有的甚至在和配偶性交时亦需穿上女性的衣物才能维持勃起。
有些患者说,他们在小时候有被大人打扮成异性的经验(通常是出于逗弄的心理),当时虽没有性兴奋的感觉,但到了青春期开始对异性感兴趣而又无从接近时,很自然地就重演旧戏,将具有诱惑力的女性衣饰重新穿上身,从“体贴”中获得快感。不过仍有不少患者说他们小时候并未有过被打扮成异性的经验,而是自己主动地由把玩女性衣物进而将它们穿戴到身上,然后再经过“性兴奋”与“扮异性”间的一再“联配”,而演变成难以摆脱的恋物性扮异性癖。
在所有的性变态中,异性装扮癖是最不具危险性的,顶多只是让人皱眉而已。在两性装扮日渐打破旧有的刻板模式之今天,有越来越多的男孩子打扮得像个女孩子,而女孩子则打扮得像个男孩子,但这是另一个问题,跟本个案所谈的异性装扮癖完全是两回事。
56岁的变性人
同事们好像目睹一只毛毛虫如何蜕变成蝴蝶般,又好像做了一场梦,醒来时发现他们可敬的男主任已变成一个十足的“女人”。
1981年底,一个名叫苏珊的女子被发现陈尸于自己的寓所,死因是服用过量的止痛剂“可卡因”而中毒。令人困惑的是,这名女子在九个月前才动过“变性手术”,在此之前,“她”一直是个男人,名叫瓦特·坎侬。
“她”的故事充满了悲剧性,要了解这种悲剧性,需从“他”的故事——也就是瓦特的过去说起。瓦特于1925年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父亲曾担任过杜克大学神学院院长,祖父则是美以美教派的主教,家里一直有浓厚的宗教气氛。
比瓦特大三岁的哥哥吉米,自幼聪颖非凡,瓦特一直在他的阴影下长大。但吉米不幸在11岁时死了,父母悲痛莫名,而瓦特对哥哥的死则有一种“解脱”与“罪恶”的复杂感觉,但也使他发愤想超越他的哥哥。后来,瓦特果然以优秀的成绩赢得了为纪念他哥哥而设的奖学金。欣慰的父亲写信嘉许瓦特,但却不意将两个儿子的名字搞错了,而称瓦特为“吉米”。瓦特觉得很不是滋味,在信封上写道:“父亲所说的是我吗?”
种种因素使瓦特急欲逃离北卡罗来纳的家,最后如愿以偿,16岁就进入了普林斯顿大学。在这个男孩子的世界里,瓦特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