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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重生之富贵天成+番外 作者:朱女(晋江vip2014-08-21完结)-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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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这人好生无礼,便是画作得再好又如何,不知谁给他的胆子,连小姐这样的人,都敢不瞧在眼中……”粉衣丫鬟忿忿不平。

    文姐儿摇了摇头:“他从百味坊的楼上下来,定然是今年考中乡试的才子,往后前途不可限量——这样的人,傲气一些也是应该的。”她弯眉浅笑,目中倒是有几分欣赏之意。“不过,也可能是书读的多了,成了呆子。”

    ……

    蜀地。

    “回来的路上中了支箭就这样了,前日用了你给备下的解毒丸也不见得好……”李副将铁青着脸絮絮叨叨的说了一路,抬手撩开帐门,里头十数人愁眉苦脸的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沈将军,见军医来了,均是默不作声的退到一边。

    “可有查到是什么人?”营中任文职的一人问道。

    李副将看了他一眼,“看不出来路,不过应该不是京城的人。”回程的路上又遇到三四波人马,但都是十几人成群,不是萧拓往常好以人压阵的作风。

    “那便应当是蜀中部族之人。”那人点了点头:“这些归降的部族最近有几个不太安分,我且派人去查探一番。”

    “将军身体如何?”

    “这毒虽不常见,却也是百毒中的一种,解毒丸足以化去毒素,只是如今将军服了药还不见醒来,却也怪哉。”身后背药箱的中年男人扣住床上沈泽的脉搏,见他面色和唇色均是苍白一片,体内却毫无中毒的迹象,男人微微一叹:“余毒已消,但人却未醒——只有一种说法,将军他不愿清醒。”此言一出,满室军官解无语。

    “老刑,这种时候就别闹了。”

    刑军医皱了皱眉:“没闹,是真的。”

    李副将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心说这刑军医越发不靠谱了,又不是跟那群文职兵似的,时不时发挥一下多余的感情,老大有什么不愿醒来的?

    “这种症状在民间来讲,是离魂之症,在医学上,就是不愿清醒——若是有将军心中极为重要之人,时常同他说话,说不得就醒了。”刑军医摆了摆手:“不过我从军这么多年,还从没见将军喜欢过什么女人。”

    极为重要的……非得是女人?李副将肃着脸,挠着腮帮子想了想,身为副将,对主将来说也极为重要啊!

    看着众人失望的走出主帐,李副将趁着没人悄悄的趴在床边,小声道:“老大,老大,听得到我说话吗?”

    ……

    人迹渐少的澧河边上,‘不愿清醒’的沈将军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叼着少女裙下的裤腿直扯到河边才肯停下,沈泽松开口,只觉得自己用力太过,连满口的乳牙都酸麻的有些扣合不上,但目的已经达到,其他也就不必在意了。

    忍着牙酸,沈泽蹲下身子,暗自回想……那人叫林昇?

    他的记性向来很好,自己几人离开澧城那日,正是此人引去了那县丞的目光,否则一旦他身份暴露,远在京城的萧拓便会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只是,这并不代表,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觊觎他身边这个女人。

    至于为什么,这需要理由吗?!

    ……

    河岸的垂柳上挂着许多花灯,河中飘着许愿的船灯,林妙妙手提着两只船灯,因着走得太急,脸色也泛着红润,她此时只觉得小腿肚湿漉漉的,好像浇了水一般,伸手拉了裤腿一看,果然有一些口水和牙印,本来涵养功夫还算到家的少女被萌宠欺负的心头火气,林妙妙屈指在沈泽额头的那撮白毛上——弹了他一个脑瓜崩。

    小猪猡不动如山,但脸色更黑了,只是他脸上本就是黑色皮毛,再加上几分颜色,也瞧不出什么。

    眼前是澧城的小河,柔软而安逸,但这样的日子一天两天也就罢了,若是用着这样的身体,碌碌的活下去,他就算有再大的斗志,也磨不过天意。沈泽心头酝酿着翻涌的风暴,总有一天,他会刀指京城,拿下萧拓的颈上人头。

    陶氏在后面赶了上来,与林妙妙说了许久的话,沈泽没有心思去听,直到后来陶氏去河边放灯,他侧了侧耳,隐约听到少女笑着自语道:“若有心愿,那必定是家人平安,好好过日子……”

    “嗯。”沈泽在心里应了一声,若有心愿,他也宁愿自己回到五岁那年,父亲尚不曾被奸臣所污,母亲仍在家中。

    “爹的生意愈发见好,家中富裕……”

    “以往的沈家满门富贵,对银钱倒不怎么看重,反而大部分都分给将士换做翻新的盔甲,可偏偏就是因为这样,糟了小人的谗言。”沈泽摇了摇头,太过富裕不见得好,除非手中掌握了令人不敢肆意的权力,才能保得住家产不被旁人觊觎。

    林妙妙闭上双眼,双手合十抵在下颌:“坏人不得善终,好人长命百岁。”能重活一世本就是天大的福分,因此前面的心愿她自己便可达成,但后头的这一个愿望,却只能靠天意实现。

    为无缘得见的父母祈福,更是希望冷血无情的叔父得到应有的报应。

    “……会的。”沈泽默念。

    他抬起眼,望着林妙妙闭目的虔诚姿态,但见其微动的眼睫一如振翅,细细的阴影投下眼底,在柔软的脸颊流下浅浅的痕迹,小巧的鼻梁下,抿起的双唇饱满而娇柔。

    沈泽浅浅的呼吸了一瞬,沉默着转身背对着她。

    方才,他竟然想……

 第十六章 前世所识

    第十六章【前世所识】

    荷灯渐行渐远,沈泽坐在岸边,玻璃珠似的两只眼睛盯着烛火明明耀耀,直到听到陶氏返回的声音才起身挪动步子,自觉地伸出前蹄搭在少女怀里。

    夜凉如水,澧河边的人却越发增多,百味坊二楼的杯盏声此起彼伏,间或有人轻击酒杯吟诗作赋,最为亮眼的榜首林解元回来后双手舀起酒杯,同恩师对饮一杯,而后便黯然的自酌自饮,仿佛唯有手中杯盏最为销魂——比这热闹的灯会更为繁华。“林兄这是怎么了?”这是席间有人问询,县丞朗声一笑,抚掌笑言:“佳人远去,不得芳踪,林解元这般,大约是……宁以杯酒梦沙曼,少年恰游花嫁时罢,未想我们这届榜首还是个多情种子。”

    沈泽安稳的坐在自己的专属位置,路过时,只淡淡看了眼二楼的人影,夜色下简直看不清眉目的小猪猡,下颌轻轻搭在少女肩上——似乎有些困倦,又好像完全放松,耳朵在风下摇动,他微微闭上双眼,只听到自己心脏有力的跳动。

    宛如腕下笔落的描绘,突发磅礴而遒劲悠远。

    不管他拥有着怎么样的身躯,他依然还是自己。正如赠他钱袋的这个少女,不管她是林家姑娘,还是什么其他人,即便没有娇艳的容貌,亦或只是普通的农家姑娘,他却也记得——在最紧要的关头,于她来说,收留一只黑脸小猪,不过是转念之间的时,却足够带给他命运的初晓。

    闭目冥思了一路,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沈泽听着里头林妙妙沐浴的声音,他脚下踩了河边的泥水,湿漉漉的,沈泽徘徊在自己做居所的米筛前,四条短腿哒哒的走动,落得窝前全是自己的蹄印。他有些疑惑的想着,林家姑娘出了名的好洁,怎么今日却不叫它先清洗干净再睡……反而待他不理不睬?

    忐忑的转了几圈,沈泽黑着脸坐在窝口干等。

    林妙妙擦干了一头长发,走出来便瞧见浑身湿漉漉的富贵巴巴的瞅着她,哼了一声,林妙妙撇了撇单薄的里衣裙角,一手轻轻按在膝上蹲在沈泽身前,另一手伸出食指点了点他肥硕的鼻头,佯装生气道:“小东西,知错了吗?”

    沈泽:“……?”

    为了表达自己的疑惑,沈泽还学着林妙妙往常同陶氏撒娇的模样,黑脸小猪猡乖巧的蹲坐在面前,茫然的歪了歪头。

    “数你最会装蒜。”

    林妙妙心下好笑,仔细捉了沈泽的两只前蹄,以双手的虎口处抄着他的身体往上一拎,步履闲适的往屏风里侧走去。

    因着搬了大院子,她原先的屋子也翻大了一倍,虽然本就是女儿家的闺房,但出于上辈子沐浴的习惯,林妙妙还是将里头的浴桶以宽大的屏风作挡,殊不知她这番做法,正好叫以往从不为美色所动的沈泽暗自舒了一口气。

    “今日富贵为何突然咬了娘亲的裤子乱扯,不要以为刚生了几颗小牙力气大了便可以欺负人了……”林妙妙数落着他的不是,将黑着脸的小猪猡塞进浴桶里。

    这只浴桶比以往林家旧宅的要大一倍,便是两人沐浴也足够了,只是如今只塞进去一只巴掌大的猪猡,却显得有些滑稽,若非林妙妙的手掌一直拖着,只怕这时候沈泽便已顺着浴桶边缘滚落下去,泡都不冒一个。

    林妙妙本意只是吓一吓这不老实的小动物,却没想到,沈泽根本不怕这对自己来说深不见底的花瓣浴,而是震惊莫名。

    娘亲……

    沈泽:“!!!”

    此时他才知晓,她竟敢将他认作儿子!难道她不知道她眼前是一头不通人性的猪吗,如果不是他恰好进入它的身体,她现在养着的还是一个纯纯正正的肉质鲜嫩的肥美香猪!

    不,这不是重点,也许令他感到不能平静的是——她怎么能将一个早已及冠的男人,当做儿子看待?

    沉下脸,沈泽仗着身板小,挺尸一样闭起眼瘫在林妙妙手心,干脆来个眼不见心不烦——日后恢复人身,他定不能将自己这段日子的经历告予旁人。

    谁都不能!

    尤其是眼前这个女人。

    水温暖暖的,即便少女先前在其中沐浴,此刻却只能嗅到淡淡的清香,沈泽还是头一次触碰到女人的洗澡水,只觉得和平常林妙妙给他准备的‘花瓣浴’没什么不同,只是在他不忘稍稍运起内力时,原本面无表情的脸色骤然一缩,沈泽神色大震,忙再次在体内运转内力,只觉得每一周天的速度都加快了不止数倍,形容起来,简直如一个脚步蹒跚的老人和一匹快马的对比。

    绿珠的精华虽已尽数融入林妙妙的体内,却还浅浅余下不曾显出颜色小部分,可便是这极小的一部分,却足以叫沈泽内力进一大步。

    从浴桶中出来,肉球一样滚在棉布上,沈泽尝了甜头,隔着棉布躺在地板上继续修炼内力,可身体离了浴桶,修炼的速度便又回复常态——仿佛的进展刚才不过是他的幻觉而已。他伸了伸前蹄,蹬了蹬后退,感受着体内明显增长的劲力,心里愈发清楚,方才的功力增加却是实实在在的。

    不明真相的沈泽脸色变了变,不由得嘴角微抽,难道女人的洗澡水这么有用?怎么营里那些成了亲的,却从没有人告诉过他?

    ……

    临县坑种中的石坯因着大水连番降价,林父拿出少部分银钱仔细挑了三车运回家中,但后面不知是否撞了大运,竟然连连从石坯中采出饱满翡翠,更甚者还有拇指大小的一块帝王绿,可谓玉石中的极品。每每林父提起此事都唏嘘不已,林妙妙却掩唇微笑,眸色狡黠,能够连番采出玉石,实则她的功劳最大。

    如意坊的生意一直不咸不淡,十二枚镇店的玉佩只卖出八枚,然而灯会的隔天,却有身后跟着驻军领侍卫的丫鬟进店问询簪花手饰,林父这才想起女儿教自己雕的那三四枚花样繁琐的玉簪,毕竟曾是商贾家中的子弟,林父虽然憨厚,却也知道该怎么做生意,捡了好的几个装盒,令送了一把精巧的小扇给进店的丫鬟。

    那丫鬟果然欣喜连连,眉开眼笑的付了银两,再过两三日,据说那得了玉簪的文姐儿参加了澧城上层小姐间的诗会,那发上玉簪的精巧手艺顿时引起一阵风潮,自那以后,来如意坊的小姐丫鬟愈发增多,仿佛大家都是同一时间,猛然发现有这样一间不落窠臼的玉石店,并认准了其潮流奠定的地位。像她们一般的人家,即便花再多一倍的价钱,也愿意买这样符合自己心意的东西。

    而随着灯会那日之事广为传播,也越来越多人知晓,如意坊的少东家,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可不知为何,自从灯会过后,林家的姑娘竟从没踏出过自家门槛,当真养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实则林家的院落本就与如意坊相邻,林妙妙往店里走动时,也不过只需穿过家中的一道侧门,便可直接见到林父。秋至的空气本就干燥,她在家中待着,时不时以风干的花瓣泡水洗脸,也好过成日里往外跑,何况比前世推前了十几年前的铺子,金银手饰自家便有,至于其他的,只怕也喂有买布料的能叫她瞧上一眼了。

    陶氏缝制的成衣,不论什么模样都格外凸显气质,林妙妙每每拿到都爱不释手,惹得吉雀也在一旁掩嘴轻笑。

    这日,林妙妙穿着湖绿色的薄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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