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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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管了,再呆下去,我们都会死的。他们在车里装了炸弹,你再不走,我们谁也逃不掉。”
她说的没错,那些人是这场恶战的漏网之鱼,他们现在纯属是为了报复刘付慕年,偏偏她运气不好,这事就落在她的头上了。那些炸弹是焊在了车厢内,根本没有办法拆。
“不行,我不能丢下你不管。”他固执地说,蹲下身子,四处寻找可以打开铐链的工具,可车上什么都没有。他拿出枪,对着锁头开枪,可仍然于是无补。绝望的痛苦深深地侵蚀着他的四肢百骸,他的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一定要让她活着。
“你走吧,我求你,就让我一个人死了,反正你也不喜欢我,我死了,你也不会伤心。”她喊着,可顾均成哪里肯听。“不行,你死了,那我以后欺负谁去?”他拼命地扯,可那是纯钢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凭他手满了血,也是扯不断。她感动得想哭又想笑,这句话多好听啊,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听一句话。她看着他倔强的表情,又看着炸弹上的时间一秒一秒的在走。这个男人,是值得她深爱的。她多想抱一抱他,哪怕是一秒也好,可是来不及了!她一咬牙,拼尽了全力,竟真的让她把顾均成推下了马车,接着她迅速拔下头上的发钗,狠狠地j□j马背上,马立时就疯了似地,带着车子往前狂奔,把顾均成抛在了后面。
刘付新月探出脑袋,深情地望着顾均成,她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为他生,为他死。她说,“顾均成,你要永远记得我。”
话音刚落,炸弹爆炸了。顾均成只看到一团熊熊的火光,迅速吞噬了她的身影,吞没了她的声音。他在那一瞬间停止了思考,停止了呼吸,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他不敢置信地望着刘付新月的身子从车里飞出来了,以一个绝美的弧度划过天空,落在了地上,弹起了重重地一层泥土。
“不!”他回过神来,撕心裂肺地喊着,扑了上去。刘付新月美丽的眼睛紧紧地闭着,身上脸上到处都是灰色的烟尘和殷红的血迹,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像沉睡中的孩子。他抱着她,痛不欲生,从他懂事后第一次流下了眼泪,只为了这个爱着自己的女子,而这个女子,到最后都没能听到想要听的话。“新月,新月!你睁开眼睛看我,你打我骂我都不要紧,我什么都听你的,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你睁开眼睛啊……”
她的眼睛始终紧紧的闭着,没有任何的生气。
“新月,你想听什么,我都说给你听,你要我对你负责,可是我喜欢你,我是喜欢你啊!不是为了保你的清白才要对你负责,是我傻,不肯承认,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可是,新月,我求求你,不要丢下我。”
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心里的那番话,他终于承认也面对了自己的内心,可惜太迟了,她永远都听不到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安排他们的命运,在一起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不喜欢她,总是讨厌她,故意令她伤心。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可她却死了,从此阴阳相隔、永世不能再相遇。
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绝望?
这一场战役对刘付慕年来说,是赢得漂亮,达成了他大半的心愿,可他去失去了唯一的至亲骨肉,这个代价太大了,导致他听到刘付新月的死讯以后,好半天都不能相信这是真的。
那一天,下起了暴雨,是这个火热的夏季里,第一场雨,来得那么迅速,那么突然。
所有的士兵和将领,都看到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通身血迹的女子,出现在茫茫的天幕里,行尸走肉一般。雨把他和怀中的人都淋成了雨人,分不清他脸上的是泪痕还是雨痕;新月脸上的血迹被雨冲刷得干净,露出苍白而漂亮的面孔,安安静静的。
他们欲要上前,顾均成却像疯了一样,任谁都不能靠近。
他就这样抱着新月,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大伙谁也没有说话,以同样的悲伤和沉重,陪着他往前。
锦初脸色苍白,怔怔地望着顾均成和刘付新月,她不相信,她不敢相信,好端端的一个人,刚才还跟在自己说着话呢,怎么突然之间就死了呢?如果,如果当时她没有拦着刘付慕年追过去,结局又会不会不一样呢?
她只觉得心里冰冰凉凉的,是她害死了新月。
刘付慕年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同样的冰凉。
“慕年。”她无力地喊着,再也坚持不下去,晕倒在他的怀里。
雨还在下,顾均成把刘付新月抱进客店里,他古怪的举动还是引来了许多人好奇的目光。他仿若未见,把刘付新月安置到床上,小心翼翼地。
他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打来热水,拧了毛巾,仔细地替她擦拭身上的水渍。她身上还有一些被炸伤的伤口,他小心地擦拭着,生怕弄疼了她似的。
锦初立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做这一切。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
做完这一切,他终于开口对锦初说:“替我帮她把衣服换了。”
锦初沉默着点头。
这一次,从板烂屯回到颖宁,时间竟是出奇的短,第三天就已经回到颖宁了。
帅府再次办起来丧事,只是这一次,刘付新月却是以顾均成妻子的名义下葬。刘付新月生前没有得到的愿望,生后全部得到了。这对于外人来看,很凄美,对于刘付新月,却是终生的遗憾。
她的葬礼既完整又风光,又是跟以往不同的,出殡那天,全城的百姓都前来观看,边看边叹。
刘付新月身上穿的是新做的嫁衣,脸上画了淡致的妆容,眉目温顺安详得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顾均成身上同样也穿着改良的中山装。起先他还又痛又恨,既想疯了般大哭大闹,渐渐的,他感觉不到什么了,只是胸口冷冰冰的,一片麻木。
刘付慕年心中感伤,却又不得不打起精神,料理各种杂事。至少妹妹得到了一份完整的爱,而她也是为了护全自己的心上人,才会牺牲自己,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唯有锦初在悲痛中深感迷惑,她活着的时候,顾均成不要她,她死了的时候,他却想永远和她在一起。如果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为什么命运要这样捉弄人?
下意识地她看了一眼刘付慕年,如果有一天,他也会离开她,她要怎么办?……
葬礼的仪式完成后,顾均成站在坟墓边上枯坐着。
那晚的月亮已经弯成了狗牙的形状,淡淡的浮云遮住了星光,很美。风很大,散去了黄泥地表白天里被日光炙烤过后的闷热。
锦初沉默着在他身边坐下,陪着他。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好像天地间就剩下两人,柔柔的月光洒在发梢上,发出银色的光。
高高的苇草在风中摇摆,沙沙地响着。有萤火虫在黑暗中发出萤萤的光,悠悠地从锦初眼前飞过,她注视着满天的萤火虫,那些美丽而脆弱的生命。
“哥哥。”她坐近了些,伸手抱紧了顾均成的肩膀,挨着他的脑袋,轻声说,“想哭就哭吧,别硬撑着,新月如果在天有灵,一定不愿意看到你这样的难过。”
“我根本就没有资格哭。”他说,“锦初,哥哥是不是很没用?难怪你也看不上我,我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没有办法保护好,我有什么资格哭!”
“不是这样的。”锦初摇头,“哥哥,世事本无常,生死各有命,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去承受,我们要有承受的勇气。我知道你心里难过,我心里也难过,我一向都不懂得如何安慰人,但是新月一定不希望你不开心,所以,为了她,为了我们爱的人,你也应该好好地活下去,开心地活下去。”
“锦初,如果我没有惹恼她,如果我不气她,她也不会一个人跑了出去,她也不会……都是我的错,锦初,是我害死了她的。”
“哥哥,你别这样说。”锦初说着,眼泪就已经滚了下来。“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谁也不愿意成这样的,对不对?”
“可终究还是因我而起。”
“你难过是因为觉得自己亏欠了她还是真的喜欢她?”
“两者都有。”说着,他回答,然后拉着锦初站了起来。“锦初,陪我去一个地方。”
他们去了泰和酒楼,叫了上好的花雕,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说着前尘往事,又是哭又是笑。一切都好像还在昨天,可却又已经那么的遥远,远得再也回不来了。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都已经长大了,只是,长大的代价,总是那么的忧伤。
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过才几杯酒下肚,两人都醉了,锦初伏在顾均成怀里,喃喃地说:“哥哥,我害怕,其实我一直都害怕。这些眼前还存在的,属于我的,我怕它们总有一天统统都会消失不见。我怕我会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开,而我却无能为力。哥哥,你千万不要丢下我,永远都不要。”
“锦初,你醉了,说傻话呢。”
“是的,我醉了,可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有什么法子,可以让我忘记眼前发生的一切呢?哥哥,我们可不可以回到从前?我好想好想不要长大……”她嘤嘤地哭着,无法抑止地悲伤。
“锦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他搂着她,眼角终于湿润了。他仰起头,注视着天边的月牙,努力让泪水回到眼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悲伤就像是一个湖,没有风的时候,平静如镜。偶尔有逆风吹过,才会起了禢皱,挤出微微的疼。时间是治伤的最佳良药,任血淋淋的伤口凝结成痂,微痒的疼。
转眼,花已落尽,又是一个秋季的到来。
顾均成厌战,已不愿再军队里担责,于是刘付慕年便安排他处理颖宁新建孤儿院的事。孤儿院不仅可以收留流离失所的孩子,还设有学堂,如此一来,孩子们便可以很方便地接受教育。对于这一件事,百姓们是大加赞赏的。
顾均成已经变成了一个工作狂,日夜都为孤儿院的事操劳,尽心尽力。
按说刘付慕年应该觉得很欣慰,可最近不知怎么的,刘付慕年的眉头越锁越深,常常回到帅府,也是一句话都不说,坐在书房里发呆,而且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夜。
锦初问李泽南,李泽南却是摆手说不知,说是不知,除了他,又还有谁能知道少帅的心事呢?只怕他这个秘书,都比她这个少夫人更让刘付慕年信任。
也许,在他眼里,她只是个女人。又或许,他以为这样把她护在温室里,就可以长乐无忧了。
也许,他真的是被刘付新月的事吓怕了。
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这样能让他心安一些,那就顺他的意思吧,他不愿意让自己插手政治上的事,自己又何必自讨苦吃?只是自打府里接二连三地出了事已后,锦初为了节省日常开支,已经打发掉几个下人回乡下养老。长日漫漫,自己又是孤身一人,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着实叫人难捱。有时候夜里,宅子那么大,静得可怕,她一个人坐在屋顶,连风都那么的孤单。
现在的她,除却了自由,又和笼子里的小鸟有什么区别呢?
这日的天气好得出奇,秋风飒飒,锦初忽然来了兴致,把书房里的墨宝搬到了凉亭里,就着荷风叶香,开始练起了字。
小时候她最喜欢缠着爹教她写字,学了多年,她只学了形,却未学得神,如今把笔握在手里,也稍显得生硬了些。
真是没用。她自嘲着。只写了几行,刘付慕年便从外头走了进来,暖暖地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神采飞扬。她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如此轻松快活的模样,一时间竟怔住了,握着笔的手忘了写,瞧着他眼珠子也忘记了转。
“怎么了?是不是你的丈夫太帅了,把你给迷晕了?”他瞧她的样子,觉得十分的好笑,点了点她的鼻子,把笔从她手里拿了下来。
“才没有呢,别这么不要脸。”她红着脸,躲开他的目光。
“你在写字?”他看了看桌子上的宣纸,念了出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什么意思?”
“它的意思就是,人性是有两面的,而两两相对的人性本质又是调和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穴居着一只猛虎,只是在虎穴之外仍有蔷薇丛生。老虎也会有细嗅蔷薇的时候,忙碌而远大的雄心也会被温柔和美丽折服,停下脚步,安静欣赏自然赐予它的美好,生活给予它的泰然。猛虎的魄力也可以和蔷薇的细腻和谐一体,再怎样的心坚如石或豪情满怀者,胸中依然有一份清淡灵动,一份安然静默蕴藏其中,依然会有柔弱而美丽花朵启颜开放,随清波婉转,赏风光霁月。人心也是猛虎和蔷薇的两面体,若缺少了蔷薇不免莽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