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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城市微光 作者:eskimoz(晋江2012-04-13完结)-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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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进屋,许帅首先看见了夏棋欣。她靠在高杰身后的桌沿上,于是他也靠了上去,并对旁边的人甩去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
  这时电话响了,高杰撑起身子拿话筒。是高磊打来的,说刚刚起床,才看见他的电话。高杰这才想起来现在还不到八点半。高磊要他晚上去“府馆”,他请客。
  那一晚,两兄弟在一起无非就聊些家长里短的事,高杰顺便向他打探了些“府馆”的情况,说是顺便,其实不然。
  “真不愧是警察,昨天晚上的事儿你今天一大早就上这儿来问我。”
  高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有什么不妥吗?”
  也许在他看来仅仅为了玩乐,为了纯粹的消费,为了张显一种特殊的身份地位。对于高杰的发问,这样的回答根本算不上什么回答。
  高杰不明白是哪里出错了,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觉得不对劲。警察的职业病将他不自觉地把哥哥和某些人物联系在一起,将与之有关的种种事物重新加以解释。另一方面,他认为高磊不是喜好浮夸和虚荣之人。父亲虽然鲁莽,但却懂得节俭,从小也是如此教育他们的,虽然自己在这上面做得不好,但哥哥则不同,只是那么年不见,他改变了?他不得而知。
  高杰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笑得特别扭。
  “没有什么不妥,能有什么不妥?”
  高杰轻轻地说,高磊笑。
  “只要愿意,你也可以。”
  高杰又摇头。
  “知道你不愿意。那么,说点你感兴趣的?”
  高杰想说周子峰的事,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当然不能说得太露骨,这是纪律。
  “你知道周子峰的事吧?”
  “知道,你们在查他?”
  高杰没有回答。
  “你和他关系怎么样?”
  高磊端起高脚杯,红色的液体在杯里轻轻旋动。他顿了顿,“一般,就是生意上的伙伴。”好像已经猜到了对方想说的话,“我跟他私下不熟。”
  后来高杰又接着问了一些殊如此类的问题,比如周子峰是否常来“府馆”,他都带些什么人,虽然高磊对这些提问不是很反感,但高杰很快意识到职业病再次发作,于是他赶快打住,换了些轻松的话题。
  “为什么不往下看看?”
  高磊用举着杯子的手示意。他转头望向大堂,只见一群人匆忙地朝门外快步走去,中间的那个有些跛足的就是周子峰。高杰的思路一下被他拉了过去。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这群人以这样的状态出现在他的眼前,也许与他无关,但他仍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是什么让他如此匆忙?
  黑色轿车载着周子峰和他的手下驶出“府馆”大厦。在距离他们200米的地方,另一辆毫不起眼的白色小面包车也发动了引擎,随后紧跟。
  
  公交大巴在站台停下,年轻人下了车。车门合上,大巴又徐徐开动。
  时下已是秋末,北座的天气开始变得阴冷起来,江面薄雾蒙蒙。马路上的落叶被大风卷动,紧贴地面发出簌簌声响。
  他提着皮包穿过马路,身上只有单薄的黑色外套和一条看上去可以说是破烂的牛仔裤。皮包棕褐色,乍一看并无特别之处,但只要是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包角那块银色亮牌,它来自于北欧的手工作坊,价格不扉,能将它提在手上的恐怕整个北座也为数不多。
  身材瘦高,白皙的皮肤缺乏血色。也许是这个季节的风,把他那张略显瘦削的脸吹得有点发青,刘海在额前散乱开来。风正紧,于是他加快了脚步,沿着这条他不能再熟悉的路,赶回那个他不愿称之为家的家。
  




☆、杀手归来

作者有话要说:人物简介:
其他:
周子峰:华瑞集团董事长
刘熙德:北座市某船运公司老板,死于一场有预谋的暗杀。生前与周子峰有瓜葛。
                        
  周子峰带人匆匆离开“府馆”的那个晚上,实则有人大闹“西都”夜总会。许帅和夏棋欣虽然没有跟进去,但事后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了情况。说是酒后闹事,没几天就放人了,可凑巧的却是在接下来北座市公安局扫黄打非的统一行动中,这帮人被警方搜查出了海洛因,高杰去禁毒处一打听,才知道是被人下了套。
  一个月下来,邱秦那边也有所进展。他们从汽车租赁公司找到了租赁人的地址,证实其与刘熙德船运公司间关系不浅,加之刘的情妇提供了关于他嗜赌这一新线索,专案组对他在“君豪海景俱乐部”的投入有了新的认识。
  飞七的死让高杰一直心神不宁,让他想不通的是他死之前说的话,究竟是谁想要害他?
  “你精神不大好。”
  正思索着,邱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拉了椅子坐在他对面。他耸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邱秦笑笑,没再说话。
  近一个月,事情琐碎地一件重一件,都忙着工作上的事,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说不到淡化的分上,但缓和很多。有句话怎么说?不是朋友,还可以做战友。徐亚飞和许帅同样,说工作什么都自然。
  “你那边怎么样了?”
  邱秦往椅背上一靠,长吁一口气,“就那样吧,等领导指示,一下令咱们就查范氏集团。”
  “你认为有必要?”
  “你觉得呢?”
  高杰说这话就有点后悔了,做刑事侦察的不会放过任何一点看似没有价值的线索。
  刘熙德生前曾和范氏集团的董事长范泽凯有过些往来,可能还从范氏得过好处。刘死后警方派人去做了笔录,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常,自然而然的也就忽略了这一面。最近根据线人情报,透露了范氏某高层和案件的联系。
  高杰记得刘妻对范家的描述,说范泽凯是个难得的大好人。那时他就想,好人?好人?他把这两个字反复地在头脑里过滤。前两天他还在报亭看见了那个伟大企业家的照片,被放大的一张和蔼可亲的脸,让他突然有了当年看父亲时的那种厌恶,于是移开眼睛,把那个报亭远远地丢在身后。
  这时申雪进来了,她交给高杰一份化验报告,说完就要走。高杰接过那几张纸说谢谢,申雪稍微停了一下,背对着他,“不用谢!”。
  高杰有点奇怪,想了半天没想懂她的态度。
  “你又怎么把她给得罪了?”
  申雪走后,邱秦揶揄。高杰莫名其妙,“没有吧。”
  “她一直很喜欢你。”
  “我跟她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知道,可是她喜欢你呵。”
  “要是你直接跟她说明了你的态度我想情况就不同了。她还没跟你说话吗?”
  自从食堂事件以后申雪一直在生邱秦的气。邱秦点头,然后两个人就笑。
  “还是个孩子呢。”
  晚上,哥们几个又有聚到了酒吧。高杰推开酒吧的门进去时,一眼就看见许帅几个坐在那儿,没想到申雪也在。
  这家叫“火柴棒”的酒吧他常来,可以说是他们的据点,单身汉们没地方去就一起打发时间,没多久老板混熟了,那个靠角落的位置也就成了高杰的专座。
  他冲吧台后的伙计招手,后者会意点头。
  少强递给他一支烟,高杰接过去。看旁坐的申雪,有点奇怪。
  “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能来。”申雪反问。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今天有女士在,哥们几个就别顾着喝酒,聊聊天,增进增进同事感情。”
  少强说着就招来服务员,给唯一的女同志要了杯果汁。
  “谁喝果汁呵,我要啤酒。”
  少强愣了一下,申雪的情绪似乎不大正常,他望了望高杰,高杰倒没什么反应。许帅觉得有点不对就插话,“就是嘛,进酒吧就得喝酒是不是,又不是小女孩,喝什么果汁。先拿四瓶百威,谢谢!”
  卫生间外,水池里水哗哗留着。高杰想着申雪对他的态度,有些搞不懂她究竟为什么事跟自己怄气,还说要喝酒。
  他正想着,不经意间察觉到有人站在他背后,几乎没有来得及从镜子里看对方的脸,便本能地抓住向他伸来的双手顺势把手膀子扣在身后,另一只手卡住了对方的脖子。
  被制服的偷袭者失声叫起来,这一连贯的动作不留一点余地地把马歌着实弄得狼狈不堪。高杰在认出她的那一刻才意识到一切已经晚了,收手也来不及,马歌一个踉跄撞进他怀里。
  她疼得不行,捂住手腕半天说不出句话。拉开袖子一看,红了一大片,活脱脱一个手掌印。高杰说谁叫你偷偷摸摸的。把她拉到水池边用冷水冲,冷得她直打哆嗦。她也就是跟他开个玩笑,吓唬吓唬他,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毒,动了真格。
  高杰试着问:“晚上要不要送你?”
  然而问过以后又觉得多余。马歌并非察觉到他的小心,回答得倒挺干脆。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我也不好拒绝是不是?”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少强问怎么去了那么久,他说遇见个熟人,聊了会儿。
  “那不是马歌吗?”
  许帅一边说,一边朝不远处招手。
  申雪跟着望过去,见有两个人也在看着这边。正在朝许帅微笑的那个应该就是马歌了,她没见过她,但她听说了她和高杰之间的关系,这也正是她感到不舒服的原因所在。此次见到本人,果然名不虚传,心里的那个妒忌劲儿一下就上来了。
  和马歌面对面坐着的是她的朋友兼同事Sara。瓜子脸,单凤眼,褐色卷发,言谈举止之间透露出些小资做派,是这个城市时尚女人的典型代表,独立、实惠、追求时效。
  “干嘛不过去?”她问她。
  “我过去干什么?”
  Sara摇摇头,一副很无趣的表情,“口是心非。”
  她抓着还在火辣辣地作痛的手腕,Sara瞟她一眼说她是个傻女人。
  她瞥过头,那边一桌有了动静。高杰旁边那个女孩儿冲出了酒吧,高杰也跟着跑出去。透过玻璃窗,她们看见她不回头地走了,高杰则在街边站了好一会才进来。
  “这女人真没意思,我是男人都不会喜欢她。”
  Sare咂着嘴,满脸不屑。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少强和许帅都走了,高杰还坐在那里。Sare也催马歌走。
  “你先走吧,我再坐会儿。”
  不用猜知道是怎么回事。
  “好吧,反正有人送你,我在这是也多余。”
  从酒吧里出来,夜晚的风吹得人格舒服,树影投射在砖石路上,轻轻摇曳着。
  他问她是坐公车还是搭地铁,她说地铁。其实地铁站离这儿还要远点,选择地铁并非是为了帮助她喝得胀鼓鼓的肚子加速消化,而是为了多和这个人呆上一会儿。
  交通灯闪了两下,上面的小人变成了红色。
  马歌背对着马路,两脚尖踩在水泥地边缘,上下垫着玩。
  “干嘛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高杰眼睛茫然地望着远处,他把目光收回来,停留在马歌身上,回答地很敷衍。
  “我有吗?”
  马歌笃定地点头。
  “是因为刚才那个女孩子吗?” 
  关于爱情,似乎是一个很久都没被谈及的话题了。
  几年前有那么一个女人闯入了他的生活。她是那么地热情,充满活力,对,她是那样一个人,以至于他认识到,原来生活还可以那样潇洒无虑。那一两年他的确比自己想象地更为幸福。他以为那就是爱,以为那就是可以用尽平生去厮守的人。可实际上,每个置身恋爱的人都有如此伟大的想法。一年过去,他才发现如果她不是一开始就站在有着华丽灯光的舞台上,她若不是那样光鲜夺目,他是否能够注意到她?更或者那种吸引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激情过去什么也不剩。
  他还记得她走的那个夜里,他们疯狂地□,在失去温度的泪水中被她绝望地吻着,最后被告知她次日即将出嫁。他冷静地出奇,大概他所期望的结局正是这样,更也许她的出现只是为了抚平那个时期失去父亲的痛苦。
  而眼前的人,出现在他死而复生之后,像个天使,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马达不遗余力右转弯而来,眼看就要撞上路边的人。马歌头脑短暂迟钝,在失措的瞬间被拉离飞速而过的电光,她甚至感受到了与风摩擦出的热量。
  “不要命啦!”
  质问的语气把她着实吓了一跳。这一刻,高杰的脸在眼前失去了焦距,一张皮肤略显粗糙、稀稀落落胡茬的脸居然给了她接吻的心跳,和着时有时无的烟草味,让人觉得头晕。
  那双看着她的眼睛,带着让人无法读懂伤感,抑或失落?
  他放开环住她腰的手,挪开了眼睛。
  当灯由红变绿,马歌的大脑仍旧嗡嗡作响,只察觉到自己历来冰凉的手被强势温柔的力量握了起来,脚下的斑马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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