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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爱得比你潇洒-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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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与她重逢后,这惊慌的洞口便愈破愈大,到今晚,他已有某种即将裂开的不祥预感。

    他看着她,她明知他在看,却还是从容不迫,慢慢享受着一盘盘端上面前的料理,有时吃到兴起,那弯弯的羽睫便会可爱地低伏,玫瑰般的唇瓣会弯起清浅的弧度。

    任谁看到那表情,都相信她正为能品尝到美食而感动,如果不是他硬逼自己不承认,他会说她那样的表情近乎……幸福。

    「你不吃吗?」吃了一阵,她发现他动也没动盘中的食物,讶然扬眉。

    「我正要吃。」不愿让她识破自己的动摇,他连忙举箸进食,咀嚼着送进嘴里的食物,却咀嚼不出一点滋味。

    这鳗鱼饭,真的是这家店的招牌料理吗?为什么他一点也不觉得有多美味?虽然也不难吃。

    他又捧起碗喝汤。汤是很清,但不是他朝思暮想的味道,他真正想品尝的,是她亲自为他洗手做羹汤的味道……

    他倏地一震,差点握不稳汤碗,洒出几滴液体。

    「怎么啦?」沈静察觉他神情不对劲,秀眉微颦。「汤不好喝吗?」

    「不,不是不好喝。」他放下碗,随手抓起纸巾,擦拭洒落桌面的汤滴。

    沈静凝睇他略显失魂落魄的动作,他垂着眼,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能感觉到,他的情绪似乎比之前又更加晦涩了。

    他想到了什么?她忍不住要猜测,可不过一秒,又阻止自己去猜测。

    管他想什么呢?不关她的事。

    「静。」他忽地扬声唤她,嗓音略微沙哑。

    她心弦莫名其妙一扯。

    只见他抬起脸,深炯的眸如同黑曜玉一般,闪着奇异的光。「你经常一个人吃饭吗?,」

    「是。」

    「当你一个人坐在餐厅里时,对面空空的,你都想些什么?」

    她想什么,有必要告诉他吗?他又要藉此旁敲侧击,证明她的单身生活其实过得很寂寞吧?

    沈静冷笑。「我不一定会想什么,有时候想,有时不想。」

    「你会……想起我吗?」深眸擒住她。

    她心窝收紧。

    他打算改用柔情攻势吗?她讥诮地想。

    「我承认曾经有一阵子,我常常想起你,不过现在,我已经不再想你了。」

    她不再想他了!

    孟霆禹脸色一变,下意识地紧紧抓握住茶杯。

    他不愿想,却不得不想,今天在跟踪她的时候,映入眼底的每一幕。

    她很悠闲地喝咖啡,很着迷地看街景,她因为美食而笑,因为电影而哭,她的生活没有他,却过得很快乐。

    她真的已经走过马路了,而他,却还站在这一头。

    「我不相信。」苦涩的言语,机械化地自他唇边吐出。「从前那个女孩,真的已经不见了吗?」

    难不成他期待经过这七年,她仍然必须是那个被他抛在台湾,对他单相思的可怜女孩?

    沈静眉宇紧凛,实在受不了这个自大狂的男人。「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霆禹,当年在机场我曾说过要等你,是你自己不要我等的,是你说我的等待,只会给你带来压力,你到了美国,连一通电话都不曾打给我,你期望我怎么办?」

    「我想打的!」孟霆禹直觉地辩解。「我当然想打电话给你,只是——」他蓦地顿住,哑然。

    只是他怕自己打了,听到她哀求的声音,会忍不住抛下一切赶回台湾。

    他不是不想打,是不敢打,她能明白吗?

    他迟疑地望着她,俊眸隐隐约约地,流露出一丝祈求。

    她却强硬地选择忽视。「现在再提那些也没什么用了,我说了,过去的事,就是过去了。」

    真的,过去了吗?至少,他对她的爱,不曾过去。

    「我还是爱你!」坚定的宣言,震撼了沈静。

    她茫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还爱你。」一不做,二不休,孟霆禹现在已顾不得男人的面子,索性表白。「其实我这次回来,是想跟你结婚。」

    「结婚?」她倒抽一口气。「你脑袋有问题吗?」

    他苦涩地微笑。「我很认真。」

    「为什么?」她瞪视他,一股复杂的怒火顿时在胸口翻扬。「因为你终于在事业上成功了,所以该是成家的时候了吗?」

    这男人究竟明不明白,横亘在他们两人之间的是什么?七年,那可是一道马里亚纳海沟,不是还能一年一会的七夕银河!

    「我不可能答应跟你结婚!」她声称,无法阻止自己的口气不那么悻悻然。

    「为什么不?」他执着地追问,不愿接受她的拒绝。

    她冰冷地睇着他。「你回台湾,是想找回从前那个沈静,她已经不在了!」

    「你就是你,不管是从前或现在,你就是沈静!」

    她不是!他为何就是不懂?

    她深呼吸,坚决把话说清楚。「或许你对七年前的事很后悔,但我一点也不后悔,我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可你爱的,是从前那个沈静,不是现在的我。」

    他不发一语,湛眸深深锁住她。

    她眼眸因怒火而灿亮,粉颊因不愉而绋红,红润的唇更有如暴风雨中的花朵,虽颤抖却不屈。

    她很生气,但气得很漂亮,生动的表情比之前的冰冷淡漠好看多了,也迷人多了。

    他宁愿她生气,也不愿她以一张无喜无嗔的脸面对他。

    他蓦地倾向前,放肆又霸道地攫住那两瓣高傲的柔唇。

    时光,在这一瞬间静止,既不往前,也不退后,尴尬地冻在一个令人意外的亲吻上。

    直过了许久,光阴才记起了自己的任务,继续前进。

    孟霆禹缓缓地松开唇间的猎物。

    沈静娇躯僵凝,半晌毫无动静,然后,她忽然拾起餐巾,优雅地抿了抿嘴,接着,以更优雅的姿态起身。

    「你来付帐。」她将帐单夹推向他。「没征求我的同意,就随便偷吻我,你至少该请我吃这顿饭作为补偿。」

    语毕,她潇洒地甩甩乌亮的发束,头也不回地离去。

    留下他呆坐在原地,食指抵着唇,恍惚地回味方才四唇交接时的绝妙滋味。

    ☆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静恼怒地想,执手撩起窗帘一角,瞪着窗外路灯下,不请自来的男人。

    这已经是她这礼拜第三次见到他守在那儿了,前两次是月色迷蒙的夜晚,而今天是礼拜六,他更索性一早便来站岗。

    他究竟有何目的?到底来干么的?

    沈静别过脸,放下窗帘,贝齿轻轻咬着唇。

    这唇,在一个礼拜前,曾经教他迅雷不及掩耳地偷了香,许久不曾让男人碰过的唇,竟让他,轻薄了去。

    她很气。

    倒不是气红唇的贞洁不保——七年来,这张唇并不是完全不曾接触过男人,但,那是经由她许可的俘虏,而他,竟问都不问一声。

    她气的是,他一点也不尊重她。

    可恨,真的太可恨!

    她愤然寻思,片刻,才恍然惊觉自己的手指不知何时正在凉软的唇瓣上流连,她忙放下手,对自己恍惚当中的行举甚是不悦。

    好像她有多怀念那个可恶的吻似的……

    「静静老师、静静老师!」一声声童稚的呼唤在她门外响起,不一会儿,便见一个长相俊秀的小男孩撇着两条胖嘟嘟的腿,冲进办公室。

    胸臆的怒火一下灭了,她望着朝她奔来的小男孩,满腔爱意绵绵。「安安!」她蹲下身,将小男孩搂进怀里。

    「你怎么来了?你爸爸不是说你不参加今天的校外教学吗?」

    「爸爸说,他今天要去接一个客人,今天不能陪我了。」安安很不情愿地嘟起红润的小嘴。「爸爸说谎,他很坏,以后他一定会变很胖。」

    「为什么?」

    「方老师说,说谎的人都会变大胖子,所以我们不可以骗别人。」

    沈静总算明白了小男孩的意思,清脆地笑。「那是一句成语,叫『食言而肥』,你没背起来吗?」

    「食言而……」

    「肥。」

    「食言而肥。」安安跟着念一次,有点大舌头毛病的他,念起这文绉绉的成语,童言童语的腔谓极是可爱,沈静听了心弦一扯,忍不住要捏捏他粉嫩的颊。

    「要记起来喔!下次爸爸再放你鸽子,你就这么跟他说。」

    「好,我一定要说。」安安忿忿地点头同意,握起两个小小拳头挥了挥。「我要跟他说,他再一直变胖下去,会交不到女朋友。」

    女朋友?

    听小男孩这么说,沈静又笑了。「怎么?你爸爸最近在找女朋友吗?」

    「他说要帮我找一个妈妈,可是我看他好笨,一直找不到。」安安不屑似地撇撇嘴,忽地抬起小脸,晶亮的眸很认真地看着沈静。「静静老师,你为什么不要当我爸爸的女朋友?」

    「嗄?」小男孩的问题太突如其来,沈静一时反应不过来。

    「爸爸说,老师你都不让他追,害他好失望。」

    「什么?你爸这么跟你说?」沈静尴尬,俏脸染霞,想起安安那个带着三分帅气,却有七分邪气的单身老爸,又无奈又好笑。「你别听他乱讲话。」

    「是真的!」安安摇她的手。「爸爸要我跟老师说,他好可怜的,我也好可怜,他说他需要老婆,安安需要妈妈。」

    「你爸爸开玩笑的!你别听他的。」沈静制止小男孩继续说下去,粉颊却是更加红滟滟了,美得像一朵芙蓉花。

    娇美又略带羞涩的神态,恰恰映入来到门口的孟霆禹眼底,又是心动,又是嫉妒,醋浪在胸海翻滚。

    是谁竟敢打她的主意?说要追她当老婆?

    他大踏步走进来。「静!」这声呼唤,声量不高不低,语气不疾不徐,其中却注入了一股难以言喻的亲昵。

    就连六岁大的小男生都警觉了,眯起眼,满怀敌意地瞪着忽然闯进来的大男人。

    「谁让你进来的?」沈静没注意到一大一小间的剑拔弩张,只专注于瞪视不速之客。

    「一个姓方的小姐。」他微笑。「我告诉她我是你的老朋友,她就让我进来了,还很热心地告诉我你的办公室怎么来。」

    方老师。

    沈静磨牙,年近三十的方老师当然不能说涉世未深,但一向无法抵挡帅哥放电。

    她敢肯定,他一定对方老师刻意施展了魅力。

    「如果你有事找我,我很抱歉,今天我没空。」她冷淡地想下逐客令。

    「我知道,今天你们安亲班办校外教学,我很乐意跟你们一起去,当你们的伴护。」

    「什么?」她怔住。

    「方老师告诉我了。」相较于她的呆愣,他显得志得意满,俊唇浅勾。「她说今天你们可能有点人手不够,很需要一个体格强壮的大男人来当保镖。」

    「当保镖?你?」她投去怀疑的一瞥。

    他不自觉挺了挺胸膛。「我自认足以胜任。」

    「你以为你今天是跟谁一起出游?」她扬眉,冷笑。「与其说是保镖,不如说是保母,你真的愿意帮忙我们带这些小孩吗?他们的年纪可是从六岁到十五岁,各有各的别扭脾气,你确定你应付得来吗?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最讨厌吵闹不休的小鬼了。」

    孟霆禹胸口一凝。

    没错,他的确是那么说过。

    其实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是害怕,他从以前便拿那些调皮捣蛋的小鬼没辙。

    但他绝不会承认。为了她,他可以忍。

    他耸耸肩,摊摊手,努力摆出这只是小case的姿态。「我不讨厌孩子,我在美国的老板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儿,我跟她相处得很好。」

    沈静瞠视他,许久,菱唇不以为然地一弯。「随便你吧。」

    既然他自愿吃孩子们的排头,她又何必阻止?说不定他熬不过一个小时,便会摸摸鼻子,知难而退。

    「你这意思,是同意我跟你们一起去郊游?」

    「你要来就来吧!」她淡淡地横他一眼,明眸流光,似笑非笑。「到时可别后悔。」

    ☆

    他的确很后悔。

    超后悔。

    对于小鬼们会如何难缠,他大约也预料到了,只是想不到,实际情况比他所揣摩的还惨烈几倍。

    首先,是他们媲美「惊声尖叫」的吓人音量。

    孟霆禹实在很难想象,为什么区区二十几个小鬼,可以合唱出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狂啸?就算是纽约证交所的交易厅,几百个交易员同时喊价,也创造不出如此高的分贝。

    再来,是他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力。

    从一早在安亲班集合开始,骑自行车一路从淡水骑到关渡,探访关渡自然公园,野餐,餐后继续骑车,参观十三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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