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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丁香花 (上) bydevillived(李大胆)(虐受大于虐攻be)-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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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了装从化妆间出来,李梓封看见那个瘦小的背影风一般跑向洗手间去了。 
      挑了挑眉,随即回想起这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在台上的时候,不经意地瞟到小家伙躲在角落里吃着他留给他的午餐,当时心中那种不知道是得意还是喜悦的感觉,现在还能够感觉得到。 

      这条鱼儿,也快要上钩了吧。 
      唇角钩起一抹笑意,放轻了脚步声跟在丁翔的身后,狩猎的黄昏不知不觉中到来了。 
      掬了一捧水狠狠地砸在脸上,丁翔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他现在需要做的,是好好总结这次心得体会,然后打电话给母亲,汇报自己这几天来的成绩。 
      窗外的天已经暗了下来,毕竟还是乍暖还寒的当口,过了下班的时间,这层楼就冷清了起来。 
      淋湿了的额发贴在同样湿润的面颊上,被风一吹竟觉得有些意外的寒冷。这才想起了被李梓封丢在椅子上的外套,想要放回去拿,身子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了。 
      一阵温暖的气息透过紧窒的拥抱传递过来,丁翔不由得联想到了什么,但当他抬起头来看清楚镜子里反映出的人影后,便不再害怕了。 
      镜子中的李梓封,浅浅笑着,像是在对他说: 
      “我来了。” 
      是的,丁翔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台里徘徊不去,就是在等待着这个人。 
      浅琥珀色的眸子中映出了另外一双美得让人心悸的眼瞳,自己本来是想要说些什么的呢?丁翔有些懊恼地思索着,可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心跳得飞快,两带搅动了意识的漩涡,那种潜意识中的离心力甚至让他失去了平衡感,无力地倚在洗手台上。 

      然后,李梓封将他拥入了怀中。 
      那宽阔的怀抱,犹如夏日阳光下温暖的大海,丁翔感觉自己是漂流在海面上的小筏,太阳的热度炙烤在它身上,造成一阵又一阵波涛般的晕厥,他感觉到自己将要沉没,就在张口想要呼救的瞬间,却被汹涌而来的浪花永远地吻住了双唇。 

      那是丁翔此生第一个吻。带着海波般的苦涩,和缕缕若有若无的甘甜。 
      然而李梓封发觉,自己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吻而已。 
      方才的浅啜,唤醒了那天在“流颜”中的种种渴欲,同样的艰涩,却带着不可思议的清新,特别是那种萦绕在丁翔发间的香氛,让他入迷。没有了那夜的惶恐不安,却多了一份由情动而产生的热度。李梓封真切地感觉到怀里的不再是一个偶人。 

      然而,争服的念想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从那几近灭顶的热度中挣扎着清醒过来,丁翔感觉到了一行湿热的吻沿着颈项一路蜿蜓,回过神来的时候衣衫巳经散乱,自已被李梓封抱上了洗手台形成了一个“大”字,空气中满溢着暧昧的气息,而面前人的那张英俊面庞此刻也罩上了酒红的绯霞。 

      “想要你啊…” 
      那极性感的沙哑嗓音在丁翔的耳畔萦绕着,仿佛钩魂夺魄的利瓜,生生地要将他的理智逼出体外。丁翔再度觉得窒悬,在他面前的是一座巨大的迷宫,他不知道自巳接下来的选择将会为自己带来什么,出口或者死路。 

      然而直觉告诉他,这样做还太早。 
      也许是禀承了母亲性格中不安的那部分,丁翔总是不能轻易地接受新生的东西,说古板也好,说多疑也罢,总之没有个十之八九的把握,他绝不会去靠近、或者接受那种东西。这有些像刚出生的小猫,满腹狐疑地把线团当作自己的仇敌,战斗的结果就是把自已和“敌人”缠在了一起。 




      第十六章 
      不是不曾爱上,只是害怕失去。 
      直到这时候丁翔才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真谛。七天意味着什么,上帝创造世界的全过程,或是工人劳作的一个周期。无论是恢宏伟大还是渺小平凡,七天始终是短暂。即使对于这段突如其来的爱情也不例外。 

      它来得太快,让丁翔摸不着头脑,它来得汹涌,让丁翔看不清背后的真实,它来得强制,让丁翔掌握不住未来的方向。 
      突如其来的甜美,亦带着让人不安的成分。因为害怕品尝过后回到失去的平淡,丁翔知道必须先停下来。 
      然而肆虐在他唇齿间的炽烈依旧没有消失,那欲望的火焰甚至灼烧到了他全身。 
      于是他开始在心里许愿,如果李梓封此时此刻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心情,如果他能够压抑住欲望的火焰,如果他能够为了他而停下来,那么他将会爱他,真正的爱他。 
      这是令李梓封一直都觉得后怕的一天。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压抑只是不满丁翔的突然木讷,但李梓封的确停了下来。 
      “怎么了,你?” 
      带着点儿淡淡的责备,但是语气依旧是温柔。李梓封有些懊恼地看着眼前这个己经二度坏了他好事的人,在心中告诫自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我…我想我还没有准备好…” 
      红着脸这样说出了逃避的言语,然而心里却是温暖的。 
      “…真拿你没有办法…” 
      料想到了这种回答,李梓封轻叹了口气,不知为什么,方才的欲望在听見丁翔腼腆的拒绝之后一股脑儿熄灭了。 
      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怜香惜玉的情圣,望着镜中自已那张温柔得诡异的脸,李梓封苦笑了一下。 
      “…又不是女人,这么婆婆妈妈,算了,我送你回去。” 



      退到一边,李梓封从口袋中掏出烟来,点燃了等待丁翔狼狈地整理着散乱的衣物。他再次打量着这一只瘦小但绝对漂亮的猎物,盘算着下一步应当做些什么。 
      不知不觉间,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这场狩猎的性质己发生变化,不再是单纯的肉欲,而是一场爱情的游戏。 
      相倍爱情的人和不相信爱情的人,谁才是最后的嬴家? 
      但是无论结果如何,自那个傍晚之后丁翔便成为了李梓封“那特殊的人”。电视台这个制造风暴的地方若稍有不慎也有可能会成为风暴的中心。熟知这点的李梓封自然不会傻到为了个游戏而变成街谈巷议的焦点。在总台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和丁翔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并且从不让他随便进到会议室来。这种近乎于疏离的态度着实让丁翔茫然了几天,直到李梓封及时发觉并加倍温柔地补偿后才又渐渐安稳了下来。 

      简单说来,丁翔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小家伙。所幸他还有足够的自信与尊严,不然早就患得患失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你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你也因为完美而变得自私,李梓封,让我来告诉你,你只爱你自己。” 
      这是李梓封众多床伴中的某一位在分手前对他作出的评价,也就是这位畅销作家的寥寥几语点明了李梓封真正的心态。是的,他谁都不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最需要照顾和珍視的永远都是自己。 

      从那时候起,李梓封就再也没有对谁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同样也没有了固定的恋人--甚至是床伴。 
      对于丁翔,李梓封抱持的是一种微妙的态度,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会自嘲的想,那些潮流上的年轻人所谓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因为从事的是机动性比较大的工作,所以两人的机动时间都比较充裕,虽然李梓封还需要看顾家业,但是每隔上一两天,两人还是会有一次比价正式的约会。通常李梓封都会带他去流颜,偶尔也会应他的要求去一些游客较少的风景区,但是李梓封显然觉得去公共场所是一件毫无乐趣的事,每次他都必须穿上高领的大风衣戴上黑色的墨镜,即便是这样也会被眼尖的姑娘们认出来,所以每一次去景区的游玩总是以落荒而逃惨淡收场。 

      有一段时间,李梓封发现丁翔特别喜欢吃肯德基,尤其喜欢吃的是新奥尔良烤翅,开始时,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丁翔去比较偏僻的店里买外卖,可后来听说了苏丹红后,就连这点乐趣也没有了。 




      久而久之颜存便成为了两人的唯一选择,丁翔虽然尚存恐惧之心,但身边有了李梓封便觉得踏实多了。 
      目前为止,两人的关系还处于亲吻爱抚的阶段,一方面是因为丁翔的青涩,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李梓封感受到了另一种方式带来的快乐。 
      他觉得自己正在一手建造着只属于自己的东西,将丁翔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青涩男孩调教成为成熟地、散发着乙醇般醉人气息的男人。 
      他热情地亲吻着他,然后教导他如何回应自己的唇舌纠缠,如何在快要窒息的间歇获得空气;他亲吻着他的颈项,并且将一路的红花植满丁翔的胸膛,他坏心眼地教导着他如何在那敏感的两点红缨被蹂躏的时候发出濒死般的歌吟。在流颜的暗红色包房里、在暗夜紧闭的车座上,激情总是无事不刻地产生,他们互相爱抚着,摸索着,摩擦着,直到体内的激流一同迸射出来。 

      李梓封发觉眼前的这个人,仿佛是一枚青橄榄,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变得可人,他发觉自己爱上了那具染上了淡淡红晕的躯体,那是朵慢慢绽放的罂粟华。 
      但是无论如何,两人始终没有做到最后,曾几何时,那最终的结合便成了蛋糕上的草莓,让人舍不得下口。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 



      第十七章 
      丁翔开始时还有些不适应;但被爱的滋味实在奇妙;让他禁不住陶醉其中。 
      在过去的二十一年里;他只曾拥有过来自一个残缺家庭的母爱;然而这份温馨也随着升学和背井离乡而变得稀薄,过去几年来丁翔一直把孤独放在心中;现在遇到了李梓封;那干涸己久的河床终于迎来了雨季。 

      闭上双眼;他感觉到一个全新世界的门扉正向他开启。李梓封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与他在一起丁翔見识到了所谓“上层建筑的生活”,虽然一直不能对奢侈无度有所认同,但是他拒绝不了来自李梓封的邀请。过去的经历让他无法拒绝别人。就像向日葵永远抗拒不了阳光的诱惑那样。 




      一个月的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没有意外,丁翔凭看积极的工作态度转了正。签合同的那天也正巧赶上发工资,拿着实习所得的一千二百块钱。虽然只是薄薄的一个信封,但拿在丁翔的手上却是火辣辣沉甸甸的。 

      寄七百块钱回家,自己再存二百,剩下的钱…在心中美滋滋地盘算着,等到今天的工作一结束,丁翔就赶紧往邮局跑。寄完了钱后还要去見李梓封,千万不能迟到了。 
      从邮局出来,丁翔看了看表,快到五点了,幸好离与李梓封约定的地点比较近,现在慢慢地踱过去应该刚刚好。 
      走在S城最繁华尊容的高消费区;青年不时抬头仰望着那些陈列着种种奢侈品的玻璃窗。那里是属于白领以上阶层的世界,对于过去的他来说,就像是闪烁在天边的星星。 

      然而电視台便是一个培养奢侈品消费者的温床。有灵通的潮流渠道,又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和时阃采购。今天上午他还听一个女同事说要买LV的樱桃包呢。 
      姑且不说丁翔根本不觉得那樱桃包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算它有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款型,但对丁翔米说,出一万多元人民币来换取一季的流行无疑是种奢侈而可笑的行为。 

      然而其他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么?丁翔随即想到了梓封的那件外套;心中不由得怔了一下。 
      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接近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这是丁翔第二次見到君凌。 
      他应该是在这附近工作吧,穿着一套剪材得体的灰色西装。在現在这个社会中,似乎只有三类人会在工作时穿得如此的正式:应酬频率者、服务行业者、拾荒人。以君凌的实际情况看来;只有可能是第一种。 

      “那天晚上你后来去了哪儿?听说你没有提前回去,把她们吓得半死。” 
      “她们”自然指的是璐璐和可儿。这句本应该是关切慰问的话从外表冷峻、谈吐冷漠的君凌口中吐出,更像是一种变向的讽刺。 
      “我…遇見了一个熟人,后来也是那个人送我回去的。很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直視着君凌的双眼;丁翔努力使自己的语调不卑不亢。心想着这也许是一个普通的見面,礼节性地交谈几句就可以结束,但是很快他发現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那天后我找了你几次;但是你不在学校。” 
      “我在实习,最近比较忙。” 
      的确,除了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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