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热爱你-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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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紫的泪水破堤而出。能听到这样诚挚的声音,她觉得自己近乎是一个仙人。
一个周末的下午,张朝晖带着冷紫回了家。他们先搭车到杏屯县城,然后步行。走到半路上,天下起了雨。是很细的那种雨,温柔的程度刚好洗去了路上的浮尘。走在上面,清清爽爽,有一种说不出的洁净与舒适。两边的庄稼都在这微雨中发出沙沙的合唱,仿佛每一颗果实都是一张小小的嘴巴,每一滴雨都是一只手,每一片叶子都是一根琴弦。一些“人”字形的草棚搭在田间垄上,象小孩子胡乱涂抹出的铅笔画,有一种歪歪扭扭、原始朴拙的美。再往远处看去,就是雨罩出的一团团、一片片的淡蓝色的轻烟,这些烟一般都缠绵在树荫上、林子里和村落中。相比视之,又数村落里的烟团最大,最浓,也最美。让人的目光所至,便生出一种由衷的暖意。这便是“人烟”的由来么?
张朝晖和冷紫默默地走在这熟悉的乡村小路上。除了给父母扫墓,冷紫从来没有回来过。就是扫墓回来她也往往是来去匆匆,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细读这往日的情景。今天,细雨微落,行人稀少,她可以从容地欣赏了,却不由得升出一种难言的伤感。田野还是原来的田野,路却比以前多了好些坑凹。路老了,而路的老,是每日走路的人看不出来的啊。
可是,老,有时又是多么地好啊。冷紫忽然想。因为,只有当你度过那些难以想象的风浪和灾难之后,只有等那些难以想象的风浪和灾难成为往事之后,你才有资格对自己说:老了。这时候的老,是踏实的,是让人安心的,是能让人酣然入睡的。而风浪和灾难中的青春无论多么美,也会因为飘摇而让人觉得虚浮。
前面,村庄的轮廓已经越来越清晰。快到张朝晖的家了。不时有骑车来去的乡亲和张朝晖打招呼,同时也掩饰不住对冷紫好奇的目光。
朝晖。冷紫突然停下来。雨丝调皮地在她的头发上结成了一粒粒小珍珠。她垂下头。
怎么了?张朝晖问。
你打算怎么向你爸妈介绍我?
实话实说呗。张朝晖做出一个介绍的手势:诸位,这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未来的媳妇儿,能让你们抱上大胖孙子的姑娘。
冷紫没有笑。我说的是真的。她说。她真的无法想象自己面对的会是怎样的一番情形。她怕。她忽然想起那年“五一”冷红回家时自己对待冷红的激烈局面。冷红在回家的路上怕吗?她肯定也是怕的。可她还是没有躲开自己利剑一般的残酷。她忽然明白,有些事情,自己对待别人时并不觉得,而轮到自己承受的时候,才会知道。
她的心里一阵牵痛。
傻瓜,不用怕。张朝晖环住了她的肩膀:我把你带回家,不是让你怕的,你还不相信我的水平么?
你我当然知道。可是他们……
我和父母虽然平时说话不多,可是我了解他们,他们也相信我。毕竟,我和他们也有二十多年的交情了。张朝晖笑道。
你们之间当然没什么。关键是我。
你是我的选择。这才是最重要的。张朝晖说:明白了么?
回到家,张朝晖的母亲赶紧煮了两碗荷包蛋。张朝晖上面有两个姐姐,都出嫁了。家里只剩下了老两口。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妇,淳朴而讷言。张朝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泥瓦匠,周边村里许多人家的房子都是他领衔干的。凭着这份手艺,他置办了两个姑娘的嫁妆,也供张朝晖读完了书。现在他上了年纪,儿子也参加了工作,他就不再掏这把力了。农忙时下地侍弄侍弄庄稼,农闲时就蹲在街头看人下棋,听人摆龙门阵。听说儿子回来了,他也很快回到了家里。
张朝晖把冷紫向他们做了介绍,两人的脸色都有些阴沉。他们没想到儿子领回来的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是邻村的,还是个农村户口,临时工,更重要的是,冷红的名声十里八乡早就都传遍了。冷紫这两年也有人说闲话,比冷红好不了多少。
氛围郁闷的晚饭结束后,张朝晖让冷紫一人留到堂屋看电视,和父母到厢房里说了半天。他隐瞒了一些事情,也省去了许多枝节。他只是以他素日的诚恳语态给父母讲述了一个他们刚好能够接受的故事。——他清楚地知道父母善良的界限和宽厚的程度。他也知道,有时候,撒谎不但是有必要的,而且简直是有益无害的。故事结束后,两位老人的表情开始变得缓和起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冷紫和张朝晖的母亲躺到了一张床上,老人让她躺到了里面,还执意给她取出了一床新被。冷紫捏着被角,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一早,老太太就准备好了一些纸钱和几样果品,让冷紫带着张朝晖到冷裕德夫妇的坟上看看。“我们认过你了,也得让你爹妈认认朝晖。虽说是在地底 下,也是看得见的。”她说。
冷紫的眼泪终于落下来。看着老人满是皱纹的脸,她又一次想到了冷红。自从离开了家,冷红碰到过这样慈祥的面容么?没有。比起冷红,她是多么幸运啊。
第三十一章
如果有人细细观察,就会发现,雨后的阳光与素日的阳光是不同的。尤其是雨后早晨的阳光。当自行车的铃声,公共汽车的喇叭声,行人急促杂沓的脚步声以及卖早点小贩们的吆喝声交汇在一起纷纷响起来的时候,这种阳光便以一种不可抑制的明朗姿态倾洒了出来,在一瞬间便淹没了大地,也充盈了整个天空。此时的阳光仿佛有一种金属一样的质感,似乎只要对着其中的一缕屈指一弹,它就会铮铮而鸣。在阳光的照耀下,迎光的树叶都泛起了亮亮的光泽,叶尖儿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儿——或许是昨夜的雨珠儿吧。这些珠儿闪闪烁烁,如大自然特意打造出来的钻石饰品,在太阳这位无与伦比的灯光师的轻轻一镀中,便让所有珠宝店的玩意儿黯然失色。
这是雨后阳光的早晨,也是雨后早晨的阳光,充满了清香的动感和芬芳的音响。这是一个喧闹的城市两个最富有诗意的时刻之一。另一个是月华溶溶的晚上。可是这两个时刻似乎和冷红都没有关系。她总是在月光溶溶的晚上陪人狂欢,然后在阳光明媚的早晨昏昏欲睡。
自从来到了“水晶宫”,她才想起在“美雅”的好。在“美雅”时她总想溜出去干私活儿,总觉得被方捷剥削得太多,太便宜了她,来到这里,她才知道方捷并不算黑。在“美雅”时,她是大牌,客人总是有挑有拣,素质也高,做什么事情都有商有量,既挣钱也享受。虽然中介费高,但是方捷把她的价位捧得也高。所以她的收入自然一直非常可观。而“水晶宫”和“美雅”的各方面相比,档次都相差得太远。在这里没有人捧她,她和其他小姐一样要自立更生。老板介绍的客人从来就没有什么可商量的,而且只要出台,不论她挣多少,都要给老板交一百元。现在,她的价位已经降得越来越低,最多的时候只有五百,少的时候才二百,——一百五也拿过一次。这里也没有宽裕的交易场所,有时候只能在包厢里做。虽然老板说过绝对可以保证安全,可每次做时依然是潦潦草草,心惊胆战。——她在“美雅”已经习惯了舒适豪华的标准间和套房,一时间实在不能在隔壁的划拳声里进入角色——哪怕是这样职业性的角色。
因此,她去外面做得更多一点。可外面也有外面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她来“水晶宫”不久就领略到了。那一次,一个年轻人看中了她,说四百元一夜。冷红觉得价钱挺合适,就跟他来到滨河路的一幢小楼里。年轻人把她带到一间房前,让她自己进去。
你呢?
不是我。年轻人说着把她推了进去:是我老板。
冷红走进去,屋时一阵黑暗。
为什么不开灯?她问。
这里不需要灯。一个男人在里面说:没有灯可以集中思想感受。小姐,进来吧。往右。好,你可以上床了。
他和冷红聊了一会儿,才开始做。他很会做。冷红连着到达了两次高潮。两点钟的时候,他告诉冷红可以走了,下周这个时候再来。于是冷红又去了两次。开始冷红还有些好奇,后来她也不想那么多了。管他长什么样呢,只要能挣到钱就行了。她想。
最后一次去的时候,天下着大雨,还打着很响很响的炸雷。正在做的时候,一道闪电照了进来,房间里顿时亮如白昼。冷红下意识地睁开了眼睛。
她看见了那个男人的脸。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魔鬼的话,那便是魔鬼的脸。
噩梦一样的脸啊。
冷红起身下床,再也没有来过。她忽然觉得,长着这样一张脸的人,一定痛苦极了。因为这样的脸本身就好象是一种犯罪。或者说,就是一种无言的伤害和无为的暴力。她也同时发现,原来自己也还没有到达为了钱就什么都可以做的地步。
此后,她养成了一个习惯,每逢有人要和她谈生意的时候,她就会问:是你自已么?
还有一次,一个人把她带到酒店里,说好价钱是三百。可是在做的时候,上来的是三个人。到最后,冷红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他们给的钱还是三百。
当初说的就是三百。你又没有问几个人。他们无赖地说。
冷红死死地盯着他们:三百我也不要了。我这就去报案。我已经是八进宫了,看守所所长我都认识。你们也想认识认识么?
三个人相互看了看。他们可能见惯了吃哑巴亏的人。冷红的硬似乎让他们非常不适应。
你到底想怎么样?叫她来的那个人终于问。
要么你们就杀了我。要么就按规矩给钱。冷红说。
小姐真会开玩笑。你的命就值九百么?那人笑着,数出一叠钞票给她。冷红默默地接过来。她很少特意去记忆嫖客,可是那一夜她记住了那三张脸。他们很象广东人。高高的额头,凹陷的眼睛,一幅典型的爆发户的模样。
此后,她又养成了一个习惯。在“是你自己么”之后再回加问一句“到底有几个?”
然而,相比起一些性变态和本地的痞子,这些还都算好。因为能让她平安地挣到钱。有一次,一个客人硬是让她把高跟鞋咬在嘴里做,——他多加一百。做完之后,冷红连刷了三遍牙。还有一次,一个客人边喊她妈妈边让她抽打他。最可恶的是有一次,一个小流氓做完之后,非但没有给钱,反而把她口袋里的一百多块钱都搜刮了去。有几次她在街上还碰到了他,就只好远远地躲着他走。
她还能怎么样?难道真的去告么?
不过,她也知道,他们也怎么不了她。她是一个妓女,只要身上不装钱,他们还能把她怎么样?大不了就是睡睡觉而已。这是她的强项。她又不和谁结深仇大恨,还会有谁犯得着杀她么?
最滥也就这样了。最差也就这样了。这是她的底线。在底线之上,她仍然盈余不少。——她有六十八万呢。当然,这六十八万还有冷紫的一半。她会给她的。但不是现在。因为她还不能完全建立对张朝晖的信任。
只要有命在,就有钱在。有钱在,就有将来的好生活在。
她相信。
其实,她也并不是就这么甘心的。也曾偷偷找过一些地方,情况和这里差不多。有几家倒和“美雅”的规模相当,但是老板的态度相当冷淡。只需稍稍看几眼,她便知道这里的小姐平均年龄绝不会超过二十岁。以她现在的实力,在这些地方也就是垫底的料了。若在此居下,何如在彼居中?——她已经不可能居上了。
岁月不饶人,对谁都一样。重要的是,要在不同的情境下认识清楚自己的处境,并且做出明智的选择。
她的选择是:做下去。
是的。她得做下去。因为:一,她总得有事情要做。二,不作这个她暂时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三,她不知道对于自己来说,做什么事情能象做这个一样赚钱快捷。四,不做就要花钱,做了就会挣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干嘛不挣去花呢?五,她得抓紧时间。方捷说的是对的,依现在的情形,她至多再干一两年。既然只有一两年的时间了,她为什么不把这有效期使用完呢?
昨夜,她接的是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其实他根本做不了什么了,他只是让冷红脱光衣服陪了他一夜。“虽然吃不动了,可还是想看看。”他说。
“你就不怕被人抓住,晚节不保么?”冷红问。
“我已经做过四五回了,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他说,“就是抓住也没什么。我儿子出国了,三年了也没回来看我一眼,我老伴儿早死了。我给我的亲人丢不了什么脸了。”他这么说着的时候,神情十分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