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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综影视同人)综恐无境噩梦 作者:qjjq (晋江银牌推荐vip2012-12-12完结,末世)-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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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三个在干什么!”为什么说是三个?我没惹事啊。我苦着脸双手搅动起衣摆走到九叔面前低头认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们会吵起来我还是要负一点责任的。“都弹完了吗?”“还没有,在做最后的检查。”“那还不快去!”
  九叔叫走了文才和秋生,我继续刚才的工作,确认整副棺材都弹满了墨线我放心了,这个工作不能出差错,出差错就要人命。这年头人命虽不值钱,出了事还是要吃官司的,我现在为九叔做事比不得以前自己独来独往,绝不能拖累九叔。
  两道保险已经做完,直等两日后棺材入殓,希望一切顺利不要出纰漏才好。
  


☆、恶人比妖魔更可怖

  九叔穿上道袍的样子威严肃立,虽然他的头发早已花白,连眉毛胡子都是白的,但是那双仿佛洞悉世事的双眼,心性不够坚定的人绝不敢与之相对。他说要在棺木周围撒黑狗血时死者的亲属是坚决反对的,当他们对上他的视线后又都嗫嚅几声后不再言语拒绝,我这辈子何时能拥有这样的气场,死了都甘愿。
  我跟在九叔身后看他怎样操办法事,我在梅家村时只学过驱邪除魔,这方面根本不懂,多学一点就是多一样本事,我亲爹不在,我就盼望着九叔能够继续教导我。
  入殓的过程很顺利,九叔脱下道袍收摊时交待我们三人拿着香去周围的祭奠一二,无论大小坟头均要清香一柱。人活着时要吃饭,死了以后也要吃,只不过是吃香。我拿着香走一路拜一路,文才和秋生两人像连体婴一样始终跟着我。实话说我的样貌并不出挑,身材远不及大省城的姑娘凹凸有致,唯一优点就是皮肤嫩滑白皙,我从没保养过,亲爹说这是家族与生俱来的,算是天赋异禀吧。
  所有的坟头都上过香,我拍净双手回九叔身边复命,他赏了两个白眼给我身后两位师兄又赞许的看着我点了一下头。我很高兴,心生雀跃之感,第一次跟出来做事没有出纰漏,这是好的开端。
  “文才,秋生,你们二人把香案一些物什搬回去。我带着梅儿去省城里逛逛,带她熟悉一下地形。”文才一张脸当即拉了下来,他往我身旁站了一步刚说了一个“我”字,冷不丁对上九叔的凌厉视线一缩脖子乖乖地收拾东西去了。秋生见状忍不住喷笑出声,被文才拉走时他频频回头对我挤眉弄眼,末了还做了一个“再见”口型。
  我跟在九叔身边不徐不疾走在省城的大道上,大省城不愧是大省城,人多又热闹,两边都是摊贩,吃的喝的用的什么都有卖。九叔好像是省城里的大红人,走到那里都有人向他打招呼,神情都很恭敬,他们招呼完就会好奇我的来历。这时九叔就会拍拍我的肩膀淡淡回一句“我侄女”,只是一下午时间,我是九叔侄女的事很快传遍了。有些赶来凑热闹的叔伯大爷送了不少的礼物给我,都是一些活鱼活鸡,还有一些时令蔬菜。九叔架不住大家的热情只得命我收下,日后再一一还礼。
  带着这些“礼物”回了义庄,我躲开师兄文才的纠缠钻进厨房关紧了门,我要给九叔露一手。亲爹还在世时,家里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活儿都是我做的,做菜更不在话下。九叔虽不是我亲爹,但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理我还是懂得,伺候他饮食
  起居我是乐意的。
  糖醋鱼、白切鸡、冬瓜肉丝汤,我只做了两菜一汤,其余菜式不急全展现出来,来日方长慢慢做,总能让九叔每日吃到不同的菜肴。九叔好像很满意我的手艺,两碗米饭下去还要添饭,我却不肯,九叔年纪大,比不得还在壮年的文才,怕他吃多胀食不好消化。九叔听我的话停下筷子不再贪吃,文才仍在继续,我却不管,心想着他吃撑后多蹦跳两下就行了。这一顿饭后,上街买菜做饭的活儿如愿落到我的身上。我在这里白吃白住的,能够出点力心里才踏实。
  一晃半个月过去,我住在省城简直如鱼得水,拜九叔所赐我除了吃饱穿暖还能学到其他的本事。九叔真的很厉害,他虽不是省城里唯一的道士,但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第一个准包先请他去。打开门做生意就不能挑客人,谁出钱给谁办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九叔的客人品流很杂,上至巨富商贾下至贩夫走卒都会找他。但九叔也有九叔的原则,他看不惯的人出再多钱他也不去,所以到现在他还以义庄为家,一住就是几十年。
  今早我出门买菜时觉得城里的气氛有些不对,往日里在街上溜达的士兵也不少,但都没有今天这样多。后来我问了一个相熟的大婶才得知昨晚来了一个军阀头子。大军阀怎么会来我们这个城里,这个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我回了义庄后才发现大事不妙,义庄里外三层都被重兵团团围住。
  我被两个高壮士兵扭着胳膊押进庄内,胳膊很痛但及不上我担忧九叔的心情。我亲爹死后再无人真心待我好过,同村人都待我异常冷漠,更不要说出村后历经种种磨难,直到遇上九叔我才发现这世上不是人人都坏。
  小小的前院站满了持枪的士兵,一个男人坐在树阴底下,样子我看不清,只看得见他翘起的黑皮靴在阳光照射下黑得发亮。九叔双手背负一脸孤傲站在他的前面,脚边是眼睛青了一边不住哀号的文才。师兄,你真是没有出息。不过,幸好九叔毫发无伤。
  “司令,我们在门口抓住一个小妞,应该是老东西的家人。”老东西?居然敢这么叫九叔,怒意心头起我垂下视线暗自等待时机。
  “她不是我家人,是每日负责给我送菜的小姑娘。”“是吗?”
  我听见皮靴踩地的声音,声音离我越来越近,直到下巴被枪口顶起,我不由自主视线重新朝上看去。我看人有个毛病,总是习惯先观人的眉眼,我现在就在看这个男人的眼睛,只一眼就再移不开了,那是一双
  充满杀意的黑眸,他想杀我,不对,不是想,是真要杀我。
  一只辫子被他握在手里,我整个人被他提拉起来,枪口顺着我的咽喉一路下滑来到心脏处,在他扣动扳机时我听到九叔求饶的声音。“放了她我就帮你爹治病。”
  九叔…
  我哭了,不是害怕死亡,是恼恨自己没用拖累了九叔。
  “女人总是哭哭啼啼的。”他松了手我随即摔了下来跌倒在地,九叔想扶我却被他横身挡住。“我答应你的事定会做到,给我三日时间准备。”“好,九叔,三日后张廉恭候大驾,把她带走。”我被人一个士兵扛起离开了义庄。
  张廉绑了我但没有虐待我,他还需要九叔治他爹的病。我跟着他回了省长家中,省长对他很客气,简直奉他为上宾,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连带的我这个肉票也沾光了,我被安排在一处四面临水的小阁楼中,屋内的摆设奢华得让人咋舌,就连我身上的衣服都贵得离谱,上衣是丝线一针针绣得牡丹争艳,两边宽袖各绣着一只彩蝶。下裙是一袭水蓝色,脚上的绣鞋是用银丝线绣成的。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我就不敢动了,弄坏了我根本赔不起,到时候还要给九叔添麻烦。
  在小阁楼住满三日,张廉领着兵来了说是要带我去见九叔。我心中一喜不自觉的笑了起来,这时张廉一手抬起我的下巴,我看着他的眼睛,已经没有杀意了,不过多了一抹我看不懂的深意,比起三日前他预备杀我时的眼神更让我不舒服。
  “走吧。”张廉大步向前走,我双拳握紧一声不吭跟着他上船,刚踏上去时船身晃了晃,我站不稳眼看就要掉进湖里,突然腰上一紧我被带进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开船!”从上船后到下船,腰间的手始终没有离开,我分散注意力不去想那只爪子,尽管我恨不得跺掉它。
  终于见到九叔了,文才和秋生两位师兄也来了。我一一叫过他们的名字,想上前与他们团聚张廉却抓着我不放。师兄们急了指着张廉破口大骂他是个反复小人有种放了我云云。
  “司令,我既然依约前来,还请放了我的侄女让她回家。”“不急,你们先治好我爹再说。”
  挟持女人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我被张廉这个小人带进一间幽闭的房间,后面跟着九叔他们。进到房内,待得烛火被点燃能看清室内后,除了张廉外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一个银发斑白老人被麻绳反绑在床上,模样与张廉有几分相象,想来是张廉的亲爹
  。此刻他双眼赤红,一口獠牙龇在唇外,见到人后嘴巴一开一合做出啃咬的动作,身体不断扭动拼了命要挣脱麻绳。
  “僵尸啊!”文才、秋生齐声大叫起来。
  同一时间张廉拔出枪对准九叔阴声道:“救不回我爹这里所有人都别想再见到明天的太阳。”九叔双眉一拧叹了一声,“我只当他是刚被咬没多久,没想到已经变化了,准备的东西都没用了。”“这就是说你没有办法。”张廉扣动着扳机,我抓住他的衣袖叫道:“用僵尸王的牙可以救回你爹。”
  我没有说谎,活人只要不是被吸血致死,一般咬伤后变化都可以用僵尸牙救回来。张廉的爹情况严重一些,只有用僵尸王的牙齿拼一拼看看了。
  “你有僵尸王的牙齿?”张廉对我轻蔑一笑,我摇摇头,九叔也在摇头。“僵尸王百年才出一只,极难寻到。”“梅家村附近的密林有。”我急急接口道。“我从梅家村出来的,我知道路,我去找。”
  


☆、寻牙之路横生枝节

  生在乱世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有,僵尸这类物种我自然是见过的,它们力大无比,行动起来也迅速,主要依靠吸食人血为生,找不到人时也会吸活畜的血凑合,总之没有血它们根本活不下去。而僵尸的弱点就是畏光、怕火,白天躲在阴暗处只等夜晚降临时才会蹦蹦跳跳的出动捕食。梅家村外有一处密林,村里的人叫它“魔林”,那里终日不见阳光,湿气又重,是僵尸和其他妖魔的最佳栖息地,梅家村的祖祖辈辈有遗训:但凡姓梅的都不准踏进此林一步,如违训者必不得好死。
  我们这队寻牙人马就聚在密林的入口处,张廉的坐骑一直不断嘶鸣,任凭他怎么下鞭子都不肯往里踏进一步,动物本能知道里面有危险,它不愿意进去送死。我也知道里面很危险,但是我得进去送死。如果不是半个月前张廉想开枪射杀九叔,这片“魔林”说什么我都不愿意进去。
  马匹全部留在入口处,张廉留下一半士兵守着外面做接应,其余的全部排着队进入密林。密林内岔道很多容易迷路,走前方的人负责开道,后面的人负责沿途留下标记,这样就算找不到僵尸王也能安全退回入口处。我与九叔都在最前面,我看得出九叔很紧张,他额角的汗水没有停过。也是,干这一行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久而久之对危险的直觉会特别灵敏。自打进入密林时死亡的恐惧感一直萦绕着我全身,踏出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我不担心遇到僵尸,我只担心僵尸王在我没有准备的时候出现。僵尸王不比普通的僵尸,除了力量更大,速度更快,它还拥有智慧,毕竟它曾经是人类,有智力也不稀奇。
  我举着火把往地面一挥,高过小腿的草丛内数以百计不知名的爬虫四散逃开,逃的慢一点当场被烧焦,四周弥漫着虫子的焦臭味。落后我一步的文才哇的一声忍不住吐了,跟着传来秋生呕吐声,其实不但他们吐了,从我背后断断续续传来十几声作呕声,但我猜应该没有张廉。他是个成功的上位者,杀人如麻早闻惯血腥,这点虫子的小气味根本不在话下。
  “臭丫头,你他妈烧个没完想熏死老子吗?!”不知道谁叫骂了一声,不是张廉开腔我就不用搭理,我对九叔摇头再用眼神示意刚才的话我不放在心里,手上的动作不停继续烧虫子。密林中什么没有,那些爬虫不管有毒无毒都混在一起,其实我也不是想烧虫子,主要是想驱赶掉那些使人致命的蛇蝎,熏死也比不明不白死在这里好。
  这样不停歇地走了许久,我背后的衣衫早已湿透,额前的汗水粘住了头发
  挡住了视线,抬手一擦眼前又豁然开朗。又行了一阵,张廉叫停要原路返回明日改另一条道重新再来。
  当我们集体出来时外面早已月牙高挂,走了这么久的路我真的很累,双腿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九叔扶着我在火堆旁坐下,然后吩咐文才去问那些士兵要一些吃的回来。文才很顺利拿回一只烧鸡外加七、八个白面馒头还有两只装满水的竹筒。我吃了半个馒头又喝了几口水就再吃不下东西了,烤了一天的虫子,我能撑住不吐已经表现得非常不错。
  吃过东西我就困了,走了一天我已经疲累不堪,在离火堆三米开外的地方我裹着毛毡毯子躺了下来,九叔他们就在附近,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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