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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影子情人-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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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个晚上,和沉默而忧郁的史高特分手以后,林清清很早就离开了咖啡馆。    
    林清清只是跟随罗兵走着。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手紧紧地交给了罗兵,不畏缩也不逃避。他浑身散发出的味道让她昏昏沉沉。    
    


第二部分暖冬(8)

    “嫁给我,清清。”他们躺在床上,罗兵说。他的声音嘶哑而模糊,他的唇吻着她的头发、脸颊,从眉毛落到她的嘴唇上。落到了这儿,他就讲不出话来,紧紧地抱住她,体会着她的那份让他心痛的柔弱。林清清的思绪像漫天飞过的大雪,她什么也不想说,只是感觉着他的体温与热量,感觉着他的手、他的身体。林清清不敢动,好像怕自己动一动,那个美好的梦就要破碎掉。    
    永远也不要放开我。她在心里说。    
    九    
    几天后,林清清和罗兵结婚了。    
    他们新的家就在南京东郊一个丘陵地带的一幢木房子里。那里据说叫“阳山碑材”,是朱元璋做皇帝时留下的一块石头的名字。罗兵在那里开了一个养马场,有十几匹马可供游客骑。林清清漂泊了很长一段时间,疲倦不堪的心也终于找到了归宿。    
    那一年的冬天气候非常的温暖,连下的绵绵细雨也是潮湿中带着暖意的。就在这样的季节里,她发现她身体里的变化,她和罗兵有自己的孩子啦。他们一致决定就给他们未来的孩子取名叫“暖冬”。他们仍然经常地回上海,上海有他们的一大帮朋友还有再生鸟咖啡馆。丹妮说孙良、梁卫洲一致要求到南京来看看他们的马场。    
    在一个下雪的早晨,林清清坐在木房子里翻看从前的日记。旁边的火炉里木柴在劈啪作响。她忽然对罗兵说,她过去曾经迷恋纽约、咖啡馆、雨季、驿站这样一些字眼,其实它们都只是一些概念。林清清断断续续地轻诉着“现在才知道想象不必都成真的”,她拉了拉正在滑下去的盖在肚子上的毛毯。“马场也是你的一个概念吧。”罗兵说。    
    他换好高统胶靴和帆布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1)

    怎么和你说呢,这个女人,这个叫菠萝的女人。    
    我们认识的时候,大家还都是可以被人很自然地称做女孩子的年龄。    
    菠萝比我大五岁,但个子娇小,身体不太好患着血小板减少性紫癫。我是认识她后才知道世界上竟有这种病的。这病害得菠萝脸色苍白,整天不能出去做剧烈运动,因为如果不小心摔一跤,擦破了哪里便会出血不止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不叫菠萝。她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女编辑,眼睛很近视,偏为了好看不肯戴眼镜,看书看得眼睛常常发痛。在别的女孩子频频在舞会跳拉丁舞大出风头的时候,菠萝仍然只是看她的书,编她的编也编不完的稿子,有时自己也写诗,写文章。    
    她的生活也许本身就是平静的,童年还没有过完,深爱她的父亲就生一种叫红斑狼疮的病而离开家里和他相依为命的女人们,留下菠萝和母亲、姥姥继续相依为命。她的父亲开始断断续续地生病时,依然是个快乐爽朗的人。他有更多的时间给菠萝说故事,做游戏,他送给她一只亲手在病床上编制的精美绝伦的鸟笼,用篾片削成一根根牙签形状,手一小门会开闭。    
    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菠萝还眼看着父亲阅读大量医学书籍,开始在自己的臂上练习梅花针法。感觉还好时他便带着年幼的菠萝出去散步,夕阳将一大一小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晚霞剪纸一样贴在天幕,路人行色匆匆,鸡鸭归巢,他的脸上这才浮现出菠萝不懂的迷茫神色。    
    在他后来遗留给菠萝的笔记本里抄有王昌龄的诗歌,佳肴的烹制方法,花草的培植,家畜的饲养,棋谱,电话机的安装线路图,孙子兵法等等。    
    父亲是菠萝此生爱过的也是永远爱着的第一个男人。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时一个十五六岁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高兴起来好像拥有了这个世界,痛苦的时候总是想着怎样用最美丽的方式来自杀的我,写了很多情诗寄到她的办公室去要求发表。    
    那些情诗写得糊里糊涂,可是菠萝一下就给我来信,她编发了我的胡言乱语,并且说她喜欢,并且总结为我是一个很会“秀”的可爱的小傻瓜,我的文字中充斥着一个自恋的女孩形象,一个根本不懂爱情却偏偏“卖弄风情”的女中学生,十六岁,典型的。    
    当时我自认为的早熟被她的来信冲刷得一干二净,有些自卑起来。但是菠萝又是很会温暖人心的,她说:当你在情路里走得晕晕糊糊不再有新鲜感的时候,会看见我在淡淡的月光下向你微笑。    
    菠萝说:到了二十五岁吧,再来看看我们的雨孩会怎样变。    
    雨孩,一个雨中的孩子,这是她送给我的名字。她说我的原名太一般化,不太好。我用雨孩这个名字发表我最初的诗歌。那时候我喜欢下雨,常常在下雨的时候冲到雨里去抒情,淋成落汤鸡似的,再回家猛灌姜茶。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2)

    其实通了很久的信,我都不知道这个编辑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    
    也许从小就多情,以为对我有好感给我写热情洋溢的来信的人就只会是男的;也许她的名字太阳刚,写的字太男性化,反正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她看成一个男人来依恋着。当然,那时候,她仍然还没有变成我心目中的菠萝。    
    那时候,我开始移情别恋,把对学校里男老师的好感,转化到“他”这个新人身上。从那时候到现在我们一共通了八年的信,我相信在初开始给“他”写信的时候,那段青春期的寂寞时光,我写给她的也许是我这一辈子写得最好最有情有意的信了。“他”在我的想象中是无与伦比的,很多次,我怀着对“他”的琦丽而浪漫的梦想含着泪孤独地睡去。正常人或是现在那些同龄人是不会理解的。    
    “他”曾经在信上对我说一个她常去的地方,一个茶园,那个茶园里总是聚集着小城里一批业余时爱唱京戏来消遣的老人。为了能够在人堆里把“他”辨认出来,我几乎每天都去那个地方,心怀渴望而又有点惆怅。在满堂热闹的胡琴声中,老人们清亮高亢的声音成为我寻找“他”的背景。    
    后来,我以为我看见了“他”,一个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单独一人的男士,高而瘦,苍白的脸,有些忧伤而落寞,我想那也许就是“他”了。看见了他,却并不愿走过去。似乎不敢。似乎隔着唱戏的老人,男男女女喝茶的园子,我能感到他的目光向我聚拢,尽管那时已经知道“他”是近视,并不能看见我。    
    万千的意念,欲语还休。    
    后来再去,便想鼓足勇气与他相认。他还没来,我就坐在往常他坐着等待的、卷着纸烟的、偶尔喝口清茶的靠窗位置上等待,也假装若无其事地看书、听戏、喝口清茶,并且一遍又一遍回忆这个人的穿着与喝茶的表情,以及最微弱的一个手势……在我心里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都是有特别意味的。“他”在我等待的时候仍久久不来,准备好的相见相认的台词在我心里蠢蠢欲动。靠窗的位置,棉布条纹的窗帘,原木的台面镶嵌着的红漆涂过的木边框,总觉得“他”再不来,我即会倒地而死。一切皆成背景,心不在焉地听园子中央一个老人用沙哑的嗓子唱出的是什么,从十二岁起就从隔壁一个终年孤身一人的老人那里听懂了整套麒派唱腔了,我知道他唱的是周信芳的萧何月下追韩信,二黄顶板,七分话白三分唱,又说又唱让我更加难过:“是三生有幸,天降下擎天柱保定乾坤;全凭着韬和略将我点醒,我也曾连三本保荐于汉君。他说你出身微贱不肯重用,那时节怒恼将军,跨上了战马,身背宝剑,出了东门。我萧何闻此言雷轰头顶,顾不得山又高,这水又深,山高水深,路途遥远,我忍饥挨饿,来寻将军。”这词这声声激越的高腔直把我的头脑逼得欲裂开来。    
    全场静了一静,突然又有苍凉的声音响起来:“望将军你还念我萧何的情分,望将军且息怒,暂吞声,你莫发雷霆,随我萧何转回程,大丈夫要三思而行!”    
    那最后一个三思而行听得我肝肠寸断。我想我在等他,而他却不知有人在等他、专为他而来所以久久不见。园门一次次被人打开,而每一次进来的都不是他,等待似乎已经让我死去,让我的心平静成面前的一张白纸,平静成一块饱经风吹日晒的石头。    
    我想好的话终于未有机会对那个陌生人说,也终于没有表错情会错意没有莫名其妙地对他微微一笑。我在后来的通信中才得知,原来我暗恋的人是个属马的女孩,生于一九六六年的一个秋天,那个夜晚听得见树叶落地的声音。    
    我没有因此而感到失望,相反感到一种莫大的解脱。    
    从此以后,我们才开始更无所顾忌地“自由恋爱”。    
    从此,这个她才变成我心目中再也没有人可以替代的菠萝,我的菠萝;我用菠萝来形容她——她那个古怪的名字,像菠萝粗糙的外壳。    
    名字是不可信的,拥有硬声硬气的男性化名字的女孩,常常倒是出奇地女性。    
    在坚硬的外壳包装下,里面有着最柔软最美丽的果肉,菠萝就是这样的。    
    “有山有水的菠萝,我的菠萝”,这是我写给她的一首诗。    
    从此我诗里的许多话语都是对她说的,从此我才知道女人和女人之间也可以那样深情款款地相对的。    
    


第二部分女友菠萝(3)

    在那些年里,我们在纸上说过多少胡言乱语,恐怕已经记不清了。八年的通信,各人都保存对方的几百上千封吧,每一封信都是用手写下的,从前还没有电脑,即使有我们也宁可一笔一笔地在纸上写,轻轻地嗅一嗅,在字里行间还能闻到雪花霜的香味。    
    有时候一个人回信迟了,就会有另外一个人画了一只鸟来问,鸟的身上写明是“雨孩—菠萝信箱”,在小鸟的下面会有一行提示用的小字:“你不觉得这只小鸟飞得太慢了吗?”    
    下面的句子都是来自那些信件,是谁写给谁的,在什么时间写的,现在已经都不重要了,只要你能从这些句子里感到当初的两个女子曾经有过的一份思想和生活。她们敏感、多虑地迎接属于自己的每一个日子,但光阴还是在她们通信的间隙里悄悄地如水一样流逝,一晃就是八年,去的永不再来:    
    你的文章使时光倒流,我常常想,女人相互做红粉知己不是也很好嘛,我觉得女朋友比男朋友纯粹,好相处,是惺惺惜惺惺的意思,人人都说黛玉和宝钗水火不容,其实书上好几处写了两个青年女子的友谊,比如宝钗差老妈子深夜给黛玉送燕窝;两人倾心细诉知心话等等,看到这些地方,我总是非常感动。    
    如同轻烟飘过白苹果树一样轻曼、美丽、伤感,这是所有聪慧、浪漫、想像力丰富的女孩子都可能遇到的经历。初恋,而且是在十六岁。现在他已经走得很远了。他走进过你的心灵,那么无论岁月怎样消逝,他总将要在你的心灵里占一个位置。小小年纪的爱情,不完美,单纯,然而圣洁。告诉你一句悄悄话:他为什么不等你长大呢?如果我是他,我会永远等下去,因为我知道,爱情是无条件的。好好珍藏吧,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必须是细雨蒙蒙的秋夜,必须有水仙清淡的芳香,深爱着你而且被你爱着的人会在你一个早已设计好的故事里登场。    
    世界真是美丽的,我想你能懂。让我祝福你,美丽的忧郁的女孩子。    
    斜倚榻前,你手头的一本书也许恰恰是《浮生六记》。沈三白和芸娘的清丽的爱情故事,空谷幽兰似的,读之有回不过来的感觉。内心是喜欢看的。但是在小书店,你问我时,我的回答是随便的,不刻意的。《浮生六记》。因为现代人是绝不会喜欢它的了。现在简单了,谈情说爱甚至不需要一封情书。沈复和陈芸的闺房之乐他们又怎能理解——那种迂回曲折、云深雾绕、进退有致的古典式爱情,那是风月。许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风月”这个词,三白和芸娘是风月场中的一对璧人。芸是那么聪慧而有灵性,有一段写她极力撮合替丈夫纳妾的文字,是非常有意味的,她比现在自命现代派的前卫透彻多了。    
    又闻到你熟悉的气息,这很好,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在读你的字迹的时候。在这样的季节里,你穿一袭暗色的长风衣,金黄色的叶片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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