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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在不确定的世界 _2-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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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一个时代的南部商人。  
  他说:“我一点也不了解伦敦经济学院。白人小伙子的麻烦是他们不想去打仗。”  
  我卑躬屈膝地对他说:“我绝对不反对战争。我只是想到伦敦经济学院学习。”  
  他说:“但我怎么知道伦敦经济学院是一所名牌大学?”  
  我答应给他看一封信。所以,哈佛大学经济系主任阿瑟·史密斯不得不写了一封信,说明伦敦经济学院是一所公认的学术机构。  
  在我到伦敦前,除了指望着全家到墨西哥旅行或小学组织到古巴集体游览,我从来没有出过国。我在欧洲的一年极其增长见识,所以我向所有有机会的人建议,在大学毕业后到国外去待一年。就在我出国前,我在迈阿密和一位经常到世界各地的妇女有过一次谈话,她是我父母的一位朋友。她告诉我,说我应当张开身心,吸收我所有能够吸收的东西。而且,在某种合理的程度上说,那也是我的想法。  
  哈佛大学代表着一种美国文化,虽然因为有大量外国留学生,尤其是在其研究生院,它也是一种国际都市文化。另一方面,伦敦经济学院是一种真正的国际文化,有来自全世界尤其是英联邦国家、前英联邦国家以及很快就要成为前英联邦国家的学生。我碰到了印度人、非洲人、澳大利亚人和西印度人。这些学生所代表的政治见解远比我以前所碰到的广泛得多。许多学生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反映出当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社会主义都有着广泛的支持。我当时想,就像我现在想的一样,国家控制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源的国有制概念有可能是效率非常低下的。但围绕着这些问题的辩论也有助于我形成自己在贫困和收入分配问题上的兴趣。  
  与经历和观点与以前我所遇到的人如此不同的人接触使我开阔了思路。哈佛的人认为重要的是生活水平和经济学的问题,我第三世界的朋友则认为这些也是尊严和尊重问题。例如,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人为了显示他们与英国人和美国人一样优秀,希望拥有自己的钢铁厂和航空公司,尽管有人认为这对低工资国家来说是一种巨大的低效率的资源配置。从不同视角看同一个问题有非常大的不同,就此而言,上述观点都有局限。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承认和尊重个人尊严的极端重要性。这种尊重本身是一种根本的价值观。而对这种希望得到承认的基本心理需求的敏感性,对于处理管理和政策问题,不管是在华尔街的交易厅运作生意还是在制定和实施国际经济政策方面,都是极其重要的。  
  我是以所谓“插班生”身份在伦敦经济学院注册入学的。因为是为了获得学位证书而不是为了一种真正的学力用功,我在这所学校没有特别上心地学习。我会去听讲座和写指导教师布置的论文,但我也把大量的时间用于与人们交谈。自由的感觉是太好了。在我所住宿的厄尔考特路的宿舍里,如果我喜欢的话,我可以在半夜里吃晚饭,晚睡晚起,整天读书。或者我可以去听可能会让人感兴趣的讲座,然后去会个朋友和打墙网球。我随身带着一本词汇手册在地铁里学习法语。我也有些像是个政治旅行家,例如参加在特拉法尔加角广场举行的抗议刺杀卢蒙巴的示威活动,卢蒙巴曾被选举为刚果共和国总理。我没有参加抗议活动,而只是饶有兴趣地旁观。  
  我还认识了一帮住在厄尔考特路邻近、年龄和我相仿的外国人。有一些来自如马耳他和波兰等地的假贵族和真贵族。我和伦敦经济学院的朋友一起,围坐在一起讨论政治、经济制度和生命的意义。     
第一部 第15节 
  我和厄尔考特路的那帮朋友们常一起去参加聚会,有一次还到泰晤士河上划船。作为校际滑雪旅行的一部分,我和来自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都柏林三一学院的学生一起去奥地利——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滑雪。与此同时,我也以自己有限的方式,探讨内心中的紧张,在内心里我认同垮掉的一代及其20年代与30年代在巴黎的外国前辈们。我读了凯鲁亚克的一些书和米勒的许多著作,在六周长的圣诞节假期里,待在巴黎做这样的事非常惬意。我在左岸找到一家价钱很便宜的旅馆,有些我在哈佛认识的人也住在这里。白天,我会去酒吧,和人坐在一起聊天或独自读书。  
  我一直在想——可能非常不准确——如果走上一条不同的生活道路,我本来会过上在巴黎时的那种生活,或60年代前坎布里奇的咖啡馆文化所代表的那种生活。随着岁月的流逝,甚至当我已经成为主流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如果我想做的话,我总能够做出离开这个制度的选择。我可能只说一声再见,穿上一条破旧的黄色军裤,在圣日耳曼德佩街找个小旅馆。看惯了我穿着条纹西装的人可能会觉得这和我有些不协调,但我当时觉得,甚至现在也觉得,我可能会满意地选择一种更轻松、更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那种感觉可能不现实,但在压力大的时候,我对这种可能性的信念一直是一种精神上逃避压力的寄托。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每当压力大的时候,我心里又会重新产生那种围坐在咖啡馆读书、长时间讨论哲学和生活的念头。即使是现在我也常常想只以钓鱼、读书和打网球度过一生。  
  复活节期间我去意大利旅行,夏天我与一位名叫戴维·斯克特的朋友开车在挪威、丹麦和瑞典漫游。就在我考虑是不是在欧洲再待一年的时候,我读到一位曾浪迹海外的人写的一篇文章,他写到,“如果你在国外待的时间太长,你就要开始堕落了。”看过这篇文章后的触动以及想到父母可能不会太愿意为我在国外毫不相干的活动再承担一年费用,我想可能是回家的时候了。当我们在法兰克福吃午饭时,戴维的红色奥斯汀汽车被偷了,这时,我决定离开欧洲。  
  我在国外过得如此愉快的部分原因是我对未来不格外担忧。在我的意识里,我知道我可能会上哈佛或耶鲁的法学院,我曾经提出申请而且也曾被录取。我并不是一定要做一名律师,而是从法学院毕业后路子会很宽。由于那位心理医生的作用,哈佛曾答应重新录取我。但我最后还是上了耶鲁,因为在我看来,耶鲁的境界更广阔,也更有趣,而且学习不那么紧张。有些夸张地说,我的看法是,在哈佛法学院,你和同学们围坐在一起讨论合同问题,而在耶鲁,你们围坐在一起讨论善良和邪恶的含义。  
  我在耶鲁法学院的经历确实就像上面说的那种情况,我是在1961年夏进入耶鲁学习的。除了上课和去图书馆,我的大量时间用在讨论从越战到美好生活的本质之类的问题上。在法学院,我有极大的机会把我在哈佛形成的观点予以应用:如果追溯到其本质,所有命题都是无法证实的。你可以持有强烈的道德信仰,这些信仰是在成长和受教育阶段,或通过宗教信仰所形成的,但所有这些信仰的强仪都是无法证实的。  
  你永远也无法知道谁将会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影响你。我刚进耶鲁时,碰到了一个三年级的学生乔治·莱法柯,我曾经见到过他,当时我们都在迈阿密生活。入学教育周期间,他在路上遇到我,停下自行车,给我提了一些高年级同学的忠告。乔治说,在法学院表现好非常重要,因为这将带来学校和同学们的认可,认可会带来愉快。  
  我认为这种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我回答说:“你告诉我说表现好和得到认可会让你感觉好,但我的经验告诉我情况不是这样。”我告诉乔治我以极高的荣誉从哈佛毕业,这给我带来了一种满足,但并不是他所描述的那种完美和自我实现的感觉。  
  几年后,在高盛公司对前来申请工作的人面试时,我仍然强调这一观点。当我问应聘者他们为什么希望到我们公司工作时,较为诚实的人会承认,至少部分原因是为了挣钱。我谨慎地提醒他们,他们将会发现挣了大钱可能会让他们在某些方面感到满足,但不会满足驱使他们把挣钱作为第一位想法的理由。他们几乎都没有留意我的话。但几年后,他们有些人在挣了很多钱后找到我抱怨说,他们对生活感到厌倦和不满。  
  在高盛公司、白宫、财政部以及现在的花旗集团等我所工作过的所有地方,我都看见人们似乎通过某种地位或成就来找寻满足。多少年以前我试图对乔治·莱法柯说的话,在我看来常常仍然是对的。人们找到自我实现的惟一地方是在他们的内心。而那里往往是他们寻找的最后一个地方。  
  那次与乔治的争辩是我们之间长达一年的交流的开始。我们不知在纽黑文的街道上度过了多少小时,谈论法律、哲学和生命。乔治的哲学观比当时那个年龄的我要深刻,而且他喜欢表现出愤世嫉俗和咄咄逼人。还有一个人有时参与我们的对话,他叫利昂·布里坦,是剑桥大学的研究生,当时在耶鲁做留学生。后来他回国后成为一名著名的保守党政治家。我们三人一次在纽黑文散步走了很远,乔治坚持说读小说是浪费时间,因为能够获得的东西可以从写实文学中更有效地获得。利昂则回答说小说通常能够比写实文学更好地把握现实。他们激烈争辩起来,尽管我的观点与利昂更接近,但我努力要维持我们三人之间的平和气氛。  
  乔治同情一种被称为法律现实主义的法律分析方法,当时这种方法对耶鲁的校风影响很大。法律现实主义认为,成文法或先前判例措辞并不能决定判决结果,因为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它们。法官的判决是政策观、信仰、偏见和所有各种主观影响的产物——一个著名的归纳是,判决是由那天早上法官所吃的早点决定的。根据这个方法,你会对成文法、案情和司法判决进行思考。当你问成文法的措辞是否决定了法官的判决时,答案几乎肯定是不。成文法的措辞可能适合两个或更多不同的结论。法律现实主义就是挑战确定性和重新审视猜想的另一种途径,耶鲁的气氛推动着我的智力沿着这些方向进一步发展。  
  在耶鲁,我结交了一帮长期的朋友,他们也喜欢漫长地讨论世界上的问题。例如,利昂·布里坦比我认识的其他人对越战的初期阶段有更微妙的看法。他认为美国将会挺身而出对抗共产主义,但他担心美国的卷入会给国内造成决定性影响,造成严重的社会分裂,而且美国卷入的消极作用有可能超过积极作用。这是相当敏锐的分析,尤其是在1962年时。  
  我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快结束时,碰到了卫斯里学院的一个二年级的学生,叫朱迪·奥克森伯格,她和我在哈佛曾约会过的一个女孩一起路过伦敦。她们要去法国过暑假。当我到她们住的旅馆带她的朋友出去吃晚饭时,朱迪出来开门,我当时想,天哪,她这么美!第二天晚上,我和一位来自加拿大的朋友一起与她约定好,我们四人一起出发了。  
  我在法学院刚上二年级不久,朱迪来到耶鲁上研究生,攻读法语,我请她一起吃晚饭。朱迪真正热衷的是表演艺术,除学习法语外,她还在耶鲁音乐学院选修了古典声乐课程。我断定在耶鲁研究生院的环境中要抓牢这样一位才貌俱佳的女生是不可能的,当时耶鲁的女生很少。所以我决定让朱迪和我的朋友来往,我真诚地想,在理论上他们会给我回报,介绍更多的女生给我认识。  
  幸运的是,这项计划根本就没有实施。我们最终单独约会了。朱迪和我有不同的兴趣;她沉浸于剧院、音乐和文学,而在这些方面,我是个有些粗俗的人。但我们俩在某些更重要的方面有共同点——对于我们周围的任何事情都有一种好奇心,从我们认识的人到世界大事到其他人读过的书。我们也都趋向于对人们有相同的反应,都有一种有些不太尊重别人的幽默感。人们的兴趣常常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发展。在那些年,朱迪对政治产生了好感,并且给纽约市长戴维·丁金斯当了四年的礼宾局长,还很受信任。与此同时,我也经常光顾剧院。而且我们还有其他的共同之处:尽管我们两人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但我们都是相当不愿意出头露面人,没有在社会交往方面投入大量时间。  
  11月份,朱迪和我订了婚。第二年3月,感恩节假期结束时,我们在耶鲁的布兰福德教堂结了婚。有14人参加了我们的婚礼,其中包括我们双方的父母。我们只度了一天的蜜月——从我在法学院的同学斯蒂夫·尤民那里借了部车。斯蒂夫对音乐和戏剧的兴趣可与朱迪相比,他成了我们毕生的朋友。第二天我就回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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