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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解毒于丹-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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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申郁文 
  《于丹〈庄子〉心得》的第88页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花费有太多太多的时间来羡慕他人。所以,庄子在他的《秋水》篇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一条腿的神兽叫做夔。夔特别羡慕蚿,因为蚿比它脚多能够行走。蚿是一种长了很多条腿的虫子。蚿又羡慕蛇,因为蛇没有脚,却比蚿行走得还要快。蛇又羡慕风,因为风比蛇要移动得更快,却连形状都没有。风又羡慕什么呢?风羡慕人的眼睛,因为目光所及,风没有到,人的目力已经到了。目光是不是最快的呢?目光最终羡慕一样东西,就是人心。当目光未及的时候,人心可以到。我们的心中一动,有所思而心意已达。 
  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夔怜蚿,蚿怜蛇,蛇怜风,风怜目,目怜心。”这个怜,怜爱的怜,也就是羡慕、喜欢,觉得别人的境界比自己高。 
  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曾经有过榜样的力量。过去叫榜样,今天叫偶像,也就是说,总会有一些人比我们完美,总让我们羡慕,总想要成为像榜样、偶像一样的人。 
  我们真地能成为别人吗? 
  当我们看到这几段话,马上想起的便是“于丹心得”的一贯逻辑:先是用于丹式的白话解读一段经典,然后用对这段经典的解读来得出一些对现代生活的启示。这不失为一种经典现代解读的好方法,也不失为让古代经典在现代社会重见天日的好契机,但聪明的读者朋友们也许都明白,两千多年前的经典,需要的是我们研读的耐心,相反,本着现代的浮躁,希望以一蹴而就的态度,是难以得出古人智慧的结晶的,更别想用古人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现代生活了。 
  其实,这几段论述是于丹对《庄子·秋水》篇其中一段的误读,为讨论的方便,我们先来看看《庄子·秋水》中的原文: 
  夔怜蚿,蚿怜蛇,蛇怜风,风怜目,目怜心。夔谓蚿曰:“吾以一足趻踔而行,予无如矣。今子之使万足,独奈何?”蚿曰:“不然。子不见夫唾者乎?喷则大者如珠,小者如雾,杂而下者不可胜数也。今予动吾天机,而不知其所以然。”蚿谓蛇曰:“吾以众足行,而不及子之无足,何也?”蛇曰:“夫天机之所动,何可易邪?吾安用足哉!”蛇谓风曰:“予动吾脊胁而行,则有似也。今子蓬蓬然起于北海,蓬蓬然入于南海,而似无有,何也?”风曰:“然,予蓬蓬然起于北海而入于南海也,然而指我则胜我,䲡我亦胜我。虽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故以众小不胜为大胜也。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 
  让我们觉得可惜的是,《于丹〈庄子〉心得》附录:《〈庄子〉原文》中所录的这段(第122页),有一个标点上的错误,就是她把“故以众小不胜为大胜也。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独立出来,不认为是“风”的话。其实,我们仔细看看,这句结论式的语言实际上是“风”与“蛇”对话的总结,这个总结正是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 
  虽然这也许是个小疏忽,但从文本阐释学的角度来说,一个标点的错误很有可能导致对文本的不同理解。所以,我们有必要指出这处错误,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对这段话的整体分析,这也是我们的理解与于丹的心得有分歧的外在表现之一。 
  更让我们不解的是,于丹对这段《庄子》的解读,注重了故事的开头,却省去了它的结尾。 
  我们回到本文开篇所引的于丹心得,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花费有太多太多地时间来羡慕他人。所以,庄子在他的《秋水》篇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看来于丹是认为庄子在《秋水》篇讲的寓言其主题是关于“羡慕”的了。于丹将那个寓言扯上“羡慕”的主要理由是“这个怜,怜爱的怜,也就是羡慕、喜欢,觉得别人的境界比自己高。” 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觉得,这个问题还得商讨。 
  确实如于丹所言,“怜”应该解释为“恋爱、羡慕”,但仅凭“夔怜蚿,蚿怜蛇,蛇怜风,风怜目,目怜心”,还是不能把整个寓言贴上标签的。 
  正如我们上面说的,这个寓言的寓意应该蕴涵在寓言最后的那句话里,理解了最后的那句话,也许我们就理解了整个寓言。我们来仔细看看被于丹标错标点的那句话: 
  然,予蓬蓬然起于北海而入于南海也,然而指我则胜我,䲡我亦胜我。虽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故以众小不胜为大胜也。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 
  实际上,这是“风”对“蛇”提问的回答。“风”回答“蛇”说:“我从北海来到南海,一路呼啸而过。可是当人们用手指来指我,我并不能吹断手指;人们用腿脚来踢踏我,我也不能吹断腿脚。但尽管这样,折断大树、掀翻高大的房屋,却又只有我能够做到。这就是细小的方面不求胜利而求获得大的胜利。获取这种大的胜利,只有圣人才能做到。” 
  这样看来,寓言的寓意就豁然开朗了。这个寓言开头:“夔怜蚿,蚿怜蛇,蛇怜风,风怜目,目怜心”只是为了寓言能够更好地表达而做的简单的说明,真正的寓意在文章的后面。通过我们仔细的观察,关于“羡慕”确实在寓言中有提到,但它不是整个寓言的核心。庄子在这里要告诉我们的是什么,聪明的读者们,也许早就已经明白了。 
  是于丹说的“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花费有太多太多地时间来羡慕他人”吗? 
  当然不是了。 
  清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郭庆藩,是当时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非常推崇老庄学说,曾著《庄子集释》一书。我们先来看看他是怎么解读这个寓言的: 
  风虽自北徂南,击扬溟海,然人以手指挥于风,风即不能折指,以脚䲡踏于风,风亦不能折脚,此小不胜也。然而飘风卒起,羊角乍腾,则大厦为之飞扬,栎社以之摧折,此大胜也。譬达观之士,秽迹扬波,混愚智于群小之间,泯是非于嚣尘之内,此众小不胜也。而亭毒苍生,造化区宇,同二仪之覆载,等三光之照烛,此大胜也。非下凡之所解,唯圣人独能之。 
  可以说,“于丹心得”与郭庆藩的解读并不相同。但郭庆藩的分析还是很到位的,他先是针对“风”的话来解释,认为所谓的“指我则胜我,䲡我亦胜我”对“风”而言只不过是“小不胜”而已,而“折大木,蜚大屋”就是“风”的“大胜”了;由此引发开来,来分析“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 
  郭庆藩认为,就像“风”一样,达观之士(也就是《庄子》文中所说的“圣人”),也有“小不胜”和“大胜”。“混愚智于群小之间,泯是非于嚣尘之内”就是他们的“小不胜”,而“同二仪之覆载,等三光之照烛”就是他们的“大胜”。我们仰望这些达观之士,应该看到的就是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大胜”,至于那些“小不胜”,等而言之,实在是不足称道的了。 
  这样看来,于丹的误读还是很明显的。但我们还想知道的是,于丹为何会出这样的错? 
  我们知道,庄子在说理过程中很喜欢用寓言的形式来展开,这是《庄子》说理的重要特征之一.寓言这种题材,它能够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来寄寓高深的道理,一般通过借小喻大、借远喻近、借古喻今、借此喻彼等形式巧妙地表达作者的看法。 
  但也正是寓言的这些特性,如果读者在解读的过程中,有先入为主的观念,或者本着自己的目的去看寓言,往往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想法,因为这样会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抛弃那些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东西。这样,南辕北辙、指鹿为马的事情在解读寓言的过程中就常有发生。 
  《庄子》中有很多很多的寓言故事,我们熟悉的成语中源于《庄子》寓言故事的就有不少。如朝三暮四、邯郸学步、东施效颦、庖丁解牛、井底之蛙、越俎代庖……如果我们都按于丹教授的解法去看这些寓言故事,也许我们离庄子的本意相差的就不只是十万八千里了。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韩非子》里面一个经典而又意味深长的故事,叫做“买椟还珠”。 
  故事说的是有个楚国的珠宝商人,到当时的郑国去贩卖珠宝。为了能更好地销售他的珠宝,他特意“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然后把珠宝装在这些雕刻装饰精致美观的盒子里面。有一个郑国人,看中了那盒子,却把其中的珠宝还给了那个楚国商人。 
  因此,我们现代人在解读传统经典《庄子》时,不应与“买椟还珠”的郑国人一样:只看中了盒子,却遗失了真正具有价值的珠宝。     
  第三编 透过于丹看社会   
  苏格拉底的结局与《百家讲坛》的反对   
  者 
  文/杨昊鸥 
  对笔者而言亦师亦友的晋如兄最近发起签名活动,吁请媒体停止对于丹等的过分炒作。笔者甘附骥尾,参与了这次签名。笔者无心作一个代言人,却也不想我们共同的立场因措辞的激烈而遭人曲解,或者成为口水战意义上的把柄,笔者只是感到有话要说。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在雅典公开法庭上有意以蔑视的态度激怒了陪审团在座的500位公民,最终令得一代大哲饮鸩而亡,以死证明了希腊民主制度的荒谬——这个自称言论自由的社会,公众因他的言论反民主而处死了他。这是苏格拉底自己设计的迂回战术,很巧妙,也很悲壮。最终,他“赢得”了审判,雅典输了。今时今日,这种战术并不适用于我们。我们不能期待若干年后,待到中华文明散落成片之后,期待史家给予我们叹惋的赞赏。换言之,我们可以“赢”,但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文化没有输的退路。 
  先说个简单的例子。譬如一个人生了病,去 
  医院看病,对于选择门诊的医生,我想病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位医生的学历如何、资历如何、医术如何,因为治疗的有效性和这些因素密不可分。至于这位医生口才如何,是否 
  幽默风趣,是否能把那些难以理解的医学术语给你解释清楚,这些大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根据人们的日常经验判断,治疗疾病是一种专门的知识,光靠一张嘴的赤脚医生要治出毛病。如果你要说“言论自由,我没学过医,我就觉得风趣的医生说得好”——笔者个人以为这种情况应该是少数的个案。 
  但同样的事情转移到另外一个领域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譬如最近两年热起来的作为一个文化现象的《百家讲坛》。人们关注它,追捧它,原因很简单,一言以蔽之:通俗易懂。 
  为什么我们的公众一方面宁可听一位好医生以不近人情的表情说些不知所云的专业名词,另一方面却又对通俗易懂的信口开河津津乐道?我们的文化,作为一种专门的知识(当然绝不仅仅作为一种专门的知识),就理应受到轻薄的待遇吗? 
  我不讳言,我,我们,是一群受过专业训练和正在接受专业训练的人群,我们有资格在一些专业问题上发言,正如我们没有资格去和物理系的同学讨论相对论。这条简单的思路来自于 《理想国》,也是苏格拉底获罪的口实之一。王小波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后来他的杂文集也以此命名,叫做《沉默的大多数》。而笔者写过一篇短文叫做《沉默的少数人》,篇幅不长,兹录于下: 
  毫不讳言,写下这个题目本身就带有向王小波致敬的意思。 
  王小波并不是天才,真诚的言说、狡黠的气质加上遵从于逻辑的思维,成就了这个生前不为人所知、死后却掷地有声的名字。北岛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诗句,“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王小波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常想,如果王小波还没有死,他看到那么多自称“王小波的门下走狗”的人时,心里该是怎样一种尴尬。 
  …… 
  于是“大多数”放弃了沉默——喧嚣中,“替天行道”的大旗高高飘扬。 
  于是必须有人选择沉默,哪怕是少数。沉默,作为无声的言说,将是我们守候家园的最坚不可摧的防线。 
  刘心武解读《红楼梦》的时候我们沉默了,易中天品《三国》的时候我们沉默了;但当有人臆解《论语》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只能涌现出孔夫子的谆谆教诲:“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顺便说一下,孔子对于原则问题从不“温良恭谦让”,如果于丹女士把她的书名改作《天书奇谭》而不是《于丹〈论语〉心得》,我个人也不致“打破沉默”。 
  在大学读书许多年,笔者发现越是在专业方面水平高的讲座去的人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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