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 [英国]劳伦斯-第1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感到震惊。
只离大海半英里的内陆上,就全没了海的影响,陆地感竟是那么强烈,让人感到被埋葬了,无法相信那半空中沉闷的轰鸣是大海的涛声。
那声音倒像发自一座煤矿之类的地方。
“您得让索默斯先生和我单独聊聊啊,行吗,索默斯太太?”杰克在茶点时分之后回来了。
“很愿意。我保证不打扰你们的大事。”给丽叶说。可她仍然愤愤地走出了自家的房子,去找维多利亚。她才不想听呢。这类高不可及、全知全能的革命话题她能不听就不去听。她一点也不相信什么革命,那是过时的词儿。
“怎么样,”杰克坐在一把木制扶手椅中,点燃了烟斗,说,“想过了吧?”
“想了好几遍了。”索默斯笑道。
“我知道你会的。”
他咂着烟斗沉思着。
“我今天跟袋鼠谈了您好久呢。”他说。
“谁是袋鼠?”
“他是大头儿。”杰克缓缓地说。说完他又沉默了。索默斯保持镇静,一言不发。
“一个律师,很有钱,在军队里我就认识了他,是我们的一个中尉。”
索默斯还在等他说,自己一言不发。
“他想见见你。明天咱们三人在城里一起吃午饭好吗?”
“你跟他讲过你和我的谈话吗?”
“讲过,早就讲过。他了解你的写作,很明显你的作品他都读了。他还从‘纳尔德拉号’船上的一个人那儿听说过你。你是坐那条船来的,对吗?”
“是的。”索默斯说。
“对,”杰克肯定说,“我一提你的名字,他就显出比我还熟悉你的样子。你会喜欢袋鼠的,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
“他叫什么?”
“库利,本,本杰明·库利。”
“人们很爱他在报纸上的谈话,木是吗?我不是也从报上看到过本·库利,读到过他的不讳直言?”
“是的,他呀,既能直言不讳也能婉转迂回,看情况而定。你来吃午饭吧,就在他的办公室。”
索默斯同意了,杰克反倒沉默了,好像他已无话可说。片刻,他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我很高兴能把你和袋鼠介绍到一起。”
“为什么人们叫他袋鼠呢?”
“模样像呗。”
他们又沉默了,各想各的心事。
“你和袋鼠会心心相映的。”杰克预言道,“但他可是个无情无义的家伙,真的。因此你不会对他有好感。这方面还得我来干。”
他微笑着看着索默斯。
“来干什么?”索默斯笑道。
杰克把烟斗从口中拔出,那动作颇有点戏剧性。
“干这种事,”他说,“一个人需要一个伴儿,是的,伴儿,一个无话不谈、好得像一个人似的伴儿。非这样不可。在我看来,呢,我说出来你不介意吧?袋鼠这人永远也不会有个伴儿的。他这人太古怪,八辈子也没见过没听说过这样的人。在天堂、地狱,在哪儿也没法跟他交朋友。没有,没有一个能跟他匹配的女人。是个好人,无论如何算个好人。可就像柱子里的一根钉子那么孤独。”
“听上去很宿命,好像无法改变了。”索默斯笑道。
“的确如此。他是命中注定这样了,变不了了。你知道吗,他那副眼镜──眼镜本身能让一个人的目光看上去像上帝的目光──十分明亮。不过,依我看,干这种事,每个人都得有个伴儿,就像打仗时我们大多数人都有个伴儿一样。我的伴儿就是维多利亚的哥哥,现在在某种意义上说依然还是。不过他似乎出了什么毛病,一点精气神儿都没了,只是和那些跟他并不惜投意合的女人瞎混。没法儿再让他打起精神了,这个傻子。整个儿一个可怜虫。”
杰克说着叹口气,又叼上了烟斗。
“有个伴儿时,男人会干得更好。有个伴儿,他们就能受得住一切。”然后他又说,“可是,伴儿是可遇不可求的。我们都是些体面人儿,干起事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在我那个俱乐部里就是这样的。可是,我觉得没一个跟我旗鼓相当的,你大概懂我的意思。都是不错的人,可没一个比得上我。”
“一般来说总是这样。”索默斯笑道。
“就是嘛,”杰克说,随后他压低声音,“现在我觉得,”他紧张而谨慎地说,“如果你和我做伴儿,咱们什么事都能干成,只要咱们捅破这窗户纸就得。”
索默斯垂下头去。他喜欢这个人。可是,事业呢?他为什么感到疑惑和不情愿呢?可与此同时他又感到了欲望在激励着他。对方在许诺什么?他要的太多了。在这样的事业中做杰克的伙伴,那种生死之交。不,他做不到。不行,有什么在阻止他这样做。
他抬头看看考尔科特,那人一脸的机警和期待神情,那是一张十分光滑的脸。索默斯希望那上面有一点胡子,总比这么干净光滑好。
哪怕他有点胡子,像个男子汉,而不是刮得这样一览无余,那才好。
那张脸上期盼的表情,几乎在抖动,他在等回话。
“咱们能成伴儿吗?’索默斯客气地问。
杰克黑黑的眸子凝视着索默斯。杰克自己就颇像一只袋鼠,索默斯想,长脸儿,光光滑滑的,一脸的机警神情,后肢粗壮。
“可能不像我跟弗莱德·威尔莫特那样吧。怎么说呢,你比我高明。不过,这正是我喜欢的,一个比我强的伙伴,一个让我感到胜过我的人。我对你就是这种感觉。我觉得,如果我们做伴儿,我就是赴汤蹈火也会与你相伴,咱们会开辟一片新天地。我知道,如果咱们俩做伴儿,咱们会事事成功。什么也无法阻挡咱们。”
“袋鼠也不行吗?”
“哦,他会跟咱们一个方向的,咱们也会同他一个方向。他可是个重情谊的人。”
索默斯就要把手伸给杰克,发誓与他义结金兰,不叫任何东西改变他们的结义。他想这样,可是有什么叫他退缩了,似乎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拉着他阻止他这样做。
“我不清楚我能不能当男人的伴儿。”他缓缓地说。
“你?”杰克看看他说,“能,也不能。只要你过来──晦,你不觉得我会为你去死吗?”
索默斯闻之脸色变白了。他不想让任何人为他牺牲。“没有比这更伟大的爱了。”可他并不需要这个。他不相信,不信会有这样的爱。
“不说这个吧,杰克,”他笑着缓缓起身,手伸向杰克,“咱们先不要发誓许诺吧。咱们是朋友,不管咱们还是别的什么。至于做伴儿,先等等,等我感到确信无疑了再说吧。等我见过袋鼠,等我认清了自己的路。我只感到刚上路几步,而你却要我到达终点。”
“你是说刚刚起步。”杰克握住他的手,也站了起来。“别急,老伙计,慎着吧。”他的手搭在索默斯肩上。“如果你行动迟缓,还向后退缩,跟个女人似的,那全是因为你的本性如此。我可不这样,我从来都是一跃到位,像只袋鼠那样。我感到我有时能一下钻过五彩缤纷的画布,却一点颜色都不沾。”他情绪激动地说着,脸都白了。
一双眼睛像两个黑洞,几乎就像苍白脸上的伤口一样。
索默斯陷入了窘境之中。他想与这个男人为伍吗?可能他有点想。但并不很想,因为当杰克把手放在他肩上并称他“老伙计”时,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反感。这举动绝非一般。杰克的“一般”口吻和举止是故意为之,是殖民地人的假象。如果他愿意,他本可以不装,这一点索默斯早就领教了,以后他很快又会着实领教之。不,他的举止绝不一般,不是那种庸俗的触摸以接近他。杰克可是个十分敏感的人。
在索默斯身上有着英国上流社会少见的优良教养,文静而有滋力。他同样渴求亲见的友情,可他的感情又比女人还来得细腻,这样一来,他又变得畏首畏尾的。他颇想把自己的感情给予一个朋友。一个同志和伙伴儿。可最终他又会发现自己并不需要这一切。他知道这份情谊很真也很深,可一到关键时候,他又会不需要它了。他一生中都珍爱着一种理想的友情,像大卫和约拿单一样。而现在,当有人表达了要做朋友的真诚良好愿望时,他却发现自己不能献身于此,连简单的友谊都不能。他发现自己打心里讨厌这种情谊,这种结义,这种亲昵和真正美好的爱。他无法与之共存。他并不需要朋友,他并不需要钟爱,也不需要友爱。不,每当他往这方面想时,他的魂都会为之颤抖,为之发僵,感觉像巴兰的驴子一样。他的灵魂不想要友情或友爱,无论伟大与渺小,深刻或肤浅的,全不要。
洛瓦特·索默斯想了很久才真正承认并接受了这个新的事实。他绞尽脑汁思索,才终于悟透了。直到他那与他作对的“巴兰之驴”的灵魂向他重复了多次,他才承认了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他头脑的一次革命。他一生中都在渴求一个绝对的朋友,像约拿单期待大卫,奥列斯特期待皮拉德斯那样,要的是一个血谊兄弟。他一生都在悄然为自己没有朋友而哀愁。可现在,终于有人真正表示了许诺──从离开欧洲后他已经得到了两次──可他却不想要了,他意识到他心灵深处从来没有想要过这个。
可他需要与其他男人结成某种活生生的伙伴关系,因为他孤独。
一种活生生的伙伴关系,也许!而不是感情,不是爱,也不是同志情谊。不是伴儿,不要什么平等和交融。不要那种“血谊兄弟”。都不是这些。
那是什么?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任何男人的伴儿啦、同志啦之类,甚至朋友也不会是。应该有另外类型的关系。
么呢?他不知道。可能那些有色人种懂那是什么,在印度还可以感受到这一点,那就是人主的神秘。白人很久以来都在苦苦地与之做斗争,而这又是了解印度人生活的线索。人主的神秘,与生俱来的、天然神圣的优先之神秘。男人间的另一种神秘关系,这正是民主与平等试图否定并抹煞的。这不是什么任意的种姓或天生的贵族,而是对差别和天生优越的神秘认可,是服从的快乐和权威的神圣职责。
索默斯去乔治街找杰克并随他去与袋鼠共进午餐之前就认定或明白,做伴儿或做同志是与他的命运相悖的。他绝不会向杰克承诺什么,也不向杰克从事的冒险事业承诺什么。
他们准时到了库利先生的事务所。这是一座漂亮的寓所,配有漂亮的桉木家具,颜色发暗,但很柔和,地上铺着几块很美丽的地毯。
库利先生闻声出来,他就是袋鼠了。他长着瘦长脸,像一只钟摆;眼镜后,一双眼睛长得很靠近。他身材粗大结实。很难确定他的年龄,四十岁上下吧。他皮肤黝黑,留一头短硬的黑发,那个小脑袋向前倾着,从他那宽大但敏感、几乎很腼腆的身上伸出。他走起路来身子向前倾着,似乎那双手不长在他身上。可他与人握起手来却十分用力。
他的确个子很高,可他却垂着头,又是溜肩膀,这使他看上去要矮几分。他看上去比索默斯高不了多少。他似乎把鼻尖凑上来──敏感的长鼻子,目光透过眼镜仔细打量他,身体慢慢向他靠近过来。
“很高兴认识您。”他操着一半澳洲口音一半官方的口吻道。
午餐几乎是隆重的:一张圆桌上,一大束紫罗兰插在一只奇形怪状的旧铜碗里,古色古香的银器,桌布的花边沉重地下垂着,桌上摆着威尼斯式的酒杯,威尼斯酒罐中盛着红酒和白酒,一位中国佬伺候桌边,先上了一银盘餐前小吃和浇了柠檬汁的小龙虾。
“哦,”索默斯含含糊糊地说道,“我这人惯于随遇而安,适应性强。”
袋鼠锐利的目光注视他一下。索默斯发现,他坐下时,裹在深灰色条纹裤子中的大腿显得很粗,这衬得他的双肩秀巧多了。他的腹部虽然又胖又大,但很结实。
“那我希望你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袋鼠说,“我相信,你到哪儿都能适应的。”说着他把一枚橄榄放进自己那双唇厚厚的、奇怪地缩着的嘴中去。
“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我从来不着家儿。”
“那太可能了。喝红酒还是白酒?”
“白的。”索默斯说,丝毫不理会伺候一旁的中国佬儿。
“你可是来到了一个像家一般的国家。”袋鼠毫无笑脸地说。
“当然是个好客的国家。”
“我们几乎从来不锁门。”袋鼠说。
“而另一方面,”杰克说,“如果你说我们的坏话,我们会把你杀死在贮藏间里。”
“我可不会那么鲁莽。”索默斯说。
“把你的鲁莽给我们吧,我们就信这个。鲁莽是勇猛的主要成分。你同意吗,袋鼠?”杰克说着,冲主人笑了。
“我不觉得我会介意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